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行车工作细则 《站细》 编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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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编制说明
总则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是车站行车工作组织的基本规章,是车站编制日常作业计划,执行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和各项技术作业,进行日常运输生产分析总结、铁路局下达技术指标任务的主要依据。
凡在车站作业的车务、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信息等部门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一、《站细》的编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和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运用效能,合理组织好路内单位在车站作业,做到各项作业的连续性、均衡性,最大限度的组织平行作业,减少各种等待、干扰时间,加速机车车辆周转,实现安全、正点、高效、畅通。
二、《站细》由车站站长组织有关单位,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铁路运输调度规则》、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以及其他有关规章要求,结合车站运输条件及设备情况,从理论到实践,深入进行论证,共同做好编制和修订工作。
三、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信息、房建等有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车站《站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及时向车站提供编制《站细》所需的技术资料。
四、遇《技规》、《行规》、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等有关规章重新颁布,以及车站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投入使用,使车站的运输组织方式、作业组织方法发生改变时,车站应在设备投入使用、新运输组织作业方法施行前完成《站细》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抄送有关单位。
因特殊情况车站不能及时完成《站细》的编制或修订工作时,须制定临时规定下发到各个相关作业职场,同时摘录给相关站段。
五、各铁路局可结合管内各站的技术设备和作业的具体情况,对按本规则各条款内容可适当增补或省略。
中间站《站细》可不编制第二、三篇内容。
有关军事运输内容,与各驻局军代处根据管内实际情况确定。
六、《站细》应采用国家、铁路总公司统一规定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做到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内容简练、用语规范、简明易懂。
书面正本应采用活页式A4纸张,封面“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为黑体48号字,站名为幼圆体小初号字,落款“××铁路局”为隶书体小初号字,篇标题为宋黑2号字,章标题为宋黑3号字,节为宋黑4号字,条为黑体5号字,正文为宋体5号字,表格内文字为宋体10磅字,正文字间距为标准,行距为单倍行间距。
