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胜诉案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撤销不予认定⼯伤决定胜诉案例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简介:
2020年3⽉,全国疫情爆发期间,夏某作为某保安公司派遣到物业公司在物业公司所辖⼩区的管控门⼝进⾏执勤,对进出⼩区期间的⼈员进⾏登记、测温,⼯作期间是上⼀天⼀夜,休⼀天⼀夜。

在夏某执勤期间,夏某因⾼烧不退、突发疾病经抢救⽆效死亡;其家属在出事第⼀时间赶到现场,处理了夏某的后世⼜要求保安公司给与赔偿⽆果,其家属通过劳动仲裁确定了夏某与保安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在申请认定⼯亡阶段,夏某的家属拿到了不予认定⼯伤决定书,理由很简单:夏某发病死亡的情形不符合⼯伤保险条例认定⼯商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伤。

家属到此打算放弃维权,但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本律师,经过对材料的分析、现场踏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对保安公司的证据进⾏分析和整理、提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书的法律适⽤错误及保安公司证据的不合理、不合法,最终为当事⼈拿到了撤销不予认定⼯商决定书,责令⼈⼒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做出决定书的判决。

庭审简述:
本案的争议在于夏某的死亡是否能够成《⼯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在⼯作时间和⼯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时之内经抢救⽆效死亡的;视同⼯伤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第⼗六条(⼆)醉酒或者吸毒的排除视同⼯伤的情形。

⼈⼒资源公司在庭审中抗辩保安公司举证夏某在出事前请假同时存在饮酒且醉酒的情形,并且举出夏某病例⾥患者⾃述部分“在发病前5⼩时⼤量饮酒”等证据,但从法律规定的⾓度,夏某未请假是事实,与夏某同时执勤的另⼀位同事在120报警录⾳中做出了确切陈述,⼆⼈共同执勤期间夏某发病,关于饮酒也不能单纯的以患者⾃述来确认,⽽是需要确切的酒精含量检测(或⼫检)等客观证据来⽀持。

另外本案中还有很多证据是保安公司后期补充不客观也不真实的证据,均在律师的质证环节提出,法院对于存疑的证据均未采纳。

庭审过后律师⼜对案件进⾏复盘,详尽的补充了代理意见,并多次与办案法官沟通,最终得到了法官的认可和⿎励,并取得了⼀份家属期待已久的判决,拿到判决的那⼀刻,家属热泪盈眶。

律师建议:
第⼀、法律是匡扶正义的⼯具,证据则是法律赖以发挥作⽤的基⽯,⼀定要切实保存好证据;
第⼆、证据能还原法律事实,⽆法还原案件事实,这时候就是法理发挥作⽤的空间,每⼀个不平的事实,背后都有违背法理的部分,我们能做的就是抓住违背法理及常理的部分,将其呈现给法庭,就并且信赖法庭。

第三、有些看似⽆望的事情,其实只是缺少专业的⼈予以指点,找对了⼈⾃然能够看到正义的曙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