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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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保障人民检察院网络和信息安全,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确保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所有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局域网、互联网接入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司法办案系统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领导小组
成立检察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网络安全应急工作。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领导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 应急办公室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网络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以及应急事件的处置。
主任: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
成员:技术支持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3. 应急小组
根据网络安全事件类型,设立以下应急小组:
(1)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小组
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恢复。
(2)网络攻击应急小组
负责应对网络攻击事件,包括DDoS攻击、恶意软件攻击等。
(3)数据泄露应急小组
负责应对数据泄露事件,包括个人信息泄露、敏感信息泄露等。
(4)系统故障应急小组
负责应对系统故障事件,包括服务器故障、网络故障等。
四、预防措施
1. 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干警的网络安全意识。
2. 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网络安全职责。
3. 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
(1)定期对网络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安全更新和补丁安装。
(2)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等安全设备。
(3)对重要数据实施加密存储和传输。
4. 加强网络安全监测
建立网络安全监测体系,实时监控网络流量、安全事件等。
五、应急响应
1. 事件监测
(1)实时监控网络安全事件,包括异常流量、恶意代码、安全漏洞等。
(2)对疑似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初步判断和处置。
2. 事件报告
(1)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后,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2)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 事件处置
(1)根据事件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小组。
(2)应急小组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事件恢复
(1)恢复正常业务后,对事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2)对相关设备、系统进行安全加固。
(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后期处置
1. 事件调查
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责任。
2. 责任追究
对事件责任人员进行追究,严肃处理。
3. 信息发布
根据需要,对外发布网络安全事件信息。
七、附则
1. 本预案由我院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我院将有效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