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过境高速公路出口及出口周边绿化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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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过境高速公路出口及出口周边绿化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
•【公布日期】2009.11.03
•【字号】巴政办字[2009]243号
•【施行日期】2009.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过境高速公路出口及出
口周边绿化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9〕243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高速公路出口及出口周边绿化是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品位,展示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的窗口。

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过境高速公路沿线及各出口土地管理加快绿化生态通道建设的通知》(巴政发电〔2009〕2号)要求,市政府组织编制了《巴彦淖尔市过境高速公路出口及出口周边绿化规划》,现就“规划”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望各旗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做好京藏高速公路巴彦淖尔段各出口的绿化美化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提出的建设国家级园林城市的重要举措。

沿线各旗县要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关于严格过境高速公路沿线及各出口土地管理加快绿色生态通道建设的通知》(巴政发电〔2009〕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高速公路出口及出口周边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
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林业、土地、交通、水利、财政、农业开发及沿线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要按照规划的项目和内容确定目标,落实任务,筹措资金,明确责任,统筹解决工程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我市高速公路出口共计十一个,其中乌拉特前旗西山咀出口已绿化、磴口县出口和临河新区出口正在建设之中,已完成招投标和部分建设工程。

明年重点抓好其余八个出口的责任和任务的落实。

按照辖地归属负责的原则,乌拉特前旗要完成白彦花、公庙子、西小召出口的绿化;五原县要完成临河东出口和五原出口的绿化;杭锦后旗要完成黄河镇出口的绿化;临河区要完成临河西出口的绿化;临河出口由市林业局和临河区、农垦局共同完成。

林业部门要完成高速临河至五原段临河境内北侧沙地绿化任务,绿化面积1710亩(分三年完成)。

三、严格制度,加强管理。

工程管理严格按项目建设程序进行动态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工程进度安排建设资金。

对项目施工、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做到施工前指导,中间检查,工程结束后验收。

项目资金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专人审批,单独建帐核算,由审计部门专门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四、强化技术,打造精品。

工程建设要充分体现科技含量,应用林业建设、水利施工、土地整理的综合技术措施,全方位、高标准地开展绿化工作。

条件成熟的地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引入招投标造林机制或组织专业队造林。

在工程实施期间,要安排专职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发挥技术人员的技术优势,做好工程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和质量把关等工作。

要严格坚持“工程先行、测土造林、乡土树种为主和多树种混交”的原则,按照“不整地不造林,不具备浇水条件不造林,种苗不达标不造林,责任不落实不造林,林地不抚育不予验收”的要求,集中力量打造精品工程。

五、加大力度,强化管护。

在造林三年内,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专职管护人员对新造林木进行除草、浇水、施肥、涂白、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工作,确保新植幼树的成活。

造林后要按照土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核发林权证,并签订林木经营管理合同。

同时,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实效,保护林木安全,巩固建设成果,建立林木管护的长效机制。

严格实行林木管护责任追究制,确保建设成果。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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