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梨树湾变电所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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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梨树湾变电所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二00五年十一月
重庆·梨树湾
批准:
审核:
编制:
1 监理依据
1.1 220kV梨树湾变电所工程监理合同
1.2 220kV梨树湾变电所工程施工合同
1.3 220kV梨树湾变电所工程监理规划
1.4 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现行标准、规程、规范
1.5 220kV梨树湾变电所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 工程概况及特点
2.1 工程概述:
2.1.1本变电所位于重庆市沙坪坝梨树湾工业园区内,该工程在园区内道路左侧山坡上,距城市道路-天梨路0.5km左右,交通便利. 该工程场地需开挖3000多立方米土石方取平,土石方工程量较大.
2.1.2 本工程为户内式变电所新建工程,主要由建筑物和室外构筑物组成。
2.1.3 该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2.2 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
2.2.1 建设单位:
2.2.2 项目监理单位:
2.2.3 项目设计单位:
2.2.4 项目施工单位:
2.3 建设规模:
工程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总高度33.95m,总建筑面积约10556m2。
建筑物包括:±0.00以下为电缆夹层;±0.00层为110kV GIS 户内配电室;二层为继电器室、主控制室及计算机室;三层为220kV GIS户内配电室;四层为10kV限流电抗器、所用变室、会议室;五层为10kV电容器室。
构筑物包括:220kV屋外开关构架,室外设备支架、独立避雷针、电缆沟道、电缆井、事故油池、站内公路及进站道路等。
2.4工程特点
2.4.1 所区规划及总平面布置:所址占地面积约10亩,进站道路建好后与梨树湾园区道路-天梨路相连。
站内主要建构筑物有:电气综合楼、220kV配电装置、事故油池、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警卫室等。
2.4.2电气综合楼布置在所区中部、 220kV屋外配电装置布置在所区北侧、事故油池、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布置在所区西侧,呈□形布置,220kV、110kV进出线走廊开阔,需改造旧铁塔,线路能方便地接入变电所。
2.4.3 220kVGIS配电装置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出线4回,分别由220千伏陈双线、陈凉南线开断后“∏”接入本变电站。
110kVGIS配电装置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8回,分别为:一回至红槽坊,一回至上
桥,双回至凉亭,双回至巴山,双回至南友村;10千伏最终采用单母线接线(不设分段),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不设分段)。
2.5 土建结构:
(1)电气综合楼
采用普通框架结构,纵横剪力体系。
楼层、屋面及楼梯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2)所内其它建筑
变电所其它建筑均为单层砖混结构。
屋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基础混凝土条形基础。
(3)220KV屋外GIS配电装置
220kV屋外配电构架:构架柱采用Φ400等截面钢管组成的人字柱(包括带端撑的人字柱),挂线梁采用主材为角钢的格构式矩型断面钢梁,所有钢构件均需热浸镀锌或热喷镀锌防腐。
(4)地基处理
对于所内建构筑物柱下独立基础均采用中风化泥岩为基础持力层;垫层C15,基础C30,短柱C35,地基处理采用土加石夯填(其中卵石、碎石占总量入为出50%),承载力特征值fak≧150kpa.。
2.5.1围墙基础采用砖砌筑,墙体总高2.2m,厚240mm采用乳白色外墙涂料饰面。
围墙总量370m
2.5.2 进所道路与天梨路连接,道宽8m、变压器运输道路,道宽5m,
城市型混凝土路面。
原有道路改造612m2,新建道路502 m2。
2.5.3所内道路
所内主要道路采用4.5m宽城市型混凝土路面,道路转弯半径考虑主变运输要求的采用12m外,一般为9m。
2.5.4给排水系统
所内给水系统由市政给水系统供给,满足施工、生活及绿化的需要。
所内排水系统由检查井、化粪池、事故油池和所内、所内排水管网组成,经处理后排到所内集中渗水井内。
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监理目标
3.1 总体目标
参加该工程的全体监理人员,在该工程监理过程中将以认真执行“严格控制,严格检查,监帮结合,热情服务”的工作方针,采用“事前预先控制,事中跟踪监督,事后严格检验”和动态控制的监理方法,使该工程建设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中,确保不该工程建成国家优质工程,并满足“达标投产”和“精品工程”的要求。
3.2 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并满足“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的要求。
3.3 安全控制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4 进度控制目标:
3.4.1 认真管理和执行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施工阶段性工期按时完成。
3.4.2 以“工程进度服从质量、安全”为原则,根据业主对工期的要求,适时调整工程进度,采取纠偏措施,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管理,使该工程里程碑工期按期完成,确保竣工投运。
3.5 投资控制目标
3.5.1 严格管理设计变更,加强对承包合同外增加工作量的审核,严格管理施工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承包总费用.
