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建筑业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建筑业目
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4.03.12
•【字号】宿政办发〔2004〕34号
•【施行日期】2004.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建筑业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04年全市建筑业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三月十二日为加快建筑业发展,大力推进全市建筑劳务输出,确保全面完成2004年建筑业目标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政府为本行政区内建筑业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
二、考核内容
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建设集团签订的《2004年建筑业发展目标责任状》。
三、考核办法(扣分最多不超过标准分值,加分不封顶)
(一)建筑业发展方面(21分)
1. 完成建筑业产值(3分):看报表,每增减500万元,各加减0.1分。
2. 实现增加值(2分):看报表,完成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3. 企业改制率100%(2分):看改制文件或营业执照,完成得满分,少完成1个扣1分。
4. 从业人员(1.5分):看花名册或工资表。
5. 工人工资拖欠现象(6分):无恶意拖欠得满分, 有恶意拖欠行为扣3分,因恶意拖欠造成群访或游行等恶性事件不得分。
6. 培育、发展、壮大“建筑之乡”(1.5分):检查验收合格者得满分,部分指标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7. 成立专业公司(2分):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成立得满分,未成立不得分。
8. 培育亿元企业(3分):看财务报表、施工合同、达到条件得满分,每增减100万元加减0.1分。
(二)建筑劳务输出工作(15分)
9. 境内输出人数(2分):查看外埠市场返回的花名册和工程施工合同或建设方证明。
10. 完成劳务收入(2分):看外埠市场工人工资表或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11. 境外输出人数(2分):看花名册(权威部门认可的)。
12. 建立千人市场(1.5分):省主管部门驻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建设方证明。
13. 新开辟市场(2分):查看成立机构文件,有得满分,无不得分。
14. 自创或参建创省级优质工程奖(2.5分):看文件或证书,获省级奖增加1个加1分,市级加0.5分。
15. 健全劳务输出管理机构、管理网络、优惠政策、工作开展活动记录(3分):看文件资料、台帐等。
(三)建筑施工“双创”工作(25分)
16. 创省“扬子杯”奖(8分):以文件为准,每增减1项加减3分。
17. 创省“钟山杯”奖(6分):以文件为准,每增减1项加减1.5分。
18. 创省级文明工地(6分):以文件为准,每增减一项加减2分。
19. 创市级文明工地(2分):以文件为准,每增减1项加减1分。
20. 创市级优质工程(3分):以文件为准,每增减1项加减1分。
(四)安全生产方面(17分)
21.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分):看文件原件,有得分,无不得分。
2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分):看原件,有得分,无不得分。
23. 安全生产培训(3分):看记录或文件。
2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3分):看证书复印件,有得分,不全、涂改或无法辩认不得分。
25. 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6分):发生一起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3分。
26. 无通报、无曝光现象(3分):省级通报一次扣2分,市级通报或曝光一次扣1分(按辖区管理)。
(五)科技兴业方面(16分)
27. 推广使用“四新”方面(2分):有建设方或监理部门证明,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工程项目,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果。
28. 申报QC课题(2分):完成任务得满分,每增减1个加减1分,获省级奖每项加2分,市级奖加1分。
29. 举办青工技术比武(2分):查看文件资料及活动记录。
30. 召开“双创”现场会或观摩会(2分):看文件及活动记录。
31. 组织技术培训人次及发证(5分):看台帐,花名册并抽查部分工人。
32. 人才聘用(2分):看聘书,有得分,无不得分。
33. 培养具有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的企业经理(1分):参加培训或学术研讨会,有证明材料得分,无不得分。
(六)宣传报道(6分)
34.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3分):看原件,每增减1篇加减0.5分。
35. 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3分), 以原件为准,每增减1篇加减0.2分。
四、加减分说明
受到省政府表彰的在总分基础上加5分;受到省主管局或主管局驻外机构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主管局通报批评的从总分中减去5分,受到市主管局通报批评的从总分中减去3分。
以上加减分以文件为准。
五、考核组织
由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和市建设局负责考核。
六、奖惩
(一)设综合先进奖和单项奖。
1. 综合先进奖设两个。
2. 单项先进奖若干名。
分设劳务输出先进奖、工程质量先进奖、安全管理先进奖、科技进步先进奖。
(二)获得综合先进奖或单项奖的单位由市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获综合先进奖一、二名单位由市政府分别奖给领导班子成员10000元、5000元。
(三)凡发现弄虚作假、谎报成绩的,取消单位评奖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二OO四年各县区建筑业目标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