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1.1 前言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2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1.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4.2 潮汐河段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
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
1.4.3 孔隙水孔隙水是存在于土层或岩层孔隙中的地下水。
1武汉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1武汉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总序号分序号地市水源地水体保护区级别保护区范围备注水域陆域1 1 武汉市汉南区汉武水厂水源地长江一级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二级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2 2 武汉市江夏区江夏水厂水源地长江一级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二级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3 3 武汉武汉经济技术沌口水厂水源地长江一级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内侧。
二级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2黄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总序号分序号地市水源地水体保护区级别保护区范围备注水域陆域20 1 黄石市市辖区(含大冶市城区)黄石市区长江水源地长江一级长度:花湖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王家里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宽度:以河道中泓线为界,长江右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宽度: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含凉亭山、王家里、花湖三个水厂二级长度:花湖水厂取水口上游3000米,王家里水厂取水口下游300米;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参数一览表(精)
表一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参数一览表
表二北碚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表(一)
表二北碚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表(二)
注:水源类型指为大型河流(长江、嘉陵江、乌江)、次级河流或湖库、地下水
表二北碚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表(三)
注:水源类型指为大型河流(长江、嘉陵江、乌江)、次级河流或湖库、地下水
表二北碚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表(四)
注:水源类型指为大型河流(长江、嘉陵江、乌江)、次级河流或湖库、地下水
表二北碚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表(五)
注:水源类型指为大型河流(长江、嘉陵江、乌江)、次级河流或湖库、地下水。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江苏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8年7月目录1 保护区划分的概况 (1)1.1划分的目的意义 (1)1.2划分范围 (1)2划分依据 (1)2.1相关法律法规 (1)2.2相关规划、规范和标准 (2)3 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方法 (2)3.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 (2)3.2湖泊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 (3)3.3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 (3)3.4几种情况的说明 (3)4保护区的环境监督与管理 (4)4.1饮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相关规定 (4)4.2各地各部门职责分工 (4)5保护区划分(见附表) (5)附表江苏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6)1 保护区划分的概况1.1划分的目的意义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让群众喝上干净水的目标,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饮用水水源,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依据。
1.2划分范围全省13个市县级以上(含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地、省区域供水规划中规划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具有集中供水能力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共102个水源地。
2划分依据2.1相关法律法规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实施);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⑸《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6月5日起实施);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9月27日修订,2008年6月5日起实施);⑺《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年1月16日修订,2007年3月1日起实施);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2002.12.19);⑼《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08.1.19)2.2相关规划、规范和标准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2007年)⑵《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03);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⑷;《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监发[2001]161号文);⑸《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江苏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
精心整理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
1.1长江水源地
依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按照严格的方法进行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长江饮用水源保护、禁止排放区
邱家湾泵厂
北
147.5km
6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5浮
南
双山
30
军山水厂
北
军山大桥下
65
44-1
南
沙桐
31
金口水厂
南
军山大桥上
66
洪汽水厂
北
23#浮
32
屯口水厂
北
其春石白浮
67
常熟
南
19#浮
33
余家头水厂
南
二七大桥上游
68
太仓
南
8#浮
34
武湖水厂
北
天兴洲大桥下
69
35
葛华水厂
南
泥矶
70
45
繁昌水厂
南
叶帽山
11
江北鱼嘴水厂
北
637.8km
46
新港水厂
南
203#红浮
12
涪陵李渡水厂
北
548.2km
47
三山水厂
南
197#红浮
13
涪陵崇义水厂
南
538.8km
48
无为水厂
北
管港
14
忠县苏家水厂
北
416.8km
49
芜湖四水厂
北
185#浮
15
万州牌楼水厂
北
334km
50
健康路水泥厂
南
182-183#浮
长江饮用水源保护、禁止排放区
序号
取水点名称
方位
地点及里程
序号
取水点名称
方位
地点及里程
1
江津鲤鱼石水厂
北
734.5km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一、全市河网水环境功能区划1、Ⅱ类水质控制区:指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2、Ⅲ类水质控制区:包括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崇明岛和横沙岛。
3、Ⅳ类水质控制区:包括浦东地区、青松地区、蕴藻浜以北的嘉宝地区、临港新城和长兴岛。
浦东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黄浦江以东、周浦塘—六灶港—县北界河一线以北、长江口以西的地区。
