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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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一、目的
为加强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化品生产防火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以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三、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AQ3022-____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____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____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JGJ46-__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四、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适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动火安全规程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5、一级动火作业区
氧气压缩机、氧气球罐、液体储槽、分馏塔、充装间、送气调节间、配电室、油站系统。

6、二级动火作业区
氮水泵房、深井泵房、水冷却塔、空冷塔、仓库等。

7、凡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大小,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8、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
五、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及《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2、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凡在处于建筑施设防火防爆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含氧量不得超21﹪.
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六、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a)生产不稳定
b)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和安全员、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主管领导必须都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a)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生技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b)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正压。

低于正压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2024年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2024年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动火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行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包括:火焰切割、电焊、钢管焊接等动火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和管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经验和资质。

第五条动火作业人员:参与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管理
第六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编制动火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作业方式、人员配备、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七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制定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作业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告知参与人员动火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要求。

第九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动火作业人员应按照动火作业计划的要求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区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作业过程中能够及时灭火。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包括头盔、防火服、防护手套等。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动火设备和工具,保证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一氧化碳和有害气体积聚。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病作业。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区域应设置及时报警设备,并明确火灾报警和应急处理的程序。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区域应设置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十九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动火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逃生措施,并及时报警。

第二十条发生火灾事故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组织进行火灾扑灭和人员疏散,并按照事故应急演练的要求进行处置。

第五章违反规程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程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应立即纠正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程且导致事故发生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程自2024年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第二十四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定期对本规程进行检查和修订,保证其适应实际工作需求。

第二十五条本规程解释权归所在单位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以上是2024年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____字提案,供参考使用。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2024年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三)____年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生产区域内的动火作业,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规程。

本安全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安全规程适用于生产区域内的动火作业。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有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负责人对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的安全负最终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负责人
企业应当指派一位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动火作业人员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 动火作业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动火安全技术和操作要领。

2.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了解作业区域的环境和设施,熟悉动火作业相关的安全规程。

3. 动火作业前应当检查所配备的动火安全器材是否完好,并进行相应的维修和更换。

4. 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动火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动火作业方案。

5. 动火作业前,需提前告知相关部门并征得批准。

第七条动火作业现场管理
1. 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闲人靠近并设立警戒线。

2. 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

3. 动火作业现场应当维护良好的通风状态,避免烟尘积聚。

4. 动火作业现场应当经常检查气体浓度和温度,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八条应急措施
1.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具等必要的安全器材,并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动火作业现场应当制定灭火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灭火情况进行预测和应对措施的准备。

3. 动火作业现场遇到火灾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
第九条违反本安全规程的处罚
对于违反本安全规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奖励与表彰
对于在动火作业中表现出色、安全措施到位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安全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安全规程解释权归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共同所有。

第十三条本安全规程的修改和解释由企业负责人负责,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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