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人及其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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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人及其社会影响
克隆人及其社会影响
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学号:2012202080051姓名:万祥
一、克隆和克隆人
“克隆”一词最早源于希腊文klon,愿意是指用苗或嫩枝,通过无性繁殖或营养繁殖的方法形成植物。
这个概念引入英文后拼写为clone,起初仍保留希腊文的愿意,后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时间的推移,克隆的含义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现代的克隆是指人工诱导下的无性繁殖,它是一种以单个细胞为材料的无性繁殖方式。
只要是以一个细胞得到两个以上的细胞、细胞群或生物体,就可以称之为克隆。
世界卫生组织在1997年3月关于克隆的非正式声明中定义克隆为遗传上同一的机体或细胞系的无性生殖。
克隆的特征主要有二:一是具有相同的基因型;二是经克隆可产生大量相同型的个体。
克隆技术的产生源于对生物遗传物质的研究和利用。
经历了植物克隆、微生物克隆、生物大分子克隆和动物克隆四个阶段。
本文所要论述的克隆人属于动物克隆范畴。
克隆人是指人的无性生殖,可分为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
治疗性克隆是指通过在体外克隆人类早期胚胎,从中提取干细胞进行体外培养并诱导分化成可供移植的皮肤、神经、肌肉甚至器官,用以治疗帕金森症、白血病、心脏病、癌症、糖尿病及器官衰竭等疑难病症。
治疗性克隆技术的发展使目前存在的器官移植中的异体排斥反映和可供移植的器官严重不足这两大难题迎刃而解。
由于治疗性克隆可以为人类带来福祉,其在伦理学上是可以辩护的,因而目前社会各界对治疗性克隆持基本认同的态度。
生殖性克隆是对整个人的复制。
它是将供体的体细胞核导入受体的去核卵母细胞中,培养成胚胎,之后将胚胎植入母体的子宫里孕育,产生的婴儿就是供体的克隆。
供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
在理论上讲,克隆婴儿具有与供体相同的生理特性。
本文论及的克隆人指的是生殖性克隆,不包括治疗性克隆。
赞成、支持治疗性克隆,反对、禁止生殖性克隆是当前社会各界对克隆人所持的基本态度。
大多数科学家、伦理学家认为克隆人会引起人类灾难性的变化,
在社会伦理上具有不可接受性,是人类文明的大倒退。
有关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各国政要、主流科学界和大多数社会公众都普遍认为,应该强烈反对和严格禁止克隆人。
为此,美国总统克林顿要求美国“生物伦理咨询委员会”对“克隆”问题进行审查,并已于1997年3月4日下令,禁止联邦政府机构拨款资助人体“克隆”试验项目,同时还要求国会以立法的形式,干预私人机构研究克隆人技术。
我国科技部副部长程培津也于2001年10月22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技部长圆桌会议上重申:我们赞成以治疗和预防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但是坚决反对克隆人,不支持任何生殖性克隆试验。
二、克隆人所产生的一些社会问题
克隆人在伦理道德和法律方面均带来一些问题。
(一)伦理道德方面克隆人所带来的问题
1、克隆人将使人性面临严峻挑战
克隆人将改变人的自然属性。
第一,克隆人可能导致性别比例失衡。
克隆人时,使来源于男子体细胞核的胚胎发育成男性,来源于女子体细胞核的胚胎发育成女性,无需进行性别鉴定就可以知道生男生女,人们可以据此轻而易举地进行性别选择。
而性别选择很可能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造成社会中两性比例的失衡。
人们选择子女性别往往是根据个人喜好或一时的兴致,这种喜好或兴致受文化观念的影响,比如受几千年封建礼教影响的中国,有些人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对于他们的话,更倾向于选择男孩,因此造成男女比例的失调,进而冲击传统的婚姻家庭和伦理道德,从而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第二,克隆人将造成遗传法则异化,导致人类基因库的单一性。
人类的生殖和遗传和动植物一样,一直遵守着孟德尔遗传规律。
姑且不论男女通过性交生育子女这一自然生殖过程,就算是人工受精、胚胎移植和体外孕育等现代人类辅助生殖工程,也不过是在该法则指导
之下的一些改进而已。
而克隆人将使人类遗传法则异化。
孟德尔遗传规律主要是指,生物的遗传性状由遗传因子控制,在一对遗传因子中,一半来自父体,一半来自母体,形成生殖细胞时,成对遗传因子分离;在杂交的过程中经过基因的自由组合,形成各种不同的组合,增加变异种类和多样
