AC02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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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L/AC02标准培训
第一章 标准背景介绍
CNAL是什么?
CNAL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 国家认可机构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Laboratories CNAL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又称为中国合格评定 国家认可中心实验室认可部中心作为CNAL的法律依托单位承担 CNAL开展认可活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现场见证评审
对检查活动的现场见证评审是认可评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检查员 的专业判断对检查结果有重要影响时尤其如此 对检查活动的现场见证评审是认可评审一般安排在办公室评审之后进行特 殊情况下也可以在完成文件评审后先期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现场见证 对检查活动的现场见证评审一般情况下遵循以下原则 ---每个领域和类型应至少见证一个项目或一个检查员 ---关键项目或高风险的项目必须见证 ---每个检查机构初次认可时应至少见证2 个项目或2 个检查员 现场评审结论分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由评审组在现场评审结束时给出
第二章 申请流程
初次认可
意向申请
申请方可以用任何方式向CNAL秘书处表示认可意向
正式申请
1)申请方应按CNAL秘书处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并交纳申请费用 2)CNAL秘书处审查申请方正式提交的申请资料若申请方提交的资料 齐全填写清楚正确对CNAL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 超过6个月且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申请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 术活动运作处于稳定运行状态则可予以正式受理并在3个月内安排现场 评审申请方造成延误除外否则应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要时征得申请方同意 后可进行初访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以确定申请方是否具备在3个月内接受 评审的条件如申请方不能在3个月内接受评审则应暂缓正式受理申请 3)在资料审查协商或初访过程中CNAL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 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方以便其采取相应的措施
4)检查机构有文件描述其职能以及其所胜任的技术活 动范围 5)每次检查均通过单独的合同和工作委托单来确定检 查活动的确切范围 6)检查机构是否具有足够的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责 任由谁来承担,是否有法律依据 7)检查机构有描述其运营条件的文件 8)检查机构或所在组织建立了独立的经过审计的帐户
2 独立性、公正性和诚实性 独立性、
批准发证
CNAL秘书长经授权签发认可证书 CNAL向已认可机构颁发认可证书认可决定通知书以及认可标志并阐明批 准的认可范围和授权签字人认可证书有效期为5年 CNAL秘书处负责将获得认可的机构及其被认可范围列入已认可机构名录 予以公布 未被批准认可的申请方自被通知起6个月之内不得再向CNAL秘书处提出申 请
CNAL的任务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建立并运行我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认可体系制 定并发布我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2 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 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3 负责对CNAL认可标志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 组织实验室开展和参与国内外能力验证活动 5组织开展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注 册和后续管理 6为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 构的公开信息 7参加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 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 8 受理对CNAL认可工作及对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工作的申诉与投诉负责调查并 作出处理决定 9 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10开展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变更
已认可机构在发生下述任何变化时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CNAL a) 已认可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发生变化 b) 已认可机构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 c) 认可范围内的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检查工作范围发生重大改变 d) 其它可能影响其活动和运行的变更 变更的处理 CNAL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 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 b) 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 c) 对新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候选人进行考核 d) 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评审准备
