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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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目录
前言 (1)
一、2013年度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回顾 (3)
(一)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3)
(二)企业重大风险管理情况 (11)
(三)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41)
(四)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 (58)
二、2014年度企业风险评估情况 (59)
(一)集团公司2014年度风险评估的范围、方式、参与人员 (59)
(二)集团公司2014年度风险评估结果 (60)
三、201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安排 (60)
(一)201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60)
(二)2014年度重大风险描述及解决方案 (65)
(三)监督保障机制 (92)
四、对股份公司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93)
前言
2013年集团公司面对国家银根紧缩,建筑行业产业链融资困难,业主资金严重短缺,地方政府融资、偿债能力受到限制,国际国内形势持续挑战,经济增速放缓等诸多考验,及时调整思路,精心筹谋全局,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照“强基础、上水平、稳增长,调结构、走高端、创品牌”的发展思路,推进标准化管理,强化绩效考核,着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主要经济指标再创历史新高,集团公司未出现因风险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重大损失事件,各项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

2013年集团公司经营承揽803.9亿元,完成股份公司下达指标的160.8%,同比增长12.2%,在股份公司系统工程承包板块排名第一。

营业收入317.37亿元,完成股份公司下达指标的102.71%,同比增长14.53%。

实现利润总额9.35亿元,完成股份公司下达指标的104.01%,同比增长11.6%。

完成收款272.4亿元,资金集中度92%,生产经营性有息负债38.7亿元,比6月底降低了24.71%,经营性现金净流量-6.59亿元,较6月底提高了49.6亿元,增长88.27%,兑现了股份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

2013年集团公司共获科技成果16项,优秀工法23项,获得发明专利和专利授权37项,股份公司优秀论文6篇。

总承包工程及专项承包工程竣工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获各类工程质量奖共计98项,比去年增长了40%。

其中,漳州站获国家优
质工程奖、石家庄勒泰中心获中国钢结构金奖、来广营国际城项目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中国铁建科研楼幕墙工程获国优装饰奖。

获股份公司及以上级别优秀质量管理成果67项,同
比增长179%。

集团公司先后荣获“2013年度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

2013年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集团连续11年被评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连续4年被北京市住建委评为“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另有50项工程获各类文明安全施工荣誉。

职工收入连续六年保持两位数增长,集团连续五年被股份公司授予“四好领导班子”荣誉称号,并被评为首批“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荣获“改革开放35周年企业文化竞争力优秀单位”称号,率
先在股份公司系统内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国资委《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对此做了专题报道。

2013年,集团公司在施总承包工程311个,总建筑面积4218万平方米,职工总人数首次突破一万人。

各项重点工程进展顺利,特别是在连云港工业展览中心、密云•云蒙大桥、宁波站等一批急难险重
的工程中,完成了一个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展现了“铁军”作风,赢得了各级领导及业主的广泛好评,企业综合实力、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

成就的取得,与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密不可分,依赖于股份公司的要求与指导,依赖于集团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依赖于各级单位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依赖于超强的风险防范意识,依赖于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依赖于创新性的专业化风险管理手段,依赖于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

一、2013年度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回顾
2013年度,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在股份公司的正确指导和集团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大力发展企业自身实力的全过程。

集团公司科学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主张既要通过风险管理保证企业的稳健发展,防止发生灾难性风险的出现,又要利用经济和市场变局紧抓机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集团公司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充分坚持战略导向和风险管控并重的方针,积极寻找企业发展与风险管理之间的最佳契合点,结合企业内、外部的发展要求,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逐步构建了战略风险、财务风险、投资风险、安全风险、法律风险等核心风险管理体系。

将风险管理嵌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服务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成为集团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

(一)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股份公司关于风险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制订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对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积极推进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将全面风险管理列为2013年重点工作之一,系统规划、统筹安排、认真执行,目前已基本完成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并取得良好效果。

具体工作如下:
1、梳理基本管理制度,全面展开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强化管理基础,推进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风险防范运行机制。

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和集团公司业务发展的不断深化,企业管理制度也要与发展相适应、不断创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制度不断得到强化和完善,是“强基础”的重要措施。

