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3.01
•【字号】内府办发[2006]17号
•【施行日期】2006.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6〕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要求,有效保护水土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我市人居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保持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我市绝大部分地域为丘陵区,并有部分低山区,人均水土资源相对匮乏,水土流失严重。

据1999年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我市水土流失面积高达3409.28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63.35%。

2000年以来,全市各级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治理力度,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341.12平方公里,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但目前全市仍有3068.16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需治理,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资源开发和交通、城镇及其它生产建设活动急剧增加,出现了一些新的水土流失。

各级
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从战略高度认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作用,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理念,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落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监测等措施,推动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
水利部门是水土保持的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规政策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测及水土保持科研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各级发改、环保、国土、规建等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在审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时严格把关,必须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机构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方可办理有关证照和手续。

交通部门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地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工作。

各级广播电视台、内江日报社要积极支持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水土保持工作继续纳入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目标办要认真做好目标管理的有关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委员会,并由各县(区)长任主任,分管县(区)长任副主任,发改、经济、水利、规建、环保、国土、财政、物价、交通、农业、林业、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水土保持协调配合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依法行政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预防监督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补偿;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

”的原则,正确处理水土保持与资源开发、生产建设、经济发展和优化人居环境的关系,防止出现重治轻防、重建轻管的现象,坚决查处只顾开发建设、不顾防治保护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

各县(区)政府要定期公布水
土流失重点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水土保持审批、监督等职能。

凡是在全市辖区内从事资源开发、生产、建设活动,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必须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按基建程序办理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并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规费后,发改、环保、规建、国土等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开发、城市(镇)建设等活动的水土保持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程序。

(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建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公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

凡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和验收意见,方可组织施工和验收。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制度。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项目主体工程方能投产使用。

要重点抓好城市(镇)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督促各开发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鼓励建设集观光、休闲、生态于一体的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并由政府命名,设立标志,形成城市水土保持的精品和亮点,推动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

(三)加强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和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占压、扰动原地貌、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都可能造成人为新的水土流失,必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主动交纳水土保持规费,并采取切实可行
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治。

确因技术等原因而无力进行治理的,应按规定交纳防治费。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宣传培训、水土流失的普查、规划、监测、监督执法和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等工作。

为提高监测预报水平、监督执法水平和改善恢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随意减免水土保持规费。

四、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增强防治实效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将水利、林业、农业、发改、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捆绑使用。

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切实搞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努力打造内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精品和新亮点。

重点建好成渝高速公路、资威公路、国道321线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示范、大样板辐射区。

各县(区)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主动地把水土保持与区域经济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从单纯防护性治理转向开发型治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程的社会、生态、经济三大效益,逐步建立高产、优质、高效的水土保持产业。

五、拓展投资渠道,建立多元化水土保持投入运行机制
水土保持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坚持多渠道投入资金,坚持责权利统一、治管用结合,“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

各级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纳民资和引进外资治理水土流失,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

一是积极推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治理“四荒”;二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外资治理水土流失,各级财政根据财力可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条件的要积极利用银行贷款开展水土
保持;三是已发挥效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要按照水土流失防治的需要,每年从收取的水费、电费中提取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本库区及其上游的水土保持防护和治理;四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我市的投入,力争尽快将我市三县两区列入“长治”工程治理的范围;五是各类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要依法防治因开发建设造成人为新的水土流失,投入足够的防治经费。

六是各级根据财力状况可以从财政预算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监测工作。

六、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要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内江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和网络。

各县(区)要结合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逐步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和预警中心,做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工作,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和网络,促进水土保持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监测数据。

二〇〇六年三月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