性。
而克隆人是对一个人的复制,遗传因子要么全来自男性的体细胞,要么全来自女性的体细胞,更谈不上组合的多样化。
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通过遵循孟德尔遗传规律进行生殖和遗传,有丰富的基因库,构成个体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有利于增强人类的适应性于生存能力。
克隆人没有这些多样性和差异性,当面对自然灾害时,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会大打折扣。
第三,克隆人将改变人类原本的生育模式以及性道德。
克隆人的出现将完全改变人类基于性爱的生育方式,使性爱与生育分离,从而破坏男女基于性爱而获得后代的情感,并由此改变人类的基本性伦理关系。
由于人的繁衍不再依赖于两性的结合,性将成为人们纯粹追求感官满足的内容,以婚姻为核心的性伦理道德方面的一切有关性方面的规范都可能失去约束力,人们性行为的随意性会大大增加,这种随意性将会引起诸多的社会问题。
克隆人仅仅注意了生育繁衍人类的理性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使性失去其本质的意义,这将给现实的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
②克隆人将改变人的社会属性。
人的社会属性是指在实践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是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所具有的特征。
人之成为社会的人,乃是他步入人的社会后在人与人的关系中逐渐社会化的结果。
社会性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进入到社会中,一点一点积累而来的。
克隆人由于要受到遗传因素的支配以及其所处家庭的特异性和在同辈群体中的异类性,很难成为一个能够适应和接受现有文化,参与社会生活,履行社会角色的社会人。
再加上克隆人是对供体的完全复制,有着与供体完全相同的基因和生理特性,造成其个性化的先天障碍。
克隆人对人的社会化的束缚和对人的个性化的禁锢,必将阻碍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③克隆人将改变人的精神属性。
精神属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重要特征,人是一种有意识的存在物。
洛克认为,人是“具有理性和反思,能够将其看做自我。
”自我意识是人所独有的,许多动物具有意识能力,它们能意识到周围的食物,但是它们不具有自我意识能力。
自我意识确立人的主体地位,并使人获得“人”的资格。
克隆人是对供体的复制,虽然有着与供体完全相同的基因型和生物特性,但是他在精神上、心理上
永远都无法摆脱“前我”阴影的笼罩。
克隆人将改变人的精神属性,造成自我意识的游移并最终导致自我的迷失。
2、克隆人违背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①克隆人违背声明伦理学的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是生命伦理学的底线,是指所采取的行动不应给有关的人带来伤害。
研究人员或医务人员不应给受试者或病人带来本来可以避免的伤害。
在特殊情况下,一个行动会给某一个人带来伤害,但目的是避免给这个人带来更大的伤害。
适用克隆技术复制人类,对被克隆者、供卵者和孕育者都会造成伤害。
②克隆人违背生命伦理学的自主原则。
生命自主是当代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之一。
自主性是人的主体地位的确证,表明人具有一定的能力、权利和责任。
自主是人的内在规定性,是作为主体的人的一个重要特征。
所有的自主理论都认同自由和能动性这两个基本条件,自由是指独立于他人的影响和控制,能动性是指有目的的行动的能力。
生命伦理学背景中的个人自主是指个人的自我控制,即避免他人的控制干预和避免限制那些对个人有意义的选择。
使用克隆技术复制人类,违背了生命伦理学的自主原则。
③克隆人违背生命伦理学的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生命伦理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指要平等地对待人,而不应顾及其性别、年龄、种族、富贵贫贱。
行动的收益或代价在人与人之间公平分配。
使用克隆技术复制人类,违背了公正原则。
3、克隆人导致人伦关系的混乱
伦理道德是人类在长期物质生产和自身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
定的社会关系。
人伦关系是伦理道德的核心部分,在不同时代和不同文化中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和稳定性。
克隆人的出现将打破人类自身的繁殖方式,改变世世代代通过男女结合进行有性生殖的自我生产方式,这些必将引起人伦关系的混乱。
克隆人与细胞核的供体既不是亲子关系,也不是兄弟姐妹的同胞关系,类似于一卵多胎同胞,但又存在代间年龄差。
