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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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号:ZZQA/M -2017A/0版
环境管理手册
[依据GB/T24001-2016 idt IS014001:2015标准编写]
受控状态:
分发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7年1月1日发布 2017年1月10日实施
程序文件清单
1.目的
对与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在文件的各使用现场得到有关文件的适用版本,防止使用作废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环境-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统一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识别。

3.2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环境手册、环境手册和程序文件。

3.3总经理负责审核环境手册和程序文件,并组织对现有体系文件的定期评审。

3.4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环境相关的技术性文件。

3.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编制。

4 工作程序
4.1 本公司控制的文件范围
a. 环境手册;
b. 程序文件;
c. 支持性文件,包括环境管理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等;
d. 环境支持性文件,包括环境管理规范、产品安全数据清单,以及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等;
e. 记录;
g.外来文件,如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顾客提供的技术要求等。

4.2 文件的编号
4.2.1本公司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之前发布的文件,继续沿用原编号,待下次修改时再按以下编号方法。

4.2.2环境环境管理手册的编号
ZZQA / M –口口
顺序号
环境环境管理手册代码
公司简称(拼音缩写)
4.2.3程序文件的编号
ZZQA / P –口口
顺序号
程序文件代码
公司简称(拼音缩写)
4.2.4其他环境环境支持性文件的编号
BD
/ D
–口口-口口
文件流水号
操作性文件(三层次文件) 公司简称(英文缩写) 4.2.6记录的编号
记录流水号 部门缩写 记录代码 4.2.9 文件分发号
采用数字描述, 例如:01,02,03………..
4.2.10外来文件的编号.
4.2.10.1一般采用其原有的文件号,和版次(标准、法律法规采用其发布年份、实施日期作为版次)。

4.2.9.2当外来文件原没有编号时,采用以下编号方法:
W L 口口
文件序号
外来文件代码(拼音缩写) 4.3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
文件在发布前应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4.4文件的版本、标识
4.4.1 文件的版本以第口版来表示,用A、B、C等作为版本序号。

4.4.2 修改次数:用10个阿拉伯数字来表示,即0,1,2……8,9;一旦修改次数超过了9,就应改版。

如版次从A/9升级为C/0,依此类推。

4.4.3 文件标识以文件编号和版次作为标识。

4.5 文件的发放
4.5.1文件根据其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种:
a.受控文本:发给本公司所有与环境-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部门或个人使用的文件,及提供给认证机构的文件。

b.非受控文本:发给本公司外部如咨询公司、顾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

非受控文本不受修订、更换、回收的控制。

4.5.2 文件编制部门将原稿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复印发放,由文件管理员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选册上确定发放范围,经综合管理部主任批准后发放,受控的文件必须在该文件封面(除原稿允许在背面)加盖“受控”印章,并注明分发号。

非受控的文件只加盖“非受控”印章即可。

4.5.3 发放部门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上作好发放记录,收到文件的部门签收。

4.5.4 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新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旧文件;因丢失而补发的文件,应给予以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已丢失的文件的分发号失效;发放部门作好相应发放签收记录。

4.5.5 综合管理部收到文件原稿后,及时在《受控制文件清单》记录该文件的最新版次等内容。

4.6 文件的更改
4.6.1 文件更改的需求基于以下方面:
a)各部门自行运作发现文件规定和实际运作不符时;
b)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后发现文件不符时;
c)外部机构评审后发现文件和实际不符时。

4.6.2 文件需要更改时,由更改提出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按4.3规定的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实施。

4.6.3 文件更改发布后,由企管财务部文员按原发放范围对受控文件实施换页或局部划改,换发的新页应注明修改次数,同时在《受控文件清单》、《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上注明。

