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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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
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2.02
•【字号】浙教办高教〔2016〕109号
•【施行日期】2016.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建设名单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16〕109号
各高等学校,各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要求,经各高校和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推荐,线上运行,专家评审,确定浙江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200门课程为首批省精品在线开放立项建设课程(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学校、教指委要确保立项课程建设质量。
要以立项建设为契机,按照《浙江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加强建设指导和经费支持。
同时,积极鼓励推广应用,总
结建设经验,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二、要加强立项建设课程的规范管理。
高校是立项建设课程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强化自我管理机制,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在线课程审核、上线、评价考核、学分认定制度,加强课程和教学过程运行监管。
三、对首批立项建设的课程,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定。
经过1年建设,对建设质量高、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确认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对教学团队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对未通过评估认定的课程将建立退出机制,努力优化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
四、今后省教育厅将加大对创新创业类、通识教育类课程及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类课程的建设,鼓励跨学校、跨学科组建教学团队开发、使用课程,鼓励开发具有浙江社会历史文化特色的课程。
我们将采取“学校先建设、线上先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持续推进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
附件:浙江省首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