克隆人能否在“生物学父母”、“代理父母”和“抚养父母”中选择和更换父母,以及法律上的抚养、继承关系如何定位,必将成为棘手的问题。
从医学伦理角度可以发现,这些父母都不是完全的父亲和母亲,真是“父将不父,母将不母,子将不子”,地道的三不像。
这样的家庭组合容易导致
心理上和感情上的扭曲,播下家庭悲剧的种子。
并且克隆人与供体并存,将会造成社会的混乱,使人对自己身份的信念发生动摇。
完整的家庭可以使下一代得到健全的养育,培养美好的感情和优良的品格。
没有家庭,人性的发展不可能健全。
而克隆人在施行时,排除了亲生父母的存在与婚姻内两性结合生子的事实,使得原有的家庭关系将面临崩溃的边缘。
克隆技术使得生殖不再需要双方,特别是女性,单独的个体就可以解决问题。
结果是,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角色有可能发生重大的变化。
如果夫妻一方选择将自己克隆的话,那么对方的存在就是不必要的了。
由此观之,克隆人破坏了家庭的完整,也破坏了人类的这种亲情,这必将摧毁人类社会的根本结构——家庭。
家庭的消亡不仅会削弱人们的责任心和对人类的感情,还会削弱人们生活中联结过去和未来的纽带,把人们置于前人和后人都没有任何联系的孤独现实中,因为他们既非前人所生,也不生后人,人的繁衍不是通过婚姻这种社会形式而是在实验室中完成的。
4、克隆人侵犯了人性尊严
传统的有性生殖方式产生的人是独一无二的,通过自然方式产生的每一个人都具有独特性,无法被他人取代,人的尊严正体现于此。
克隆人在实验室里像物品一样被制造出来,感觉就像是有人形的自动机器。
从同一个人的体细胞核中复制出来的许多克隆人,具有完全相同的遗传信息,外表完全一样,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像是可以批量
生产的工业产品。
因此,“每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独特的个人品性”这一维系人尊严的东西,恰好在克隆人身上被剥夺了。
克隆人是为了科学研究、器官移植和优生等目的技术地而非自然地制造的“人工人”,是作为工具和手段产生并存在的,必然导致人的主体地位的丧失,否定人的价值。
并且人的价值不同于的价值,人的价值是一种创造价值的价值,人只有通过主体性的创造活动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克隆人以人的肉体组织而不是以自身的创造活动来来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是将人的价值等同于物的价值,将人降格为物,这是人的价值的异化和物化,也是对人类尊严的践踏。
(二)法律方面克隆人所带来的问题
1、克隆人是对人类普遍人权的严重挑战
人权的一个重要规定就是人的生命权,每个人的个体生命权是平等的不可复
制的,个体生命只能通过两性结合生育子女才能延续下去。
而克隆人表明,个体生命可以通过无性繁殖技术使生命权不断复制和重现。
可以想象,克隆人技术一旦成熟,一些有克隆自身愿望并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就取得了不断复制自身生命的权利,对他们而言,生命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甚至是无限次。
由此出现了生命权的不平等。
2、克隆人是对现行法律关于死亡规定的严重挑战
现行法律规定,个体由于其主要器官如心脏停止跳动、呼吸终止或大脑细胞死亡则可判定个体生命结束。
但是克隆人的出现却产生了一种逻辑两难的问题,即被克隆人个体虽然死亡,但因为其全部遗传因子转移到克隆人身上而获得再生,对克隆人而言,被克隆人并没有死亡。
因此,我们必须修改相关规定。
3、克隆人是对现行的财产所有权的严重挑战
现行法律规定,个体生命结束后,财产所有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将财产留给子女、亲朋或捐赠他人和社会,而克隆人的出现将使这种状态发生巨大变化。
克隆人是被克隆人的复制和再现,从生物学意义上说,克隆人和被克隆人是等同的。
根据这一理由,是否可以说,被克隆人的财产所有权可以转归克隆人本身。
如果这一根据成立,就等
于肯定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也可以复制,个体财产所有权将通过克隆技术不断延续,从而使关于个体生命结束后财产继承的现行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毫无疑问,被克隆人家庭成员与克隆人将会在财产继承问题上出现空前尖锐激烈的争执和纠纷。
三、结论
克隆技术正如核技术一样具有两重性,利用恰当可以为人类谋利,用得不当则会给人类带来灾害性后果。
我们禁止克隆人,并不意味着禁止克隆技术,不能因噎废食。
克隆技术能为人类带来福音,为人类战胜癌症等疾病生产出所需的抗体。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出法律规范,增强科技主体的道德自律,强化各国政府及有关组织的管理和调控,加强公众的舆论监督,普及全员生命伦理学教育,引导克隆技术朝着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