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合同评审控制程序C-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言
本程序依据GB/19000-2000标准的7.2条款制定
本程序由集团公司总承包部法律合约处负责编写和解释本程序由集团公司总承包部总经济师审核和批准
1 范围和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集团公司总承包部合同评审、合同修订办法和控制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总承包部合同评审、修订工作。
制定本程序的目的是确认集团公司总承包部具备完成合同和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3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 19000规定的术语和定义及集团公司总承包部《质量手册》中的有关定义。
3.1 合同
本程序限定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总承包部法律合约处是本程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合同评审工作,负责工程中标后签订合同的组织工作,与相关部门商定合同条款内容直至合同签订;根据顾客需求修订合同;工程竣工后与顾客签订保修合同。
工程竣工后,负责对合同履约率进行考核。
4.2 总承包部总经济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领导合同评审工作。
4.3根据工程需要,总承包部法律合约处、施工安全管理处、技术质量处、机电设备处、物资管理处、预算处等以上全部或部分相关处室参加合同评审工作,对所属各职责范围内的条款内容进行评审;对于工程规模较小(原则上指造价在10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拟签订合同中合同条款按常规拟定的合同,可由法律合约处单独评审。
5合同评审内容
5.1总则
5.1.1 对集团公司总承包部作为供方时与顾客签订的合同都要进行评审。
包括:合同及修订、补充合同、保修合同等。
以保证建筑产品能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总承包部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
5.1.2评审内容包括:
a)顾客规定的要求
b)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须的要求;
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
d)总承包部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e)对与招标文件中原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沟通、确认。
5.1.3 国内工程在接受合同以前,总承包部法律合约处应组织相关处室或单独对合同或订单进行评审。
如遇口头订单,亦应形成文件组织
评审。
5.2 工作流程
5.2.1 工程中标后,总承包部法律合约处负责与顾客协商拟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内容及补充合同条款;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处、机电设备处、技术质量处、物资管理处、预算处等全部或部分处室对其进行评审;保存评审记录(见附表A及A-1)。
由法律合约处负责填写合同条款,报主管领导批准,必要时报总承包部经理批准;审批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具体合同评审工作要求参见总承包部《合同评审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
5.2.2 合同签订后,总承包部法律合约处及工程经理部需保存一份合同副本(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正本由总承包部财务审计处保存,其他相关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复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相应条款。
6合同修订及设计变更、洽商
6.1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并经与顾客商定后需修订合同。
6.1.1 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建筑面积、改变使用功能、提高标准、基础加深);
6.1.2 国家政策性调整;
6.1.3 工程停、缓建;
6.1.4 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6.2 当合同需修订时,总承包部法律合约处与顾客协商修订合同条款,对合同修订条款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处、机电设备处、技术质量处、物资管理处及预算处全部或部分处室对合同修
订条款进行评审,保存评审记录(见附表B)以确保顾客要求得到确认,并将合同修订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经理部。
同时法律合约处将合同修订内容传递给相关处室。
6.3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洽商项目(非合同修订),由工程经理部直接与顾客办理书面手续并保存相应变更洽商资料,以签认的变更、洽商记录作为评审记录,涉及经济调整的变更、洽商需由项目预算员作出相应预算报业主审批,经业主确认后涉及经济调整的变更、洽商,工程经理部在工程结算后以清单方式报法律合约处备案(见附表C)。
7保修合同
7.1 国内工程交付后,由总承包部法律合约处及工程经理部共同与顾客协商保修合同条款内容并对其进行评审,保存评审记录(见附表D)。
签订保修合同时,工程经理部需列出所有业主直接分包工程项目清单并与业主明确相应保修责任;评审后经总承包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法律合约处负责与顾客签订保修合同。
8质量记录
8.1合同评审记录表及合同评审附表
8.2合同修订评审记录表
8.3经济洽商目录清单表
8.4保修合同评审表
8.5合同评审目录清单
8.6合同文本
9相关文件
9.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9.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9.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0 附表
10.1附表A::合同评审记录
10.2附表A-1:合同评审记录附表10.3附表B:合同修订评审记录10.4附表C:经济洽商目录清单10.5附表D:保修合同评审记录
附表A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评审表
Q/BCEG111-01 编号::
附表A-1: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评审附表
Q/BCEG111-02 编号::
工程名称:
备注:本页不够用时,可附页填写相关评审内容。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部
合同修订评审表
Q/BCEG111-03 编号: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部
经济洽商清单
Q/BCEG111-04 编号:
工程名称:归档日期:
附表D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部保修合同评审记录
Q/BCEG111-05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