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业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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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必 须为从业人员提 供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 并监督、教育从 业人员按照使用 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按照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为 从业人员无偿提 供合格的劳动防 护用品,不得以 货币形式或者其 他物品替代。
生产经营单位配 发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按
设置或指定职业 卫生管理机构或 者组织,配备专 职或兼职的职业 卫生专业人员
职业(病)危 害管理措施及 落实情况
职业病防治计划 或实施方案
职业卫生管理制 度或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因素 监测及评价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相 关制度和操作规 程
查阅日常监测记 录
查阅日常监测记 录
查阅作业场所职 业病危害检测、 评价报告
制度落实 演练及记录
疏散通道、标 志、出口
疏散通道符合要 求、标志明显、 出口保持畅通
疏散管理
疏散管理
应急广播、应 急照明
应急广播、应急 照明设施并确保 完好、有效
能手动或自动控 制选择广播分区 、启动或停止应 急广播
生活设施 员工宿舍
员工宿舍疏散通 道符合要求、标 志明显、保持畅 通的出口
劳动合同管 劳动合同、工
生产经营单位应 制定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制度
教育培训和记录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实施
教育培训考核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实施
教育培训考核
从业人员持 特种作业人员 证上岗情况 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持 有效特种作业操
作证
制度制定
生产事故应急预 案编制及备案
事故应急救 援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暂行规定》第8条 第二款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13条第(五)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
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15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危 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 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 》第21条第一款 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国家或者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每日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的 规定
有较大危险因
素的生产经营
安全警示标 场所和有关设
志
施、设备上,
设置明显的安
全警示标志
是否在有较大危 险因素的生产经 营场所和有关设 施、设备上,设 置明显的安全警 示标志
变配电室出入口 应设置高度不低 于400mm 的挡板
安全出口
应急照明灯具
变配电室 (10KV及以
理
伤社会保险
合同内应当载明 职业危害的事 项,并如实告知 从业人员。
女职工禁止从 女职工劳动强度
事的劳动
要求
孕期禁忌从事 孕期劳动强度要
劳动
求
女职工保护
哺乳期禁忌从 哺乳期劳动强度
事劳动
要求
经期禁忌从事 经期劳动强度要
劳动
求
工时规定
工作时间的规 定
每日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的 规定
工时规定
工作时间的规 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13条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职业(病)危 害因素检测评 价情况
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强度或者浓度 符合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
查阅并核对两次 作业场所职业病 危害检测评价报 告
查阅当年或最近 一年作业场所职 业病危害检测评 价报告
现场检查设施和 个人防护用品使
用情况
检查维护、检修 、检测记录 职业(病)危 害防护设备、 设施及个人防 护用品情况
固定用电设备
电气设备必须有 可靠的接地保护
临时用电
安装漏电保护装 置
易燃、易爆场 所安全用电
开关、灯具、线 路、用电设施均 应符合防爆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 位的消防安全职 责
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职责
一般单位消防安 全职责
消防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制定及 落实
防火巡查、检查 制度制定及落实
安全疏散设施管 理制度制定及落 实
检查项目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证照齐全,在 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
依法取得有 关安全生产 行政许可的 情况
消防验收意见 消防验收意见书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与安 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配备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 备专(兼)职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 人以上的应当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从业人员 在三百人以下 的,应当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 员,或者委托具 有国家规定的相 关专业技术资格 的工程技术人员 提供安全生产管 理服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14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第13条第(二)项
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15条(二)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 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13条第(一)项
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 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单位主要负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