3.5.2 通过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使工程建成后的最终投资控制在审批的概算内,并符合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力争优化设计,施工,节约工程投资.
3.6.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3.6.1 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3.6.1.1 设计质量目标:
设计应先进、合理、经济、可靠。
图纸资料完整、正确、提供及时,满足工程要求,设计服务周到,及时经过实践检验,能较好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
3.6.1.2 物资质量目标:
材料、设备均符合合同、协议及有关签署纪要的规定。
出厂证明、合格证、试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及图纸完整、正确、真实、提供及时,生产厂家服务周到,较好为建设工程服务。
3.6.1.3 施工质量目标:
按国家部颁建设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土建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中
的单位工程达到优良,消灭重大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竣工图纸完整、真实、准确、规范。
3.6.1.4 系统性能质量目标:
调试方案科学、完整,调度方案合理、可靠,接线正确,仪器仪表精确,操作无误,试验数据真实,判断结论准确,系统性能全部满足试验大纲的要求。
3.6.1.5 原则:
优质工程必须是优秀设计,以上四项质量保证缺一不可。
3.6.2 职责:
为了加强变电工程的质量管理,可以组成如下质量体系。
3.6.2.1 施工的三级质量体系(班组、工区、公司)受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站的监督。
3.6.2.2 质量验评工作组:
质量验评组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运行单位组成;
职责:审查认可施工单位提出的《土建施工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制定土建施工工程质量分阶段验评计划。
审查阶段验评分项工程是否具备条件,审查验评资料,办理验评手续,提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提出分析处理意见。
3.6.2.3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A.跟踪施工全过程的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
B.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见证。
C.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按W点、H点、S点的分配实施质量跟踪检查,审查分项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适时主持阶段性验评,组织初步验收及预验收,根据预验收情况,向业主申报最终竣工验收参与最终质量验评,向启动委员会报告工程建设情况、质量情况、验收情况,为启动做好准备,办理具备启动条件的签证,督促办理验收移交。
3.6.3 工作程序:
3.6.3.1 设计质量控制:
A.参加初设文件审查。
B.参与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督促签发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填写施工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修改不论是由设计、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还是运行单位提出的一律由设计院认可,并送设计变更通告单,由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生效,重大设计修改应由设计院提出申请报告,监理单位认可,由初设主审单位批复。
C.督促设计的现场服务
3.6.3.2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
A.选择资信较好的厂家在质量、交货期、价格合适的条件下签订合同。
B.材料设备的外观检查良好,厂家必须提供合格证、试验报告、说明书及有关设备图纸。
按抽样的规定,取得足够数量的材料向当地
有资质的质量监督站适时送检,检验合格后,检验纪录交监理审核认可的证明,对设备必须适时组织开箱检验办理有关手续。
C.适时组织厂家现场服务,包括现场培训、技术交底、指导安装调试、处理缺陷等。
D.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装前设备保管,对那些现场保管要求比较高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保管条件应满足厂家要求。
3.6.3.3 施工的质量控制:
A.施工单位的选择、资质审查。
B.审查施工队伍的质量体系,监督其运行情况。
C.协调质量监督站、运行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关系,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工程质量体系。
3.6.3.3.1 土建工程的质量控制:
A.组织设计,业主等单位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及时办理验槽、验筋手续,适时组织设计院对大型地基层的检查,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B.验评工作可分以下三个阶段:
a.基础工程完工,主体工程之前,其他建筑物主体工程构、支架基础,围墙基础,主变基础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同时参加验评。
b.主体工程完工,装饰工程前,其他建筑物主体工程构、支架组立,围墙本体工程可以同时参加验评。
c.装饰工程完成,变电站投运前,其他建筑物装饰工程排水工
程、道路、围墙、大门等一切未验评的分项工程可以参加验评。
C.分项工程申报验评条件:申报前该分项工程已经过施工单位三级质检、评检,该工程已经完工,无明显缺陷,并资料齐全,由施工单位提出验评项目,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核定,分部工程由监理核定,单位工程由质量监督站核定。