七、《站细》原则上不宜抄录《技规》、《行规》、《接发列车作业标准》、《铁路调车作业标准》等行车规章(标准)具体条款内容,但应注明执行的规章名称及条款编号或作业标准名称及编号。
《站细》中的主要技术指标要认真查定、分析、定标,做到平均先进、切实可行。
《站细》编制中的主要技术指标低于上年完成的实绩时,应加以分析。
通过能力利用率达到85%,改编能力利用率达到90%时,应按阶段或小时计算能力并做图解分析,采取加强能力的措施。
八、《站细》应执行编制(修订)、讨论、审核、批准制度。
直属特、一等站,以及二等站的《站细》由铁路局审核、批准;站段管辖特、一、二等站的《站细》由管辖站段审核,铁路局批准;三等及其以下车站《站细》由管辖站段审核、批准。
《站细》书面正本在站段技术科、车站值班员室各留存一份;路局《站细》归口部门留存一份(三等及其以下车站《站细》可留存电子版);特、一等站《站细》电子版报铁路总公司备案。
九、《站细》由各铁路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增加或修改《站细》内容。
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站细》编制、执行情况的检查,不断提高《站细》编制质量,强化有关作业要求和作业标准的落实。
十、《站细》应逐步纳入铁路办公信息系统,实现网络化管理,做到信息共享、远程审批,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十一、本规则由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解释。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总则内容的补充说明
1.未配备站长的车站,由管理站站长组织编制。
2.中间站《站细》可不编制第二、三篇内容。
有关军事运输内容,可根据管内实际情况与军代处人员商定。
3.《站细》编制采用条款式,即,篇、章、条、款、项。
结构层次按照下列顺序统一排序:
一、……(一)……1.……(1)……①……a……(a)……;无“(×)”结构时,前两层结构为“一、……1.……”。
4.《站细》中除站场平面图外,统一采用word文档编辑,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297mm),上下边距为2.54cm,左右边距为3.17cm。
《站细》按正反页印制。
页码统一编制在外侧,字体为宋体小五号字体,格式为“×”,增补页码为“×-×”。
车站平面示意图各站可根据车站情况采用适当纸型(一般情况采用A4型,较大站采用A3型)。
有表格时,表格内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字体大小、行间距、左右边距适当调整,但字体不得大于五号字。
5.《站细》正文内容须段落分明、条款清晰,语言文字简练。
版面要美观,章节居中,条款顶格,正文要按标准中文格式,首行缩进2个字符。
新章节应另起一页,章节与条款间间隔1行,条款间间隔不少于3行(条款另起一页时除外),条款序号与标题间隔2个空格键,按铁路总公司《车站行车工作编制规则》样式编制。
6.进站信号机按运行方向编号,上行用S,下行用X表示。
若同一咽喉有几个方向的线路接入车站,则在S或X的右下角缀以该信号机所属区间线路名称的拼音字头,如东郊方面的进站信号机表示为XD。
若在同一方向有几条线路引入,出现并置的进站信号同时,则应加缀区间线路名称或顺序号。
如山海关方面的上行进站信号机表示为SS2、SS4,北京方面的下行进站信号机表示为XB1、XB3(上行用双数,下行用单数)。
反方向进站信号机在S或X的右下角缀以“F”,如XF。
预告信号机的编号,第一个字母为Y,后面缀以主体信号机的编号,如YX、YS、YXD等。
复示信号机的编号,第一个字母为F,后缀以主体信号的编号。
如FX、FSⅡ、FD103等。
调车信号机及前带字母的线路编号均采取加右下标方式编号,例:“B6”,调车信号机“D5”。
绘制车站平面示意图时可以不采取右下标方式。
车站集中联锁范围内的道岔、股道、信号机编号均以控制台上的标注内容为准。
7.领导组织指挥系统统一采用组织结构图形式进行说明。
