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法律援助典型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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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案例背景
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10年,旨在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功办理了大量残疾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文将以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今后残疾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借鉴。
二、案例简介
2019年3月,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起残疾法律援助申请。
申请人小王(化名),男,35岁,肢体残疾人,在某市某建筑公司工作。
2018年6月,小王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导致右腿残疾。
经鉴定,小王伤残等级为二级。
事故发生后,小王多次向建筑公司索赔,但均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小王向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三、案例分析
1. 案件性质
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残疾人享有与健全人同等的劳动权益。
本案中,小王在劳动过程中受伤,理应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2. 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禁止歧视残疾人。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3. 法律援助过程
(1)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立即指派专业律师负责办理。
(2)律师与申请人小王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3)律师向建筑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律师的积极努力下,建筑公司同意与小王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5)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小王人民币10万元。
4. 案件结果
本案在律师的协助下,申请人小王成功获得了赔偿。
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治温情。
四、案例启示
1. 加强残疾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选派专业律师、开展
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专业素质,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2. 创新残疾法律援助工作模式。
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援助”模式,通过线上咨询、远程视频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3. 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与劳动监察部门、残疾人联合
会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 加大宣传力度。
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
提高残疾人对法律援助政策的知晓率,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权。
总之,残疾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某市残疾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办理本案,充分展现了残疾法律援助在维权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为今后残疾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第2篇
案情简介:
李某,男,35岁,肢体残疾人,某市某区居民。
因在工作中受伤导致左下肢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事故发生后,李某向所在单位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
李某遂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但经过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无奈之下,李某向某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某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李某的申请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审查。
经审查,李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决定指派该中心法律援助律师李某(化名)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过程:
1. 调查取证:李某律师在接到指派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详细调查。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走访调查、询问证人等方式,收集了李某受伤的证据,包括医疗证明、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2. 法律咨询:李某律师对李某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李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其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3. 调解协商:李某律师与李某所在单位进行了多次调解协商,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4. 提起诉讼:鉴于调解协商无果,李某律师决定代表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过程:
1. 受理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2. 证据交换:双方当事人提交了各自收集的证据,并进行了质证。
3. 法庭辩论:李某律师在法庭上充分阐述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告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指控。
4.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工作中受伤,且经鉴定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依法应认定为工伤。
被告单位在李某受伤后,未依法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也未配合进行工伤认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单位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1. 案件性质特殊:本案涉及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意义。
2. 法律援助及时有效:残疾人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为李某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3. 调解与诉讼相结合:李某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既注重调解协商,又敢于依法提起诉讼,最终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4. 法律适用准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准确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案例启示:
1. 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2. 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使其懂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全面、有力的保障。
4. 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总之,本案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对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第3篇
一、案情简介
张某,男,40岁,某市某区人,因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导致左腿残疾,丧失部分
劳动能力。
事故发生后,张某被认定为工伤,并被评定为四级伤残。
然而,在后续的工伤待遇申请过程中,张某遇到了一系列问题。
他多次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相应的待遇,但均未能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
无奈之下,张某寻求法律援助,将人社局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社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
2. 人社局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是否存在认定错误;
3. 人社局是否应当依法支付张某相应的工伤待遇。
三、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四、案例分析
1. 程序违法问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认为人社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伤认定;
(2)未充分听取张某的意见;
(3)未对张某提供的证据进行充分审查。
法院经审理认为,人社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确实存在上述程序违法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人社局应当依法履行工伤认定职责,确保程序合法、公正。
因此,法院判决人社局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重新进行工伤认定。
2. 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张某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
他认为人社局在鉴定过程中存在认定错误,导致其未能得到应有的待遇。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主要涉及鉴定机构的资质和鉴定程序的合法性。
经查,人社局委托的鉴定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鉴定程序合法。
但鉴于张某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法院判决人社局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 工伤待遇问题
张某认为人社局未依法支付其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护理费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伤残津贴、医疗费、护理费等工伤待遇,应当依法由人社局支付。
鉴于张某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和认定错误,法院判决人社局依法支付张某相应的工伤待遇。
五、判决结果
1. 撤销人社局原工伤认定决定,重新进行工伤认定;
2. 撤销人社局原劳动能力鉴定决定,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 人社局依法支付张某相应的工伤待遇。
六、案例启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例,具有以下启示:
1. 残疾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关注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本案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为张某解决了工伤待遇问题,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