D.审查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包括钢材合格证、试验报告、焊接试验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砖厂及精骨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构件出厂合格证,砼试块试验报告,砂浆试压强度报告。
E.审查施工记录包括:地基验槽记录、钢筋记录、地基加固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结构吊装记录、蓄水池构筑灌水记录、沉降观测记录、排水系统灌水试验记录、给水、生活水系统试压记录、土壤试验、打(试)记录、钢筑砼压力管水压记录、空调调试记录、砼测温记录等。
3.7 进度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3.7.1 按照项目法人批准的里程碑工期,编制变电工程建设进度横道图,确定关键路径,一般变电所关键路径是:
施工图纸设计与会审——电气综合楼基础、主体、装饰工程——一、二次设备安装及预调试——整组试验——协调联调(系统通讯、继电保护、综自系统调试、联调、调度自动化)——验收——启动与试运行——移交签证——投入商业运行。
3.7.2 动态控制各关键工序完成的时间,包括关键工序上的资金投入,材料、设备的采购,人力、机具的调配,分阶段适时的质量验评,使关键路径上的工序按时完成。
3.7.3 适时组织各阶段的质量验评工作和常规性的H点、W点、S点的见证,检查和旁站工作,坚持以优质保工期的原则,督促施工每一道工序,力争一次做好,对常见的施工失误应精心加以杜绝,避免返工的发生。
3.7.4 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力和机具的使用监督,对工作不利的施工队伍,失控的施工进度及时加以制止。
4.2.5 工程实行的动态控制,每月或每季组织一次调度会,重点考核工程的形象进度是否满足里程碑工期要求,对于影响工期的诸因素,由监理协调解决。
3.8 投资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3.8.1 参加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根据设计提供的工程量,定额套用及各项费用的计算等提出监理意见。
3.8.2 加强项目法人委托的合同管理,处理工程变更及索赔。
3.8.3 定期统计投资完成情况,通过投资统计渠道反馈存在问题,比较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两者偏差,实现将投资控制在预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内。
3.8.4 审查施工单位月度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和投资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重点审查工程质量是否已经监理验收并签证,已完工程是否
与实际相符,并办理付款签证。
3.8.5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分析引起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审核并提出意见。
设计单位的变更需进行计时计价并经过监理复核,定期组织各单位各专业召开设计变更分析会。
3.8.6 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费用增加或延期开工,提出监理意见。
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未经监理许可不得施工。
3.9 安全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3.9.1 协助项目法人组建“安全工作委员会”。
3.9.2 协助项目法人落实安规及有关规定。
3.9.3 在工地看到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必要时可发“停工令”,并报告项目法人。
3.10 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3.10.1 熟悉项目法人委托管理的已签各类合同,进行跟踪管理,检查各方执行合同的情况,督促、协调各方认真履约,对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的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3.10.2 制定内部合同管理办法,对各类合同进行分类,实行分类管理。
建立合同招待情况台帐,管理合同预付款及合同结算款。
3.10.3 按照合同约定的规范、规程、质量验评标准,监督、检验、评定施工质量及检验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质量、半成品及构件质量,按合同约定的程序验收隐蔽工程质量。
3.10.4 依审定的进度计划对照实际进度进行检查,分析影响进度的
因素,属项目法人原因的提请项目法人及时主动解决,属承包方原因的督促其迅速纠正。
3.10.5 在施工合同实际执行中,往往大量遇到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索赔,监理公正、合理地处理索赔是投资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3.10.6 以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立场,参与处理与工程有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3.11 信息管理的要求:
3.11.1 信息管理范围应覆盖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全部信息。
内容应包括信息名称、来源、时间、类型、信息提供者和接受者、处理情况等。
3.11.2 信息管理应立足于规范化、现代化,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
建立监理档案,包括建设依据文件、设计文件、工程监理文件、设备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内部质量管理文件和资料管理文件等。
3.11.3 建立信息网络和信息传递的方式及路径,规定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之间的传递路径,建设单位的所有信息应通过监理传递至工程参建各单位。