青松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沪苏边界以东、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北界以北、准水源保护区西界西北、小莱港—蟠龙塘—闵行嘉定区界一线西南的地区。
嘉宝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黄浦江以西、蕴藻浜以北、沪苏边界以东、长江口以南的地区。
临港新城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芦潮港—随塘河以东、大治河以南、南汇边滩以西的临港新城地区。
4、Ⅴ类水质控制区:包括浦西中心城区和杭州湾沿岸地区。
浦西中心城区Ⅴ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蕴藻浜以南、黄浦江以西、龙华港—漕河泾港—淀浦河一线西北、小莱港—蟠龙塘—闵行嘉定区界一线东北的中心城区。
杭州湾沿岸Ⅴ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掘石港—惠高泾以东、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南界以南、准水源保护区东界以东、周浦塘—六灶港—县北界河一线以南,之间除临港新城以外的地区。
二、全市主干河道、湖泊功能区划1、黄浦江、淀山湖、元荡淀山湖、元荡和黄浦江上游段(淀峰~沙港),包括拦路港、泖河、斜塘、横潦泾、竖潦泾,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黄浦江中游段(沙港~龙华港),水质控制标准为Ⅲ类。
黄浦江下游段(龙华港~吴淞口),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
2、黄浦江上游主要支流太浦河、园泄泾、大泖港,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大蒸港、秀州塘、小泖港位于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Ⅲ类水;位于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3、浦东、浦南地区主干河道白莲泾、吕家浜、张家浜、马家浜(西沟港)、外环运河、赵家沟、川杨河、随塘河浦东新区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
长江江阴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及防护对策
长江江阴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及防护对策作者:张文丽陈军海徐文彬来源:《环境与发展》2017年第03期摘要: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发展,我国的饮用水环境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保障饮用水安全已经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环境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
通过实际调查分析了长江江阴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指出了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长江江阴段;饮用水水源地;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TU991.15 文献标识码:A 文件编号:2095-672X(2017)03-0119-02DOI:10.16647/15-1369/X.2017.03.062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industrialization, the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in our country.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work in the futur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Jiangyin section of Yangtze River, and points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Key words:Jiangyin section of Yangtze River;drinking water source;countermeasure;suggestion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4.1 饮用水水源地划分现状市区内的几个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除了已创建合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长潭水库和秀岭水库已划定保护区外,其余水库虽作为饮用水水源地,但还没有创建合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本规划先对已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根据国家政策对水源地的新要求对各保护区范围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对没有划定保护区的水源地进行保护区的划分。
已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原有的划分情况如下:长潭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征地线36.5m以下水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库区38m等高线以下所有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除外,长潭水库集雨区内所有水域及陆域秀岭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正常水位线14.5m以下的库区一级保护区陆域:14.5m以上16m以下的区域二级保护区: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集雨区4.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和划分在对各水源地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本次规划的目标和原则,对已划定保护区的水源地的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并对没有划定保护区的水源地进行了保护区的划分。
最后各水源地的保护区范围如下:4.2.1 黄岩区长潭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库区正常水位线36m以下的水域面积。
✧陆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36m)以上,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200m范围的第一重山脊线面库区侧及库区38m 等高线以下所有陆域。
✧二级保护区✧库区:一级保护区以外,长潭水库第一重山脊线面库区侧的整个集雨区内的所有水域及陆域。
✧入库溪流:a、柔极溪(是由五步溪和柔极溪交汇而成,位于屿头乡)水域:以库区36m水位线的回水线为起点(该点代号S1,现场位于屿头上街头桥),沿溪流河道向其上游延伸约2000m至引坑村桥(该点代号S2)。
陆域:临山一侧从溪流岸边至山脊线止,另一侧溪流有堤岸的以堤岸为界,无堤岸的以屿白路为界。
b、宁溪(是由半岭溪和黄岩溪交汇而成,位于宁溪镇)水域:以库区36m水位线的回水线为起点(该点代号S3,现场位于楼岙桥上游约500m处),沿溪流河道向其上游延伸约1850m至半岭溪和黄岩溪的汇合点环线桥处以北150m处(该点代号S4)。
江苏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
江苏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长江水源地依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按照严格的方法进行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一般河流型水源地依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按照严格的方法进行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2湖泊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依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规定,按照严格的方法进行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的水域范围;小型水库,整个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小型水库,整个集水区域。