被更改的旧页即被废,由文员办理作废、收回、保留、销毁手续。

4.6.4 非受控文本无须跟踪更改。

4.6.5 表单的更改由各部门自行决定,并交原审批部门审批后,直接交综合管理部门给予其它部门的调换。

由综合管理部门对表单清单进行改变。

4.6.6 编制部门将更改后文件原稿交综合管理部,并及时在《受控文件清单》作好记录。

4.7 文件的保存
a)文件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文员登记归档保存;存入软盘的文件也登记归档,为防止文件丢失,所有存入软盘的文件均要有备份,并加以标识。

b)各部门应该用文件夹分类保存文件,并做好“文件目录表”、“文件夹编号”以便检索。

c)文件都必须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d)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

4.8 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a)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由企管财务部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收回,加盖“作废”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b)因法律或其它原因需保留已作废的文件,需再加盖“留存”章,隔离保存,其余予以销毁。

c)对需销毁的作废文件,经原审批人同意后由文员统一销毁,并在《文件销毁申请单》中作好记录。

4.9 文件的借阅
如公司人员需暂时借阅文件,应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借阅归还手续。

文件的使用者不得将文件复印、带出公司外,若员工离职,须向其主管移交所有文件。

4.10 外来文件的控制
4.10.1 收到外来文件的部门,需识别其适用性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由技术部统一登记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其他外来文件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登记于《其他外来文件登记表》。

4.10.2 所有外来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按4.5条规定办好发放手续后,发到使用部门。

4.10.3 对于与产品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生产部负责收集其最新版本,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技术部负责收集其最新版本。

4.11 文件的评审
每年例行管理评审时,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对现有环境-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定期评审,各部门结合平时使用情况进行适时评审,必要时予以修改,修改时执行4.6条款。

4.12 作为记录的文件应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 相关文件
5.1 《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进行控制,为环境、过程和体系符合要求,及体系有效运行提供证据。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进行总体控制,并负责记录表格的备案、编目、标识,以及对各部门移交的记录进行贮存、保护、检索和处置。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填写、收集整理、标识、贮存、保护,按规定时间移交综合管理部管理和处置。

4 程序
4.1记录的分级管理
4.1.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记录的控制,编制《记录清单》,并做好本部门的记录。

还要负责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和处置工作。

4.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记录的设计、填写、标识、贮存、保护、检索,按规定时间将所记录移交企管财部管理和处置。

4.2 记录的标识编号
记录的标识编号(即表单号)按《文件控制程序》对应要求执行。

4.3 记录填写
4.3.1 记录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应填写及时、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单杠线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

4.3.2 出于笔误需要更改的内容,可用划改。

涉及到检测数据的更改,还要在划改处签上更改者姓名。

非生产性记录的更改也可用涂改液实现。

4.4 记录的收集、整理、贮存、保护
4.4.1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所有记录分类收集,依日期顺序整理好(量大的记录按月装订成册),便于检索。

4.4.2记录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地方,并做好防火、防虫蛀工作。

4.4.3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管记录,保证记录在保管期内不丢失、不损坏变质。

4.5 记录的保存期限和归档
4.5.1记录保存期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而定,一般为一年以上,具体在每份文件中直接规定。

4.5.2对于保存期限一年以上的记录,各部门应于次年年初统一交综合管理部归档保存,并作好记录。

4.6 记录的查阅、借阅
4.6.1已归档的记录,需查阅、借阅时,应经综合管理部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办好查阅、借阅登记手续。

4.6.2所有的记录不外借。

4.7 记录的销毁
对于记录超期或无考查价值的记录,由综合管理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由文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综合管理部主管审批后予以销毁。

4.8 记录格式的设计和审核、复制和更改
4.8.1各部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自行设计,按《文件控制程序》4.3条规定进行审批。

记录须做到规范、合理、简练、明确,记录的内容能准确反映产品、活动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应具备可追溯性。

4.8.2各部门将经审批后的记录表格空白原件样本交综合管理部备案,以便需要时统一印刷或复印。

4.8.3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不适用的记录格式提出的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

