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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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宣传提纲
2014年2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
《国发…2014‟8号,以下简称《意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域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觉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在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于2009年和2011年,先后启动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并于2012年在全国所有地区全面推开,基本实现了两项制度全覆盖。
这标志着我国覆盖全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全面建立。
几年来,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基金管理总体规范,经办能力逐步加强,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截止2013年底,全国参加基本荞老保险的总人数达到8.2 亿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 4.98亿人〉,領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 2.18亿人(其中城乡老年居民1.38亿人。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使亿万群众直接受益,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2013年以来,各地在扩大新农保和城居保覆盖面的同时,积
极推进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目前巳有15个省份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在全国范围推进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积累了实践经验。
二、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的方向。
合并实施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的实际行动,也是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任务。
(二)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域镇社保体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域镇化、推逬城乡基本公共股务均等化作出了明确部署。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加快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步伐,从制度上消除影响劳动力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障碍,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试点
初期,依据农村和域镇的不同情况,分别建立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对于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加快制度普及是必要的;而且当时也考虑了两项制度基本框架的一致性,为今后的统一合并预做了准备。
随着两项制度的全覆盖,针对城乡相关政策不尽一致、标准高低错落、管理资源分散等矛盾,有必要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相关条件也已经具备。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使城乡居民共享同一的政策标准,共用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有利于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从而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逬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任务目标是: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
缴多得等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业务网络,提高管理水乎,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这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的确定,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基本規律,突出了现阶段的特点,既注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建立完善,又兼頋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配合关系,还强调发挥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的积极作用。
通过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将形成“四个统一”:
(一〉统一制度名称。
依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社会保险法规定,合并后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行,共同构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二)统一政策标准。
在新农保、城居保原来分别设臵的毎年缦费5个档次和10个档次的基础上,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城乡居民缴费有更多自主选择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中央统一确定。
(三)统一管理服务。
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
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
(四)统一信息系统。
在新农保和城居保现有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整合形成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政策
(一〉参保范围。
《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藉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这一規定包含了三个含义:一是把原来没有被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利于实现觉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保陣全民覆盖”目标;二是维持了新农保、城居保自愿参保的原则,但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民从年轻时起就参保缴费,以利于其年老后获得更加可靠的保障;三是明确了在户籍地参保。
(二)基金筹集。
《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髙缴费档次标准原則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这一规定包含了三个含义:一是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普遍原则,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履行缴费义务是其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多缴可以多得。
二是把原来新农保和城居保分别设臵的100元至500元5个缴费档次和100元至1000 元10个镦费档次,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给予城乡居民平等的自主选择权;其中增设1500元、2000元2个档次,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选择。
三是明确个人缴费上限,主要是体现“保基本”要求,并保持与域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关系。
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
《意见》規定,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繳费提供资助。
这一规定,基本维持了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的政策,并增加了公益慈善组织的资助,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
政府补貼,《意见》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硙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額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元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貼,对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的,补貼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适当增加补貼金額: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
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毎年60元。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这一规定,在保留了新农保、城居保试点政府补貼政策的基劫上,逬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强化了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引导有意愿和能力的参保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三〉建立个人账户
《意见》总结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经验,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繳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額按国家规定计息。
围绕这一规定,对群众宣传中可突出三点:一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二是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缴费的支持;三是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个人账户储存額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歎利率计息”改为“按国家规定计息”,有利于更好维护参保人权益。
(四)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条件。
《意见》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
障待遇的。
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针对各个年龄组的具体情况,又细化規定:参保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发布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陣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領取年龄不足15 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基本养老金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聚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仍由中央确定最低标准,同时提出要建立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特别强调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以鼓励长缴多得。
个人账户养老金,继续维持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的政策,即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額除以139计算每月领取标准;同时对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額继承政策进行了完善,规定全部佘額都可以依法继承,而不再剔除政府补贴。
丧葬补助金。
《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这是总结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经验,依据社会保险法做出的玫策完善;有条件的地方政
府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有助于及时核查参保人领取待遇的信息,也有助于减轻参保居民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領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玫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逬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領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这是保证社会保险公平公正的必要措施,
(五)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意见》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对已经按规定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这是总结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经验,并根据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补充规定,有利于维护参保居民在流动过程中的累计权益。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和运营
《意见》规定,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財务会计制度和各项亚务管理规章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库基金財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要积极探索有村
(居)民代表参加的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
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在对群众的宣传令应突出三点:一是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并推进省级管理,有利于形成更大的养老保险“资金池”,更好保障城乡居民的公平权益;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玱基金是广大居民的“养命钱”,必须确保安全完整,除了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履责、加强监管外,参保居民都应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促进基金公开透明、制度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国家将统一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实现保值增值,增逬参保人利益。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
《意见》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充实加强基层经办力量,做到精确管理,便捷服务,要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玫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地方政府要为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经费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財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基层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省市级財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意见》还提出,各地要在现有新农保和城居保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整合形成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患资源共享;要将信息网络向
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实时联网,有条件的地区可廷伸到行政村;要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繳费、領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这些要求,主要是针对城乡居民人口数量大、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强调以人为本、以基层为重点,打造服务型政府,实现对所有参保居民记录一生、厫务一生、保陣一生。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宜传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新农保、城居保试点基础上的改革创新,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意义重大。
各地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将这项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地要依据本宣传提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玫策宜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宜传活动。
宣传重点:第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建立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参保是解决城乡居民养老后頋之忧的重要途径。
第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則,有能力的居民多缴费、持续缴费,政府就多补贴,可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更好保
障老年生活。
笫三,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确定社会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第四,政府巴经采取并将进一步究善各种监管措施,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广大城乡居民也应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监督。
各地在宣传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