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电力光缆技术规范》审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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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备案号: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电力光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ptical fiber of Electric power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技术要求 (3)
5 金属架空光缆 (3)
6 ADSS光缆 (8)
7 海底光缆 (12)
8 层绞式通信用室外光缆 (15)
9 金具 (15)
10 试验及检验方法 (20)
11 包装、运输和储存 (3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过滑轮试验(1) (3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过滑轮试验(2) (36)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风激振动试验 (37)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电场测试(耐电痕性能) (39)
附录E(资料性附录)光纤参数 (41)
附录F(资料性附录)典型OPGW特性参数表 (44)
附录G(资料性附录)典型ADSS技术性能指标 (49)
附录H(资料性附录)光缆的常见结构 (52)
附录I(资料性附录) OPPC接续盒结构图 (55)
附录J(资料性附录)典型OPPC特性参数表 (56)
附录K (资料性附录) (58)
前言
为保障南方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推进南方电网电力光缆的规范化管理,提供电力光缆选型技术规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根据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光缆技术发展及南方电网实际情况,规定了南方电网电力光缆在规划、设计、选型、运行维护等方面需遵循的技术指标,以规范和指导南方电网所属各单位电力光缆规划、设计、选型、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广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东电力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高鹏、张正峰、黄琦、杨俊权、陈新南、利韶聪、张斌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南方电网电力光缆技术规范
1 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电力光缆规划、建设、验收、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电力光缆规划、建设、验收、运行、维护、检修工作。

1.3 本规范光缆包括:金属架空光缆、ADSS光缆、海底光缆、层绞式通信用室外光缆四种类型。

金属架空光缆包括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架空相线(OPPC)。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2315-2000 电力金具标称破坏载荷系列及连接形式尺寸
GB/T 3048.1-199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 3048.2-199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金属导体材料电阻率试验
GB/T 3048.7-199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耐电痕试验
GB/T 6995.2-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2部分标准颜色
GB/T 7424.1-2003 光缆总规范第一部分:总则
GB/T 7424.2-2008 光缆总规范第二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
GB/T 15972-2008 光纤试验方法规范
GB/T 18480-2001 海底光缆规范
DL/T 766-2003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用预绞式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DL/T 767-2003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用预绞式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DL/T 788-2001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DL/T 832-2003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YD/T 814.1-2004 光缆接头盒第一部分:室外光缆接头盒
YD/T 814.2-2004 光缆接头盒第二部分:光纤复合架空地线接头盒
YD/T 901-2009 层绞式通信用室外光缆
3 术语和定义
3.1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tical Fiber Composlte Overhead Ground Wire (OPGW)
一种具有电力架空地线和通信能力双重功能的金属光缆。

3.2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All Dielectric Self-Supporting Optical Fiber Cable (ADSS)
一种两点间无支撑直接悬挂于电力杆塔上的非金属光缆。

3.3
光纤复合架空相线optical phase conductor(OPPC)
一种具有电力架空相线和通信能力双重功能的金属光缆。

3.4
海底光缆—submarine optical fiber cables
敷设于海底的光缆。

按敷设深度不同,可分为深海光缆和浅海光缆两大类。

3.5
深海光缆—deep water optical fiber cables
敷设于海水深度大于500m海区的光缆。

3.6
浅海光缆—shallow water optical fiber cables
敷设于海水深度小于500m海区的光缆。

3.7
额定拉断力—rated tensile strength (RTS)
按光缆结构计算的拉断力,其值为各承载构件的承载截面积、最小抗拉强度和绞合系数的乘积之和。

3.8
最大允许张力—maximum allowable tension (MAT)
可以施加到光缆上而不使其降低性能的最大张力。

3.9
年平均运行张力—Everyday Stress (EDS)
无风无冰年平均气温下光缆所受张力
3.10
光纤元件optical elements
光缆中传输光信号的光学元件,如涂覆光纤、紧包光纤或光纤带。

3.11
单元—optical unit
由光纤和保护材料构成的部件。

3.12
缆芯cable core
光缆中内保护层及其以内的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光单元的绞合层、金属管或骨架芯等。