集团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内控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风险管理方案实施办法》、《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竣工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指引》、《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关于二级单位配置风险内控兼法律事务专员的通知》、《重大风险事件分析报告制度》等长效性管理办法及辅助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

2013年,集团公司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风险内控及法律联络员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14年度重大、重要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2013年风险内控与法律合规工作要点》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行为,夯实了管理基础,提高了集团公司风险管控的能力,为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持和保障。

2、推动风险内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持续优化奠定基础。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效率,集团公司已起草完成《内部控制手册》,使之成为企业建立、执行、评价及维护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手册明确了集团公司总部建立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所需遵循的标准,规范了管理层及员工的管理及业务控制活动,不仅适用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控制,也适用于经营管理层面的控制,具有广泛的约束性。

将集团公司已识别的风险点、风险源在《内部控制手册》中进行归纳、汇总为风险库,共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五大类;细分为60项具体风险点,并针对上述风险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目前手册初稿已经完成,预计2014年上半年可进入试运行阶段。

《内部控制手册》将风险管理与流程管理有效融合,在推动公司业务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基础上,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持续优化奠定了基础。

3、为防止业务风险失控转化为法律风险,集团公司将法律风险防范前移至主营业务的初期阶段,通过减少业务风险,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为加强集团公司识别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对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有效监控已识别的风险点、风险源的能力,集团公司制定并印发《风险管理方案实施办法》,希望通过主动管理、有效防范、审慎处置,减少和避免因出现合同履约风险而造成的成本增加。

风险管理方案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合同交底部分,包括工程概况、合同条件、合同交底三部分内容,目的是希望项目部通过填写相关内容,使项目全体人员对合同目标、合同条
件以及施工范围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和理解,以便更好的履行合同;第二部分为风险管理方案部分,包括共性风险和专有风险两部分,通过对项目属性及建设单位资信、现场与周边环境、阴阳合同及其效力、开工日期及施工许可证、中标清单(预算)缺项、漏项、少量、垫资施工、分包管理、材料供应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担保、工期、质量、收款、变更、周转材料管理、现场照管、分供合同付款、安全事故、竣工、结算、索赔、反索赔、保修、合同终止、收款、其他显失公平条款等71项具体的风险点、风险源进行识别和分析,制定300多条具体的风险解决措施,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同时,集团公司将风险管理方案的编制与实施提升到与《施工组织总设计》同等级别、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加以落实,并且要将风险管理方案的编制与实施情况纳入二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定期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充分体现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程度。

4、为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集团公司加强“四项”法律审核,使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和授权委托书四项法律审核率达到100%。

切实做到了未经法律审核,上级不受理、领导不签字、单位不用印。

依据《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规定和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提出的要求,凡是涉及境外、房地产、资本运营等重大决策报送审批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法规风险部及二级单位总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或出具法律意见。

要求二级单位风险内控与法律事务人员通过审查文件、出具法律审核意
见、参加项目组、会议、谈判、论证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通过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将法律管理嵌入企业管理流程;通过合同法律审核,将法律管理延伸到业务管理;通过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将法律管理上升到企业决策管理的顶层;通过授权委托书法律审核,将法律管理提前至经营管理行为的启动之初。

未经法律审核的,领导不予签字,不予用印。

2013年度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和授权委托书四项法律审核率达到100%。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法律审核工作程序,增加送审单位对法律意见的反馈环节,集团公司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规范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程序的通知》及其附件《法律审核意见表1》(集团本级用)、《法律审核意见表2》(二级单位用)和《法律审核意见反馈表》。

对集团本级和二级单位涉及公司分立、并购、破产、解散、清算、增减注册资金、以及企业改制重组,房地产开发、BT项目施工等其它重大投融资行为以及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产权(股权)变动,对外担保、知识产权等对企业生存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营决策行为,规定在决策前必须经过法律审核,未经法律审核,不得进行后续程序。

并且,在法律审核中增加了送审单位对于法律意见的反馈环节,承办部门需对评审部门提出的法律意见区分不同情况逐条进行反馈及说明并填写《法律意见反馈表》,避免了法律事务部门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后执行机构没有落实的情况,也避免了送审单位对法律审核意见的修改、执行情况法律部门无法掌握的现象。

