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政治思想与柏拉图政治思想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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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政治思想与柏拉图政治思想之比较
作者:于保军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13期
摘要“道”“德”以及君主“无为而治”构成老子政治思想的核心;“理念论”“正义”以及哲学家治国是柏拉图政治思想的关键要素。

“道”和“理念论”各是老子和柏拉图政治思想的形而上
学;“德”和“正义”分别是老子和柏拉图政治上的社会政治观;君主“无为而治”和哲学家统治各是老子和柏拉图治国之道;小国寡民和理想国家分别是老子和柏拉图的理想境界。

老子和柏拉图的政治思想具有相似的同构性,但从中西方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看,相比较而言老子政治思想比柏拉图政治思想具有更持久的生命力。

关键词道理念德正义
作者简介:于保军,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方政治思想。

中图分类号:D0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
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5.109
分别是东西方不同文化和思想风格的开拓者和奠基者,老子和柏拉图各对东西方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虽是不同的地域、社会和传统,但二者在形成政治思想方面具有相似的逻辑和同构性,各自形成的政治思想体系内容丰富、思想深邃,都是以后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的重要理论根源。

一、“道”与“理念”——政治思想的形而上前提
《道德经》中的“道”已不是神道、天命,也不是通常所谓的“治国之道”,而是一个决定万事万物生存、发展和行动的形而上的“道”。

老子的“道”有许多核心。

首先,老子将形而上的“道”视为万物的本源,。

“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确立了“道”是宇宙万物始基的存在;其次,“道”始终是运动变化的。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这是“道”存在的方式和必然属性;再次,“道法自然”的宇宙生成观。

道、天、地、人是宇宙中的四个领域,其中“道”是作为形而上的客观存在,天地是物质世界,人虽属物质世界领域,但有其本身的独特性,如人能思维,有情欲,要过社会生活等。

最后,“道”决定和指引物质世界的万事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的性质和秩序。

正因如此,国家的存在和发展也必然要受“道”的支配和约束。

简言之,老子的“道”是物质世界万事万物存在和运行背后的规律或法则,也是老子政治思想的根基和发展路径。

柏拉图沿着毕达哥拉斯的“数”、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和巴门尼德的“存在”的形而上学的路线提出了“理念论”。

柏拉图解释道,凡是若干个体有着一个共同名字的,它们就有一个共同的“理念”或“形式”。

犹如对于“道”的认识一样,对于“理念”同样需要从它的核心特性来认识。

首先,“理念”是先于万事万物而存在的。

以“美”为例,先有“美”本身即“美”的理念,再有美的东西,这是对“美”本身的模仿或分有。

其次,“理念”有层次之分。

“理念”有从自然物理念到人造物理念到数理理念到哲学理念再到道德与审美理念范畴的层次区别。

因此,万事万物是趋向于理念世界,所有理念又趋向于“善”的理念。

再次,“理念”存在于理念世界,理念世界和现实世界是分立的。

万事万物是对理念的模仿或分有,理念世界是永恒的存在、不变的“一”,是静止的、绝对的。

最后,柏拉图的“理念”带有一种神秘主义的色彩。

受一种神秘主义教义——奥尔弗斯教义的影响。

毕达哥拉斯正是奥尔弗斯教义的一个改革者。

老子的“道”和柏拉图的“理念”都在解释万物的本原,都是本体,万事万物都是“道”或“理念”的外在表现。

但相比而言,老子的“道”比柏拉图的“理念”更深刻、更辩证。

从本体论方面看,老子的“道”与现实世界是直接统一的。

“道”与万事万物之间生有和顺其自然的关系;柏拉图的“理念”通过演绎推理最早强调“共相”这一问题,但它割裂了理性世界和感性世界,将二者对立起来。

从运动变化方面看,老子明确地赋予“道”以运动变化的特性;但柏拉图将“理念”确定为一种静止的状态,它是万事万物所趋向的完满状态,因此是不会变化的。

从功能作用方面看,老子的“道”作为物质世界万事万物存在和运行背后的规律或法则必然是指引物质世界的万事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的性质和秩序;柏拉图“全然没有能认识到共相与个体之间有着多么大的鸿沟,他的‘理念’其实恰好不外是在伦理上和审美上较凡品为高的另外一些个体罢了。


二、“德”与“正义”——政治思想中的社会政治观
“道”之外,“德”也是老子的重要观念。

首先,对“德”的认识是和“道”密切相连的。

老子的“德”与“道”具有内在关系,“德”是“道”的化身,是“道”的人世间的具体作用。

其次,“德”已非通常伦理意义上的“道德”,而是做一切事只有遵守“道”和事物的固有本性(规律),才是“大德”。

简单来说,老子的“德”是一切具体事物体现着“道”存在的形态。

老子贵“德”贵的是“守道”的“大德”,实际上是将“道”用“德”表达出来,以作为社会存在和运行背后的规律或法则。

最后,老子所提及“德”的内容主要是人的品德,尤其是统治者的德性。

可以说,“德”就是老子的社会政治观。

“正义”是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名义上的目标。

柏拉图遵循从正义的人到正义的国家的脉络展现了他的社会政治观。

正义的人是个人灵魂中代表智慧、勇敢和欲望的理性、意志和欲望三者相互协调。

正义的国家就是国家的“统治”“保卫”和“生产”三种职能分别由生产者等级、军人等级、哲学家等级承担,并且三个等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互助。

柏拉图的国家正义观就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之上的社会运行的正当秩序,也就是他的社会政治观。