3.13
应变限量—strain margin
应变限量是光纤在无纵向应变时光缆能承受的最大应变量,即光纤开始应变时光缆的应变量。

3.14
SMWT—specified maximum working tension
规定的最大工作张力。

4 总体技术要求
4.1 光缆应成环成网建设,满足光纤传输网、综合数据网、调度数据网等网络以及线路保护等业务对光纤芯需求。

4.2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改造交流线路应同步建设光缆,直流线路光缆建设在具体工程中论证。

4.3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厂站光缆覆盖率应达到100%。

4.4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架空线路应采用OPGW光缆。

4.5 总调、省中调、地调、异地容灾中心应具备3条以上独立的光缆路由。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厂站不少于2条光缆路由。

4.6 新建光缆纤芯应采用G.652D类光纤。

原有光缆解口时,解口段光缆与原有光缆的光纤类别一致。

4.7 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光缆纤芯数量应不少于36芯,220kV电压等级线路光缆纤芯数量应不少于48芯,多回输电线路同塔架设时,每回线路光缆应不少于24芯;110kV、35kV电压等级线路光缆纤芯数量应不少于24芯。

调度机构每条接入光缆纤芯数量应不少于48芯,城市应用密集的区域应适当考虑增加纤芯。

为满足线路保护专用纤芯需求,可适当增加纤芯数量。

4.8 在台风和冰灾等自然灾害频发区域,为保障220kV及以上重要站点、线路应急通信需求,可适当建设OPPC光缆、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架空光缆、管道及地埋光缆,构成光缆敷设方式的多元化、立体化。

5 金属架空光缆
5.1 型式和规格
5.1.1 型式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的型式由其英文缩写“OP GW”表示;
光纤复合架空相线的型式由其英文缩写“OPPC”表示。

5.1.2 规格
OPGW 的规格由四部分构成,各部分用代号或数字表示。

如图1所示。

图1 OPGW 规格的构成
OPPC 的规格由二部分构成,各部分用代号或数字表示。

如图2所示。

图2 OPPC 规格的构成
5.1.2.1 光纤数量和类别
光纤数量代号用光缆中同类别光纤的实际有效数目的数字表示,当光缆中具有不同类别的光纤时,应当分别表示,中间用“+”相连。

光纤类别代号表示如下:
B1.1(B1.3)—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B4—非零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5.1.2.2 金属导线承载截面积
金属导线承载截面积以“mm 2”为单位,截面积的值应修约到以修约间隔为5的整数。

如82.1修约为80,88.5修约为90。

5.1.2.3 额定拉断力
额定拉断力以“kN ”表示,额定拉断力的值应修约到整数。

5.1.2.4 OPGW 短路电流容量
20℃-200℃时的短路电流容量,单位以“kA 2
²s ”表示,并修约到小数点后1位。

5.1.2.5 OPPC 允许载流量
在某一温度下的允许载流量,单位以“A ”表示,并修约到整数。

5.1.3 产品型号和标记 5.1.3.1 型号
光缆型号由光缆的型式代号、规格代号两部分组成。

两者之间用短横线隔开。

5.1.3.2 标记
光缆产品的标记由光缆的型号组成。

例如: OPGW 产品,包含12根B1.1类单模光纤,12根B4类单模光纤,金属承载截面为98.7mm 2
,额定拉断力为87kN,20℃~200℃时的短路电流容量为80.54kA 2²s 的OPGW ,其标记表示为:
OPGW-12B1+12B4-100[87;80.5] 例如:OPPC 产品,包含16芯B1.1类单模光纤,8芯B4类单模光纤,光缆对应导线规格LGJ-150/25,则标记表示为:
OPPC - 16B1+8B4 – 150/25
I
II
对应的导线规格
光纤数量和类别
I
II
金属导线的承载面积 光纤数量和类别
[III ; IV ]
额定拉断力 短路电流容量
5.2 结构
5.2.1 总则
光缆由一个或多个光单元和一层或多层绞合单线组成,常用结构见附录H。

