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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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在某高等学校工作7个月,2001年5 月取得由该大学发放的工资收入8000元, 请计算该月份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8000-800=7200 应纳税额=7200×20%-375=1065元
孙某2000年存入一笔五年期的款项 40000元,年利率为2%,则到期日孙某 应缴纳多少所得税? A.1000元 B.1600元 C.800元 D.400元
高某承包某食品加工企业,合同规定高 某应每年上缴承包费30000元,2000年 该企业实现利润85000元,则高某应缴纳 多少个人所得税? A.9370元 B.12500元 C.9140元 D.230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交 费用-每月必要费用扣减合计=85000- 30000-800×12=45400元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45400×30%-4250= 9370元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 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 活补助费; (8)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 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馆和其他 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 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
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 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承 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 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人,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 关系在我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 我国境内居住365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临时离境 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临时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 扣减日数。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一种例外情况,即在中国 境内无住所,但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 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 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 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模式
分类所得税制度
亦称个别所得税制,是指把所得依其来源的不同分 为若干类别,对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税的所得税 制度。
综合所得税制度
亦称一般所得税制,是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 的所得综合起来,依法宽免或扣除后,依法计征的 一种所得税制度。
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度
亦称混合所得税制,是将分类所得税制与综合所得 税制的优点兼收并蓄,实行分类课征和综合课征相 结合的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扣除、分项定率、分项征 收的计征办法。
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 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 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和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20%
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每次所得收入一800元)×20%;(4000元以 上)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 %)×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 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 3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 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l-30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 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 -800)× 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 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l-20%)]×20%
表二: 表二:
级数 1 2 3 4 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0元的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 的部分 超过10000元至30000 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50000 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税率% 速算扣除数 5 10 20 30 35 0 250 1250 4250 6750
第十一讲
个人所得税法
主讲人:刘剑文
本讲主要内容: 本讲主要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征管 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模式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沿革及其发展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特点
下列收入哪些属于个人所得税的 征税范围?
A.MIKE是美国人,为履约在中国境内提供劳 务,报酬在美国境内支付。(以纳税人实际提 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B.G出租其所有的机器,在中国境内使用。 (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C.王某承包国外的建筑工程项目,对方在中 国境内支付了必要的报酬。(王某为本国人, 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D.H回国后,将在中国境内的房产转让取得的 收入。(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法
广义: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 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就是调整个人所得税征纳关系的基本法, 即《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自然人)在一定期间取得的各项应税 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
1.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在我国的自然人; 2.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居住在我国境内不满1年的自 然人; 3.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且在一个纳税 年度内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 的自然人。 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 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我国 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的我国 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所得=40000×2%×5=4000元 应纳税额=4000×20%=800元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免征:《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10项 个人所得税的减征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决定其他免税事项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 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 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 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 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 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 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800元后的余额 为应税所得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 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等行业的生产经 营,或者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 动所取得的所得,以及取得的与上述生产、经 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 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担经营以及 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 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 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 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 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 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 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 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 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表一)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 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 累进税率。 (表二) 比例税率。
表一: 表一:
级数 1 2 3 4 5 6 7 8 9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元的 超过500元至 2000元的部分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5000 20000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00元的部分 税率%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速算扣除 2 25 125 375 1375 3375 6375 10375 15375
依照税法规定,下列哪些应该承担个人所得税 的无限纳税义务? A.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B.S是日本人,1999年6月-10月在中国境内 居住,回国15日后,1999年12月到6月一直在 中国境内居住。 C.D是美国投资方派驻中外合资企业的代表, 本年度内多次回国,累计85日。 D.A是某高校的外籍教员,暑假时回国2个月。
A.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 所得来源地 B.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 源地 C.王某为本国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D.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 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 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 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 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 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 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 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其他所得,即除了上述所得以外的,由 国务院财政部门决定的征税的其他所得。
18.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项目 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进行费用扣除? A.利息、股息、红利 B.稿酬所得 C.偶然所得 D.薪金、工资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特点
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征税面小,税负从轻,扣除从宽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 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 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 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 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 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 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 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 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积人,应当承担无限 纳税义务,即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 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图书、报刊形式 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 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 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 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 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 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 得。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沿革及其发展
我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是于1980年9月20日由五 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其主要适用 对象是外籍人员,包括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在合并原个人所得税、个人 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基础上,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 决定》,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1999年8月30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又对 《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其内容主 要是针对当时投资不足、消费疲软的经济特点而 取消了储蓄存款利息的免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