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热水节能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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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热水节能设备采购招标编号:Hscg11015号
采购招标文件
采购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69号达利大厦9楼电话:邮编:516000 传真:
目录
Ⅰ.投标邀请
Ⅱ.投标须知
Ⅲ.用户需求
Ⅳ.采购合同(样本)
Ⅴ.评标办法
Ⅵ.附件
1)自查表
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3)投标书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分项报价表
6)技术规格对比表
7)商务条款对比表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
不提交)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0)资格文件
11)方案设计及工程实施方案
12)售后服务承诺
13)中标费承诺书格式
14)与项目相类同的业绩列表
15)总工期计划进度表
16)投标文件其他组成部分。
第Ⅰ部分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热水节能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热水节能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Hscg11015号
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见第Ⅲ部分
4.工期要求:见第Ⅲ部分
5.交货及安装地点:见第Ⅲ部分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
和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时间:2011年12月15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开标地点:惠州市麦地路69号达利大厦9楼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1.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69号达利大厦9楼
联系人:欧阳小姐电话:传真:
第Ⅱ部份投标须知
目录 1. 说明
适用范围
合格的投标人
定义
投标的费用
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 投标总则
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
投标的修改
投标的撤回
开标、评标和授标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4. 签约及中标费
投标须知
1. 说明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第I部分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招标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定义
(1)“采购人”指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的委托单位。
(2)“招标公司”指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指向招标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单位。
(4)“买方”指最终使用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卖方”指中标的投标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6)“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
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7)“安装、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
训以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投标的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 投标邀请
(2) 投标须知
(3) 用户需求
(4) 采购合同(样本)
(5) 评标办法
(6) 附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在现场勘察后有需要招标机构和/或采购人澄清的问题,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文字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直接送达或传真通知招标机构。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招标公司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2.3.2所发出的补充通知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往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补充通
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
2.3.3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委托单位和招标公司可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总则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
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3.1.3投标人应按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人按采购文件给定的货物型号、规格、数
量、技术参数、工期等进行综合报价,报价范围包括:材料费(包含辅助、配套材料)、人工费、机械费、制作费、试验检测费、包装费、运杂费(包括装卸车费)、安装费(包括土建配合费)、调试费、培训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综合管理费、技术资料费、风险费、利润、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后的综合单价为一次性不变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3.1.4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表参照附件)。
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投标总
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投标总价。
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3.1.5若投标人所投货物零部件或制作材料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地区,投标人
应负责相关的进口关税、增值税和进口许可证。
一切境外及进口事宜与本项目无关,中标人不得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
3.1.6投标人应确保,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自查表(格式见附件1)
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格式见附件2)
3)投标书(格式见附件3)
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
5)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
6)技术规格对比表(格式见附件6)
7)商务条款对比表(格式见附件7)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
(格式见附件8)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10)资格文件(格式见附件10)
11)方案设计及工程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1)
12)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12)
13)中标费承诺书格式(格式见附件13)
14)与项目相类同的业绩列表(格式见附件14)
15)总工期计划进度表(格式见附件15)
16)投标文件其他组成部分。
投标
3.3.1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⑴投标文件印刷文档1份正本、5份副本和1份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是全套投标
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WORD、EXCEL
软件编写,并以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
并在每一
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
不符,以正本为准。
⑵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分类编写(要求详细标注文件的
目录和页码等)、打印并装订成册,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
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⑶对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投标文件
改动处旁边签字或盖章确认才有效。
⑷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
3.3.2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
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中清楚地注明。
投标人投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投标人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3.3.3投标人应按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3.4所有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送达投标地点,任何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
被拒绝。
3.3.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无密封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
招标公司名称及地址;
投标地点及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3.3.6招标公司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3.7招标公司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3.8招标公司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投标。
投标有效期
3.4.1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满
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应向招标公司提交人民 9500元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两
个工作日前。
3.5.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中任何一种,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复
印件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a)、从投标人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惠州分行
开户名称: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帐号:03220
(b)、以现金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财务部门采取第一种形式的,投标人应在进帐单或汇款单合适的地方注明该款项用途(即为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采用以上任一方式交纳保证金后,投标人都必须在开标前到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在开标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备查。
3.5.3投标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
(1) 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到中标人与买方签订了合
同并向招标公司缴交了中标费。
(2)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或未能执
行缴交中标费的规定,则招标公司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3.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交中标费并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时须递交本项目的供货合同给招标公司。