5.2.2 光单元
光单元是能容纳光纤,且能保护光纤免受环境变化、外力、长期与短期的热效应、潮气等原因引起的损坏。

光单元可以包含金属管或合适的阻水材料作为保护结构。

5.2.2.1 光纤
a) 同批次、同类型的光缆应使用同一设计、相同材料和相同工艺制造出来的光纤。

光纤着色应优先采用UV处理法,其颜色应不迁移,不褪色并符合GB/T 6995.2的相关规定。

松套管中的光纤,应采用全色谱来识别,若松套管中的光纤数高于12芯时,应采用光纤色环加以区分。

前12芯的光纤标志颜色的顺序见下表1所示,不足12根芯时,应在表1中按序号选用,原始的色码在整个光缆的设计寿命期内应可清晰辨认。

加力时间不小于1s。

c) 同一批次光缆中的任2根光纤熔接衰耗应满足:平均值≤0.05db,最大值≤0.1db 。

d) 光纤应容易用熔接法接续,光纤涂覆材料应能机械剥离。

5.2.2.2 光纤类别要求
光纤须符合B1.1(B1.3)类、B4b类单模光纤的参数要求。

同一盘缆光纤不允许含有工厂熔接点。

B1.1类对应ITU-T G.652A及G.652B类;B1.3类对应ITU-T G.652C及G.652D类;B4b类对应ITU-T G.655B 类。

5.2.2.3 保护管或其他保护材料
光单元除光纤外,还需要一个保护管来防止潮气和水分的侵入,它还可以防止在绞合单线时的侧向压力。

此保护管可以是铝、铝合金、不锈钢管或其他金属,也可以是耐热非金属:还可以根据需要的光纤数设计出不同槽数的螺旋槽型骨架,用以嵌放光纤或光纤带,此骨架应与铝管或其他保护物紧密接触形成一体。

OPGW的保护管应采用不锈钢管。

当不锈钢管个数不止一个时,不锈钢管应采用不褪色、不迁移的明显标记区别。

5.2.2.4 加强件
中心加强件用来承担光单元内所受的应力。

其材料采用金属材料。

5.2.2.5 阻水材料
在特殊情况下应使用合适的阻水材料来防止潮气或水分渗透进光单元。

OPGW阻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YD/T1115.1和YD/T1115.2的规定。

OPPC阻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YD/T839.3的规定。

5.2.2.6 隔热层
光单元除了必须承受制造过程中的瞬时高温以外,还必须承受感应电流或运行电流引起的连续温升和因故障引起的短路大电流而导致的高温。

光单元可使用合适的隔热材料来防止光纤和其他材料受到高温的影响。

5.2.3 光缆中的绞合单线
5.2.3.1 光缆中绞合单线的横截面形状可以是圆形线,也可以是扇型、管型、Z 型等异形线。

可以是下列材料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单线材料性能符合如下标准:
---铝一镁-硅系合金圆线性能应符合JB/T 8134的规定;
---镀锌钢线性能应符合IEC 60888的规定;
---硬拉铝线性能应符合GB/T 17048的规定;
---铝包钢线性能应符合GB/T 17937的规定。

5.2.3.2 绞层的基本结构为同心绞合,除非用户有其他要求。

5.2.3.3 绞合节距应确保光缆的拉伸性能符合本标准规定。

单线最外层的节径比既不小于10,也不大于14。

5.2.3.4 相邻层绞合单线的绞向应相反,绞层最外层绞合方向为“右”向。

如用户与制造商另有协议时,也可为“左”向。

5.2.3.5 在成品光缆上,外层绞合单线和所有的铝包钢线不允许有任何接头。

5.2.3.6 OPGW中绞合单线的横截面形状一般为圆形线;为提高耐雷击性能,绞合单线的材料应为铝包钢线,最外层单线直径应不小于3.0mm。

铝包钢线应符合国标GB/T 17937《电工用铝包钢线》的要求。

5.2.4 防腐油膏
对于采用两种不同金属绞合的光缆,为了减少不同金属间电化腐蚀的危险性,光缆的绞线可以涂覆防腐油膏。

防腐油膏应符合IEC 61394的规定。

5.3 光缆的技术要求
5.3.1 光缆中单模光纤特性
5.3.1.1 单模光纤的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单模光纤的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
5.3.1.2 单模光缆的截止波长应符合表3 的规定。