8.遇本站无某条内容时,仅保留条号及其标题,内容部分写“无”。
遇条款中本站无某款表格内容时,仅保留款号及其条标题、表标题与表格编号,表格略去。
如:二、货运设备
货车洗刷、消毒设备,表1—30(略)。
9.修改《站细》时,对修改内容所在页进行换页,也可根据内容增加页数,页码编号为“原页码—×”(“×”表示新增页顺序号),换页或新增页后须在“《站细》修改登记表”中“附记”栏内注明“第×页换页”,并在所换页、所增加页外侧页码旁及“《站细》修改登记表”中“附记”栏内加盖修改人名章(名章规格:5mm+13mm)。
10.旧《站细》(含关闭车站《站细》)由车务站段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归档保存。
第一篇行车工作组织
第一章车站概况和技术设备
车站的位置、性质、等级和任务
第1条车站的位置、性质和等级
一、车站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以及车站所属铁路线线别、中心里程(如车站衔接多个方向时,车站中心里程应按线路别分别标明),站内场界,隶属单位等。
编写格式:
本站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乡(镇)境内,本站中心里程位于线自站起km m处,隶属铁路局(公司)车务段(车站)管辖。
说明:
车站的中心里程:系指该车站行车室在铁路线垂直于铁路正线的中心线所处的坐标位置,车站衔接几个方向时,填位于干线、主要干线的中心里程。
双线铁路行车室的位置于上下行线里程不一致时,以下行线的里程为准,车站的中心里程原则上以工务部门提供的中心里程为准。
不用字句应删除。
二、车站与区间分界线及相邻车站的距离。
表1-1
说明:
1.线别填记车站所在干(支)线的线名,如“京哈线”。
2.方向填记向站内方向为“上行”或“下行”。
3.邻站填写相邻车站(线路所)名称。
4.站间距离填写两站中心线间的距离,公里数取小数点后3位。
5.区间正线数填写“单”、“双”;区间有两条及以上正线且不按双线行车时,填写“二”“三”、“四”……,。
6.站界名称填写车站与区间分界点的设备名称,有进站(进路)信号的填该信号机名称,无进站(进路)信号机的填写站界标。
7.站界里程填写站界设备中心线的里程。
8.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换算坡度(‰)按进站方向、图定列车运行速度分别确定制动距离,计算换算坡度,并在各坡度值后标明“上坡”或“下坡”。
⑴平均坡度计算公式为:
±i′1×S′1±i′2×S′2±…±i′n×S′n
i′=
制动距离
式中:i′――平均坡度(‰)。
i′1,i′2,…,i′n――各段实际坡度(‰);
“+”为下坡,“-”为上坡。
S′1,S′2,…,S′n――各段线路坡道的实际长度(m)。
制动距离――分别为列车运行各种速度的制动距离(800、1100、1400、2000和3200 m)。
⑵曲线阻力当量坡度计算公式为:
700 S"1S"2S"n
i"=×( + + …)
制动距离R1R2Rn
式中:i"――曲线阻力当量坡度(‰)。
S"1,S"2,…S"n――各段曲线的长度(m);
R1,R2,…Rn――各段曲线的半径(m)。
⑶制动距离内的换算坡度计算公式为:i换算=i′-i"。
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的线路实际坡度及曲线半径,由工务部门负责提供。
三、根据《技规》及有关规定,说明车站的(技术、业务)性质和等级。
*编写格式:本站业务性质为站,技术性质为站,车站等级为等站。
编组站说明其在路网中的作用和业务上的主要特点,区段站及作业繁忙的中间站应说明其业务特点,分场的车站说明其站型。
说明:
1.不办理客货业务的车站应注明“本站不办理客货运业务”。
2.本站在路网上的作用和业务特点是指车站所担负的列车编组、解体、改编等作业,以及客运、货运、军运、装卸、上水、货车洗刷消毒任务和列车到发、会让等工作。
*3.车站性质:分为业务性质和技术性质。
*按业务性质划分:办理客、货运业务的车站,填记为“客货运站”,仅办理一项业务的对应业务填记为“客运站”或“货运站”。
不办理客货业务的填记为“非营业站”。
