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山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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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山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7.23
•【字号】便笺〔2015〕30号
•【施行日期】2015.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山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乐山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省、市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实施市属、市直部门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市属、市直部门管理和各县(市、区)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四)督促检查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长:廖磊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茜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策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肖瑶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戴国际市国资委主任
成员:谢文昌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丹梅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潞市人社局副局长
赖华清市国资委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络及日常工作事务。
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肖瑶伦兼任。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