a)单模光纤的衰减系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b)单模光纤衰减点不连续性
在1310nm和1550nm波长时,对一光纤连续长度不应有超过0.10dB的不连续点。

c)单模光纤的衰减波长特性
对于B1.1、B1.3光纤,在1285nm-1330nm波长范围内的衰减值,相对于1310nm波长的衰减值,应不超过0.05dB/km。

对于B1.1、B1.3和B4光纤,在1525nm-1575nm波长范围内的衰减值,相对于1550nm波长的衰减
值,应不超过0.05dB/km。

5.3.1.4 单模光纤的色散特性
a) B1.1类、B1.3类单模光纤
1)零色散波长λ
在1300nm至1324nm之间;
2)最大零色散斜率S
0max
为0.092ps/(nm2•km);
3) 1288nm~1339nm色散系数最大绝对值:3.5ps/(nm²km);
4) 1271nm~1360nm色散系数最大绝对值:5.3ps/(nm²km);
5) 1550nm色散系数最大值:18ps/(nm²km)。

b) B4类单模光纤
1)非零色散区:1530nm≤λ≤1565nm;
2)零色散区色散系数绝对值:
B4a子类:0.lps/(nm²km) ≤|D|≤6.0ps/(nm²km);
B4b子类:1.0ps/(nm²km) ≤|D|≤1Ops/(nm²Ian);
Dmax-Dmin≤5ps/(nm²km)。

注:对STM-64(10Gbit/s)的传输系统,还要求光缆链路的偏振模色散系数PMD
Q
在M=20和Q=0.01%下应不大于
0.5ps/km。

其中M为链路的光缆段数;Q为串接光缆的PMD系数值超过PMD
Q
的概率的上限。

5.3.2 光缆的特性参数要求
下列各项是光缆的重要特性参数,部分参数的推荐计算方法参见附录K,参数选择范围参照附录F、附录J。

若工程需要,其他的特性参数可由用户与制造商共同协商。

a)光纤的根数、类型、光学特性和传输特性;
b)光缆的总外径,mm;
c)金属导线的承载截面积,mm2;
d)计算单位长度质量,kg/km;
e)额定拉断力(RTS),kN;
f)弹性模量,MPa;(N/mm2);
g)热膨胀系数,1/℃;
h)直流电阻,Ω/km;
i)最大允许温度范围,℃;
j) OPGW短路电流容量(I2t)(20℃-200℃),kA2•S;
k) OPPC允许载流量,A(在允许的温度范围内);
l)最大允许拉力(MAT),kN;
m)年平均运行张力(EDS),kN;
n)应变限量,%;
o)外层的绞向;
p)光缆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

5.3.3 光缆的机械性能要求
光缆的机械性能包括光缆的抗拉,应力-应变、过滑轮、风激振动、舞动、蠕变性能等。

5.3.3.1 光缆的抗拉性能
光缆应经得起不小于95%RTS的拉力而无任何单线断裂。

5.3.3.2 光缆的应力-应变性能
光缆应力-应变试验用以确定其在给定负荷情况下的机械性能。

拉力负荷和光纤性能应符合表5规定。

5.3.3.3 过滑轮性能
进行过滑轮试验用以证明光缆在安装架设时不会受到损害或降低其性能。

性能要求应满足10.2.6.3中的验收要求。

5.3.3.4 风激振动性能
风激振动试验用以评定光缆的疲劳性能以及在典型的微风激振动下的光学特性。

性能要求应满足10.2.6.4中的验收要求。

5.3.3.5 OPGW的舞动性能
当制造商与用户另有规定时,可进行OPGW的舞动试验,以确定OPGW的抗疲劳性能以及在典型舞动情况下的光学特性。

性能要求应满足10.2.6.5中的验收要求。

5.3.3.6 蠕变性能
蠕变试验用以评定光缆在恒定温度和受力情况下的长期伸长量。

性能要求应满足10.2.6.6中的验收要求。

5.3.4 光缆的电气性能要求
OPGW电气性能主要包括承受短路电流的性能和耐受雷击的性能,OPPC电气性能主要是允许载流量性能,以确保线路运行时通信与电力输送均可靠和安全。

