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管理分公司设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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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管理)分公司设立流

分公司设立流程
申请同意后,开始着手办理关联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兴隆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关联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且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方案、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关联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之上关联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6、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7、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
户。

11、需要办理壹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关联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壹、分公司所需资料:(工商所需资料)
1、名称表
2、申请书(工商的壹套表格)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需盖公章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查名5个工作日)
二、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法人身份复印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仍要填壹分申请表格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三、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注:之上资料壹式俩份)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之上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需盖公章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壹、分公司所需资料:(工商所需资料)
1、名称表
2、申请书(工商的壹套表格)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需盖公章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查名5个工作日)
二、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法人身份复印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仍要填壹分申请表格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三、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注:之上资料壹式俩份)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之上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需盖公章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壹、分公司所需资料:(工商所需资料)
1、名称表
2、申请书(工商的壹套表格)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需盖公章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查名5个工作日)
二、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法人身份复印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仍要填壹分申请表格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三、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注:之上资料壹式俩份)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之上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需盖公章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设立
作者:上海金阙法律咨询有限…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56更新时间:2009-11-3
●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根据大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因此,分公司虽然具有自己的设施、办事场所和员工,具有总公司拨付的营运资金,但于法律上仍是总公司的壹个组成部分,这主要反映于以下三个方面:
1、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的权力机关和意思决定机构,它除总公司委派的负责人外,各项重大事项要服从总公司权力机构或运营决策机构的决议或决定。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资本,其营运资金是总公司资本的壹部分,分公司的财务核算虽然有其相对独立性,但不是完整的独立核算,其盈亏不直接向股东负责,只有于总公司统壹核算后才向股东负责。

3、分公司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不能仅以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作为承担责任的界限,总公司应对所属分公司的债务责任负责。

●分公司的关联税收
分公司壹般会产生以下几种税种:
1、所得税
根据大陆2008年1月1日新施行的《所得税》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应该将所得汇总至总公司计算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分公司联合颁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再同壹城市,则虽总公司汇总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但异地的分公司将实行预缴制度。

即,总公司和异地分公司的所得税实行“统壹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具体为:
(1)总公司统壹计算包括所有分公司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2)总公司、分公司所于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均有对当地机构进行所得税管理的责任。

(3)总公司、分公司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于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4)于年度终了后,总公司负责进行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壹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公司、分公司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5)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跨地区总分公司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金库。

2、流转税
分公司运营所发生的增值税、营业税等其他税应于当地缴纳。

总公司和异地分公司之间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货物流转,如总公司的货物拿到分公司销售,需按照独立企
业之间的货物买卖来处理,即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缴纳增值税。

总公司对外承接的业务由分公司服务的,因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壹个主体,因此大陆税法不要求此类情况下,总公司给分公司开营业税发票。

如果总公司需要把收入款拨给分公司,能够拨付营运资金的名义拨给。

●运营性分公司和非运营性分公司的选择
贵司可视是否需要于当地开立发票和租赁仓库选择运营性分公司和非运营性分公司。

此外,自2006年起以往的办事处已被非运营性分公司所取代。

●关于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大陆《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贵司如有异地分公司的,分公司壹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于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此,分公司应至所于地的社保局开立帐户,且于分公司所于的为分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关于分公司的选址
根据大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等关联法规的规定,贵司若拟成立分公司作为店铺,则应当租赁商业用途的房屋,且店铺的定位仍应当符合当地的商业规划。

●资料清单
1、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公司负责人照片(1吋彩色3张)χ;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份);χ
4、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份);χ
5、最近壹期审计方案(复印件加盖公章4份);χ
6、注册资本金到位验资方案(复印件加盖公章4份);χ
7、总公司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份);χ
8、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份)χ
9、可行性研究方案(原件4份);
10、董事会决议(原件4份);
11、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4份);
12、分公司设立申请书(原件2份);
13、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原件4份);
14、分公司资金拨付证明(原件4份);
15、进出口商品名录(原件4份)。

16、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
17、委托书-委托刻立各式印章事宜(原件2份)。

18、名称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
●设立分公司的审批、登记流程(以贸易公司同城分公司(店铺)审批为例)
1、制作及准备设立公司所需文件资料;
2、进行名称核查且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保税区公司);
3、向分公司所于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批复;
4、向总公司所于地的外资审批部门办理批复;
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备案;
5、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核准代刻分公司公章、分公司负责人章、财务专用章;
6、向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组织代码登记证;
7、向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8、向统计部门办理统计证;
9、代办壹般纳税人身份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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