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几个案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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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P187。
题15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 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8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
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延迟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
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
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改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
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
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
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四:
某建设项目施工,业主与承包商签定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业主负责设备采购,承包商负责安装;若业主原因导致承包商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设备闲臵按下列标准补偿:自卸汽车(5吨),单价318元/台班,按60%补偿;自卸汽车(8吨),单价458元/台班,按50%补偿;大型起重机,单价1060元/台班,按60%补偿。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土方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费用3万元,工期延误10天.
事件2:基坑开挖深度3米,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放坡系数0。
3.乙方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万元,工期延误3天。
事件3:承包商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该预埋件的错误所致,返工处理后,增加费用2万元,工期延误8天。
事件4:业主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承包商一台大型起重机、2台自卸车(5吨、8吨各一台)闲臵5天,工人窝工:86个工日。
工期延误5天。
事件5:某分项工程由于业主提出设计变更,经确认只增加费用2万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及时向业主、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1)分析以上事件中工程师是否应批准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为什么?(2)工程师应批准的索赔金额是多少元?工期延期是多少天?
答:
(1)事件1不能索赔。
因为根据合同这费用已经包含在文明措施费当中了,这引起增加的费用的原因是乙方造成的,费用应该自己承担,不予以赔偿。
事件2不能索赔。
因为这是乙方为避免坑壁塌方,而在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应自己承担,不予以赔偿
事件3能索赔。
因为承包商与业主有合同关系,图纸是由业主提供的,因业主的错误而引起乙方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事后业主可以根据与施工单位的合同关系,找施工单位索赔相应费用。
事件4能索赔.因为业主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到场,而引起的损失费用,应予以赔偿。
事件5能索赔。
因为业主提出设计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应予以赔偿.
2)①索赔金额:
a。
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大型起重机 1060×5×60%=3180元
一台自卸车(5吨) 318×5×60%=954元
一台自卸车(8吨) 458×5×50%=1145元
小计:5279元
b。
窝工人工费: 18×86=1548元
c。
其他: 20000+20000=40000元
经济索赔合计:46827元
②工期延长: 8+5=13天
案例五: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8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
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
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
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
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6)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1)答:
建设单位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不妥当。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因此,本案例建设单位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答:
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无效。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例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
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答:
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一;
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例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二。
(4)答: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并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属于行政监督部门,显然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和公证处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妥的.《招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5)答:
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违规。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中标.因此中标人应当是综合评分最高或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
本案中B企业综合
评分是第一名应当中标,以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为由,让A企业中标是违规的.
(6)答:
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迟至12月12日才签订书面合同,两者的时间间隔已超过30天,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案例六:
某业主拟开发建设一工程项目,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项目未进行投保.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飓风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在有效时间内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
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遭飓风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1).已建分部工程遭受不同程度破坏,损失计22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2).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6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3)。
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而有几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4万元,业主应给予补偿;
(4).因风灾造成现场停工6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6天;
(5)。
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
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施工单位的索赔:6天,42。
8万元.
问题: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如何处理?
答:对要求的处理意见:
(1)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
工期延误应顺延,应认可顺延合同工期6天;(2)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工程修复、重建22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和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4万元的损失,不予认可;
(4)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损失的责任。
施工人员4万元医疗费,不予认可;
(5)工程清理和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案例九
某业主拟开发一工程项目,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委托之前,业主已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若你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对在执行合同中陆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何处理,请提出你的处理意见。
问:
1。
施工合同中规定,业主给施工单位提供7套图纸,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求业主再提供3套图纸,施工图纸的费用应由谁支付?
2.在基槽开挖土方完成后,施工单位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对基槽四周进行围栏防护,业主代
表进入施工现场不慎掉入基坑摔伤,由此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来支付?为什么?
3。
在结构施工中,施工单位需要在夜间浇筑混凝土,经业主同意并办理了有关手续。
按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晚上11:30以后一般不得施工,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给附近居民补贴,此项费用应由谁承担?
答:
1。
在合同中规定业主提供7套图纸,施工单位再要3套图纸,超出合同规定;故增加的图纸
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支付.
2。
在基槽开挖土方后,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基槽四周设置围栏.未设围栏而
发生人员摔伤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3.夜间施工已经业主同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由夜间施工产生的有关补偿费用应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