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省商务厅与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签订《统计工作协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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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省商务厅与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签
订《统计工作协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3.02.27
•【字号】青商流通字〔2013〕40号
•【施行日期】2013.0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省商务厅与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签订《统
计工作协议》的通知
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商贸流通统计工作,确保典型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完整及时、真实准确,根据商务部有关要求,省商务厅决定与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签订统计工作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地区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名单见附件1)仔细阅读《商贸流通典型企业统计工作协议书》(附件2),并在协议书的“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处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协议书“甲方单位”为省商务厅,甲方签字、盖章处由省商务厅签字盖章,各地不需填写。

三、请认真向存在疑问的典型企业解释商贸流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及协议书签订的必要性,督促各典型企业尽快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

省商务厅近期将出台《青海省商贸流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此项工作将作为其中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四、请务必于3月8日前将本地区典型企业签字盖章后的工作协议书(每家企
业一式两份)寄送至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我厅收到协议后将尽快签字盖章,并寄回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转交至各典型企业。

《商贸流通典型企业统计工作协议书》可登陆省商务厅网站“最新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郭军辉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810008
邮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703室
2013年2月27日
附件
1、《青海省商贸流通统计典型企业名单》(略)
2、《商贸流通典型企业统计工作协议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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