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开设
安全教育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7.26
•【字号】桂教安稳[2012]28号
•【施行日期】2012.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安全教
育课的通知
(桂教安稳〔2012〕28号)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生安全教育进课堂,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秋季开始规范开设安全教育课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稳定。

二、课程设置
安全教育课要从新生入学开始至毕业生离校为止,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全过程。

安全教育课为学生必修考查课,可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集中
开设,也可以结合本校实际灵活开设。

课时总量由各校结合本校情况定,但每学期不能少于4个课时,每学期对学生进行考核和测试。

三、教育内容及主要教材
中职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校园课间安全、实训安全、运动安全、校园集体活动安全、宿舍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校园交通安全和常见传染病的防疫等;校外实习安全、饮食安全、娱乐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日常交往安全、网络安全等;择业、就业安全和职业疾病的防范等;日常生活安全救护和自然灾害安全救护等内容。

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可增加新的内容。

该课程的实施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等相结合,要紧密结合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结合不同教育阶段的特点,根据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中职学校学生安全教育课的教材,应选用国家规定教材或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

四、组织实施
中职学校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以班主任和学校保卫干部担任授课教师为主,教务部门负责会同保卫、学工等部门统一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排课、成绩录入等工作。

各专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课程计划、教学实施、组织考试,并将成绩汇总后报教务部门。

五、授课形式
授课可通过入学教育、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课程教育、日常教育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安全教育课程。

注重为学生提供直接经验,拓宽学生视野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学生。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安稳处联系。

联系人:熊忠良,电话:************,139****3719。

传真:************。

电子邮箱:************.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