反馈内容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对涉及纯粹风险、或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严重政策性障碍的行为和事
件,应坚决予以杜绝。

(2)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修改、添加、删除等已作相应改动的,应就改动之处进行简要说明,如第几页第几条第几款由XXXX改为XXXX。

(3)对需要补充资料且已补充完毕的,应进行必要说明并附带补充资料。

(4)对不能改变现状,但在过程当中经过谨慎处理可以克服的行为或事件,应当简要列明规避措施及应对方案。

(5)其它必要的澄清、解释和说明。

审核程序的规范改变了过去法律事务部门只提出问题,不提供解决方案的弊端,法律事务部门已经从“这个不行、那个违法”,“这个不能干、那个有风险”的单一提示职能,向既能提出问题,又能解决问题的双重职能转变;也改变了过去对法律事务部门提出的问题没有反馈,法律事务部门对风险因素是否得到解决的状态不得而知,无法制定有效的规避措施和应对方案的弊病。

意见反馈制度是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执行、落实进程的闭合,这样才能够切实发挥法律风险管控工作的作用,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5、合同风险防范工作。

(1)集团公司早在2008年已将合同评审工作前移至招标阶段,合同评审包括两个阶段,即招标文件评审与合同文件评审,重点加强总承包合同文件及招标文件的风险提示工作,并出具风险提示及法律意见,针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有效性、有利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集团公司一直把总承包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作为一个核心工作来抓。

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包括:《承包合同签约和履行应注意
的风险问题》、《关于承揽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通知》、《关于规范备案合同价款的通知》。

在此基础上,2013年又印发了《关于规范承包合同评审反馈意见的通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指引》、《关于重申禁止未经审批擅自签订经济合同的通知》、《关于认真填写合同文件评审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集团公司本级、各分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更有效的开展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增强合同法律风险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后期救济的意识和能力。

(2)推行分供合同的强制性条款,增加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机会,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为规范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分供合同的评审程序,集团公司印发了《分供合同管理办法》,并定期检查、监督、指导各类分供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发生的问题及时指导、协调、解决、处理。

并先后印发了专业分包、结构劳务、装修劳务、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债权转让等合同示范文本,以期合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确保不发生因分供合同条件固有缺陷引发重大纠纷及诉讼案件。

2013年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分供合同强制性条款的推行、审核力度,尤其是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为争议解决地的条款,增加了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机会,是集团公司减少被诉案件数量、防范法律风险发生的有效手段之一。

(3)印发集团公司版《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从源头上控制合同风险的发生。

集团公司对在合作中一些存有不良动机和行为、诚信缺失,损害
集团公司权益的合作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统计,下发了中铁建设集团版《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规定了慎用、禁用名单与禁用时间,要求各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要审慎地与名录中的合作方开展合作,对一些不讲诚信、恶意起诉、滥用上访、阻挠施工的不诚信合作方起到了一定的遏制和震慑作用,对减少被诉案件、增加和解协商解决的机会起到一定作用。

6、坚持落实《工程竣工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制度,降低承包合同履约风险,有效监控和防范竣工验收、备案、交付过程中的结算和资金风险。

集团公司于2011年8月印发了《关于编制<工程竣工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的通知》,要求总承包项目必须在竣工验收前1个月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在结算、收款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或即将造成的损失进行分级(分为:一般影响、较大影响、重大影响、特大影响),从而决定是否配合验收、是否配合备案,是否全部交付或留置部分房产,以防建设单位履约意愿或支付能力不足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为提高工作效率,2013年年底与集团公司信息部就工程竣工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了论证,预计2014年工程竣工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信息系统将投入使用。

7、定期通报风险事件分析。

集团公司定期对本公司范围内的风险事件进行梳理和分析,查找案件发生的原因和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传达给总部职
能部门、分子公司及项目经理部。

集团公司先后印发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案例分析》、《不当支付导致对方单位索赔的案例分析——“莲花晴园”项目支付纠纷实例》、《竣工结算完成后发包人提起工期索赔的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工程施工造成毗邻建筑物损害赔偿的案例分析》、《抵押公证在清欠领域的实际应用及案例分析——“兰花苑”项目被诉案件的启示》、《海外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关于海南分公司明昌九案缺席裁决的教训和启示》等风险事件实例的分析,并对已印发的案例进行汇总、编辑。