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所有信息应通过监理传递到建设单位。
监理部内部所有向外发送的信息应由总监理师签署后方可发出。
3.12 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方法:
3.12.1 项目法人与监理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之间的关系,它
们之间的承诺、职责、权限、目标按监理合同规定,项目法人应在监理之前将监理的业务内容、总监理师姓名及所授权限等书面通知受监理的承包商。
3.12.2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为受监理方,设计合同及施工合同由监理单位督促履行,设计修改均由监理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未经监理审查的修改均属无效文件。
项目法人应根据国电火[1999]677号文第
2.2条规定为监理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户及生活通讯条件。
3.12.3 承包商应提供完整、真实、准确、规范的资料,接受监理对资料的审查,主要材料及物(配)件,承包商资质、主要工程材料要报审,主要设备开箱应提交申请,设备缺陷处理要报验。
3.12.4 变电所消防系统属国家行业管理范围,对初设会审、施工图会审、施工单位的选择,消防器材的选购及验收都要由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负责或参与,监理应协调施工单位与他们之间的配合,做好工作。
3.12.5 每周一次工地例会,主要通报工程情况涉及形象进度、工程质量状况和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存在问题等,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签署例会会议纪要。
3.12.6 当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或发生不合格项时,监理应采取指令整改,并进行整改检查,指令停工,检查停工整改的情况,审查复工是否具备条件,对于质量事故,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审查事故处理方案,接受事故处理结果的检验。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1 审查开工报告,包括“四通一平”的验收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审查施工方案;审核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和试验报告;审查工机具的配置情况;审查特殊工种的培训、上岗情况;审查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
4.2 施工图会审已完成并签署了施工图会审记录及纪要,必要的设计交底已完成,一般设计修改程序必须遵循一个原则,无论哪一方(包括项目法人、施工、运行、设计)提出的设计修改必须交监理审查同意,重大的设计修改必须监理同意后提交项目法人批准或由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审查责任单位批准。
4.3 发生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3.1 未经审查的图纸施工,特殊工种无操作证上岗。
4.3.2 发现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机具设备有问题。
4.3.3 隐蔽工程未经检验签证已隐蔽,发现施工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4.3.4 发现严重违反施工安规的施工行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隐患。
4.4 发生下列情况可直接下达停工令:
4.4.1 施工条件发生较大的变化而导致必须停工,此项停工应报项目法人批准。
4.4.2 应项目法人的要求而停工。
4.4.3 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的工程。
由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说
明已具备复工条件并填写“复工申请表”后,经监理检查认可后报项目法人批准,下达复工令方可复工。
4.4.4 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开箱检查必须依据供方提出的装箱单核对商品数量、型号、规格,并与所签合同核对,检查各必检项目,并做好详细记录。
4.5 主要监理工作的执行程序
4.5.1 交桩程序
由项目法人或监理组织会同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桩并签署交桩记录,并指示施工单位做好桩基保护。
4.5.2 监理单位实施预检。
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提供的三级质检资料。
现场检查审报的施工部位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提供监理预检报告。
4.5.3 开工条件审查程序。
4.5.3.1 施工单位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不应少于如下内容:
·工程开工准备自检情况的汇报。
·开工报告。
·工程组织机构图。
·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所需材料的质保书和试验报告,包括:
-钢材质保书。
-钢材试验报告。
-水泥试验报告。
-砂、石、石料试验报告。
-工程用水化验报告。
-电焊条质保书。
·电气综合楼测量定位成果复测记录。
·电气综合楼基础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施工机具配置一览表。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统计表。
·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改本)。
4.5.3.2 开工条件审查。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满足项目法人里程碑工期要求,