1)CNAL秘书处指定评审组并征得申请方同意,如申请方基于公正性理由 对评审组的任何成员表示拒绝时秘书处经核实后应给予调整 2) 评审组审查申请方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资料当发现文件不 符合要求时评审组长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方采取纠正措施秘书处根据 评审组长的提议认为需要时可与申请方协商进行预评审预评审只对资料 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或做进一步了解不做咨询但须向秘书处提交 书面的预评审报告在申请方采取有效纠正措施解决发现的主要问题后评 审组长方可进行现场评审 3)文件审查通过后评审组长与申请方商定现场评审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评 审计划报CNAL秘书处批准后实施
认可准则
CNAL采用CNAL/AC022003检查机构认 可准则(等同ISO/IEC 170201998)作为 检查机构认可的基本准则 在此基础上CNAL针对某些技术领域的 特定情况制定了检查机构认可准则的应 用说明
相关标准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 ISO/IEC TR170101998检查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 CNAL/AR012003认可程序规则 CNAL/AR022003专门委员会管理规则 CNAL/AR032003公正性与保密规则 CNAL/AR042003认可标志与认可证书管理规则 CNAL/AR052003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规则 CNAL/AR062003评审员与技术专家管理规则 CNAL/AR072003能力验证规则 CNAL/AR082003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CNAL/AR092003港澳台及国外机构受理政策 CNAL/AR102003量值溯源政策 CNAL/AR112003测量不确定度政策
第三章 标准讲解
标准的简要说明
标准分为16章,评审的主要内容在第3章到16章
标准遵循的原则
质量管理体系的PDCA循环模式
1 管理要求
1)检查机构或其母体组织要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2)检查机构是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相应的法律文件证 明其有合法的服务范围和独立机构编制 3)如果检查机构隶属于某一法人单位(特别是该法人 单位拥有除检查之外的其他职能时),有独立的建制, 其机构组成要有主管部门(独立法人单位)的批准文 件,检查机构负责人得到主管部门的正式书面任命, 并授权检查机构独立进行规定范围的检查工作
部分或全部暂停认可6152经评定后由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13批准发证cnal秘书长经授权签发认可证书cnal向已认可机构颁发认可证书认可决定通知书以及认可标志并阐明批准的认可范围和授权签字人认可证书有效期为5年cnal秘书处负责将获得认可的机构及其被认可范围列入已认可机构名录予以公布未被批准认可的申请方自被通知起6个月之内不得再向cnal秘书处提出申14监督评审定期监督评审已认可机构应在认可批准后的12个月内接受cnal安排的第一次定期监督评审以后每隔18个月应接受一次定期监督评审每次定期监督评审的范围可以是认可领域的一部分以及认可要求的部分内容在认可有效期内的定期监督评审应覆盖已认可机构被认可的全部领域和cnal的全部认可要求定期监督评审不需要已认可机构申请有关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在实施定期监督评审时应考虑前一次监督的结果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尤其是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时的纠正措施实施情况等已认可机构的扩项评审应尽可能与定期监督评审结合进行15不定期评审在已认可机构发生如本规则6511条所述变化cnal的认可要求变化或cnal认为有必要时或需对投诉进行调查或有迹象表明已认可机构可能不再继续满足认可要求时cnal秘书处可随时安排不定期监督评审或不定期的访问不定期监督评审的程序与定期监督评审相同复评审已认可机构应在认可有效期5年到期前6个月向cnal提出复评审申请cnal在认可有效期到期前应根据已认可机构的申请组织复评审以决定是否延续认可至下一个有效期复评审的其它要求和程序与初次认可一致是针对全部认可范围和全部认可要求的评审16变更已认可机构在发生下述任何变化时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cnal其它可能影响其活动和运行的变更变更的处理cnal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17认可后的权利已认可机构有在宣传刊物广告上声明其有关检查领域和服务范围被认可的权利已认可机构有在其获认可范围内出具的证书或报告上以及拟用的广告专用信笺宣传刊物上使用认可标志的权利已认可机构有对cnal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人员的工作提出投诉和申诉的权已认可机构有自愿终止认可资格的权利18认可后的义务1已认可机构应遵守cnal规则的规定2已认可机构在cnal安排的评审活动中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并执行评审组提出的验证试验为有关人员在审查文件初次评审监督扩项评审复评审和解决争议进入被评审的区域查阅记录和接
1)检查机构工作人员的判断力不受任何来自商业、财 政和其他方面压力的影响 2)检查机构的程序能够保证检查机构所从事的检查活 动的结果不受其外部人员或机构的影响 3)检查机构按照所能提供检查服务的性质(A类检查机 构、 B类检查机构、C类检查机构)具有所要求的独 立性