5.3.4.1 OPGW短路电流性能
用以评定在典型短路条件下OPGW的性能和光纤的光学特性。

性能要求应满足10.2.7.1中的验收要求。

5.3.4.2 OPGW雷击性能
用以评定OPGW在雷电冲击时的性能和光纤特性。

性能要求应满足10.2.7.2中的验收要求。

5.3.4.3 OPPC允许载流量性能
用以评定在输电线路正常运行的条件下,OPPC的性能和光纤的光学特性。

性能要求应满足10.2.7.3中的验收要求。

5.3.5 光缆的环境性能要求
光缆的环境性能包括温度衰减特性、滴流试验和渗水性能等项目。

5.3.5.1 温度衰减特性
温度循环试验用于评定光缆中光单元的适用温度范围及其温度附加衰减特性。

性能要求应满足10.2.8.1中的验收要求。

5.3.5.2 滴流性能(松套管)
滴流试验用于评定光缆光单元中填充复合物和涂覆复合物的滴流性能。

性能要求应满足10.2.8.2中的验收要求。

5.3.5.3 渗水性能(含有阻水材料的光单元)
渗水试验用于评定光单元(含有阻水材料)的阻水性能。

性能要求应满足10.2.8.3中的验收要求。

5.4 交货长度
光缆交货盘长应为订货合同中所要求的配盘长度,不允许有负公差。

6 ADSS光缆
6.1 型式和规格
6.1.1 型式
光缆的型式由三个部分构成,各部分均用代号表示,同时采用分隔符号“-”隔开,图如3所示,其中结构特征指缆芯结构的特征。

6.1.1.1 分类代号及其意义
ADSS一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6.1.1.2 结构特征的代号及其意义
光缆结构特征应表示出缆芯的主要结构特征。

当光缆型式有几个结构特征需要注明时,可用组合代码表示,其组合代码按下列相应的各代号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D—光纤带结构
无符号—松套层绞式结构
X--中芯管式结构
6.1.1.3 护套的代号及其意义
PE 一普通聚乙烯护套
AT 一抗电痕护套
ZY 一阻燃聚乙烯护套
图3 光缆形式的构成
6.1.2 规格
光缆的规格代号由光缆中光纤的数量、类别和光缆的最大允许使用张力(MAT )组成。

6.1.2.1 光纤数量
光纤数量代号用光缆中同类别光纤的实际有效数目的数字表示。

6.1.2.2 光纤类别代号
同6.1.2.1节要求。

6.1.2.3 光缆的最大允许使用张力(MAT )
光缆的最大允许使用张力以kN 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6.1.3 产品型号和标记
6.1.3.1 型号
光缆型号由光缆的型式代号和规格代号两部分组成,两者之间用空格隔开。

6.1.3.2 标记
光缆产品的标记由光缆的型号组成。

例如:非金属加强件、层绞式结构、聚乙烯护套、自承式通信用室外光缆,包含24根B1类和12根B4类单模光纤,光缆的最大允许使用张力为12kN 。

则光缆产品的标记应为:
ADSS -PE24B1+12B4 -12kN
例如:非金属加强件、中心管式结构、抗电痕护套、自承式通信用室外光缆,包含36根B1类单模光纤,光缆的最大允许使用张力为12kN 。

则光缆产品的标记应为:
ADSS-XAT36B1-12kN
6.2 结构
6.2.1 总则
光缆的结构应依据跨距、弧垂、气象条件、空间电位和其他性能要求等进行严格的设计。

