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验收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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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总则
为加强工程机械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机械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工程机械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
三、验收原则
1. 科学性原则:验收过程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客观性原则:验收过程应客观公正,不受任何主观因素的影响。
3. 法规性原则:验收过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 及时性原则:验收工作应按时完成,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四、验收组织
1. 成立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2. 验收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
(2)组织验收工作,对工程机械进行检查、测试、评定;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情况;
(4)形成验收报告,提出验收结论。
五、验收内容
1. 工程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工程机械的外观质量,包括油漆、焊接、装配等是否完好。
3. 工程机械的技术参数,如发动机功率、扭矩、转速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工程机械的安全性能,如制动、转向、灯光等是否正常。
5. 工程机械的操作性能,如操作简便、可靠、稳定等。
6. 工程机械的环保性能,如噪声、排放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7. 工程机械的随机资料,如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是否齐全。
六、验收程序
1.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将合格的工程机械送至验收地点。
2. 验收小组对工程机械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外观、技术参数、安全性能、操作性
能等。
3. 验收小组对随机资料进行检查,确保齐全、完整。
4. 验收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提出验收结论。
5. 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合格的工程机械,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不合格的工程机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七、验收标准
1. 合格标准:
(1)工程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2)外观质量完好,无破损、变形、锈蚀等现象;
(3)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4)安全性能、操作性能、环保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5)随机资料齐全、完整。
2. 不合格标准:
(1)工程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2)外观质量存在破损、变形、锈蚀等现象;
(3)技术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4)安全性能、操作性能、环保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
(5)随机资料不齐全、不完整。
八、验收纪律
1. 验收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验收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
2.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部门。
3. 验收小组成员应保守验收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为准。
4.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本工程机械验收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工程机械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为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2篇
一、总则
为加强工程机械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机械验收制度。
二、验收原则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
3. 质量合格,性能良好;
4. 安全可靠,操作方便;
5. 验收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三、验收范围
1. 新购入的工程机械;
2. 经过大修、改造或更换主要部件的工程机械;
3. 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使用的工程机械;
4. 特定工程或项目所需的专用工程机械。
四、验收内容
1. 文件资料审查:
(1)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保修卡等;
(2)出厂检验报告、安全性能检验报告;
(3)施工图纸、工程合同、工程变更单等;
(4)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手册等。
2. 外观检查:
(1)外观整洁,无损伤、锈蚀、变形等;
(2)标识清晰,包括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日期等;
(3)附属装置齐全,安装牢固。
3. 性能测试:
(1)发动机性能:功率、扭矩、油耗等;
(2)液压系统:压力、流量、泄漏等;
(3)传动系统:齿轮、链条、轴承等;
(4)电气系统:电压、电流、绝缘电阻等;
(5)安全装置:制动、转向、灯光等。
4. 安全性能检查:
(1)制动系统:制动性能、制动距离等;
(2)转向系统:转向性能、转向角度等;
(3)灯光系统:灯光亮度、灯光角度等;
(4)紧急切断装置:切断性能、操作方便性等。
5. 操作性能检查:
(1)操作手柄、踏板等操作部件的灵活性;
(2)操作系统的人机工程学设计;
(3)仪表、显示屏等信息的清晰度。
五、验收程序
1. 验收准备:
(1)成立验收小组,明确验收人员及职责;
(2)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流程、内容和标准;
(3)准备验收所需的工具、仪器和设备。
2. 验收实施:
(1)验收人员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2)对工程机械进行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和安全性能检查;
(3)对操作性能进行检查。
3. 验收结论:
(1)验收合格:所有检查项目均符合要求,签发验收合格证书;
(2)验收不合格: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4. 验收记录:
(1)填写验收记录表,详细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
(2)将验收记录表归档保存。
六、验收责任
1. 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机械及文件资料;
2. 验收人员:负责对工程机械进行验收,确保验收过程公正、公平;
3. 使用单位:负责组织验收,监督验收过程,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准确。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八、奖励与处罚
1. 对在验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验收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机械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保障工程安全。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工程机械质量,提高工程机械使用性能,保障用户利益,规范工程
机械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我国市场的工程机械产品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工程机械验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
标准。
第四条工程机械验收工作由生产厂家、销售商、用户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参与。
第二章验收范围
第五条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机械产品:
1. 挖掘机械;
2. 装载机械;
3. 推土机械;
4. 平地机械;
5. 混凝土机械;
6. 起重机械;
7. 钢筋混凝土机械;
8. 桥梁工程机械;
9. 道路工程机械;
10. 矿山工程机械;
11. 其他工程机械。
第六条对于新研发、改造的工程机械产品,应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
验收。
第三章验收程序
第七条验收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准备阶段:生产厂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
2. 报告阶段:生产厂家在产品完成生产后,向销售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技术文
件等资料。
3. 验收阶段:销售商在收到产品合格证明和技术文件后,组织用户和第三方检测
机构进行验收。
4. 检测阶段: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性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检测。
5. 结论阶段:验收完成后,销售商、用户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
确认,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四章验收内容
第八条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文件资料审查:审查产品合格证明、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
准确。
2. 外观检查:检查产品外观是否完好,无损伤、锈蚀、变形等现象。
3. 性能检测: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性能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工作能力;
b. 动力性能;
c. 燃油消耗;
d. 传动系统;
e. 润滑系统;
f. 冷却系统;
g. 电气系统;
h. 安全性能。
4. 安全性能检测: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安全装置;
b. 防护装置;
c. 指示装置;
d. 防止误操作装置;
e. 紧急切断装置。
5. 环保性能检测: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排放标准;
b. 噪音标准;
c. 尘尘排放标准。
第五章验收结果处理
第九条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1. 合格:产品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报告为合格。
2. 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报告为不合格。
第十条对于不合格产品,销售商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生产厂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生产厂家应在接到不合格通知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 分析不合格原因;
2. 制定整改措施;
3. 重新进行验收;
4. 出具整改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生产厂家、销售商、用户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遵守。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生产厂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