当记录更改时,该原件样本随之更改。

5 相关文件
5.1 QEP01《文件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开展管理评审活动,以确保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控制。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活动,审批管理评审报告。

3.2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汇报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负责对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3品质管理部负责做好管理评审的组织工作,包括管理评审记录、管理评审资料的保存工作。

3.4有关部门负责准备相关的信息资料,参与管理评审会议,并负责执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有关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 程序
4.1管理评审的时间
4.1.1管理评审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按策划时间间隔进行,每次间隔不大于12个月。

4.1.2遇下列情况可增加次数适时进行,由总经理决定追加管理评审:
a)当公司组织机构、产品发生重大变化。

b)发生重大质量或环境事故,顾客及其他相关方有重大质量或环境投诉。

c)法律、法规或标准发生变化。

4.2管理评审的输入
管理评审内容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当前的业绩和改进的机会: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状况;
b)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问题的变化;
c)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包括合规义务的变化;
d)其重要环境因素的变化;
e)风险和机遇的变化;
f)环境目标的实现程度;
g)公司环境绩效方面的信息,如不符合和纠正措施、监视和测量的结果、合规义务和履行情况的趋势;
h)审核的结果;
i)资源的充分性;
j)来自相关方的有关信息交流,包括抱怨;
l)持续改进的机会;
4.3管理评审前的准备
4.2.1由总经理决定本次评审的日期与要求,并通知管理者代表组织准备工作。

4.2.2管理者代表根据总经理安排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列出管理评审的目的、内容、时间、参加评审人员和评审议程等,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提前二周下发给各与会人员。

4.2.3 各部门根据评审内容准备资料和报告,提前一周交品质管理部,作为评审输入。

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上次管理评审以来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与改进业绩,环境管理体系(含过程)的业绩。

b.主要问题、差距和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包括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和更新。

c.对全公司工作的改进建议。

4.4管理评审的实施
4.4.1管理评审总经理主持,一般采取会议形式进行。

4.4.2每一位与会人员按评审通知准时出席会议,并签到。

4.4.3管理评审会议的议程一般为:
a.由总经理主持评审会议,宣布本次管理评审目的、评审内容;
b.品质部负责人和各部门发言汇报;
c.总经理主持各评审输入资料逐项讨论,对评审输入做出评价意见;
d.总经理作总结发言,作出质量和环境改进决定。

4.4.4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负责作好会议记录,并予以保存。

4.5 管理评审输出
4.5.1 管理评审结束后,由管理者代表根据管理评审输出的要求进行总结,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品质管理部发至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

本次管理评审的输出可作为下一次管理评审的输入。

4.5.2 管理评审报告的内容:
a.管理评审的目的、日期和参加人员;
b.管理评审的内容;
c.管理评审过程的基本情况;
d.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结论;
e.与持续改进机会相关的决策;
f.与环境管理体系变更的任何需求相关的决策,包括资源;
g.如需要,环境目标未实现时采取的措施;
h.如需要,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过程融合的机会;
i.任何与组织战略方向相关的结论。

4.6 管理评审改进决定的跟踪
4.6.1品质管理部负责人根据《管理评审报告》中所提出的质量-环境改进决定,逐一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发给责任部门。

4.6.2有关责任部门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4.6.3品质管理部负责人及时对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评审其实施情况及有效性。

4.6.4各有关责任部门在采取措施时,认为需要更改文件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更改。

4.7综合管理部负责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保存与管理评审有关的所有记录(包括管理评审计划、
评审前各部门准备的评审资料、评审会议签到、评审会议记录及管理评审报告)。

5 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5.2 《记录控制程序》
5.2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承担环境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规定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并通过培训和其他方法提高员工能力、增强员工的质量、环境和顾客意识,以满足工作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承担环境管理体系职责的所有人员的管理。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任职要求和培训要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监督实施;负责员工上岗前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2 各部门配合综合管理部编制本部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3.4 总经理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 程序
4.1 人员安排
4.1.1 综合管理部通过开展工作分析,识别从事产品质量工作和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工作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建立公司各岗位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各部门配合),确定各岗位所需的教育(包括后续教育)、培训(包括上岗培训)、必备技能、工作经验等,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4.1.2 《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以此作为人员选择、招聘、考核、培训的基础。