光缆结构为被覆内垫层的缆芯外或中心管外均匀缠绕芳纶纱,然后被覆黑色聚烯烃护套,其结构如附录H 中所示。

6.2.2 缆芯
6.2.2.1 缆芯分类
光缆的缆芯结构主要分为层绞式和中心管式两种。

层绞式缆芯由含多根光纤或光纤带的充油松套管及可能有的塑料填充绳绕中心加强件绞合而成,绞合方式为单螺旋式或SZ 螺旋式。

中心管式缆芯应为含多根光纤或光纤带的充油松套管。

松套管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耐水解性能、耐老化性能和加工性能,一般宜采用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 )或其它合适的材料。

6.2.2.2 扎纱及包带
为了保证光缆结构的稳定性,应在松套管绞层外交叉扎纱(或可能有的包带)。

扎纱应是足够的非吸湿性和非吸油性沙束。

包带应具有足够的隔热和耐电压性能。

I II 结构特征
分类
III
护套
6.2.2.3 阻水结构
缆芯间隙应采取有效的阻水措施。

松套管内、松套管间的间隙处宜连续填充复合物或其他干式缆芯阻水材料,阻水材料应不损害光纤传输特性和使用寿命。

填充复合物应符合YD/T839.3的规定,其他阻水材料也应符合相关标准。

6.2.2.4 光纤
见本规范中6.2.2.1节要求。

6.2.2.5 中心加强构件
非金属中心加强件宜用纤维增强材料(简称FRP)圆杆,其拉伸杨氏模量宜不低于50GPa,弯曲杨氏模量宜不低于45GPa,延伸率不少于2.0%。

在光缆制造长度内,FRP不允许接头。

6.2.2.6 填充绳
填充绳用于在松套光缆绞层中填补空位,其外径应使缆芯完整。

填充绳应是圆形实心塑料绳,它的表面应完整光滑。

采用高弹热塑性料材料制造并与填充材料相容,其颜色应与松套管区分开来,松套管和填充绳单层绞合在中心加强件周围。

6.2.2.7 缆芯标识
对于层绞式缆芯,松套管应用全色谱来识别,其标志颜色应符合表1的规定。

6.2.3 聚乙烯内垫层
对于层绞式光缆应在缆芯外挤包一层黑色聚乙烯内垫层,其厚度的标称值不小于0.8mm,任何横断面上的厚度应不小于0.6mm。

对于小跨距(不大于100m)的光缆可以无内垫层。

6.2.4 外置加强构件
6.2.4.1 外置非金属加强构件宜采用芳纶纱,一般位于内垫层或中心管外,用高模量、负膨胀系数芳纶纱以合适的节距和张力绞合在内绞层或中心束管周围,且应均匀分布,相邻芳纶纱绞层的绞合方向应相反,最外层应右旋。

6.2.4.2 芳纶纱杨氏模量应不低于90GPa。

在光缆制造长度内,每束芳纶纱不允许有接头。

6.2.5 外护套
a)根据光缆能使用的电场范围,外护套可以分成两个级别:
A级:光缆架设区空间电位不大于12kV;
B级:光缆架设区空间电位大于12kV。

b) A级外护套宜采用黑色聚乙烯护套料,其机械物理特性应符合表6的规定;
c) B级外护套宜采用耐电痕黑色聚烯烃护套料,其主要机械物理特性应符合表7的规定;
d)若用户要求外护套具有阻燃性能,则外护套应采用阻燃聚烯烃护套料。

e)外护套表面应光滑完整、无裂缝、无气泡、无砂眼和机械损伤等。

f)外护套标称厚度应不小于1.7mm,任何横断面上的厚度应不小于1.5mm;光缆外径不大于13mm 时,最大偏差应不大于±0.25mm,光缆外径大于13mm时,最大偏差应不大于±0.5mm。

6.3 标志
6.3.1 光缆的外护套表面沿长度方向应有白色标志,标志的印制宜采用喷印方式,标志应不影响光缆的任何性能。

相邻标志间的距离应为lm。

当出现错误时,应采用黄色在光缆外套的另一侧重印。

6.3.2 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a)光缆产品型号(可不含标准编号);
b)计米长度;
c)制造厂名称(或代号)或(和)商标;
d)制造年份。