人
履行的职责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各部门、岗位 岗位职责
制度制定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
制度制定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治理制 度
制度落实情况
制度制定情况 具有较大危险 因素生产经营 场所、设备设 施的安全管理
制度 制度落实情况
制度制定情况 危险作业安全
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 管理制度
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
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
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 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 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 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 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
安全疏散设施管 理制度制定及落 实
消防设施、器材 维护管理制度制 定及落实
消防设施、器材 维护管理制度制 定及落实
火灾隐患整改制 度制定及落实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 管理制度制定及 落实
易燃易爆危险物 品和场所防火防 爆制度制定及落 实
专职和义务消防 队的组织管理制 度制定及落实
查阅接触危害人 员劳动合同中书 面告知
现场检查标识和 警示说明设置情 况
职业健康(卫 生)教育培训 情况
查阅教育培训记 录
职业健康(卫 生)教育培训 情况
查阅教育培训记 录
查阅安全监管部 门发放的培训合 格证明
职业危害预评 价报告、控制 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危害防 治专篇备案情 况
查阅备案证明
建设项目职业 对建设项目提交
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演练制度制 定及落实
燃气和电气设备 的检查和管理
燃气和电气设备 的检查和管理 (包括防雷、防 静电)制度制定 及落实
消防安全工作考 评和奖惩制度制 定及落实
标志
消防设施器材配 置及检测情况 消防设施、器 材
消防设施的放置 环境
职业(病)危 害申报情况
职业危害申报档 案材料的真实性 及申报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7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
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
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
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13条
维保与月检
定期检验
作业人员持证 上岗情况
在岗作业人员 (含带压密封作 业人员)按规定 持有特种作业操 作资格证书
登记备案情况 及使用期限
压力容器使用登 记证、检验合格 标识在检验有效 期内
安全附件及安 全保护装置
安全附件(液位 (面)计、安全 阀、压力表、温 度计、仪器仪表 等)应定期检 测,并做记录
运行参数
运行记录
特种设备 (压力容 器)
气瓶使用安全
气瓶使用安全情 况
气瓶使用安全
气瓶使用安全情 况
作业人员
现场作业人员持 特种作业操作资 格证书上岗
安全检验合格标 志和年检记录
合格标志及警 示标志
特种设备 (电梯)
安全注意事项和 警示标志
安全装置
报警装置可靠, 联系畅通
维保情况
维保记录
维保情况
定期研究安全 生产问题
制度制定、制度 落实:检查会议 记录
三同时安全管 理制度
制度制定
重大危险源安 全管理制度
制度落实
制度制定
安全投入管理 制度
制度制定
安全投入管理 制度
制度落实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的制定 及落实情况
其他保障安全 生产的事项
根据本单位实际 情况,应建立其 他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
现场查看职业病 防护设备使用情 况
根据标准现场检 查个人防护用品
使用情况
根据标准现场检 查个人防护用品
使用情况
检查维护、检修 、检测记录
职业卫生
查阅职业卫生档 案中报告存档情 况
查阅职业卫生档 案中报告存档情 况
现场检查公告栏 设置情况
检查日常监测记 录
职业(病)危 害告知情况
职业(病)危 害告知情况
对机械加工操 作人员的要求
高速车削时应戴 防护镜,机床前 方加挡板
设备运行期间, 严禁进行维护保 养
设备运行期间, 严禁进行维护保 养
法规依据
塑料制品业安全检查表 法规条款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 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 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发有安全标志的
特种劳动防护用
品
生产经营单位配 发合格的劳动防 护用品
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作 业规程的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不 得配发超过使用 期限的劳动防护 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劳 动防护用品管理
安全生产奖励 与惩罚制度
制度制定
安全生产奖励 与惩罚制度
制度制定
制度制定
事故报告、调 查处理制度
制度落实
卫生审查
的材料进行审核
现场配合情况
查阅设备中文说 明书
查阅化学材料中 文说明书或物料 安全技术说明书 其他情况
现场检查工艺、 技术、材料情况
现场检查实际作 业防护条件
作业人员持证 持特种作业操作
上岗
资格证书上岗
建立安全技术档 案
登记标志
特种设备 (起重机械 、场(厂) 内机动车驾
驶)
使用设备安全 管理
上)
安全用具管理
安全用具管理
持证上岗(高压 证)
安全用具管理
安全用电
安全出口
低压配电室 (380V以下)
门窗的要求
应急照明
挡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挡板
持证上岗(低压 证)
金属框架接地
低压配电柜、 屏、台、箱、 盘
漏电保护是否齐 全、灵敏可靠、 定期自检
电气线路敷设 一般环境下布线
插座
插座回路应设置 接地、漏电保护 装置
维保记录
有台(坑)必有 栏 防护装置及可 靠性
有轧点必有挡板
设备的接地
电气设备必须有 接地保护
设备安全及 作业人员要 求
设备安全及 安全生产检查 作业人员要 记录 求
对安全生产状况 进行经常性检 查,且有记录
进入工作岗位 前,必须正确穿 戴好劳动防护用 品。操作旋转设 备时,不准戴手 套、头巾和围巾 。女工必须将长 发塞进帽内
有关规定或者标
为从业人员提 准配发劳动防护
供符合国家标
用品
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
员按照使用规
则正确佩戴和
使用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按
有关规定或者标
为从业人员提 准配发劳动防护
供符合国家标
用品
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
员按照使用规
则正确佩戴和
使用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配
