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
为着力解决当前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切实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改善饮用水源水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三、整治期限
x年底前完成整治内容。

四、整治内容
(一)取缔排污口
全面清查并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口。

(二)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X),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界标、交通警示牌、道路和航道警示标志、宣传牌等标识标牌设置。

(三)完善隔离防护措施
全面清查并完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上游及下游隔离防护措施。

加强隔离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除人为破损。

(四)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一级保护区、交通穿越区域以及二级保护区相关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管理水平。

(五)清理周边环境问题
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网箱养殖、畜禽养殖、农业种植等进行全面清理;对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截流,接入城镇截污管网并集中处理排放。

(六)取缔关闭违法违规项目
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餐饮企业、工业企业、砂石堆场、码头、碎石加工厂、殡仪馆等所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以及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清查,制定工作方案,采取相应措施,依法取缔并拆除或关闭。

(七)强化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指挥运行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享相关应急资源。

(八)建立日常巡查保护机制
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列为日常重点工作,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制止、劝导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旅游、游泳、垂钓
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完善档案管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九)其他问题
各相关单位和镇街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继续全面清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他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清查问题全覆盖、全整改、全完成。

五、责任分工
各相关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街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落实和履行饮用水源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巡查机制、组建巡查队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会同主管部门做好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整治落实工作;积极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协助各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各项整治工作;通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区农林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种植、养殖污染防治;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以及网箱养殖等关闭搬迁工作;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产养殖、施肥种植等行为,禁止使用农药和化肥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