检查机构的类型A类B类和C类实质上是对其独立性的度量检查机构 所证明的独立性可以增强客户对检查机构公正客观实施检查工 作能力的信心EN 45020中定义的第一方第二方术语并没有在准 则中采用因为采用这些术语并没有多少帮助不过由于多年来的 习惯性思维有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术语有必要对两种类别之 间 的关系进行如下解释 A类检查机构独立于所涉及的各方显然是第三方 A类检查机构有两种情况 1有明确法律地位的完全独立的组织 2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组织的一部分 A类检查机构可以是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组织的一部分如果组织的另 一部门直接从事所检查项目或类似的竞争项目的设计生产供货 安装或维护该检查机构就不是A类检查机构 检查机构所属组织的首席行政长官应制定保持检查机构A类地位的 政策并文件化
认可后的权利
已认可机构有在宣传刊物广告上声明其有关检查领域和服务范围被认可的 权利 已认可机构有在其获认可范围内出具的证书或报告上以及拟用的广告专用 信笺宣传刊物上使用认可标志的权利 已认可机构有对CNAL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人员的工作提出投诉和申诉的权 利 已认可机构有自愿终止认可资格的权利
认可后的义务
现场评审
1)评审组依据CNAL的认可准则规则和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申请方申请范围内的 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进行现场评审 2) 检查机构的现场评审采取现场办公室评审和对检查活动的现场见证两种方式 3) 现场办公室评审时评审组要对申请方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CNAL对授权签字人 的资格条件如下 a) 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熟悉授权签字范围内有关检检查标准检查方 法及检查程序能对检查结论作出正确的评价; b) 熟悉认可规则认可条件特别是已认可机构义务以及带认可标志检查报告的使用规 定 c) 在对检查结论的正确性负责的岗位上任职并有相应的管理职权 在可能的情况下CNAL将把申请方在能力验证中的表现将作为CNAL决定是否 认可的重要依据
评审后整改
评审组长应在现场评审末次会议上将现场评审报告复印件提交给被评审方 被评审方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拟订并提交纠正措施计划提交给评审组长并 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审组长应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待纠正措施验证后评审组长将确认意见连同现场评审资料报CNAL秘书处
定
CNAL秘书处负责将评审资料及所有其他相关信息如能力验证投诉争议等 提交给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方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并 作出决定评定结果可以是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a) 同意认可 b) 部分或全部不认可 c) 部分或全部暂停认可 6.1.5.2经评定后由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
1)已认可机构应遵守CNAL规则的规定 2)已认可机构在CNAL安排的评审活动中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并执行评审组提出的验 证试验为有关人员在审查文件初次评审监督扩项评审复评审和解决争议进入被 评审的区域查阅记录和接触工作人员等方面提供方便 3)已认可机构以及被CNAL正式受理的申请方必须参加CNAL指定的能力验证比对 或测量审核活动 4)已认可机构必须对其出具的证书或报告负责为客户保守秘密 5)已认可机构对客户提出的投诉应有明确的处理程序如在收到投诉后2个月内不能 圆满解决应将投诉的概要内容和处理经过通知CNAL 6)已认可机构不得从事任何有损CNAL声誉的活动不得利用认可暗示某产品获得 CNAL的认可或作出CNAL认为会引起误解的声明 7)已认可机构在其证书或报告或宣传媒介如广告宣传小册子或其他场合中表明其认 可状态时须符合CNAL的有关规定 8)已认可机构在被CNAL撤销认可后应立即交回认可证书停止在证书或报告上宣传 材料上以及采用其他方式显示其认可资格或使用认可标志 9)已认可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交纳费用
不定期评审 在已认可机构发生如本规则6.5.1.1条所述变化CNAL的认可要求变化或 CNAL认为有必要时或需对投诉进行调查或有迹象表明已认可机构可能 不再继续满足认可要求时,CNAL秘书处可随时安排不定期监督评审或 不定期的访问不定期监督评审的程序与定期监督评审相同 复评审 已认可机构应在认可有效期5年到期前6个月向CNAL提出复评审申请CNAL 在认可有效期到期前应根据已认可机构的申请组织复评审以决定是否延 续认可至下一个有效期 复评审的其它要求和程序与初次认可一致是针对全部认可范围和全部认可 要求的评审
检查机构的认可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认可是自愿 的CNAL仅对申请方申请的认可范围依据有关 认可准则等要求实施评审并作出认可决定但 申请方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获得认可 a)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 力 b) 符合CNAL颁布的认可准则 c) 遵守CNAL认可规则认可政策的有关规定履 行相关义务
监督评审
定期监督评审 已认可机构应在认可批准后的12个月内接受CNAL安排的第一次定期监督 评审以后每隔18个月应接受一次定期监督评审每次定期监督评审的范 围可以是认可领域的一部分以及认可要求的部分内容在认可有效期内的 定期监督评审应覆盖已认可机构被认可的全部领域和CNAL的全部认可 要求 定期监督评审不需要已认可机构申请,有关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程序与初 次认可相同 在实施定期监督评审时应考虑前一次监督的结果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尤其 是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时的纠正措施实施情况等 已认可机构的扩项评审应尽可能与定期监督评审结合进行
第一章 标准背景介绍
CNAL是什么?