*按技术性质划分:编组站、区段站、中间站。
*4.车站等级:按公司公布的车站等级填记。
未公布的车站该项暂不填。
*5.车站主要任务,主要结合车站实际,比照以下内容填记:
*行车作业:接发列车、列车编组、解体作业和本站作业车及中转车的调车作业;专用线取送作业等。
*客运作业:旅客及行包的到、发作业等。
*货运作业:整车、集装箱发到作业(仅办理专用线整车作业的应注明)等。
*6.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换算坡度:最大填写至本站所属区段允许速度对应的制动距离,不需要的列删除。
*7.邻站:填写线路所、干线、支线上及与本站办理闭塞的专用线、专用铁路内的车站。
*8.表1-1中,坡度值取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及以后位数的数值大于零时,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值加1。
*9.里程坐标书写格式为:××km+×××m(×××m须三位数)。
四、站内场界及车场分工:
表1-2
第2条车站工作量
一、按编制《站细》前一年完成的日均客货运工作量实际为依据,剔除不合理因素后填写,如自然灾害影响等。
二、车站所有岔线货运量(装卸车数)日均总和填记在附记栏内,用“装车/卸车”表示。
三、“办理辆数”栏:中间站填记计算停留车时间指标的摘车数与挂车数之和(包括中转车)。
四、“改编辆数”栏:编组站及有解编任务的区段站填记此栏。
五、“中转辆数”栏:中间站及无编解任务的区段站填记此栏。
*1.数值超过万位数时,表1-3中增加单位“万吨”或“万件”等,小数点后保留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数值不超过万位数时,表1-3中增加单位为“吨”或“件”等,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2.件数、车辆数、列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第3条车站示意图
依据:
一、车站示意图图例标准,见附件。
二、要完整地表示车站管辖的所有线路的名称、股道编号、道岔编号、信号机名称(号
码)、警冲标、线路间距、有效长、接发客货超限列车的线路标记、超限绝缘、减速器、减速顶、脱鞋道岔、可控停车器、驼峰,包括段管线、专用线、专用铁道与车站线路衔接的位置道岔及专用线、段管线、专用铁路交接场配线。
进站信号机、部分道岔及其它重要行车设备的坐标位置应在示意图上标明。
有接触网的根据分相绝缘器的位置用不同颜色线区分标记。
分车场的车站要表示出各场的相互位置、名称、场间联系;
三、应有车站中心里程、进站信号机里程及距车站最外方道岔(警冲标)或调车信号机的距离。
四、进站信号机外方制动距离内的换算坡度和长度,分子表示坡度,分母表示长度,以斜线表示上、下坡。
进站信号机外方制动距离以运行图规定的速度按《技规》的规定分别进行取值。
五、应有与行车有关的设备如:运转室(信号楼)、扳道房、信号楼、仓库、客货站台、天桥、地道、平交道、进站公路、机车、客车上水设备、灯桥等的位置及编号。
*六、车站示意图中道岔、信号机坐标等数据在公司LKJ文件中已明确的以LKJ数据为准,未明确的以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
遇LKJ数据与工务、电务、供电等关系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不一致时,使用LKJ数据的同时,向工务、电务、供电等关系单位发函(同时抄送总工室、安监室、运输部),根据复函情况处理,并保存函及复函备查。
LKJ数据与工务、电务资料一致后,撤除原保存的函及复函。
*七、《站细》后附技术资料顺序为:车站示意图(附件1),工务技术资料(含工务提供平纵断面图、道岔表、股道表、坡度表等)(附件2),电务技术资料(联锁图表等)(附件3),供电技术资料(供电示意图等)(附件4),限界资料(附件5),其它后附资料顺序编号。
线路、道岔、调车设备
第4条办理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和客、货运业务及其它用途的线路