投标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其投标,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公司,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其投标。
投标的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标、但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标。
开标、评标和授标
3.8.1 招标公司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3.8.2招标公司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签到表签到。
3.8.3 开标时,招标公司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以
及招标公司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招标公司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3.8.4任何迟到或撤回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3.8.5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
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8.6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3.8.7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
或撤消不合格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带“*”要求的内容的;
8)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8.8若少于三个品牌或制造商的有效投标,则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备注:关于同一制造商与同一品牌的投标货物只接受一名投标人的投标规定的认定方法:
①同一制造商与同一品牌的投标货物的投标人同时递交了投标文件时,优先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文件(除非该制造商书面提出放弃该投标,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才能被接受),其次接受有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再次接受有制造商有效授权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最后接受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②同一情况的投标人超过一名递交了投标文件时,评标委员会将优先选择总价最低且符合要求的一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8.9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原则进行评标,详见评标办法。
3.8.10评标委员会在定标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由此造成对投标
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不做任何解释。
3.8.11 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且技术评分合格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中标备选人,由采购人依法选定中标人。
3.8.12招标结果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如无异议,由招标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人应依时与买方签约。
在公示期内,对本项目质疑及投诉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小姐
电话:传真:
3.8.13招标公司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
.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9.1 公开开标后,直至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
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9.2从投标截止日起到定标日止,投标人不得与参加评标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
在评标
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标人方面向参与评标的有关人员和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4. 签约及中标费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1) 中标人应按照买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买方签署合同。
(2) 中标人必须通过提供保证金(或保函)的方式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履约担保,履约
保证金(或保函)具体数额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提交于买方,否则买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改为评标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有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已确认的损失部分,若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额时,由中标人赔偿买方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
中标人须向招标公司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中标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天向招标公司交纳中标费。
(4)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本项目为货物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货物招标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100以下部分%
100-500部分%
500-1000部分%
1000-5000部分%
5000-10000部分%
部分%
1000000以上部分%
如某货物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总共交纳的中标费为:
总共交纳的中标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中标费)+(500
万~600万部分的中标费)
=100万元×%+(500-100)万元×%+(600-500)万元×%
=万元+万元+万元
=万元
第Ⅲ部份用户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热水节能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中央热水系统生产热水供病人和员工使用,设计热水产量70吨/日,具体如下:
参数
内容
住院大楼
每天用热水床位705张
床均日配水量100kg/床
每天需热水总量70500Kg(70吨)
供热水方式全天候24小时供应
节能热水系统类型及规模4000支φ47×1500太阳能真空管与7台型号均为10匹(制热量大于25千瓦)的空气源热泵联合节能热水系统
水箱配置新增3个容量均为10.0m3 不锈钢保温水箱与原有45.0m3的保温水箱并联储蓄热水并向住院部24小时提供热水。
本招标货物为交钥匙工程,应由一家投标人总承包,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投标人必须承担的项目内容包括:
负责本采购货物的制造(或采购)、运输、交货、储存;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完成设备的验收工作;为采购人领取全部使用证明。
上述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支付。
报价范围包括:材料费(包含辅助、配套材料)、人工费、机械费、制作费、试验检测费、包装费、运杂费(包括装卸车费)、安装费(包括土建配合费)、调试费、培训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综合管理费、技术资料费、风险费、利润、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后的综合单价为一次性不变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维护保养等。
备注: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投标报价无效。
三、招标范围、招标货物及材料、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范围
投标人应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太阳能配热泵中央热水系统进行投标,中标人应负责中央热水系统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最终验收,技术协助与培训,工程的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主要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1)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备注
1 空气源即热式热泵机组7台
空气源热泵基础7台不破坏防水层
2
太阳能集热器80套
集热器基础及支架80套钢构件,防12级台风
3 蓄热保温水箱10m33个内胆采用304/2B食品级不锈钢板材&=㎜
厚,中间采用聚苯乙烯&=50㎜厚泡沫保温,
外包&=㎜不锈钢板材,美观耐用。
水箱基础3个
4 全自动控制系统1套
含控制箱、温控器、时控器、太阳能热水控
制器、液位控制器、交流接触器等,主要元
器件选用国际一线品牌。
配电箱1套
5
水泵GPD5-150SF 7台热泵循环泵,国际知名品牌
水泵GPD5-250SF 1 台太阳能集热器循环泵,国际知名品牌
6 水管1批
国内知名品牌,耐高温,外包保温棉25㎜水件1批
7 控制电缆KVVP(3*)1批
电缆、PVC线槽、线管为国内知名品牌主电缆ZRVV(3*35+2*16)1批
主电缆ZRVV(3*10+2*6)1批
8 防雷工程1项全部钢件与原有防雷地线连接
序
号
货物名称技术要求数量
1 空气源热泵热
水机组
环境干球温度20℃,湿球温度15℃工况下, 单台机组平均制热量:
≥25KW;
单台机组平均输入功率≥;
单台机组平均产水量≥840L/h;
采用循环加热方式。
7台
2 不锈钢保温水
箱
设计热水容量≥70.0m3,单个保温水箱容量≥10.0m3;
内胆要求采用304/2B食品级不锈钢板材,厚度不小于0.8mm,外胆
为202不锈钢、厚度不小于0.6mm;
保温层采用聚苯乙烯泡沫保温、厚度不小于50 mm;
水箱底部设有排污口,排污口直径不小于40cm,水箱底部有8mm
钢板作受力板。
3只
3 空气源加热循
环泵
流量:≥7.8 m3/h;
扬程:5米;
输出功率:≤150W。
7台
4 太阳能集热器热效率达50%以上,平均日产热水40吨,每组50支真空太阳能管80套
5 集热器循环
水泵
流量:≥6 m3/h
扬程:15米
功率:≤250W
1台
备注:
1)本工程项目采取总价包干方式。
投标单位报价应考虑各项不可预见费用,包括材料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品牌或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及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相关配套设施等所含验收、检测等一切费用;
2)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品牌及规格型号均为参考品牌及型号,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
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的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采购清单的要求,并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参数及所附材料、产品技术性能说明等(包括产品的图片、技术性能说
明书及简介等所有资料)必须与所投产品一致;
4)本工程项目保修期为贰年。
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含设计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部[1999]14号文《建设部住宅化办公室》
GB 5034-2005《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 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T 18713-2002《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工程验收技术规范》
JCT/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J23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或国内最新标准时,承包人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太阳能配热泵中央热水系统设计和产品要求:
3.4.1、热水系统整体要求:
1)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控制,辅助加热系统热泵的控制:在阴雨天太阳能辐射不足时,热泵才投入
工作,保证供热水的稳定性出水温度55℃。
2)系统应采用全面安全保护装置,包括配置避雷及漏电接地保护装置等,无任何危险隐患,性能可靠,
先进实用。
3)防台风等恶劣天气基础:现场浇铸水泥墩基础;太阳能集热器与天面横梁可靠焊接并牢固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