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检查管理规定(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参观检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政府部门等外部单位的参观检查。
第三条参观检查活动应遵循公开、透明、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参观检查管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参观检查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参观检查单位需提前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参观检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观检查单位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参观检查目的、内容、时间;
(三)参观检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四)参观检查区域及需遵守的注意事项。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审批内容包括:
(一)参观检查单位是否符合公司接待条件;
(二)参观检查内容是否涉及公司商业秘密;
(三)参观检查时间是否与公司生产计划冲突;
(四)参观检查区域是否安全。
第八条审批通过后,安全管理部门向参观检查单位发出通知,告知参观检查的具体安排。
第三章参观检查准备
第九条参观检查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参
观检查时间、地点、人员等事项。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参观检查内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参观检查路线;
(二)准备参观检查资料;
(三)安排陪同人员;
(四)确保参观检查区域安全。
第十一条参观检查单位应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提前做好人员、物资等方面
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参观检查实施
第十二条参观检查当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确保参观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参观检查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参观检查区域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进入禁止区域;
(二)不得拍摄、录音、录像;
(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四)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第十四条参观检查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负责解答参观检查人员的疑问,确保参
观检查活动安全、有序。
第五章参观检查结束
第十五条参观检查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参观检查意见,并向参观检查
单位反馈。
第十六条参观检查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参观检查意见,对参观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详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参观检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政府部门等外部单位的参观检查。
第三条参观检查活动应遵循公开、透明、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参观检查管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参观检查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参观检查单位需提前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参观检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观检查单位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参观检查目的、内容、时间;
(三)参观检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四)参观检查区域及需遵守的注意事项。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审批内容包括:
(一)参观检查单位是否符合公司接待条件;
(二)参观检查内容是否涉及公司商业秘密;
(三)参观检查时间是否与公司生产计划冲突;
(四)参观检查区域是否安全。
第八条审批通过后,安全管理部门向参观检查单位发出通知,告知参观检查的具
体安排。
第三章参观检查准备
第九条参观检查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参
观检查时间、地点、人员等事项。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参观检查内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参观检查路线;
(二)准备参观检查资料;
(三)安排陪同人员;
(四)确保参观检查区域安全。
第十一条参观检查单位应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提前做好人员、物资等方面
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参观检查实施
第十二条参观检查当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确保参观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参观检查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参观检查区域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进入禁止区域;
(二)不得拍摄、录音、录像;
(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四)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第十四条参观检查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负责解答参观检查人员的疑问,确保参
观检查活动安全、有序。
第五章参观检查结束
第十五条参观检查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参观检查意见,并向参观检查
单位反馈。
第十六条参观检查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参观检查意见,对参观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生产、科研、办公等场所的安全、有序,保障
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参观检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外部参观团、内部巡查、安全检查、质量检查等。
第三条参观检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依法合规,严格程序;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第二章参观检查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参观检查活动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部门为:
(一)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场所的参观检查;
(二)科研部门负责科研场所的参观检查;
(三)行政部门负责办公场所的参观检查;
(四)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检查;
(五)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检查。
第五条参观检查活动前,组织部门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制定详细的参观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目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
(二)通知被检查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场地、设施、资料等;
(三)确定参观检查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四)准备好必要的检查工具和设备。
第六条参观检查活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部门提前一天将参观检查方案发送给被检查部门;
(二)被检查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做好接待准备;
(三)参观检查当天,组织部门安排专人引导,确保参观检查活动有序进行;
(四)参观检查过程中,参观检查人员应认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五)参观检查结束后,组织部门应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参观检查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参观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生产安全: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二)科研安全:实验设备、实验材料、实验操作、实验室安全等;
(三)办公安全:办公设施、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
(四)质量检查: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检验检测等;
(五)环境卫生:卫生设施、废弃物处理、环境保护等。
第八条参观检查要求如下:
(一)参观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检查内容;
(二)参观检查人员应认真观察、仔细记录,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三)参观检查人员应尊重被检查部门的工作,不得干扰正常生产、科研、办公秩序;
(四)参观检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章参观检查结果处理
第九条参观检查结束后,组织部门应将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内容包括: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三)改进措施及责任部门。
第十条检查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组织部门向被检查部门反馈,并要求被检查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第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部门应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参观检查纪律
第十四条参观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
(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三)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被检查部门财物;
(四)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五)尊重被检查部门员工,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第十五条参观检查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公司参观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生产、科研、办公等场所的安全、保密和有序,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参观检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外部单位参观、内部
部门检查、专项审计等。
第三条参观检查活动应遵循安全、保密、有序、高效的原则,确保参观检查工作
顺利进行。
第二章参观管理
第四条参观申请
1. 参观单位或个人需提前向公司相关部门提交参观申请,填写《参观申请表》。
2. 申请内容包括:参观目的、参观人数、参观时间、参观路线等。
第五条参观审批
1. 公司相关部门对参观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参观活动的必要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2. 审核通过后,向参观单位或个人发出《参观许可函》。
第六条参观准备
1. 参观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参观许可函》后,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 参观单位或个人应提前与接待部门联系,确认参观时间和路线。
第七条参观引导
1. 参观当天,接待部门负责引导参观人员进入参观场所。
2. 参观人员需按照规定路线参观,不得随意进入非参观区域。
第八条参观纪律
1. 参观人员应遵守参观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 参观人员不得在参观场所内拍照、录像,未经许可不得带走任何物品。
第三章检查管理
第九条检查申请
1. 检查单位或个人需提前向公司相关部门提交检查申请,填写《检查申请表》。
2. 申请内容包括:检查目的、检查时间、检查范围等。
第十条检查审批
1. 公司相关部门对检查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检查活动的必要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2. 审核通过后,向检查单位或个人发出《检查许可函》。
第十一条检查准备
1. 检查单位或个人在接到《检查许可函》后,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 检查单位或个人应提前与接待部门联系,确认检查时间和范围。
第十二条检查实施
1. 检查当天,接待部门负责引导检查人员进入检查场所。
2. 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范围进行检查,不得随意扩大检查范围。
3. 检查过程中,接待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十三条检查纪律
1. 检查人员应遵守检查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 检查人员不得在检查场所内拍照、录像,未经许可不得带走任何物品。
第四章保密管理
第十四条保密要求
1. 参观检查活动涉及公司秘密的,参观检查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
秘密。
2. 参观检查场所的设施、设备、资料等均属公司秘密,参观检查人员不得擅自复制、传播。
第十五条保密措施
1. 参观检查场所应设置明显的保密标志,提醒参观检查人员注意保密。
2. 参观检查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承诺遵守保密规定。
3. 参观检查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及时清理参观检查场所,消除泄密隐患。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参观检查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参观检查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给
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