·审查施工方案的可靠性和合理性,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审查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和试验报告,材料准备能否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填写《主要材料报检表》
·审查工机具的配置情况,填写《主要测量、计量器具统计表》·审查特殊工种的培训、上岗情况,填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统计表》
·审查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4.5.3.3 施工图会审
参加施工图会审,提出监理意见,确认了施工图纸的有效性,签署了施工图会审记录,组织参加设计交底。
4.5.3.4 保证连续施工的资金已经到位。
4.5.3.5 四通一平验收工作已经完成,无影响正式开工的遗留问题,交付开工的手续已经完备。
4.5.3.6 施工单位在当地的注册手续已经办理。
4.5.3.7 发出允许开工函,填写《工程项目开工报审表》
4.5.4 施工图会审程序
4.5.4.1 至少在施工图会审之前半个月,向参加会审的单位发送会审施工图全套图纸。
并发送会审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
·会审图纸的卷册号。
·会审的地点、时间。
4.5.4.2 会审会议议程
·施工图会审由项目法人组织主持,监理参加并提出意见。
·对施工图会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
·对经讨论统一的意见形成书面意见。
·总结会审中统一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填写施工图会审记录。
·各方在会审记录上签字。
4.5.4.3 施工图会审要点
·施工图纸与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设计的重大技术方案是否与现场条件相符,大件吊装是否可能和安全可靠。
·地质勘测资料、设计图纸是否齐全,图纸表达的深度是否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地基处理、抗震烈度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地基开挖是否影响场地碾压和对密实度的要求。
·各专业之间设计配合是否协调。
·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是否有困难。
·各专业施工图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的尺寸有无差错和相互矛盾。
·能否满足生产运行的安全经济的要求
·设计与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规定、反事故措施以及市局的特殊规定有无矛盾。
4.5.5 设计修改程序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问题,施工单位填《工程联系单》,经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后,现场先实施协商方案,设计院后出《设计修改通知单》。
4.5.5.1 设计提出设计修改问题,由设计填写《设计修改通知单》。
4.5.5.2 监理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发送设计修改通知单。
4.5.5.3 监理将设计修改通知单的编号、接收日期、接收人填入《设
计修改通知单汇总表》。
4.5.5.4 重大设计修改
·凡属以下设计变更范围,均属重大设计变更:
-变更设计原则;
-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
-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代用项目;
-变更后费用增加5万元以上修改项目;
-对施工进度产生变更影响的变更项目。
·执行程序
-设计院提出重大设计变更的原因和申请报告。
-提交《设计修改通知单报审表》
-监理审查同意后报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批准或由项目法人委托的初步设计审查责任单位批准。
-监理通知设计院和施工单位,确认重大设计变更的有效性。
-监理将设计修改通知单的编号、接收日期、接收人填入《设计修改通知单汇总表》。
4.5.6 整改、停工、复工程序
4.5.6.1 发生如下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施工负责人进行整改。
·不按经审查的图纸施工。
·特殊工种无证操作。
·发现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机具设备有问题。
·隐蔽工程未经检验签证。
·发现施工质量有严重问题。
·发现严重违反施工安全规范的施工行为。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整改后施工方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监理进行复验。
4.5.6.2 整改不力时,可向承包单位发出《停工通知单》并报请项目法人批准后生效。
视现场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可采用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的形式。
4.5.6.3 发生下列情况,可直接下达停工令。
·应项目法人的要求。
·施工条件发生较大的变化而导致必须停工。
此项停工应报项目法人批准。
4.5.6.4 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的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说明已具备复工的条件。
并填写《复工申请表》,经监理检查认可后报项目法人批准,下达复工令,方可复工。
4.5.7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4.5.7.1 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写《变电所土建施工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划分表编制时应注意的是:
·涵盖整个土建工程,不得遗漏、不得重复,分包的工程全部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