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监督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宝鸡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协助学生社团更好的发展和完善活动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举办的活动统一受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监督。
第二章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会员思想觉悟、陶冶情
操,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习创新能力等各种健康、
有益的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要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我院校纪校规,对违犯者,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将给予主要责任人
相关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学生社团活动申请及开展的流程
第五条活动申请流程
(一)学生社团在活动开展前,要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执行方案,确定活动开展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设备、经费及活动的主要负责人;
(二)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提前1周社团负责人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策划书,策划书符合要求后,填写《活动申请表》、《活动流程
表》,重大活动需提前2周交策划书并填写《重大活动申请表》;
(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要租借公共教室、学生活动中心,各种设备,应事先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书。
第六条活动审批流程
(一)活动一般在周三、周四批复,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社团联合会说明;
(二)社团联合会对各个策划的活动进行严格审查。
批准后,由社团负责人领取社团联合会的活动批复条,活动才能正式开展。
临时有变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向社团联合会提出变动申请;
(三)活动所需的各种设备得到审批后,凭社团联合会开出的相关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租借手续。
第七条活动开展
(一)活动需注重质量,注意安全,并基本符合策划书中所述;(二)学生社团活动组织过程中,负责人要详细记录工作和活动情况;
(三)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监督考核,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第八条活动总结
(一)活动结束后2天内,学生社团应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下列活动材料:
1.活动总结打印版一份,电子版发到社团联合会邮箱bwlstlhh@;
2.活动通讯打印版一份,电子版发到社团联合会通讯组邮箱bwlstlhh-txz@;
3.活动照片上传到社团联合会邮箱bwlstlhh@。
第九条活动证书
(一)活动如需颁发证书,应在活动开展之前,在活动策划书中注明,由社团负责人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活动结束后上交参赛人名单及获奖人员名单(姓名、系别、班级);
(二)社团联合会批准后,学生社团按照规定的证书模版作证书;
(三)证书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交到院团委统一盖章。
第四章学生社团活动注意事项
第十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须事先向社团联合会提交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的申请及联合活动方案,
经批准后,方可着手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校外单位等联合举办活动,须事先向社团联合会提交合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及
活动方案,经初步审批同意后报院团委,经院团委批准后,
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与商家签定的赞助合同须经社团联合会审查,报院团委审批,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第十四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筹备活动的学生社团,或者未经登记,
擅自以学生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学生社
团继续以学生社团的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社团联合会和院
团委予以取缔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宝鸡文理学院所有经合法程序审批成立的学生社团。
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本细则解释权归院团委、社团联合会。
第十七条本细则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附活动申请表
宝鸡文理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
社团名称
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活动类型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经费来源
交表人联系方式
收表人联系方式
社团联合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1.活动策划书必须提前一周上交社团联合会;
2.策划书中必须列出经费预算和具体项目开支;
3.策划书相关格式必须正确无误;
4.策划书内容必须详细;
5.请交件人认真填写本表。
Association Union
社团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