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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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2016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概况 (1)
一、主要职能 (1)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2)
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3)
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4)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0)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1)
二、2016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12)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4)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园林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对较大型公园、广场的绿化养护以及绿地内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4、负责授权管辖内园林绿化的巡查保护,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园林绿化监察和执法工作。
5、组织研究本市花卉苗木的引种试验和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推广和应用园林科研成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注:本表依据《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进行公开。
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依据《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进行公开。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本表依据《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进行公开。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依据财决07表“本年支出”进行公开。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第7 页共17页
注:本表依据财决08_1表进行公开。
人员经费:填列“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填列“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和“债务利息支出”。
第8 页共17 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依据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进行公开。
第9 页共17页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依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进行公开。
第10 页共17 页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83.4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205.4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57.12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883.45万元。
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0.07 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
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3.34 万元:主要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2,337.3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6.72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416.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77万元,项目支出1988.67 万元。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55.66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700467.64元
3.事业单位医疗218308.56元
4.公务员医疗补助115109元
5.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66元
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基本支出3481355.85元
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支出14426684.34元
8.城市建设项目支出5460000.38元
9.住房公积金267151.32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8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4.05万元。
1.城市建设支出284.05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3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3.56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 (局、办)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
组共计0 个,累计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5 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5 万元。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6年,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65万元,平均每辆1.3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收入总计2,883.45万元,同比增加617.89万元,同比增长27.27% ;支出总计2,883.45万元,同比增加617.89万元,同比增长27.27%。
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的增加。
(二)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4行金额一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流动资产86.29万元,固定资产580.99万元,其中共有车辆24辆,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本局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23.43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价值331.88万元,其他用车主要是高空作业车、皮卡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其他固定资产255.4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