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的治理负全部责任,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 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必 须为从业人员提 供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 并监督、教育从 业人员按照使用 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按照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为 从业人员无偿提 供合格的劳动防 护用品,不得以 货币形式或者其 他物品替代。
生产经营单位配 发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按
设置或指定职业 卫生管理机构或 者组织,配备专 职或兼职的职业 卫生专业人员
职业(病)危 害管理措施及 落实情况
职业病防治计划 或实施方案
职业卫生管理制 度或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因素 监测及评价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相 关制度和操作规 程
查阅日常监测记 录
查阅日常监测记 录
查阅作业场所职 业病危害检测、 评价报告
制度落实 演练及记录
疏散通道、标 志、出口
疏散通道符合要 求、标志明显、 出口保持畅通
疏散管理
疏散管理
应急广播、应 急照明
应急广播、应急 照明设施并确保 完好、有效
能手动或自动控 制选择广播分区 、启动或停止应 急广播
生活设施 员工宿舍
员工宿舍疏散通 道符合要求、标 志明显、保持畅 通的出口
劳动合同管 劳动合同、工
生产经营单位应 制定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制度
教育培训和记录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实施
教育培训考核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实施
教育培训考核
从业人员持 特种作业人员 证上岗情况 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持 有效特种作业操
作证
制度制定
生产事故应急预 案编制及备案
事故应急救 援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暂行规定》第8条 第二款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13条第(五)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
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15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危 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 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 》第21条第一款 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国家或者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每日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的 规定
有较大危险因
素的生产经营
安全警示标 场所和有关设
志
施、设备上,
设置明显的安
全警示标志
是否在有较大危 险因素的生产经 营场所和有关设 施、设备上,设 置明显的安全警 示标志
变配电室出入口 应设置高度不低 于400mm 的挡板
安全出口
应急照明灯具
变配电室 (10KV及以
理
伤社会保险
合同内应当载明 职业危害的事 项,并如实告知 从业人员。
女职工禁止从 女职工劳动强度
事的劳动
要求
孕期禁忌从事 孕期劳动强度要
劳动
求
女职工保护
哺乳期禁忌从 哺乳期劳动强度
事劳动
要求
经期禁忌从事 经期劳动强度要
劳动
求
工时规定
工作时间的规 定
每日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的 规定
工时规定
工作时间的规 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13条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职业(病)危 害因素检测评 价情况
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强度或者浓度 符合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
查阅并核对两次 作业场所职业病 危害检测评价报 告
查阅当年或最近 一年作业场所职 业病危害检测评 价报告
现场检查设施和 个人防护用品使
用情况
检查维护、检修 、检测记录 职业(病)危 害防护设备、 设施及个人防 护用品情况
固定用电设备
电气设备必须有 可靠的接地保护
临时用电
安装漏电保护装 置
易燃、易爆场 所安全用电
开关、灯具、线 路、用电设施均 应符合防爆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 位的消防安全职 责
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职责
一般单位消防安 全职责
消防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制定及 落实
防火巡查、检查 制度制定及落实
安全疏散设施管 理制度制定及落 实
检查项目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证照齐全,在 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
依法取得有 关安全生产 行政许可的 情况
消防验收意见 消防验收意见书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与安 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配备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 备专(兼)职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 人以上的应当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从业人员 在三百人以下 的,应当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 员,或者委托具 有国家规定的相 关专业技术资格 的工程技术人员 提供安全生产管 理服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14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第13条第(二)项
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15条(二)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 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13条第(一)项
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 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单位主要负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
人
履行的职责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各部门、岗位 岗位职责
