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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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一、时间:每月10日为集中学习时间,其余时间为自学时间。

二、内容:《党章》、《中华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件》、《科学发展观读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及党的其它方针、政策,社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要求:作好每次学习笔记,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每季度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半年写一份学习总结,一年写一份调查报告。

四、方式:定期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室内学习与走出去学习相结合。

五、目的:通过学习,提高理论水平,理论联系实际,推动镇域经济向前发展。

六、纪律:必须确保学习时间;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任何人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因故缺席,必须进行补课,否则作旷工处理。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本社区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干部负责拟定干部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年度计划,月份安排,准备有关材料。

二、根据上级安排,分期分批组织干部参加县市委党校轮训、业务知识培训。

三、每月10、30日为集中学习时间,主要学习十六届六中全精神,《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中央、省、市、县的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同时结合本社区实际,学习干部所必须掌握的本职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

四、干部职工每月自学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并写一篇心得体会。

支部要定期听取个人自学情况汇报,每半年检查和公布一次自学计划的落实情况。

五、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党委每年一次学习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典型经验。

六、对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行签到,因故缺席的要及时补课。

要把学习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七、由党支部对干部的学习作出计划,由支部书记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好学习和工作,协调解决工学矛盾。

党小组长要履行职责,抓好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时间规定。

领导班子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左右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时间两天,也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二、会前准备。

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会前分管党务的副书记或组织人事干事要将民主生活会的日期、议题及有关内容提前通知班子成员,要求其按照有关要求作好相应的准备,并同时报告上级,请求派人参加。

三、会议要求
1、人员:全体党委委员
2、内容: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开展“三满意”活动,实行民主集中制,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联系群众,维护团结等方面的内容,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3、质量:严肃认真,求真务实,力求解决问题,防止浅尝辄止,流于形式。

对发现的问题要反映及时研究整顿措施,限期解决,并做好记录备查。

四、会后上报。

民主生活会后,支部要及时将召开民主生活的情况以及解决的问题,取
得的初步成效、意见、建议,打成书面报告交上级党组织。

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有利于激励干部忠于职守,勤奋学习,勤政务实,廉洁从政,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2、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驾驭工作全局能力。

3、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年出勤在280天以上,年深入居民户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0天,(以考勤记录为准)。

4、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工作,严禁工作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对拒不服从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的干部,按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5、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满意度测评,与干部升降、奖惩挂钩。

6、干部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综合能力的依据。

7、干部的提拔、任用,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用其所长,推行中层干部竟争上岗,激励干部工作热情。

8、工作优秀的干部可以优先提拔担任部门领导或担任社区部门职务,也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干部工作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为了有利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规范干部言行,强化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当好人民公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全体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勤政实务,积极搞好本职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其它任务。

二、全体干部每天必须在8:30以前到办公室签到,并填写当日工作去向,办公室记录好工作人员的工作去向,以便联系和监督。

三、值班员在每日早上8点30分,将签到表收回并投放到“签到投递箱”中,月底由组、纪、办联合汇总公示,年终按月汇总情况在干部发放经费中结算。

四、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或由领导派出工作不能按时签到的,由办公室按通知或领导安排的时间在签到簿上注明去向,严禁代签。

五、干部因事离岗前,必须向书记、主任以假条形式书面请假。

经审批后交办公室登记方能离岗;归岗后必须及时到办公室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作旷工处理;病假一般以医院出据的证明为准。

六、凡无故旷工者,按缺勤每天扣15元、会议缺席每次扣10元、迟到每次扣3元的标准年终结算;凡连续十五天或全年累计三十天旷工者,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给予处理,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廉洁自律规定
一、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在干部选择任用中,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防止和消除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不准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任务宴请,不准参加公款消费或营利性的娱乐活动。

四、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五、不准在任何公务和社会活动中,收受社会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以各种借口到下级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六、因公出差不得绕道旅游或探亲访友,必须按规定乘车、就餐、住宿。

七、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等谋取私利。

八、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在工作职责和正常义务范围内的工作改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

九、不得在生活上搞特殊化,不得收受和向基层单位索取礼品和土特产品。

十、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派餐(烟、车)单制,必须先请示批准后方能安排;凡末经批准擅自作主,费用自行负责,不予报销。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时间规定。

社区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社区领导干部同一般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二、谈话内容
1、交流谈话。

主要是交流思想、经验、听取对方的意见、建议、解剖缺点和不足,探讨努力方向,在加深理解的基础上,消除误会,达到团结。

2、任职谈话。

主要是任免领导干部职务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谈话。

要对被任免对象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听取被免对象提出的希望、意见、建议和要求。

3、处分谈话。

主要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的停职、犯错误的谈话。

要帮助被处分对象分析发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总结教训,增添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4、提醒谈话。

主要是对群众反映干部存在的问题,支部书记要及时以打招呼的形式提醒,并责成其说清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谈话要求
同干部谈话,必须有书面记录,记录工作由组织人事干部承担;要以诚相待,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涉及立案审查的停职,犯错误撤职的谈话,纪检干部也要参加;谈话要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为提高谈话质量,在谈话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领导干部有重大问题反映,要及时谈话、提醒、打招呼,不允许不负责地任其发展;谈话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情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领导干部个人遇到重大事情时,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需报告的重大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违反条例行为受到处罚的;
2、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调进或安排到本镇工作的;
3、个人建房、买卖商品房、出租私房、多处购买公房的;
4、个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1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或少于1万元,但根据情况需要报告的;
5、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家庭发生重大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的;
6、本人经批准在企业兼职兼薪的;
7、个人婚姻发生变化的;
8、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问题。

二、报告程序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情报告一般由个人以书面形式自报,也可以由本人委托镇组织人事
干部书面呈报,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组织部报告。

三、报告纪律。

报告时限为发生得大事情后五天之内(特殊情况除外)逾期不报,一律加重处理。

党员定期接受评议制度
以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之间互评及党支部总评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群众对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党员进行评议、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党员工作和生活作风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员进行评议、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从根本上解决党员的服务水平。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培育人才型先锋队”活动为载体,党支部围绕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增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能力、制定党员学习培训规划,重点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执政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坚持正面教育、互动教育、自我教育、典型教育,集中教育等教育手段相结合,进一步健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讨论交流制度、活动记载制度。

深入开展"三满意"活动,加强对党员学习效果的考核,把党员参加学习的情况作为党员评议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各党支部要切实做到: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3.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

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社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支委会包括按规定召开的支委民主生活会。

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

机关党支部的支委民主生活会可单独召开,也可与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

事业单位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要单独召开,按规定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的工作,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要特别注意抓好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1~2次。

每个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对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四)党课
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

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

授课人可由本村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授课,也可组织收看(听)录像资料、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课教育,也可作为本支部党课计算,但要做好听课记录。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等,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求得帮助,使党组织了结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加强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1)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4)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5)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1)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党员干部双重组织制度
党员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组织(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这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

健全和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

1.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要求。

党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采取党小组或党支部生活会形式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是一年一次,召开的时间均按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

2.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会议内容。

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民主生活会针对班子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进行检查、总结,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3.遵守制度,积极参加党的活动。

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增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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