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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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绍连、黄涛、卫锋等。
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实施指南
1
本文件给出了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的总则、分类、主体、内容、方式、时机、频次和实施的具体过程。
本文件适用于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活动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6.2.2人员监督的对象是实习员工和在培员工(换岗人员、从事新领域检验检测的人员),即未授权上岗的人员。
6.2.3人员监控的对象是经过能力评估、培训、监督、授权的上岗人员,即在岗人员。
7
7.1
7.2
8
8.1
a)现场观察,包括检验检测全过程或只针对某关键环节;
b)核查结果报告和原始记录;
c)面谈;
d)模拟试验;
6.1.2监督员为一线检验检测人员,有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了解检验检测工作的目的、熟悉所授权人员监督和监控的专业领域的各项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监督员应公正、客观、独立。
6.1.3检验检测机构配备的监督员应覆盖所有检验检测领域和不同地点,每个领域和地点配备的监督员数量应以满足要求为准,但一般不少于2名,设置的监督员与被监督和监控对象的比例宜为1:5~1:10。必要时,可使用经检验检测机构考核确认满足监督员要求的外部专家或利用外部机构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比如利用能力验证提供者提供的能力验证结果判定与评价。
(征求意见稿)
202X-XX-XX发布
202X-XX-XX实施
目次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大连海关技术中心等。
d)模拟试验。结合面谈和实战训练,重复检验检测工作;
i)现场试验;
j)质量监控或能力验证不满意结果;
k)客户投诉增加;
l)允许方法偏离;
m)质量仲裁或质量鉴定;
n)其他:如心理或生理变化波动期。
注1:a)、b)、c)适用于人员监督。
注2:上述的情况经常不是单独存在的,经常是两种及以上的情况同时存在。
10
人员监督和监控是一个连续过程,直至能够判定被监督和监控对象的技术能力为止,人员监督和监控的频次不是固定的,由监督员根据检验检测人员的教育、资格、培训、技术知识、技能和经验等情况予以确定。除了有计划地安排常规监督和监控,满足日常的检验检测活动外,还可以根据突发情况和各种影响检验检测人员技术能力的变化情况(见5.2)适当增加人员监督和监控的频次。
11.2.3.2人员监督和监控方案的内容应至少包括:
a)监督和监控对象的范围;
b)监督和监控预期达到的效果;
c)监督和监控实施的方式;
d)监督和监控实施的控制点;
e)监督和监控结果的评价与利用;
f)监督和监控活动的动态管理,包括增加与调整计划、突发情况的处理原则。
11.2.3制定实施计划
11.2.3.1监督员根据年度人员监督和监控方案或突发情况的处理要求制定人员监督和监控实施计划。计划制定后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必要时,技术负责人对各个监督员的计划进行汇总,形成年度计划。制定计划前,监督员就人员监督和监控的相关事宜与受监督和监控对象进行沟通,以确定人员监督和监控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
3.2
监控supervisory control
监测并进行控制。
3.3
能力competence
应用知识和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本领。
[来源:GB/T 19000—2016,3.10.4]
3.4
验证verification
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3.5
审核audit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序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11
11.1
11.1.1常规监督和监控的实施步骤
11.1.2非常规监督和监控的实施步骤
11.2
11.2.1编制、修改或确认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
管理层将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的相关要求纳入管理体系文件。明确人员监督和监控的组织架构、实施主体、职责与权限、策划方案和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符合项处置、结果评价与利用、动态管理等要求,规范人员监督和监控的有效实施。
d)具体的实施时间和地点;
e)监督或监控的具体方式或其组合;
f)本次监督或监控的次数或频次。
11.2.4不符合工作控制
11.2.4.1人员监督和监控发现的不符合,应启动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人员监督和监控采取的不符合控制措施基于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风险评估水平做出的,包括暂停或重复工作、纠正、继续教育或实训及扣发报告,追溯以往的数据、结果,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召回;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次发生时,或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运行与其管理体系的符合性产生怀疑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纠正措施。
ICS03.120.20
CCS A 00
团体标准
T/CCAA XX—XXXX
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实施指南
Guid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ing personnel supervision and supervisory control
3.8
人员监控personnelsupervisory control
由满足条件、被授权的监督员(3.6),针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是否持续胜任技术能力的连续监视和验证(审核)活动。
4
4.1
4.2
4.3
4.4
5
5.1
5.2
5.3
6
6.1
6.1.1人员监督和监控由监督员实施。监督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应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考核确认并正式授权。
11.2.3.2人员监督和监控计划宜于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前的一定时间发布,以便于监督员和被监督和监控对象有充裕的时间提前做好准备。
11.2.3.3人员监督和监控计划是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的具体安排,其内容应至少包括:
a)监督或监控的目的;
b)被监督或监控的具体对象;
c)实施人员监督或监控的依据,包括管理体系文件和具体执行的方法标准或规范或作业指导书;
6.1.4检验检测机构应赋予监督员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工作的必要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进行复检、判定不符合可接受与否、责令立即纠正与采取纠正措施和暂停甚至终止或恢复其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后续人员使用的建议等权利。