CNAL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 国家认可机构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Laboratories CNAL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又称为中国合格评定 国家认可中心实验室认可部中心作为CNAL的法律依托单位承担 CNAL开展认可活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现场见证评审
对检查活动的现场见证评审是认可评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检查员 的专业判断对检查结果有重要影响时尤其如此 对检查活动的现场见证评审是认可评审一般安排在办公室评审之后进行特 殊情况下也可以在完成文件评审后先期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现场见证 对检查活动的现场见证评审一般情况下遵循以下原则 ---每个领域和类型应至少见证一个项目或一个检查员 ---关键项目或高风险的项目必须见证 ---每个检查机构初次认可时应至少见证2 个项目或2 个检查员 现场评审结论分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由评审组在现场评审结束时给出
第二章 申请流程
初次认可
意向申请
申请方可以用任何方式向CNAL秘书处表示认可意向
正式申请
1)申请方应按CNAL秘书处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并交纳申请费用 2)CNAL秘书处审查申请方正式提交的申请资料若申请方提交的资料 齐全填写清楚正确对CNAL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 超过6个月且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申请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 术活动运作处于稳定运行状态则可予以正式受理并在3个月内安排现场 评审申请方造成延误除外否则应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要时征得申请方同意 后可进行初访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以确定申请方是否具备在3个月内接受 评审的条件如申请方不能在3个月内接受评审则应暂缓正式受理申请 3)在资料审查协商或初访过程中CNAL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 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方以便其采取相应的措施
4)检查机构有文件描述其职能以及其所胜任的技术活 动范围 5)每次检查均通过单独的合同和工作委托单来确定检 查活动的确切范围 6)检查机构是否具有足够的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责 任由谁来承担,是否有法律依据 7)检查机构有描述其运营条件的文件 8)检查机构或所在组织建立了独立的经过审计的帐户
2 独立性、公正性和诚实性 独立性、
批准发证
CNAL秘书长经授权签发认可证书 CNAL向已认可机构颁发认可证书认可决定通知书以及认可标志并阐明批 准的认可范围和授权签字人认可证书有效期为5年 CNAL秘书处负责将获得认可的机构及其被认可范围列入已认可机构名录 予以公布 未被批准认可的申请方自被通知起6个月之内不得再向CNAL秘书处提出申 请
CNAL的任务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建立并运行我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认可体系制 定并发布我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2 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 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3 负责对CNAL认可标志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 组织实验室开展和参与国内外能力验证活动 5组织开展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注 册和后续管理 6为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 构的公开信息 7参加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 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 8 受理对CNAL认可工作及对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工作的申诉与投诉负责调查并 作出处理决定 9 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10开展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变更
已认可机构在发生下述任何变化时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CNAL a) 已认可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发生变化 b) 已认可机构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 c) 认可范围内的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检查工作范围发生重大改变 d) 其它可能影响其活动和运行的变更 变更的处理 CNAL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 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 b) 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 c) 对新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候选人进行考核 d) 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评审准备