一、正线、站线及特别用途线
表1-4
二、岔线、段管线
表1-5
表1-6
填记说明:
1.正线、站线及特别用途线
⑴车场别:车站划分车场时填记。
如:上行到达场、下行编发场、客场等。
⑵线路名称、线路用途:应按其用途不同分别填记。
线路名称应区别正线、到发线(到发线兼其他用途线路时,其名称仍填到发线,其兼用的用途在“线路用途”栏内注明)、调车线、货物线、特别用途线和准许停留车辆的渡线(无岔区段)。
线路编号:正线用罗马数字表示,其它线路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特别说明办理接发动车组的车站,应按线路用途栏填记“接发动车组”。
特别用途线:系指安全线、避难线、救援列车停留线、机待线、机车整备线、站修线、大型养路机械停留线等。
⑶有效长:系指在线路的全长中,可以停放机车车辆而不影响信号显示、道岔转换(压中间道岔除外)或邻线行车可利用线路全长中的部分长度。
⑷有效长起止点:设有信号机的线路为信号机~信号机、信号机~警冲标、信号机~车
挡或信号机~轨道绝缘节;无信号机的线路为警冲标~警冲标、警冲标~车挡、道岔尖轨尖端~车挡。
⑸换算容车数计算方法:
①正线、到发线按线路有效长减去机车长度(一台或多台)和30m安全距离后分别除以换算长度11m和14.3m(小数部分舍去,以下同)。
②调车线、禁溜线按线路有效长的75%分别除以换算长度11m和14.3m计算。
③货物装卸线、洗刷消毒、专用线等,按线路实际能利用的长度分别除以换算长度11m 和14.3m。
计算尽头线(牵出线除外)的容车数时,有效长应减去10m安全距离(端部站台的货物线除外)。
④牵出线按线路有效长减去一台机车长度及10m安全距离后,分别除以换算长度11m 和14.3m。
⑤机车走行线、机待线、检衡线、迂回线、安全线、避难线(兼闯坡线除外),不计算容车数。
⑥渡线、无岔区段:有机车车辆停留的填记,按有效长减去不少于30m的安全距离后,除以换算长度14.3m。
⑦最大换算容车数计算方法:按车站线路有效长分别除以换算长度11m和14.3m(货物线实际能利用的长度与有效长相同时,此项不填)。
⑧客车换算容车数:有旅客列车始发、终到的车站填记此栏。
⑹坡度:平均坡度进行溜放作业的线路填记,不进行溜放作业的线路不填记;平均坡度指有效长范围内各逐段坡度加权平均后的换算坡度,用分子表示坡度,分母表示长度;最大坡度指线路有效长内的最大坡度段,用分子表示坡度,分母表示长度;进行溜放作业的线路填记有效长内平均坡度方向,不进行溜放作业的线路为有效长内的最大坡度方向。
渡线、无岔区段需无动力停留车车辆时,填记此栏;有动力停留时此栏不填。
⑺接触网挂网长度:按供电部门提供的数据填记。
全线挂网仅填记“挂网”。
⑻附记:填记是否可接发超限列车,机车车辆停留限制事项及其它需说明的事项(如固定脱轨器、风道等)。
尽头线设车钩缓冲器时,在附记栏应注明“车钩缓冲”。
2.段管线或岔线
⑴单位:填记段管线或岔线(包括专用铁路)的单位全称。
⑵换算容车数:按使用长度分别除以换算长度11和14.3m计算;最大换算容车数:按有效长分别除以换算长度11和14.3m计算。
⑶衔接处所:以工务或产权单位提供的图纸为依据,该点填记处在正线(主要线路)的位置,如××km+××m。
也可填记所衔接的股道或道岔。
⑷专用铁路在附记栏内注明“专用铁路”。
⑸其它项目填记同站线。
3.与正线衔接的区间岔线
⑴衔接的区间及里程:按实际填记,里程填记衔接道岔的坐标里程。
⑵辅助所或岔线名称:填记辅助所、岔线的全称。
⑶联锁方式:填记色灯电锁器联锁、继电联锁、计算机联锁。
⑷与正线衔接处有何安全设备:按实际填写隔开设备,如安全线、脱轨器等,无隔开设备的填记“无”。
⑸其它项目填记同站线。
*4.办理接发列车的线路是指:到发线、编发线、到达线、出发线等:办理调车作业的线路是指牵出线、调车分类线、禁溜线、迂回线等;办理客运业务的线路是指专用的客车停留线;办理货运业务的线路是指货物装卸线、整倒装线、加冰线、洗刷消毒线;其它用途的
线路是指安全线、避难线、机待线、机车整备线、站修线、段管线、专用线、岔线和专用铁路的交接线等。
*5.线路用途:
(1)正线、到发线用途栏:按实际用途填写。