6.2
6.2.1被监督和监控的对象是检验检测人员,即按照检验检测方法标准或规范或作业指导书实际操作或验证、批准的人员,不包括合同评审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样品管理人员、编制报告人员(若有)以及财务、人力、党群等与技术管理无关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
11.2.2设计方案
11.2.3.1人员监督和监控属于质量管理中质量保证的一部分,宜纳入质量负责人关于实施质量管理的质量策划形成的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中,全盘考虑。技术负责人宜根据质量管理实施方案,考虑第5章至第9章的要求,按年度制定常规监督和监控的实施方案,监督员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非常规监督和监控一般不用单独设计实施方案,在常规监督和监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由监督员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e)质量控制,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
8.2
9
9.1
9.2
9.3
a)新员工上岗独立操作;
b)岗位变动;
c)开展新项目(扩领域、扩项目、扩方法或方法变更时);
d)发生不符合工作或检测事故;
e)使用新设备或老旧设备,出现稳定性警示;
f)环境条件发生变化;
g)检验检测过程复杂或涉及多因素协调;
h)特别客户或客户有特殊要求;
11.2.4.2以下提供不同人员监督和监控方式发现的不符合可采取的整改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施:
a)现场观察。停止工作、立即纠正,满足要求后继续后续监督或监控活动,需要时,追溯以往数据、结果报告,采取措施最大程度的消灭或减少风险;
b)面谈。继续教育、实战训练,结合其他方式;
c)核查结果报告和原始记录。继续教育、实战训练,追溯以往报告结果,必要时,追回报告。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督supervision
察看并加以管理,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达到预定的目标。
注:监督对象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影响其持续地满足规定要求。或者,在连续地检验检测或持续地提供某服务时,使用方可能要求持续地证实规定要求得到满足。
[来源:GB/T 19000—2016,3.13.1]
3.6
监督员supervisor
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并经授权从事检验检测人员能力监督和监控工作的人员。
3.7
人员监督
由满足条件、被授权的监督员(3.6),针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检验检测能力所实施的是否胜任其实际技术工作的连续监视和验证(审核)活动。
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实施指南
1
本文件给出了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的总则、分类、主体、内容、方式、时机、频次和实施的具体过程。
本文件适用于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活动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6.2.2人员监督的对象是实习员工和在培员工(换岗人员、从事新领域检验检测的人员),即未授权上岗的人员。
6.2.3人员监控的对象是经过能力评估、培训、监督、授权的上岗人员,即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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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a)现场观察,包括检验检测全过程或只针对某关键环节;
b)核查结果报告和原始记录;
c)面谈;
d)模拟试验;
6.1.2监督员为一线检验检测人员,有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了解检验检测工作的目的、熟悉所授权人员监督和监控的专业领域的各项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监督员应公正、客观、独立。
6.1.3检验检测机构配备的监督员应覆盖所有检验检测领域和不同地点,每个领域和地点配备的监督员数量应以满足要求为准,但一般不少于2名,设置的监督员与被监督和监控对象的比例宜为1:5~1:10。必要时,可使用经检验检测机构考核确认满足监督员要求的外部专家或利用外部机构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比如利用能力验证提供者提供的能力验证结果判定与评价。
(征求意见稿)
202X-XX-XX发布
202X-XX-XX实施
目次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大连海关技术中心等。
d)模拟试验。结合面谈和实战训练,重复检验检测工作;
i)现场试验;
j)质量监控或能力验证不满意结果;
k)客户投诉增加;
l)允许方法偏离;
m)质量仲裁或质量鉴定;
n)其他:如心理或生理变化波动期。
注1:a)、b)、c)适用于人员监督。
注2:上述的情况经常不是单独存在的,经常是两种及以上的情况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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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监督和监控是一个连续过程,直至能够判定被监督和监控对象的技术能力为止,人员监督和监控的频次不是固定的,由监督员根据检验检测人员的教育、资格、培训、技术知识、技能和经验等情况予以确定。除了有计划地安排常规监督和监控,满足日常的检验检测活动外,还可以根据突发情况和各种影响检验检测人员技术能力的变化情况(见5.2)适当增加人员监督和监控的频次。
11.2.3.2人员监督和监控方案的内容应至少包括:
a)监督和监控对象的范围;
b)监督和监控预期达到的效果;
c)监督和监控实施的方式;
d)监督和监控实施的控制点;
e)监督和监控结果的评价与利用;
f)监督和监控活动的动态管理,包括增加与调整计划、突发情况的处理原则。
11.2.3制定实施计划
11.2.3.1监督员根据年度人员监督和监控方案或突发情况的处理要求制定人员监督和监控实施计划。计划制定后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必要时,技术负责人对各个监督员的计划进行汇总,形成年度计划。制定计划前,监督员就人员监督和监控的相关事宜与受监督和监控对象进行沟通,以确定人员监督和监控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
3.2
监控supervisory control
监测并进行控制。
3.3
能力competence
应用知识和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本领。
[来源:GB/T 19000—2016,3.10.4]
3.4
验证verification
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3.5
审核audit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序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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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1.1.1常规监督和监控的实施步骤