制度制定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
制度制定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治理制 度
制度落实情况
制度制定情况 具有较大危险 因素生产经营 场所、设备设 施的安全管理
制度 制度落实情况
制度制定情况 危险作业安全
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 管理制度
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
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
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 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 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 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 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
安全疏散设施管 理制度制定及落 实
消防设施、器材 维护管理制度制 定及落实
消防设施、器材 维护管理制度制 定及落实
火灾隐患整改制 度制定及落实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 管理制度制定及 落实
易燃易爆危险物 品和场所防火防 爆制度制定及落 实
专职和义务消防 队的组织管理制 度制定及落实
查阅接触危害人 员劳动合同中书 面告知
现场检查标识和 警示说明设置情 况
职业健康(卫 生)教育培训 情况
查阅教育培训记 录
职业健康(卫 生)教育培训 情况
查阅教育培训记 录
查阅安全监管部 门发放的培训合 格证明
职业危害预评 价报告、控制 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危害防 治专篇备案情 况
查阅备案证明
建设项目职业 对建设项目提交
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演练制度制 定及落实
燃气和电气设备 的检查和管理
燃气和电气设备 的检查和管理 (包括防雷、防 静电)制度制定 及落实
消防安全工作考 评和奖惩制度制 定及落实
标志
消防设施器材配 置及检测情况 消防设施、器 材
消防设施的放置 环境
职业(病)危 害申报情况
职业危害申报档 案材料的真实性 及申报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7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
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
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
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13条
维保与月检
定期检验
作业人员持证 上岗情况
在岗作业人员 (含带压密封作 业人员)按规定 持有特种作业操 作资格证书
登记备案情况 及使用期限
压力容器使用登 记证、检验合格 标识在检验有效 期内
安全附件及安 全保护装置
安全附件(液位 (面)计、安全 阀、压力表、温 度计、仪器仪表 等)应定期检 测,并做记录
运行参数
运行记录
特种设备 (压力容 器)
气瓶使用安全
气瓶使用安全情 况
气瓶使用安全
气瓶使用安全情 况
作业人员
现场作业人员持 特种作业操作资 格证书上岗
安全检验合格标 志和年检记录
合格标志及警 示标志
特种设备 (电梯)
安全注意事项和 警示标志
安全装置
报警装置可靠, 联系畅通
维保情况
维保记录
维保情况
定期研究安全 生产问题
制度制定、制度 落实:检查会议 记录
三同时安全管 理制度
制度制定
重大危险源安 全管理制度
制度落实
制度制定
安全投入管理 制度
制度制定
安全投入管理 制度
制度落实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的制定 及落实情况
其他保障安全 生产的事项
根据本单位实际 情况,应建立其 他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
现场查看职业病 防护设备使用情 况
根据标准现场检 查个人防护用品
使用情况
根据标准现场检 查个人防护用品
使用情况
检查维护、检修 、检测记录
职业卫生
查阅职业卫生档 案中报告存档情 况
查阅职业卫生档 案中报告存档情 况
现场检查公告栏 设置情况
检查日常监测记 录
职业(病)危 害告知情况
职业(病)危 害告知情况
对机械加工操 作人员的要求
高速车削时应戴 防护镜,机床前 方加挡板
设备运行期间, 严禁进行维护保 养
设备运行期间, 严禁进行维护保 养
法规依据
塑料制品业安全检查表 法规条款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 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 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发有安全标志的
特种劳动防护用
品
生产经营单位配 发合格的劳动防 护用品
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作 业规程的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不 得配发超过使用 期限的劳动防护 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劳 动防护用品管理
安全生产奖励 与惩罚制度
制度制定
安全生产奖励 与惩罚制度
制度制定
制度制定
事故报告、调 查处理制度
制度落实
卫生审查
的材料进行审核
现场配合情况
查阅设备中文说 明书
查阅化学材料中 文说明书或物料 安全技术说明书 其他情况
现场检查工艺、 技术、材料情况
现场检查实际作 业防护条件
作业人员持证 持特种作业操作
上岗
资格证书上岗
建立安全技术档 案
登记标志
特种设备 (起重机械 、场(厂) 内机动车驾
驶)
使用设备安全 管理
上)
安全用具管理
安全用具管理
持证上岗(高压 证)
安全用具管理
安全用电
安全出口
低压配电室 (380V以下)
门窗的要求
应急照明
挡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挡板
持证上岗(低压 证)
金属框架接地
低压配电柜、 屏、台、箱、 盘
漏电保护是否齐 全、灵敏可靠、 定期自检
电气线路敷设 一般环境下布线
插座
插座回路应设置 接地、漏电保护 装置
维保记录
有台(坑)必有 栏 防护装置及可 靠性
有轧点必有挡板
设备的接地
电气设备必须有 接地保护
设备安全及 作业人员要 求
设备安全及 安全生产检查 作业人员要 记录 求
对安全生产状况 进行经常性检 查,且有记录
进入工作岗位 前,必须正确穿 戴好劳动防护用 品。操作旋转设 备时,不准戴手 套、头巾和围巾 。女工必须将长 发塞进帽内
有关规定或者标
为从业人员提 准配发劳动防护
供符合国家标
用品
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
员按照使用规
则正确佩戴和
使用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按
有关规定或者标
为从业人员提 准配发劳动防护
供符合国家标
用品
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
员按照使用规
则正确佩戴和
使用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配
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的治理负全部责任,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 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