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特长生管理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体育特长生管理实施方案
成都十八中体育特长生管理方案
为落实体育特长生“以学为主,发展特长”方针,促进特长生全面发展、成人成才,特制定成都十八中体育特长生管理实施方案。
一、凡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招生政策,通过考核录取并就读成都十八中的在校生,均按此方案执行。
二、凡正式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必须签订训练管理合同书,方能认定体育特长生资格。
三、体育特长生在校期间,有权选择文、理科专业﹝高中﹞。
四、体育特长生凡有以下之一行为者,按以下方式接受处罚:
1、月考、半期、期末考试,各科学习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止训练并上报德育处,由德育处通知教练。
复训期在下一阶段合格后确定。
停训期按调剂生、借读生相关政策处理。
2、因违规违纪受到第一次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停训一个月,第二次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训参赛,若第三次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3、凡无故缺训10次/期(迟到3次记1次缺训),一年内缺赛2次,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4、凡失去特长生资格者,若要继续在18中就读,须按其入学时的政策,补足调剂生费、借读费,否则学校有权中止该生在十八就读并勒令转学。
五、体育特长生每天接受训练时间90分钟(冬季为下午5:50—7:30;夏季为5:40—7:20),周日不得少于120分钟。
教练员实行统一考勤。
住校体育特长生因训练、进餐、盥洗原因,可延时上晚自习,但不得
超过30分钟,并不得影响班级和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体育特长生出勤情
况纳入教练员、班主任、班级和当事人综合考评。
六、为保证体育特长生良好生活条件,食堂和住校部可适当延时服务确保学生晚餐和洗澡时间。
七、体育特长生除学校规定享有的相应政策外,均按学校、班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九、班主任在月考、半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体育特长生的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教练员。
十一、教练员节假日训练必须告知家长训练时间,外出参赛、临时安
排的外出活动必须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书面通知班主任方可允许。
以达
到在时空上对体育特长生有效管理。
十二、每周四下午第三节课,由德育处牵头定期召开教练员工作列会。
主要争对学生学习、训练及校纪校规情况进行通报。
同时加强教练员队伍
的管理。
十三、加大力度树立成都十八中体育特长生在学校以及社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