4.2 能力、意识和培训
4.2.1 综合管理部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求。

所有人员除都应进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基本知识,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方针,环境目标,本岗位职责和权限的培训外,还要根据岗位要求增加相应培训内容。

4.2.2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a.环境手册;
b.职责权限和资源配备、领导者在培训中的作用;
c.适用于公司的环保法律和其他要求;
d.公司重大环境因素;
e.公司质量目标,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4.2.4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
a. 职责权限和资源配备、领导者在培训中的作用;
b. 本部门的环境因素;
c.与本部门的重大环境因素及其相应的管理方案或运行控制程序;
d.本部门适用的环保法律与其他要求。

4.2.5内部审核员
a. 内审员应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b.全公司的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及其主要控制方法;
c.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规范。

4.2.6环境影响关键岗位人员
a.本岗位的环境因素;
b.本部门适用的环保法律与其他要求;
c.熟悉本岗位重大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控制程序、作业规范中所规定的要求;
d.明确自己的环境责任,掌握必要的环保安全技能和自救能力;
e.本岗位潜在的紧急事故及其相应的响应措施。

4.2.7检验人员
a.检验基础知识、检验作业规范;
b.适用的统计技术;
c. 本岗位的环境因素;
d. 本部门适用的环保法律与其他要求;
e. 有关的程序文件和作业规范。

4.2.8一般员工
a. 本岗位的环境因素;
b. 本部门适用的环保法律与其他要求;
c. 有关的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规范。

4.2.9内审员等应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4.2.10 新员工培训
a.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公司规章制度、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环境意识、消防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

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并作好记录;
b.岗位技能教育:根据其岗位培训要求(4.2.2~4.2.10)进行相应的培训,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并作记录。

新员工经培训后需参加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2.11 在岗人员
按培训计划,每年应对在岗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4.2.12 转岗人员
转岗人员应进行转后岗位所需内容的培训。

4.2.13 特殊工序岗位人员
应该接受相关的特殊过程控制要求及工序原理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4.2.14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
a)满足顾客、法律法规、方针和体系文件要求的重要性;
b)违反这些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c)本岗位的重大环境因素及改进提高带来的环境效益;
d 自身的职责,及紧急情况的处理与响应要求;
e) 公司鼓励员工参与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为实现质量目标和环境目标做出贡献。

4.3 培训计划
4.3.1 根据公司规划和本年度各部门的培训申请,综合管理部制定本年度公司的《年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4.4 培训实施
4.4.1 综合管理部按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内培)或委托外单位(外培)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

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受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培训地点接受培训。

4.4.2 每次培训由培训部门填写《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等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4.4.3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收集保存员工的教育、培训记录、岗位(工种)资格认可和经验的适当记录,建立员工档案。

4.5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a) 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b)综合管理部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4.6 所有人员在评定合格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发证上岗。

4.7 所产生的记录由综合管理部保存,除员工培训档案表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其余保存3年。

5引用文件
5.1 《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1 目的
通过内部审核,验证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策划的安排、ISO14001标准要求,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寻找改进机会,提高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活动。

3 职责
3.1 总经理批准公司《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3.2 品质管理部负责人策划审核方案,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含特殊追加内部审核计划),任命审核组长、审核员。

3.3 审核组长根据批准的审核计划实施审核,对不合格项采取的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并编写《内部审核报告》。

