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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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4.12
•【字号】江津府办发〔2018〕64号
•【施行日期】2018.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发展规划
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津府发〔2016〕10号,以下简称《纲要》)经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由区政府组织实施。
《纲要》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主题,以加快转换发展动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主线,明确了全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将对《纲要》实施
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送区政府审定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为准确把握《纲要》实施进度,客观评估实施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纲要》中期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区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的工作安排,全面评估《纲要》、“十三五”区级重点专项规划、一般专项规划和有关单位落实“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情况,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作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提出调整和修订建议,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重点任务和要求。
(一)评估《纲要》实施情况。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对《纲要》提出的33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包括指标实际值、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规划期末完成趋势判断(可完成、争取完成、难以完成)及判断依据、推进实现主要指标的政策举措等内容。
其中,对10项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指标进行重点监测评价。
中期评估采用数据的截止时点为2018年6月30日。
2.重大任务实现情况。
重点对规划实施中贯彻落实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品牌质量提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军民融合发展、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以需求为导向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任务进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纲要》对其他各行业各领域提出的重大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包括进展情况、所采取的政策举措、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推进完成重大任务拟采取的对策举措等内容。
3.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对《纲要》提出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包括各类工程开工情况、实际完成投资额、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举措等内容。
4.提出调整和修订建议。
根据评估结果,针对新形势新问题,对“十三五”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调整和修订的依据和建议。
(二)评估区级“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对区级“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详见附件4)进行中期评估,客观反映实施情况;其他未列入重点专项规划范围的区级“十三五”专项规划自行开展中期评估,按区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交实施情况报告。
评估内容为:总体进展情况、核心指标、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的实现程度,对行业领域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落实及存在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评估,研判发展走势,提出对策建议。
(三)评估镇街“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各镇街参照江津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报告主要内容自行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对本镇街“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研判发展走势,提出对策建议。
二、评估原则
有关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形成高质量评估报告。
(一)提高站位。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区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进行评估,按照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就继续执行,不符合的就调整后再执行,缺项的要抓紧研究制定的要求,对过去定下的目标任务再研
究、再对表、再安排。
(二)系统全面、突出重点。
对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系统评估。
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评估。
(三)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密切关注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创新评估方式方法,提升评估科学性。
坚持客观公正,着重对发展目标、战略任务的实施情况和发展方向做出准确判断,并提出明确评估结论。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和特设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形成高质量评估报告。
(一)分工协作。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纲要》中期评估、第三方评估等工作,起草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论证,形成送审稿上报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各牵头部门会同主要配合部门对《纲要》中的主要指标、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形成评估报告;“十三五”专项规划牵头编制部门负责做好本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详见附件1、2、3、5、7)。
各镇街自行对本镇街的“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区发展改革委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二)评估方式。
《纲要》的中期评估,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我评估;必要时选择研究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并提出体现独立观点的客观评价报告;面向专家、企事业单位和重点群体开展民意调查,邀请部分专家参与论证工作,在江津网上征集
“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建议意见。
区级“十三五”专项规划和各镇街“十三五”规划,由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采取自我评估为主的方式,具体方式自主决定。
(三)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5月-6月,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起草“关于征集江津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意见建议的启事”,策划镇街、部门和特设机构座谈会方案。
第二阶段,调查研究阶段。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区发展改革委组成“十三五”中期评估调研组,分类分片召开部门、特设机构和镇街座谈会,了解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以及镇街发展情况。
在江津网等新闻媒体上刊登征集江津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意见建议的启事。
各责任单位成立中期评估工作班子,组织开展调研,搜集基础资料,为起草中期评估报告作准备。
第三阶段,起草评估报告阶段。
7月上旬前,区级各责任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结合所承担的“十三五”《纲要》任务,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评估,起草中期评估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审定后于7月10日前报送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规划与产业发展科,熊毅、黄亮,联系电话:81220417)。
7月20日前,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完成“十三五”中期评估报告,组织各部门和镇街讨论“十三五”《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呈报区政府审查后,于7月2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8月,区政府正式将“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后“十三五”《纲要》中期评估结果向社会通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