11.1.2非常规监督和监控的实施步骤
11.2
11.2.1编制、修改或确认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
管理层将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的相关要求纳入管理体系文件。明确人员监督和监控的组织架构、实施主体、职责与权限、策划方案和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符合项处置、结果评价与利用、动态管理等要求,规范人员监督和监控的有效实施。
d)具体的实施时间和地点;
e)监督或监控的具体方式或其组合;
f)本次监督或监控的次数或频次。
11.2.4不符合工作控制
11.2.4.1人员监督和监控发现的不符合,应启动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人员监督和监控采取的不符合控制措施基于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风险评估水平做出的,包括暂停或重复工作、纠正、继续教育或实训及扣发报告,追溯以往的数据、结果,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召回;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次发生时,或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运行与其管理体系的符合性产生怀疑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纠正措施。
ICS03.120.20
CCS A 00
团体标准
T/CCAA XX—XXXX
检验检测人员监督和监控实施指南
Guid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ing personnel supervision and supervisory control
3.8
人员监控personnelsupervisory control
由满足条件、被授权的监督员(3.6),针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是否持续胜任技术能力的连续监视和验证(审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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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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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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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6.1.1人员监督和监控由监督员实施。监督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应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考核确认并正式授权。
11.2.3.2人员监督和监控计划宜于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前的一定时间发布,以便于监督员和被监督和监控对象有充裕的时间提前做好准备。
11.2.3.3人员监督和监控计划是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的具体安排,其内容应至少包括:
a)监督或监控的目的;
b)被监督或监控的具体对象;
c)实施人员监督或监控的依据,包括管理体系文件和具体执行的方法标准或规范或作业指导书;
6.1.4检验检测机构应赋予监督员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工作的必要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进行复检、判定不符合可接受与否、责令立即纠正与采取纠正措施和暂停甚至终止或恢复其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后续人员使用的建议等权利。
6.2
6.2.1被监督和监控的对象是检验检测人员,即按照检验检测方法标准或规范或作业指导书实际操作或验证、批准的人员,不包括合同评审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样品管理人员、编制报告人员(若有)以及财务、人力、党群等与技术管理无关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
11.2.2设计方案
11.2.3.1人员监督和监控属于质量管理中质量保证的一部分,宜纳入质量负责人关于实施质量管理的质量策划形成的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中,全盘考虑。技术负责人宜根据质量管理实施方案,考虑第5章至第9章的要求,按年度制定常规监督和监控的实施方案,监督员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非常规监督和监控一般不用单独设计实施方案,在常规监督和监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由监督员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e)质量控制,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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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9.2
9.3
a)新员工上岗独立操作;
b)岗位变动;
c)开展新项目(扩领域、扩项目、扩方法或方法变更时);
d)发生不符合工作或检测事故;
e)使用新设备或老旧设备,出现稳定性警示;
f)环境条件发生变化;
g)检验检测过程复杂或涉及多因素协调;
h)特别客户或客户有特殊要求;
11.2.4.2以下提供不同人员监督和监控方式发现的不符合可采取的整改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施:
a)现场观察。停止工作、立即纠正,满足要求后继续后续监督或监控活动,需要时,追溯以往数据、结果报告,采取措施最大程度的消灭或减少风险;
b)面谈。继续教育、实战训练,结合其他方式;
c)核查结果报告和原始记录。继续教育、实战训练,追溯以往报告结果,必要时,追回报告。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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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督supervision
察看并加以管理,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达到预定的目标。
注:监督对象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影响其持续地满足规定要求。或者,在连续地检验检测或持续地提供某服务时,使用方可能要求持续地证实规定要求得到满足。
[来源:GB/T 19000—2016,3.13.1]
3.6
监督员supervisor
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并经授权从事检验检测人员能力监督和监控工作的人员。
3.7
人员监督
由满足条件、被授权的监督员(3.6),针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检验检测能力所实施的是否胜任其实际技术工作的连续监视和验证(审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