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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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作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搞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和分析研究,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管理工作。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参与研究制定财政、金融以及投融资政策实施措施,分析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对企业债券融资活动实施监督;组织协调企业上市工作,监督上市资金运用,引导资金投向;指导、监督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

4.研究全市经济体制及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我市经济体制及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及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组织拟订和论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组织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参与社会领域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5.负责抓好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协调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衔接、
平衡农、水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报、审批市级及以上大中型农业、林业和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安排、监督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的使用;负责社会服务、现代化物流业等新兴行业的培育、发展和管理;负责全市服务业的考核评比工作。

6.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

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散装水泥和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处理装置的推广应用;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编制全市重大项目的储备计划;研究提出加快重大项目推进的政策、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措施;建立全市重大项目信息库,开展跟踪服务和督查,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在报批报建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督促一区四园、乡镇、部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转,并做好组织考核、奖励等基础性工作。

7.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一区四园”等重点园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

8.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地理空间信息系统规划,制定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城市化发展规划,提出城市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园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

9.负责制订涉企类中介组织的发展规划,监督、指导涉企类中介机构、涉企类中介行业协会的运行;对涉企类中介机构建设提出指导意见,规范涉企类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有计划地培育涉企类中介市场。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11.负责对全市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水平的平衡。

草拟我市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适时调控市场物价总水平,实现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负责全市价格动态的监测预警,价格总水平变动的分析及价格趋势的预测;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组织实施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市管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目录;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制止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查处,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相关商品、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成本的调查、监审工作;负责全市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经济协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国际合作的有关工作。

13.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旅游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旅游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旅游
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统筹协调旅游业的发展,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14.拟订我市能源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预警能源发展状况,发布相关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按权限审批或审核、上报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及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石油天然气投资项目,牵头编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加强对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财务审计科、国民经济综合科(挂发展规划科牌子)、工业外经科、社会发展科(挂对外经济协作科、石油天然气科、市涉企类中介机构管理办公室牌子)、固定资产投资科(挂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牌子)、行政许可服务科、体制改革科(挂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牌子)、农村经济科(挂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旅游服务科、综合法规科(挂“物价局办公室”、“服务价格科”牌子)、价格管理科、价格监测监审科。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监察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5名。

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长(主任)13名、副科长(副主任)8名。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泰兴市物价局、泰兴市服务业发展局、泰兴市能源局、泰兴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泰兴市经济信息中心、泰兴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泰兴市价格认证中心、泰兴市宣家堡古银杏
森林风景区管理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9家,具体包括: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泰兴市物价局、泰兴市服务业发展局、泰兴市能源局、泰兴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泰兴市经济信息中心、泰兴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泰兴市价格认证中心、泰兴市宣家堡古银杏森林风景区管理中心。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大经济监测调研力度。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新变化,及时掌握我市三产经济运行情况,按季做好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对策措施。

对照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泰州考核指标,监测重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经济调查研究。

一方面,加强与省、泰州发改委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上级部门重要精神,学习先进发展理念思路;另一方面,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入思考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重点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新思路、新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

2019年,我们将紧紧围绕“苏中争先”的总体目标,开展“项目建设高质量年”活动,着力在“真”、“实”、“好”、“大”上下功夫,致力在重特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上取得两大突破,谋求在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竣工率、竣工项目达产达效率上实现三个提高,同时创新监管、跟督、退出、考评机制,破解要素制约,提高服务效能,按季度
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推动项目建设高质量上台阶。

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50亿元以上项目1个;新竣工亿元以上项目7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5个。

3.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升级。

继续推进实施《泰兴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三年推进计划》(2018-2020)。

促进现代物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工程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工程,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完善和产业层次提升。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生产性服务业推进计划的目标管理工作,建立专项报表制度和项目督查推进机制,实行差别化绩效考核,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4.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以规划设计为总蓝图,督促小镇所在乡镇和园区依据规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确定年度项目招引计划、项目实施计划。

严格执行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5.继续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重点围绕《泰兴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的八大工程,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强化项目上争,围绕农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项目上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的上争工作,计划再落实3万亩的投资计划。

加强项目监管与服务,对在建项目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按序时按要求实施;做好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增补工程的实施。

开展精准帮扶,进一步落实好扶贫
工作措施和帮扶资金,扎实做好结对南新街村的挂钩帮扶工作。

落实河长制联络单位相关职责,细化分解如泰运河各项治理任务,明确目标,强化督查推进。

6.构建全域旅游发展体系。

准确把握旅游消费升级总体趋势,坚持规划引领,推进项目突破。

加快推进宣堡银杏养生风情小镇、国家古银杏公园康养民宿等核心项目建设;实施智慧旅游指挥中心、旅游指引标识牌、生态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形象宣传,启动全市旅游主题口号、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工作;加强旅游产品推介和节事营销,举办好乡村旅游美食文化节、宣堡桃花节等旅游节事活动,打造泰兴全域节事旅游品牌。