3.4内审员负责编制《内审检查表》,实施现场审核,协助内审组长复查。

3.5 各部门配合审核组做好内部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

4 程序
4.1 年度审核方案策划
4.1.1 内部审核按策划时间间隔进行,一般不大于12个月。

每年年初,品质管理部负责人根据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现状,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程度,并考虑以往审核的结果,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其中要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4.1.2 审核方式可根据需要采用集中审核和分散审核两种方式。

a.集中审核是对所有部门和全部条款集中一次审核。

b.分期审核是指分几次审核,每次专门针对某一个或几个部门(或条款)进行一次审核,逐步开
展,在一年内把所有部门和全部条款全部覆盖一次。

4.1.3遇有如下情况,可组织特殊追加的内部审核:
a.组织结构、质量或环境方针、质量或环境目标等发生重大改变时;
b. 产品质量或环境发生严重问题,或顾客及其它相关有严重投诉时;
c.即将进行第二方、第三方审核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时;
d.由市场调研与服务信息反馈,认为有必要时。

特殊追加内部审核,由品质管理部负责人向总经理请示,经总经理同意后,由品质管理部负责人编制《内部审核计划日程表》确定审核范围与日期,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2内部审核的依据:
a.ISO9001:2000标准和ISO14001标准;
b.本公司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他支持性文件;
c.本公司适用的国家、地方有关法律、其他要求和标准。

4.3 审核准备
4.3.1 品质管理部负责人任命若干名具有资格的内审员组成审核组,并任命其中一名内审员为审核组
长。

必要时,可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外部专家参加审核。

4.3.2 审核组长根据《年度内部审核计划》,编制《内部审核计划日程表》,把审核任务分配给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责任的审核员,以保证自己的工作不由自己来审,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3.3 《内部审核计划日程表》经品质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提前通知受审核部门负责人。

受审部门如果对日程有异议,可在两天之内通知审核组长,经过协商可以再行安排。

4.3.4 审核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如标准、质量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他质量、环境文件、有关法律和其他要求等),了解受审部门的具体情况后,根据所分配的任务编制《内审检查表》,并经审核组长批准。

4.4 审核实施
4.4.1首次会议
a. 审核开始前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介绍审核目的、范围、依据、方式、审核组成员和审核日程安排、末次会议的日期和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

要说明审核是一个抽样过程,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审核尽可能取得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使得审核结论合理、正确。

b.参加会议人员:公司领导、品质管理部负责人、受审核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组成员,与会者签到。

4.4.2现场审核
4.4.2.1收集审核证据
a. 收集审核证据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审核准则为依据,作出公正的判断;
b. 审核员根据《内审检查表》,通过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有关方面的工作和现状,对受审部门的程序和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审核,收集审核证据。

如发现重大的可能导致不合格的线索,即使不在检查之列,也要进行调查并记录。

对于面谈获得的信息要通过实际观察、测量和记录等其他渠道予以验证。

4.4.2.2汇总分析审核结果,确定不合格项
a.审核员对所有审核中观察到的结果应做好审查记录;
b.审核组长召开审核组会议,对所有观察结果的审查记录进行评审,确定不合格项。

然后在《不
合格项报告》上填写不合格事实、条款等内容。

如有异议时,由审核组长裁决;
c.开具的不合格项报告的内容应清晰、判断准确,并且说明不符合标准条款;
d.开具的不合格项报告,要得到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确认,以保证不合格项能够完全被理解,有利
于纠正。

4.4.3 末次会议
a.在现场审核和起草内部审核报告结束后,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审核员负责向受审核部门介绍审核结果,宣读不合格项报告;审核组长提出审核结论和建议,以及跟踪验证等事宜。

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应对不合格项的改进做出承诺,并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和改进限期。

b .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品质管理部负责人、受审核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组成员,与会者签到。

4.5审核报告
末次会议结束后,由审核组长编制《内部审核报告》,报送品质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按受控文件发放到本公司领导、品质管理部负责人、受审核部门。

4.6纠正措施的实施和跟踪验证
4.6.1受审核部门接到不合格项报告,立即分析原因制定出相应的纠正措施,提交审核员确认、品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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