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员绩效考核评分考核分配及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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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员绩效考核评分考核分配及轮岗制度
讲解员绩效考核制度
为提高旅游讲解服务质量,树立讲解员队伍良好形象,现对讲解员实行绩效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县旅游服务中心聘用的全体讲解员。

二、工资薪酬
(一)每月工资
由基本工资+补贴工资+考核工资+奖励工资+加班工资(经批准)组成。

1、基本工资按1000元/月计算;
2、考核工资按1200元/月计算;
3、补贴工资按每带旅游团一次补贴50元计算;
4、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个工作日(休息日除外)×加班天数(经核准);
5、奖励工资按实际奖额计算。

(二)年终奖励
集合每个讲解员1个月的基本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励金额,参照月度考核的办法对每个讲解员进行年度综合评定,按得分多少兑算个人奖励金额。

三、工资计算
(一)基本工资。

月出满勤(每月正常轮休除外),即可按1000元计发基本工资。

不出满勤的,按《讲解员奖罚
细则》(附件1)中处罚项第5条扣减。

(二)考核工资。

主要考核讲解员的讲解服务工作,按100分计分,具体见《讲解员业务工作考核表》(附件2)。

1、考核人员: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

2、考核方式:以签的方式,室内或室外抽讲某一景区,现场按表格内容打分,并累计平均总得分。

3、工资换算:以个人的平均总得分与每月1200元考核工资定额作换算,计算出该讲解员当月的考核工资。

(三)补贴工资。

带团补贴按带团原则、带团次数计算,以一个旅游团游览完整的游程为一次(公务团补贴工资为旅游团的一半)。

带团讲解中有不良言行表现,按《讲解员奖罚细则》中处罚项第3、4、6、7、8、9、10条扣减。

若带团补贴工资扣额不足,可在考核工资中续扣,直至扣完为止。

(四)加班工资。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一中心两平台”负责人核实,并填报加班单,注明加班事由。

分管领导核准加班天数,经主管领导批准,计发加班工资。

未经批准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五)奖励工资。

按照《讲解员奖罚细则》中奖励项中第1、2、3、4、5条内容,由“一中心两平台”负责人据实填报,并注明奖励事由。

分管领导核准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计发奖励工资。

四、工资发放
1、统计考核。

每月10日前,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及“一中心两平台”负责人完成每位讲解员月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补贴工资、加班工资、奖励工资的填报、统计、考核。

2、公开公示。

每月11-13日为公示期,以适当的方式公示每位讲解员每月的分项工资及合计工资,对工资数额有疑问的应及时提出,并报请解决,逾期视为同意。

3、打入账户。

每月14-16日为工资入账期,单位为每位讲解员建立工资账户,将每位讲解员每月应发放的工资足额打入讲解员个人工资账户。

五、几点说明
1、每季度评选出的优秀讲解员,所得奖金在下季度第一个月发放;评选出的年度优秀讲解员,所得奖金与年终奖励一并发放。

2、每年的1月份上旬完成对每位讲解员的年度综合考评,经公示后,将每位讲解员应得的年终奖励金额于当月足额打入个人账户。

3、本考核制度从二O一五年一月起执行。

附件一:讲解员奖罚细则
南丰县旅游服务中心
二0一四年十二月
南丰县讲解员评分考核淘汰机制及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县讲解员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市场化运作机制,制定县讲解员评分考核淘汰机制及实施细则。

一、评分考核细则:
考核分为岗位技能现场考核与日常工作考核二大部分。

岗位技能考核:
岗位技能考核为现场考核,原则上一季度考核一次,初始得分为60分。

考核内容分为三部分:仪容仪表(10分)、语言能力(10分)、即兴演讲(40分)。

1、仪容仪表:
①礼仪:1—3分、②着装:1—3分、③言行:1—4分;
2、语言能力:
①语音语调:1—3分、②普通话水平:1—3分、③表达
能力:1—3分;
3、即兴演讲:
①讲解内容(准确完整、详略得当等):1—20分、②讲
解效果(生动有趣、有感染力等):1—10分、③讲解结构(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等):1—10分。

日常工作考核:
实行季度考核,初始得分为40分。

考核内容分为四部分(每项10分):出勤率、工作效率、沟通合作、个人成长。

1、出勤率考核:
①定时出勤、按时到岗,出勤率100%。

(10分)
②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累计三次以上扣5分。

③每旷工一次扣2分,累计旷工两次以上扣10分。

④如请假并有相关手续时不扣分;
⑤值班人员的出勤按本项标准评分。

⑤顶撞上级、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扣10分。

2、工作效率考核:
①方法灵活、触类旁通、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10分)
②工作忙乱无方法,但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扣3分。

③具备一定的工作方法,但效率低下、偶尔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扣5分。

④工作慌乱、毛手毛脚、常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扣8分。

⑤无方法、无策划、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扣10分。

3、沟通合作能力考核
①善于沟通、能积极与他人合作、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10分)
②沟通协调能力一般,但能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扣2分。

③沟通协调能力较差,不善于与他人合作扣5分。

④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但孤傲不逡、不愿与他人合作扣8分
⑤不会与人沟通、不愿与他人合作、工作难以进行扣10分。

4、个人成长考核
①重视个人成长、勤奋好学、不断提高、能推动企业发展。

(10分)
②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但方法不当、进步缓慢扣3分。

③对学习认识不清、目标模糊、不知从何处入手扣5分。

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无奋斗目标扣8分。

⑤骄傲自满、刚愎自用、反感学习扣10分。

二、实施步骤
1、由县旅游局、旅游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组成季度考核小组,每季度对县讲解员进行上述二方面的考核,并及时汇总,公布分数。

2、采取统一现场讲解考核得分形式和违规记录扣分形式。

统一考核累计平均得分减去违规记录扣分后即为实际得分,最少实际得分为零分。

违规记录扣分为非统一考核时间违规被扣分。

3、考核人员使用统一考核表格,考核表格见附件二。

考核人员考核完毕后每个考核人员必须在考核表上签字,一份留存,一份公示后留存。

公示期为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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