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违章行为分类清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HSE违章⾏为分类清单
HSE违章⾏为分类清单
1 HSE违章⾏为分类
胜利油⽥HSE违章⾏为分为禁⽌、严重和⼀般三类。
2 HSE违章⾏为考核与处罚
2.1 发现⼀起禁⽌类违章⾏为,季度HSE绩效考核扣10分,扣罚⼆级单位季度效益⼯资5~10万元,并约谈单位相关负责⼈,责令其对相关责任⼈员进⾏处理。
2.2 发现⼀起严重违章⾏为,季度HSE绩效考核扣5分,扣罚⼆级单位季度效益⼯资1~5万元,并约谈单位相关负责⼈,责令其对相关责任⼈员进⾏处理。
2.3 同⼀⼆级单位发⽣重复违章⾏为,按照原标准的2倍进⾏处罚。
2.4 不同⼆级单位发⽣重复违章⾏为,按照原标准1.5倍进⾏处罚。
3 禁⽌、严重违章⾏为清单
3.1 禁⽌类
3.1.1 违章指挥、强令员⼯违章冒险作业。
3.1.2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
3.1.3 ⽆证(包括准驾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员资格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3.1.4 ⾼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3.1.5 海(⽔)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
3.1.6 未经“安全救⽣培训”的⼈员进⾏海上作业。
3.1.7 ⽆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3.1.8 未经“井控技术”、“防硫化氢技术”培训的⼈员进⾏相关作业。
3.1.9 ⽤⽕、临时⽤电、进⼊受限空间、⾼处、动⼟、起重、盲板抽堵、舷(岛)外等作业施⼯未办理作业许可证。
3.1.10施⼯作业前未按规定进⾏现场安全措施确认。
3.1.11未进⾏风险识别、安全确认、未指定安全防护⼈盲⽬进⼊有毒有害场所和受限空间作业。
3.1.12 未经许可进⾏动平台作业。
3.1.13 使⽤摩托艇、渔船接送⼈员出海作业。
3.1.14 对油轮实施灌舱作业,使⽤⾮防爆器具观测油舱。
3.1.15 违反规定强⾏出海作业、不执⾏应急撤离指令。
3.1.16 钻井、井下作业⽆设计施⼯或擅⾃变更设计施⼯。
3.1.17 压裂施⼯不按规定验收和使⽤压裂井⼝,不按标准固定压裂井⼝、压裂管线、管汇等设备。
3.1.18 将施⼯项⽬承包给不具备安全⽣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员。
3.1.19承包商将⼯程违规转包或分包。
3.1.20 违反操作规程搭建、使⽤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架。
3.1.21 电⽓作业未按规定办理⼯作许可和终结⼿续。
3.1.22 违反规定停⽤、拆除设备设施的联锁保护装置。
3.1.23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和装卸⼈员擅离岗位。
3.1.24 使⽤易燃易挥发性溶剂,擦洗设备、⾐物、⼯具及地⾯等。
3.1.25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押运员运输或押运员⽆证。
3.1.26 在⾃然保护区核⼼区和缓冲区内开展⽣产建设活动。
3.1.27 建设项⽬未依法进⾏环境影响评价擅⾃开⼯建设。
3.1.28 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
3.1.29 发⽣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
3.1.30违规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委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超经营许可范围⾮法处置危险废物。
3.1.31 违规排放、倾倒、处置压裂液、酸化液等钻井作业废液。
3.2 严重类
3.2.1 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上岗作业。
3.2.2 新建、改建、扩建⼯程项⽬违反“三同时”规定建设施⼯。
3.2.3引进或使⽤国家明令淘汰、禁⽌使⽤以及存在隐患的⽣产⼯艺、设备。
3.2.4 不按规定为员⼯配备特种劳动防护⽤品、器具。
3.2.5 在不具备安全⽣产条件或⽆防护措施下进⾏试验、应⽤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3.2.6 使⽤未登记注册、超期检验和报废的特种设备。
3.2.7 在⽣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
3.2.8 不按规定进⾏“两特”带班。
3.2.9 违反相关规定进⾏交叉作业、联合作业。
3.2.10 不按规定配置应急物资及组织应急演练。
3.2.11 未对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实施封闭化管理,未设置防⽌⼈员⾮法侵⼊的设施。
3.2.1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不按规定配置使⽤检测仪、报警器、防护⽤品或检测仪、报警器失灵。
3.2.13 违反规定在⽣产装置、检维修项⽬现场设⽴临时办公、休息场所。
3.2.14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罐区、仓库)和设施随意变更储存的物质,超量储存。
3.2.15 对存在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可能导致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的设备设施未采取能量隔离与挂牌上锁措施。
3.2.16 在机动车载⼈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未静电接地或接地不合格的情况下,进⾏装卸作业或加油、加⽓。
3.2.17 建设项⽬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投⼊使⽤。
3.2.18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环境保护验收。
3.2.19 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不能正常运⾏。
3.2.20 发⽣突发环境事件,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
3.2.21 不按规定佩戴个体防护⽤品在有毒有害场所作业。
3.2.22 在机动设备运转过程中擦拭或拆卸转动部件,以及使⽤⽆防护措施的转动设备。
3.2.23 使⽤不具备“⼀机⼀闸⼀保护”的⼿持式和移动式电动⼯具和破损电⽓线路。
3.2.24 擅⾃拆除、毁坏、挪⽤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和防护设备、设施,占⽤、堵塞消防道路。
3.2.25 ⽤塑料桶等⾮导体容器盛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3.2.26 未断开电源对设备进⾏维修作业。
3.2.27 ⾼处作业时上抛下扔物件。
3.2.28 私⾃乘驾交通⼯具进出滩海陆岸通井路。
3.2.29 岗位⼈员脱岗、睡岗、串岗或不按规定巡视设备。
3.2.30 车辆和外来⼈员违反门禁管理规定进⼊油⽓⼚、站、库,未经许可进⼊⽣产装置和检修、施⼯现场。
3.2.31 操作⼈员正⾯操作带压闸门。
3.2.32 违反规定在值班房、宿舍、办公室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3.2.33 拖拉机、装载机等车辆设备⼯作过程中驾驶操作室以外载⼈,或在装载机、挖掘机等设备⼯作回转半径内站⼈。
3.2.34 违反起重作业“⼗不吊”规程进⾏吊装作业。
3.2.35 违反规定存放、使⽤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3.2.36 具有危险化学品特性的化学药剂⽆安全技术说明书或未发放到操作使⽤岗位。
3.2.37 不经过检测确认领取和交还放射源。
3.2.38 未经许可在限定的⾮安全区域内作业或停留。
3.2.39 集团公司和地⽅政府下达的环保隐患治理项⽬建设严重滞后或出现重⼤问题的。
3.2.40 因操作不当、运⾏不⼒等管理问题造成废⽔、废⽓等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3.3 禁⽌和严重违章⾏为清单实⾏动态管理、实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