1)CNAL秘书处指定评审组并征得申请方同意,如申请方基于公正性理由 对评审组的任何成员表示拒绝时秘书处经核实后应给予调整 2) 评审组审查申请方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资料当发现文件不 符合要求时评审组长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方采取纠正措施秘书处根据 评审组长的提议认为需要时可与申请方协商进行预评审预评审只对资料 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或做进一步了解不做咨询但须向秘书处提交 书面的预评审报告在申请方采取有效纠正措施解决发现的主要问题后评 审组长方可进行现场评审 3)文件审查通过后评审组长与申请方商定现场评审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评 审计划报CNAL秘书处批准后实施
认可准则
CNAL采用CNAL/AC022003检查机构认 可准则(等同ISO/IEC 170201998)作为 检查机构认可的基本准则 在此基础上CNAL针对某些技术领域的 特定情况制定了检查机构认可准则的应 用说明
相关标准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 ISO/IEC TR170101998检查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 CNAL/AR012003认可程序规则 CNAL/AR022003专门委员会管理规则 CNAL/AR032003公正性与保密规则 CNAL/AR042003认可标志与认可证书管理规则 CNAL/AR052003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规则 CNAL/AR062003评审员与技术专家管理规则 CNAL/AR072003能力验证规则 CNAL/AR082003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CNAL/AR092003港澳台及国外机构受理政策 CNAL/AR102003量值溯源政策 CNAL/AR112003测量不确定度政策
第三章 标准讲解
标准的简要说明
标准分为16章,评审的主要内容在第3章到16章
标准遵循的原则
质量管理体系的PDCA循环模式
1 管理要求
1)检查机构或其母体组织要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2)检查机构是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相应的法律文件证 明其有合法的服务范围和独立机构编制 3)如果检查机构隶属于某一法人单位(特别是该法人 单位拥有除检查之外的其他职能时),有独立的建制, 其机构组成要有主管部门(独立法人单位)的批准文 件,检查机构负责人得到主管部门的正式书面任命, 并授权检查机构独立进行规定范围的检查工作
部分或全部暂停认可6152经评定后由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13批准发证cnal秘书长经授权签发认可证书cnal向已认可机构颁发认可证书认可决定通知书以及认可标志并阐明批准的认可范围和授权签字人认可证书有效期为5年cnal秘书处负责将获得认可的机构及其被认可范围列入已认可机构名录予以公布未被批准认可的申请方自被通知起6个月之内不得再向cnal秘书处提出申14监督评审定期监督评审已认可机构应在认可批准后的12个月内接受cnal安排的第一次定期监督评审以后每隔18个月应接受一次定期监督评审每次定期监督评审的范围可以是认可领域的一部分以及认可要求的部分内容在认可有效期内的定期监督评审应覆盖已认可机构被认可的全部领域和cnal的全部认可要求定期监督评审不需要已认可机构申请有关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在实施定期监督评审时应考虑前一次监督的结果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尤其是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时的纠正措施实施情况等已认可机构的扩项评审应尽可能与定期监督评审结合进行15不定期评审在已认可机构发生如本规则6511条所述变化cnal的认可要求变化或cnal认为有必要时或需对投诉进行调查或有迹象表明已认可机构可能不再继续满足认可要求时cnal秘书处可随时安排不定期监督评审或不定期的访问不定期监督评审的程序与定期监督评审相同复评审已认可机构应在认可有效期5年到期前6个月向cnal提出复评审申请cnal在认可有效期到期前应根据已认可机构的申请组织复评审以决定是否延续认可至下一个有效期复评审的其它要求和程序与初次认可一致是针对全部认可范围和全部认可要求的评审16变更已认可机构在发生下述任何变化时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cnal其它可能影响其活动和运行的变更变更的处理cnal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17认可后的权利已认可机构有在宣传刊物广告上声明其有关检查领域和服务范围被认可的权利已认可机构有在其获认可范围内出具的证书或报告上以及拟用的广告专用信笺宣传刊物上使用认可标志的权利已认可机构有对cnal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人员的工作提出投诉和申诉的权已认可机构有自愿终止认可资格的权利18认可后的义务1已认可机构应遵守cnal规则的规定2已认可机构在cnal安排的评审活动中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并执行评审组提出的验证试验为有关人员在审查文件初次评审监督扩项评审复评审和解决争议进入被评审的区域查阅记录和接
1)检查机构工作人员的判断力不受任何来自商业、财 政和其他方面压力的影响 2)检查机构的程序能够保证检查机构所从事的检查活 动的结果不受其外部人员或机构的影响 3)检查机构按照所能提供检查服务的性质(A类检查机 构、 B类检查机构、C类检查机构)具有所要求的独 立性