6.3.3 标志应清晰,并与护套粘附牢固,经过擦拭试验后仍可辨认。

6.3.4 标志中计米长度的误差应在0%~1%范围,以保证真实长度不小于计米长度。

6.4 光缆的技术要求
6.4.1 光缆中单模光纤特性
见本规范5.3.1 节要求。

6.4.2 外护套性能
6.4.2.1 A级外护套的机械物理特性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A级外护套的机械物理特性表
6.4.2.2 B级外护套的主要机械物理特性应符合表7的规定。

6.4.2.3 外护套的其他性能应符合GB/T 2952的有关要求。

6.4.3 光缆的机械性能要求
6.4.3.1 光缆的机械性能应包括光缆的拉伸、压扁、冲击、反复弯曲、卷绕、微风疲劳振动力、舞动、过滑轮、蠕变、扭转、磨损等项目,并应通过10.3节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来检验。

6.4.3.2 ADSS光缆允许承受的拉伸力和压扁力应符合表8规定。

6.4.3.3 光缆允许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为光缆外径的15倍,动态弯曲半径为光缆外径的25倍。

6.4.4 光缆的环境特性要求
6.4.4.1 概述
光缆的环境特性应包含衰减温度特性、热老化性能、滴流性能、渗水性能、低温下弯曲性能和低温下冲击性能、耐电痕性能、抗紫外线性能和阻燃性(当采用阻燃光缆时考虑)等项目,并应通过后面《试验》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来检验。

6.4.4.2 适用温度范围及其温度衰减特性
光缆的适用温度范围有3种级别,其代号为A、B、C。

其中单模光缆温度附加衰减对于各类型光纤有3个级别,分别为1级、2级和3级。

光缆的温度特性如表9所示。

6.4.4.3 光缆热老化性能
光缆在经受热老化试验后,光缆外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各部分标记完好,光纤附加衰减应不大于0.2dB/km.
6.4.4.4 渗水性能
光缆经受渗水试验后,光缆的另一端应无水渗出.
6.4.4.5 滴流性能
在温度为70℃的环境下,光缆应无填充复合物和涂覆复合物等滴出.
6.4.4.6 光缆的阻燃性能
a)阻燃性:光缆燃烧在停止供火后,试样上的残焰能自行熄灭,并且在试样的燃烧完全停止后,把试样表面擦拭干净,其烧焦部分距夹具下缘50mm以下。

b)烟密度:光缆燃烧时产生的烟雾应使透光率不小于50%.
6.4.4.7 低温下弯曲性能
光缆应具有在-20℃低温下承受弯曲半径为30倍缆径的U形弯曲能力.
6.4.4.8 低温下冲击性能
光缆应具有在-20℃低温下耐冲击的能力.
6.4.4.9 光缆抗紫外性能
光缆应具有抗紫外线的性能,试验结束后,光缆处护套应无目力右见裂纹,各部分标记完好.
6.4.4.10 耐电痕性能
AT护套ADSS光缆经过耐电痕性能试验(试验光缆应先通过抗紫外线试验)后,光缆表面任一点的痕迹或蚀点不得超过外护套厚度的50%。

6.5 交货长度
光缆交货盘长应为订货合同中所要求的配盘长度,不允许有负公差。

7 海底光缆
7.1 材料
海底光缆应使用本规范规定的材料,对本规范未做具体规定的材料,制造厂应使用符合本规范性能要求的材料。

海底光缆所选择的材料其物理和化学性能应与预定应用和整个预期寿命相一致。

7.1.1 光纤
光纤应符合GB/T15972.1规定的B1.1、B1.2、B1.3、B2和B4类单模光纤。

7.1.2 松套管
松套管可采用PB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或不锈钢管不锈钢管。

宜采用激光焊接,可采用单层不锈钢结构,也可采用不锈钢复合结构。

不锈钢带材性能应符合GB/T 4239中0Cr18Ni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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