强化旅游市场主体培育。

加大旅游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调研借鉴旅游发达地区在发展用地、游客输入、品牌创建等方面成功做法,研究提出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7.务求上争工作再上台阶。

把项目上争摆在全委工作的头版头条,力争再来一个大突破。

在全委上下努力形成“上争项目没有局外人,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浓厚氛围,委内部实行单月一汇总,双月一督查。

从乡村振兴规划、中国制造2025、扬子江城市群、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政策和战略的背后,条分缕析寻找上争机遇。

发挥好部门职能,在项目上争中当好牵头人、协调员,牵头研究重大政策,搞好项目上争形势研判,为市委市政府统筹抓好全市项目上争工作当好参谋。

牵头协调解决跨部门矛盾问题,提高项目上争命中率。

8.配合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泰州机构改革方案,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做好准备。

组织全体人员
认真学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切实深化认识、统一思想。

及时组织开展机构改革专题调研活动,学习掌握机构改革牵头部门、先行部门好的做法经验,获取机构改革工作详实资料。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转发并落实机构改革重要文件,坚决贯彻执行机构改革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为推进机构改革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各项改革要求全面落到实处。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其中支出预算中按功能分类是指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按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是指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情况。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661.0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330.57万元,增长57.09 %。

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其中:(一)收入预算总计3721.41 万元。

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661.05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661.0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1.08 万元,增长64.17 %。

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 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60.36 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25.77万元,增长74.50 %。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撤销泰兴市物价检查分局,罚没收入减少,增加其他资金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7 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58.92 万元,减少89.38 %。

主要原因是上年无项目结转。

(二)支出预算总计3728.41 万元。

包括: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1668.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与上年相比减少266.61 万元,减少13.78 %。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泰兴市物价检查分局。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1533.46 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业发展。

与上年相比增加1533.46 万元,上年无金额。

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泰兴市宣家堡古银杏森林风景区管理中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57.4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险缴费。

与上年相比增加157.42 万元,上年无金额。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新增功能科目。

(4)住房保障支出369.39万元,比上年增加78.92万元,增长27.17%。

主要原因是调增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无结转下年资金。

2.按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786.71 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6.12 万元,减少0.34 %。

主要原因是减少泰兴市物价检查分局。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938.19 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431.86万元,增长282.79 %。

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泰兴市宣家堡古银杏森林风景区管理中心。

(3)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3.51 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减少27.81 万元,减少88.79 %。

主要原因是减少泰兴市物价检查分局。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无结转下年资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728.41 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1.05 万元,占98.19 %;
政府性预算收入0 万元,占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 万元,占0 %;
其他资金60.36 万元,占 1.62 %;
上年结转资金7 万元,占0.19 %。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728.41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86.71 万元,占47.92 %;
项目支出1938.19 万元,占51.98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3.51 万元,占0.1 %;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61.05万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31.08万元,增长64.17 %。

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泰兴市宣家堡古银杏森林风景区管理中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661.0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9 %。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1.08 万元,增长64.17 %。

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泰兴市宣家堡古银杏森林风景区管理中心。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71.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2.15 万元,减少20.77 %。

主要原因是减少泰兴市物价检查分局。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 万元,减少77.42 %。

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的调整。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405.4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5 万元,增加4.77 %。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417.5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3 万元,减少1.70 %。

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的调整。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16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 万元,上年无金额。

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2. 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137
3.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3.46 万元,上年无金额。

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泰兴市宣家堡古银杏森林风景区管理中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2.2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22 万元,上年无金额。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新增功能科目。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44.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9 万元,上年无金额。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新增功能科目。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3.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96万元,增加46.2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46.15万元,与上年
相比增加39.96万元,增加19.38%,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29.3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1519.63 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4.41万元、津贴补贴413 万元、奖金255.27万元、伙食补助19.06万元、绩效工资106.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6万元、住房公积金123.24万元、医疗费3.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61万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104.44 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17.89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5.6万元、培训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工会经费30.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28 万元。

主要包括:离休费12.35万元、退休费78.15万元、生活补助4.32万元、医疗费补助4.75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61.0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1.08 万元,增长
64.17%。

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泰兴市宣家堡古银杏森林风景区管理中心。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29.35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1519.63 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4.41万元、津贴补贴413 万元、奖金255.27万元、伙食补助19.06万元、绩效工资106.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6万元、住房公积金123.24万元、医疗费3.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61万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104.44 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17.89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5.6万元、培训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工会经费30.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28 万元。

主要包括:离休费12.35万元、退休费78.15万元、生活补助4.32万元、医疗费补助4.75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7万元,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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