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的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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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的管理规程
某某制药有限公司GMP⽂件
⽬的:建⽴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的管理规程,规范各品种检验⼯作,从⽽保证产品质量。
适⽤范围:适⽤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
责任⼈:仓库保管员、质量保证室⼈员,中⼼化验室检验员
程序:
1.质量保证室⼈员按《取样管理规程》对所有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在产的中间产品及成品进⾏取样、送样。
2.中⼼化验室依据<质量标准>,按照<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进⾏检验。
3.中⼼化验室各室主管在接到样品时,应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送验⽇期等,核对⽆误,将检品分发给相关检验⼈员进⾏检验。
4.原辅料、包装材料
凡⽣产⽤的各种原辅料、包装材料进库前均应经过仓库保管员初验,不符合规定不得进库。
初检合格⽅可进库由仓库保管员填写“请验单”交给质量保证室取样。
质量保证室接到“请验单”和供⽅全检合格的报告单后应在24⼩时内取样并送达中⼼化验室。
由质量保证室将中⼼化验室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连同“物料放⾏单”⼀并送交仓库保管员。
5.中间产品
中间产品指按⼯艺规程⽣产的在产产品。
中间产品应由车间主管根据⽣产⼯艺要求及时填写“请验单”由QA检查员取样并送⾄中⼼化验室。
由中⼼化验室对中间产品进⾏检验,检验项⽬全部符合企业内控标准,质量保证室将“中间品检验报告、放⾏审核单”⼀并交车间。
此时车间⽅可进⾏下⼀步⼯序的⽣产,中间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流⼊下步⼯序。
6.成品
接到车间“请验单”后由质量保证室QA检查员按《取样和送样管理规程》在⽣产的前、中、后三个阶段分别取样,同时取好留样观察所⽤的样品并转交中⼼化验室。
“成品检验报告”复核⽆误后交质量保证室。
质量保证室审核批⽂件⽆误后,签发“成品终审放⾏单”。
7.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报告均需在检验周期内报出,并填写“检验台帐”。
8.所有检验⼯作必须及时真实填写“检验记录”,并有复核。
9.“检验报告”必须有中⼼化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质检公章,确保⽆误⽅可发出。
10.若检出不合格品,必须及时调查、报告,执⾏《检验结果异常的调查管理规程》查明原因,
以杜绝不合格原辅料进⼚,不合格中间品流⼊下步⼯序和不合格成品出⼚。
11.检验⼯作流程图
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流程图:
中间品检验流程图
11.3成品检验流程图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