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2009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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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关于2009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有关
事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海事局
•【公布日期】
•【字号】沪海船员[2009]380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海事局关于2009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有关事宜的
通知
(沪海船员[2009]380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知,2009年7月1日起海船船员适任统考全面实施计算机终端考试。
为做好适任考试工作,现公布上海海事局2009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及报名时间,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考试计划及报名时间
(一)在职船员考试计划及报名时间
期数考试时间报名时间
第02090701期 7月21日至7月24日 7月1日至7月7日
第02090801期 8月25日至8月28日 8月3日至8月11日
第02090901期 9月22日至9月25日 9月1日至9月8日
第02091001期 10月27日至10月30日 10月8日至10月13日
第02091101期 11月24日至11月27日 11月2日至11月10日
第02091201期 12月22日至12月25日 12月1日至12月8日
(二)在校学生考试计划及报名时间
在校学生的考试由学校统一报名,各航海院校可根据教学计划提前三个月书面向我局申请适任考试(包括理论和评估),航海院校需根据本院校考场计算机终端数量合理安排,每名考生在校期间初考可分次进行,但原则上不宜超过2次。
二、报名、缴纳考试费及准考证发放
适任考试初考可以通过网上(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和现场两种方式申报,补考通过网上申报。
现场申报受理地点为上海海事局政务大厅;网上报名网址:http://222.66.10.69/dzsb。
每期考试前5个工作日核发准考证,现场报名考生的准考证在上海海事局政务大厅领取,同时交纳考试费;网上报名考生的准考证在缴纳考试费后可自行网上打印。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