检查机构的类型A类B类和C类实质上是对其独立性的度量检查机构 所证明的独立性可以增强客户对检查机构公正客观实施检查工 作能力的信心EN 45020中定义的第一方第二方术语并没有在准 则中采用因为采用这些术语并没有多少帮助不过由于多年来的 习惯性思维有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术语有必要对两种类别之 间 的关系进行如下解释 A类检查机构独立于所涉及的各方显然是第三方 A类检查机构有两种情况 1有明确法律地位的完全独立的组织 2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组织的一部分 A类检查机构可以是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组织的一部分如果组织的另 一部门直接从事所检查项目或类似的竞争项目的设计生产供货 安装或维护该检查机构就不是A类检查机构 检查机构所属组织的首席行政长官应制定保持检查机构A类地位的 政策并文件化
认可后的权利
已认可机构有在宣传刊物广告上声明其有关检查领域和服务范围被认可的 权利 已认可机构有在其获认可范围内出具的证书或报告上以及拟用的广告专用 信笺宣传刊物上使用认可标志的权利 已认可机构有对CNAL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人员的工作提出投诉和申诉的权 利 已认可机构有自愿终止认可资格的权利
认可后的义务
现场评审
1)评审组依据CNAL的认可准则规则和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申请方申请范围内的 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进行现场评审 2) 检查机构的现场评审采取现场办公室评审和对检查活动的现场见证两种方式 3) 现场办公室评审时评审组要对申请方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CNAL对授权签字人 的资格条件如下 a) 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熟悉授权签字范围内有关检检查标准检查方 法及检查程序能对检查结论作出正确的评价; b) 熟悉认可规则认可条件特别是已认可机构义务以及带认可标志检查报告的使用规 定 c) 在对检查结论的正确性负责的岗位上任职并有相应的管理职权 在可能的情况下CNAL将把申请方在能力验证中的表现将作为CNAL决定是否 认可的重要依据
评审后整改
评审组长应在现场评审末次会议上将现场评审报告复印件提交给被评审方 被评审方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拟订并提交纠正措施计划提交给评审组长并 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审组长应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待纠正措施验证后评审组长将确认意见连同现场评审资料报CNAL秘书处
定
CNAL秘书处负责将评审资料及所有其他相关信息如能力验证投诉争议等 提交给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方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并 作出决定评定结果可以是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a) 同意认可 b) 部分或全部不认可 c) 部分或全部暂停认可 6.1.5.2经评定后由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
1)已认可机构应遵守CNAL规则的规定 2)已认可机构在CNAL安排的评审活动中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并执行评审组提出的验 证试验为有关人员在审查文件初次评审监督扩项评审复评审和解决争议进入被 评审的区域查阅记录和接触工作人员等方面提供方便 3)已认可机构以及被CNAL正式受理的申请方必须参加CNAL指定的能力验证比对 或测量审核活动 4)已认可机构必须对其出具的证书或报告负责为客户保守秘密 5)已认可机构对客户提出的投诉应有明确的处理程序如在收到投诉后2个月内不能 圆满解决应将投诉的概要内容和处理经过通知CNAL 6)已认可机构不得从事任何有损CNAL声誉的活动不得利用认可暗示某产品获得 CNAL的认可或作出CNAL认为会引起误解的声明 7)已认可机构在其证书或报告或宣传媒介如广告宣传小册子或其他场合中表明其认 可状态时须符合CNAL的有关规定 8)已认可机构在被CNAL撤销认可后应立即交回认可证书停止在证书或报告上宣传 材料上以及采用其他方式显示其认可资格或使用认可标志 9)已认可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交纳费用
不定期评审 在已认可机构发生如本规则6.5.1.1条所述变化CNAL的认可要求变化或 CNAL认为有必要时或需对投诉进行调查或有迹象表明已认可机构可能 不再继续满足认可要求时,CNAL秘书处可随时安排不定期监督评审或 不定期的访问不定期监督评审的程序与定期监督评审相同 复评审 已认可机构应在认可有效期5年到期前6个月向CNAL提出复评审申请CNAL 在认可有效期到期前应根据已认可机构的申请组织复评审以决定是否延 续认可至下一个有效期 复评审的其它要求和程序与初次认可一致是针对全部认可范围和全部认可 要求的评审
检查机构的认可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认可是自愿 的CNAL仅对申请方申请的认可范围依据有关 认可准则等要求实施评审并作出认可决定但 申请方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获得认可 a)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 力 b) 符合CNAL颁布的认可准则 c) 遵守CNAL认可规则认可政策的有关规定履 行相关义务
监督评审
定期监督评审 已认可机构应在认可批准后的12个月内接受CNAL安排的第一次定期监督 评审以后每隔18个月应接受一次定期监督评审每次定期监督评审的范 围可以是认可领域的一部分以及认可要求的部分内容在认可有效期内的 定期监督评审应覆盖已认可机构被认可的全部领域和CNAL的全部认可 要求 定期监督评审不需要已认可机构申请,有关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程序与初 次认可相同 在实施定期监督评审时应考虑前一次监督的结果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尤其 是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时的纠正措施实施情况等 已认可机构的扩项评审应尽可能与定期监督评审结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