(二)企业重大风险管理情况
2013年集团公司风险评估工作采取的方式主要是根据国资委《关于2013年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2〕89号)、股份公司《关于开展2013年度重大、重要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铁建网〔2012〕99号)的统一部署,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

2013年风险评估工作对象: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三副总师、总经理助理、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部员在内的总部全体员工。

通过问卷调查,将排在前15位风险列为集团公司2013年度重大风险,分别为:债务风险、资金短缺风险、产品质量风险、安全生产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工程安全风险、融资风险、工程分包风险、担保风险、海外投资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品牌推广及维护风险、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1、债务风险。

主要有以下风险因素构成:
(1)诉讼时效风险。

如《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

(2)债务人破产风险。

(3)债务人解体风险。

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

(4)债务人犯罪风险。

(5)社会性风险。

指由于人们法律意识不强,有法不依,使债权人无法依法追偿债款的风险。

虽然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利益,但由于债务风险的客观存在,债权人在经济往来中不能单纯依靠法律保护债权,还必须进行事先防范,防止不法侵害事件的发生。

应对措施:
(1)在《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中》中明确规定了何种情况下的工程项目,应进入诉讼、仲裁程序,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集团公司法规风险部。

(2)在处理法律纠纷案件时,分公司应当首先确定案件承办人。

案件承办人应全程、亲自参与案件处理,对集团公司法规风险部和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并及时汇报工作。

(3)案件代理人在处理诉讼、仲裁案件时,应重视提起反诉、证据提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法律时效确认等重要诉讼权利,以及工程款优先受偿等合法权利的运用。

注意权利的程序性、时效性和时机性,保障有效行使。

重视被告主体资格的确定、诉讼请求的设计、
审判思路的引导等诉讼技巧和方式方法,避免或减少单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资金短缺风险。

指企业所拥有的资金量少于维持企业正常生产所需要的资金量。

产生的原因:
(1)对资金运动规律的认识和运用不足。

(2)缺乏应有的资金管理意识,无资金时间价值观念,不注重对现金流量的分析,流动资金占用过多。

(3)资金筹集过程影响资金短缺,没有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及资金的投放时间。

资金需要量预测不准,又不能及时筹集,导致资金紧张。

(4)资金投放中影响资金短缺。

可能造成的影响、损失: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若资金短缺,又不能及时筹措,企业就不能购进生产资料,停产、停工,对外投资经营战略目标就无法实现,并且偿债能力下降,产生债务危机,影响企业信誉,使企业陷入困境。

应对措施:
(1)树立现代企业的资金管理意识,探索新的资金管理机制,增强对资金运动规律的认识。

树立资金时间价值观念,增强现金流量意识。

进行项目投资时必须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尽快投产,收回资金。

加速资金周转,促进资金节约。

合理利用对方信用政策中的期限政策,获取其他企业的产品和原料。

(2)优化资金筹措结构,科学预测资金需要量,拓宽筹资渠道,合理选择筹资方式。

企业把所有经营活动纳入预测范围,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选用预测方法,科学地选择筹资方式和进行筹资组合,保持适当的自有资金与负债资金比例。

(3)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周密研究资金投资方向,降低资金消耗,合理分配资金的占用结构,确定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资金之间的比例以及流动资金内部各种资金形态的占用比例。

(4)建立健全资金控制、使用制度,对资金循环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将资金循环过程的资金状况和市场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对形成的积压资金,及时盘活。

建立健全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实行资金有偿使用,收支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制度。

如对各地区公司因经营资金不足补充的现金流量实行有偿使用,分割财务费用。

(5)改善企业筹资环境,降低筹资成本。

3、产品质量风险。

主要体现其造成的集团公司资质降级、限制招投标及行政和经济处罚上,包括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

产生的原因:主要由于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欠缺;未履行质量策划制度或策划制度得不到落实;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控不严,达不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处理方式不科学;质量管理人员数量、素质和能力不能满足实际情况的要求。

可能造成的影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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