在柏拉图看来,正义的城邦就是实现或体现至高“善”的城邦,这就是城邦的理念。

“德”和“正义”分别是老子和柏拉图社会政治观的集中体现。

“德”是老子的“道”在社会和政治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正义或善是柏拉图的“理念”在城邦社会和政治中应有的状态和要求。

然而“德”与正义二者存在很大的差异。

老子的“德”是对具体个人立身处世的要求也是它给人们带来的益处。

“德”尤其对统治者具有教诲和引导作用,是一种对人具体的教化,尤其是对统治者的教化。

柏拉图的国家正义观勾勒了一种正义的制度设计,但它合理性存在问题。

罗素认为
柏拉图正义下的城邦不会有任何的革新。

事实上柏拉图的这种正义观并不符合当时希腊城邦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奴隶、外邦人等都是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

三、“无为而治”和哲学家统治—政治思想中的治国之道
老子的“道法自然”观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和政治中就是无为而治,这就是对有道之君治理天下的根本要求。

但是老子的“无为而不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统治者治理社会和国家时不要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

具体要求是有道明君“不扰民”“不戕民”,这是老子“无为而治”的本来之义。

老子在《道德经》中有提出一些具体的“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

要求统治者严以自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以及君主要不轻率、不浮躁、讲诚信、“不争”,“无名之朴”“不欲”“静”来实现“天下自定”。

从理念世界落到社会政治世界的过程就是实现从“理念”到哲学王的转化过程。

哲学王是柏拉图的结论之一。

他认为,现实城邦的四种政体,即荣誉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僭主政体都存在社会的分裂和混乱、统治者的无能无知和人的品行堕落等问题,人的品性的堕落是政治败坏的根源。

他相信,只有哲学家才能承担挽救城邦使命,因为只有哲学家才能达到对国家理念的认识,哲学家是德行最完美的人,能担当矫正国人恶劣品性的职责。

为此,柏拉图提出哲学家要对个人和城邦进行彻底改造的一些措施。

比如,建立和维护社会分工制度;在哲学家和军人等级内部废除私有财产和家庭;对公民进行教育等。

老子和柏拉图分别依据“道”和“理念”提出了各自的治国之道。

老子的“无为而治”与柏拉图的哲学家统治都是为挽救当时社会危机而寻求的根本措施,都把问题直指人的品性,都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根本性,然而,相比而言,老子的“无为而治”比柏拉图的哲学家统治更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实用性。

老子生活的春秋末期的社会和政治生态主要表现为各路诸侯混战,互相侵占掠夺,争城略地;侯王私欲膨胀,奢侈无度,侵夺财产;戕害百姓,政令刑罚繁杂严酷,苛政猛于虎。

老子认为这一切问题的原因在于“统治阶级和统治者个人的私心私欲,当时的统治者本是无德无能,却偏偏好大喜功,妄自作为,结果劳民伤财,国家混乱,这都是由于他们的私心和私欲引起的。

”老子“无为而治”目的是为从根源上解决社会现实中统治者的私心私欲,消弭社会的混乱状态,让百姓休养生息。

柏拉图的哲学家统治是对现实政治的败坏,人的品性的堕落而提出“哲学王”的贤人政体。

但如果说老子是“找对了因,也开对了药”的话,那么柏拉图则是“找对了因,却开错了药”。

柏拉图以社会分工理论为基础,把城邦的统治权完全交给少数哲学家,这实际上是对希腊城邦民主制度的否定。

四、结语
老子和柏拉图各自完整的政治思想都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完整的体系。

然而,老子从“道”“德”到“无为而治”,最后理想的社会政治状态是不可能实现的小国寡民;柏拉图从“理
念”“正义”或“善”到哲学家统治,最后一心去实践的理想国是乌托邦。

各自看似矛盾,实际则合于理,二者殊途不同归也是必然。

老子提出了自己理想的社会、国家,即小国寡民。

受历史时代的制约,老子的小国寡民“也只能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自由和谐的王国。

这个理想国王,只不过是他的一种愿望,他自己也没有期盼其实现,所以最后选择其世归隐。

老子不能实现的理想境界与他提出的“道”“德”以及“无为而治”之间并不存在矛盾。

老子提出的“道”“德”以及“无为而治”是他政治思想的重要主张,从内容上看也是入世的思想,正如儒家孔子的入世思想一般。

然而老子这些思想本身内在的张力要求他不会像孔子那样去向统治者说教。

如果老子去向统治者说教他的政治主张,那么这本身就是对他思想的违背,而选择其世归隐倒恰恰是对他思想的践行。

柏拉图的理想国和近代的乌托邦不同,它或许是想要付诸实行的。

它的许多规定,包括一些我们会认为完全不可能实现的规定,实际上是在斯巴达已经实现过了。

在柏拉图的时代,请一位贤人拟定法律是通行的一种做法。

梭伦为雅典立法;毕达哥拉斯曾为图里立法。

可见,柏拉图的哲学家统治是有实现的可能的。

但是正如罗素所言,“到了下一个时代,马其顿的兴起遂使得一切的小国都成了过时的陈迹,并使一切雏形的政治实验都成了徒劳无功的事情。

”可见,柏拉图的“哲学王”政体是被时代遗弃的。

从“理念”“正义”或“善”到哲学家统治的政治思想本身来看,柏拉图的理想国也只能是实现不了的乌托邦。

注释:
[英] 罗素著.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61页.
参考文献:
[1][古希腊]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2]徐大同.老子道法自然、积德守道、小国寡民的君主南面术.政治思想史.2014(4).
[3]孙紫夏.老子的政治思想探析.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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