例:办理列车到发时填“旅客、货物列车到发”;办理列车到发、通过时填“旅客或货物列车到发、通过”,办理货物列车到发并兼货物线时填“货物列车到发兼货物装卸”;其它情况比照填写。
办理超限列车接发的线路,须在其对应的“附记”栏中填写“接发超限”(不具备接发超限条件时该栏不填)。
货物线按货物运输种类填写,例:整车装卸、集装箱装卸等,具备散堆装装卸条件时,一并填写“散堆装装卸”。
安全线:填“隔开设备”。
牵出线:填“调车作业”,存放车辆时还应在“附记”栏填“车辆存放”。
(2)*岔线、段管线用途栏根据实际主要用途填写。
*(3)在用途栏中只填写具体内容,不应填“××线”。
*6.一线多家分段使用时,在“附记”栏中写明共用线名,例“商业、外贸共线”。
*7.表1-4“附记”栏填写本站所属区段图定牵引机车最多台数,如“三机”、“双机”,单机牵引时不填。
存放客车底的线路,线路旁安装有客车底供电设备时,在“附记”栏内填写“××伏供电”。
*8.多条牵出线、安全线时,须对牵出线、安全线进行编号,例“牵1”、“牵2”或“东牵”、“西牵”,“安1”、“安2”,并与工务、电务及车站绘制的车站平面示意图一致。
*9.线路有效长、换算容车数均舍去小数位。
牵出线换算容车数按牵出线尽头至主要折返道岔或调车信号机止的距离,减去一台机车长度(按30m计算)及10m的安全距离后进行填写。
*10.表1-4、1-5、1-6中,遇有效长范围内同时存在多个最大坡度时,“最大”列的分母值为单个最大坡长度最大值。
*11.表1-4、1-5、1-6中,有效长起止点均比照“S3—X3”的方向填写。
尽头式线路,止点为尽头端。
*12.表1-5、1-6中,在“附记”中填记有效长起止点,该起止点来填写“方向”栏中坡度方向,即“下坡”或“上坡”。
*13.表1-5中“单位”栏所填写单位须与取送车协议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第5条道岔
编制说明:
一、道岔所属是指操纵道岔的人所在的行车室名称;如×号扳道房、×场运转室或×场
信号楼。
未设扳道房,并只有一个信号楼(行车室)的车站,可将“道岔所属扳道房或信号楼”栏去掉。
二、道岔定位开通的位置:填记道岔定位开通的股道,设在咽喉区的道岔定位开通位置可填记为“对×号道岔”。
三、联动道岔在“联动或单动”栏内填记与其联动道岔号码,单动道岔填“单动”。
单式交分道岔在编号前加字母“D”,复式交分道岔在编号前加字母“F”。
四、联锁方式:集中联锁范围内集中操纵道岔填写“集中”,操纵方式填“电动”;“局控”道岔应在附记栏内注明,操纵方式仍填“电动”;非集中联锁是指电锁器联锁,联锁方式填“非集中”,操纵方式填“手动”;没有纳入联锁的如货场道岔在联锁方式栏填“无”,操纵方式填写“手动”。
五、钥匙是指道岔加锁时的钥匙或电动转辙机手摇把插孔钥匙。
“钥匙或摇把保管负责人”栏填记场所或职名,“操纵人”栏填记职名。
六、附记:对分动外锁闭道岔、可动心道岔应分别注明,分动外锁闭道岔为“外锁闭”,可动心轨道岔为“可动心”;需加锁无联锁道岔的加锁方式应分别注明:弹簧道岔为“锁板”、旋转握柄式道岔为“上锁”,加锁装置包括锁板、勾锁器、闭止把加锁、带柄标志加锁。
对岔线、段管线的道岔填记管辖单位的全称。
*七、集中联锁道岔以电务编号为准;人工搬动道岔以工务的编号为准;一个车站不准有相同的编号。
*八、车场别:专用线、段管线、专用铁路线路时,填“×专用线”、“×段管线”、“×
专用铁路”,可填简称。
*九、道岔所属扳道房或行车室:一场有两信号楼时,应有区别,如“驼峰信号楼”、“尾峰信号楼”。
属专用线、段管线人员操作时,填“×专用线(或管段线)”,有行车室或值班室时,填“×专用线(或管段线)行车室(或值班室)”,同时在“附记”栏填“非车站人员”。
*十、操纵人:车站派驻专用线负责道岔操纵人员填“驻企值班员”。
*十一、多台转辙机牵引时,在“附记”栏中填写转撤机台数。
例:四机牵引填“4机”。
提速道岔、可动心道岔、内锁闭道岔和外锁闭道岔应在附记栏内填记“AT”“KD”、“NS”、“WS”。
*十二、由车站人员操纵的专用线、段管线、货物线道岔定位:因停留车辆有特殊要求
或根据作业需要确定定位位置时除外,可开通任何一条线路的位置为定位,“道岔定位开通的位置”栏填写“任一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