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事裁决申诉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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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事裁决申诉书(精选3篇)
上海民事裁决申诉书篇1
申诉人:
住址:省略
法定代理人:刘女士,女系申诉人配偶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址:同申诉人
被申诉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邮编:
申诉人因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__)徐民一(民)初字第4507号《民事判决书》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__)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196号《民事判决书》,特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徐汇区人民法院(20__)徐民一(民)初字第4507号《民事判决书》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__)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19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再审。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认为一审、二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错误:
一、申诉人伤残是由工伤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没有治愈,所以被申诉人应该支付伤残津贴以及因为治疗发生的医疗费。
理由是:20__年2月18日申诉人发生工伤事故后,于20__年10月22日徐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即鉴定为工伤,20__年7月29日伤残鉴定结论出来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但是在随后的法院一审、二审中都认定申诉人“工伤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诉人的诉讼请求,于是申诉人再次申请伤残鉴定,20__年9月9日鉴定结果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而且两次工伤鉴定都是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0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
者”。
两次鉴定结果再一次说明申诉人自20__年工伤后一直处于残疾状态并且始终没有治愈。
与此同时,20__年11月9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鉴定结论为“1、鉴定诊断:抑郁症。
2、关于诉讼行为能力的评定:被鉴定人钱先生目前无诉讼行为能力。
”该诊断亦能证明申诉人自工伤以后一直没有治愈。
二、一审判决以“体检结果正常,于5月29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为由,认定“工伤医疗期应视为终结,享受5月28日后的工伤津贴没有依据”是错误的。
理由是:
1、体检的结果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
申诉人是由于吸入大量煤气,脑部供氧不足造成的脑器官的损伤。
新华医院诊断意见为“复查脑电图正常,心电图正常,体检神清”,申诉人认为脑器官的损害和残疾是无法通过脑电图,心电图的简单检查能够确认的。
而且“体检神清”也不足以认定申诉人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这一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司法精神鉴定书》的认定就是最明显的证据。
该《鉴定书》第2页也说申诉人“意识清”,但是结果仍然认定申诉人“抑郁症、无诉讼行为能力”。
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开车,怎么能够不出车祸呢?由此可见新华医院的诊断只是针对申诉人的伤情,而不是残疾,申诉人的脑部残疾始终没有治愈。
2、那么第二点“到物流公司上班”就更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了。
在第一次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已经呈现出“精神病性症状”,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这些从申诉人的同事对申诉人“变成憨大”的戏称就能说明。
看到申诉人出院以后,被申诉人就要求申诉人马上上班继续出车,申诉人的妻子下岗多年,孩子上高中,不得已申诉人只能继续上班。
一审法院以此认定申诉人已经病愈是毫无根据的。
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的前后矛盾还体现在,既然要是以医院的证明认定病愈,那就应该是5月20日,而判决却是以5月28日为认定治愈的时间,那就是以上班作为认定治愈的依据,这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
4、申诉人20__年6月12日再次因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第一次事
故伤残未愈而直接造成的。
申诉人1996年进入被申诉人公司后经常出车,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是第一次煤气中毒事故以后,5月28日重新上班6月12日就发生交通事故,也说明申诉人根本就没有治愈,并一直处于“精神病性症状”,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被申诉人才停止叫申诉人出车的。
三、二审法院以“工伤鉴定的日期在煤气中毒与车祸后”“不能认定该伤残是何种事故造成”所以认定“工伤医疗期至20__年5月28日”,申诉人认为这种认定是毫无道理的。
理由是:
1、首先20__年6月12日的交通事故根本没有对申诉人造成伤害,更不会造成申诉人六级的伤残,申诉人的伤残完全是由2月18日的煤气泄漏事故造成的。
两次工伤鉴定依据的都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0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申诉人20__年6月1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导致申诉人“精神病性症状”的。
因此申诉人认为二审法院在审理时根本就没有查明申诉人是何种类型的六级伤残。
退一步讲,不管是哪个事故造成的,都是工伤事故,既然是工伤事故致残就应该享受伤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等等,这是申诉人应得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第一次事故造成的六级伤残,20__年与20__年的伤残鉴定也足以证明伤残未愈,如果是6月12日的事故造成的,那被申诉人更应该支付医疗费和伤残津贴。
更何况伤残是由哪起事故造成的这本身就是二审法院应该首先查明而且很容易查明的事实,而二审法院就以简单的一句“无法认定是何事故造成的”就剥夺了一位工伤致残程度六级的工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2、其次,申诉人认为“哪次工伤事故造成的”与“医疗期”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
只要没有治愈,申诉人就需要医疗费,就需要伤残津贴,跟哪次事故造成的没有任何关系。
申诉人主张并且所有证据和材料都显示伤残是又第一次事故造成的,二审法院对该事实没有调查,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应该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因为申诉人经过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处于工伤致残六级的状态,并且一直持续,且一直需要治疗,申诉人认为依此要求伤残津贴和医疗费
以及其他损失完全有法律依据。
四、申诉人现在非常困难,希望法院本着对当事人负责任的态度,查清事实,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现在伤残情况日益严重,需要专人护理,而且每月要支付大量的医疗费用,申诉人的妻子已退休,退休工资非常低,儿子仍然在校就读,生活状况非常艰难,现在被申诉人连基本的医疗费都不支付,所以申诉人只有依靠法律来讨回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综上所述,希望贵院收到本申诉书后能够给予充分的重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对原审判决提起再审,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上海民事裁决申诉书篇2
立协议人: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日前支付共计人民币抚养费。
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_市路弄号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
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方 (签字) 女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上海离婚模板二
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
女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日前支付共计人民币抚养费。
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_市路弄号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
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注: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
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
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
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______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
三、女方自愿自筹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六、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
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女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民事裁决申诉书篇3
协议人:,男,出生,汉族,
协议人:,女,汉族,
协议人双方于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协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愿离婚。
二、儿子华不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给付到儿子年满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婚内购置的座落于,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万元。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万元。
四、夫妻双方婚内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婚前如有个人债务离婚后由个人独自承担。
五、可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早上9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
期日早上10点送回浊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浊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双方保证对孩子的接送和照看互相配合不设置障碍,并保证孩子的健康与安全。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