3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划分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中孔隙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关于印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为了保护和改善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防治水源污染,保障人群饮水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依据和技术要求(一)本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二)技术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试行)》二、划分范围(一)以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发布:1.主城区公用自来水厂集中式取水点保护区;2.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镇)公用自来水厂集中式取水点保护区;3.服务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主城区大型企业自备水厂集中式取水点保护区。
(二)其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方案,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同时报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一)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划分1.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沿岸区县(自治县、市)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规定(1)一级保护区水域卫生防护带范围:即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同侧江水水域(以中泓为界);(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在重庆主城区段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15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的同侧江水水域(以中泓为界);在区县段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0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的同侧江水水域(以中泓为界)。
夹江饮用水源地简介
夹江饮用水源地简介夹江水源地(长江大胜关段)是我市目前最大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起秦淮新河入江口下至三汊河口,全长13.6公里,流经我市建邺、鼓楼、下关三区。
水道内集中了我市北河口水厂(供水能力70万吨/日)、城南水厂(供水能力22万吨/日)、双闸源水厂(供水能力30万吨/日)等自来水厂,总供水服务人口接近全市一半。
目前大胜关全水道已实行了禁航,所有船只改走长江主航道。
2005年我市启动夹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沿岸综合整治后,水域和近岸纵深100米陆域范围内黄砂堆场、码头、江滩船舶修造,加油站等影响和威胁饮用水源的各类污染源被拆除、关停和搬迁;同时绿博园、沿江生态廊道等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的实施,在较大范围内减少了对沿线承担主城区供水任务的北河口水厂、城南水厂以及江宁区自来水厂取水口的水源污染,大大提升了流域水环境质量。
夹江水源地保护区上下游及取水口均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T 433-2008)设立了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国家环保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每月对北河口水厂和城南水厂取水口原水水质进行64项指标分析,每年6月还进行一次109项全指标分析。
近几年监测数据表明,夹江饮用水源地原水水质常年稳定达到Ⅲ类地表水标准或以上。
夹江饮用水源地已成为全市最大也是最好的饮用水源地。
2003年起,我市环保、水利、市政、海事、公安、卫生等6个部门,联合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联席会议,目前,我市饮用水源地的管理已初步形成“统一协调、信息共享、各司其职、联合行动”的管理机制。
2011年6月29日,市环保局联合南京市水上搜救中心,会同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等单位筹办的2011年水源地保护专项演练在夹江大胜关水道北河口水厂附近举行。
此次演练共出动13艘船舶,60多人参加此次演练。
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中条文6.2.2.1的探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72
0.2
mg/L
总铜
0.00009L
1
mg/L
总锌
0.0008L
1
mg/L
硒
0.00009L
0.01
mg/L
总砷
0.0012L
0.05
mg/L
总汞
0.0001L
0.0001
mg/L
总镉
0.00006L
0.005
mg/L
总铅
0.00007L
0.05
mg/L
粪大肠菌落
<1
10000
护区,交界线端点处以端点为圆心,做半
径 200 米的圆,所围成陆域范围即为一
级保护区陆域;
②以取水口为圆心,作半径 200m
的圆弧,所围成的陆域范围即为一级保
护区陆域;
③以一级保护区水域径向外延
200m 并作垂线,垂线长度也为 200m,
并用直线闭合两段垂线,所围成的陆域
范围即为一级保护区陆域;
④以取水口为圆心,以一级保护区
期重新对来安县红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进行划分调整。
红丰水库库区周围现有两处污染
源:香水渔港和红丰公墓。红丰公墓主
64
图1
红丰水库周边污染源及分布图
要污染为扬尘污染,且距离取水口较近,
尤其在清明节等祭祀节日,公墓的粉尘
污染可能会影响到库区水质;降雨之后
公墓的污染物被冲入水库中,也会使供
水水质受到威胁,附近居民对其诟病已
1602 万 m3,兴 利 水 位 27.50m,相 应 库
容 750 万 m3,防洪保护人口 5 万人,设计
灌 溉 面 积 2133hm²(3.2 万 亩)。 2013
大型河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研究
大型河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研究作者:王洪前杨会改王斌来源:《绿色科技》2015年第04期摘要:以长江宜宾段为例,详细介绍了大型河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步骤,并对划分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做了总结,为大型河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型河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中图分类号:TV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5)04-0241-041引言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标志着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有标准可依据,也说明了国家对人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
查阅国内相关文献,我国对地下水水源地的划分问题研究者较多,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大多分布在南方地区,对此进行实例研究的文献较少。
南方地区河网密布,大型河流较多,以大型河流为主要饮用水源的人口较多,因此,做好大型河流尤其是通航河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对大型河流的管理和保护以及沿河人民的饮用水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长江的宜宾段为例,研究大型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具体划分方法。
2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取水口区域内最高海拔640.0m,最低点高程254.4m;坡度55%以上的区域约占7.9%,坡度5%以下的区域约占17.5%,区域平均坡度约为23.8%。
拟建取水口位于长江干流左侧,区域河流分布见表1。
取水口所在长江河段宽度在500~800m间,河道较宽,2014年6月6日,采用SONTAK (河猫)走航系统现场实测水源地所在河段河底高程为245~256m,河道平均流速1.9m/s。
详见图1和图2。
3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划分地表水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技术方法主要有:地形边界法[1]、缓冲区法、应急响应时间法、数值模型法等4种基本方法。
(1)地形边界法:不考虑水源地规模的大小,以饮用水水源周边的山脊线或分水岭确定保护区边界。
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6 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6.1 水源地分类依据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湖泊、水库规模的大小,将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分类,分类结果见表1。
表1 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分类表水源地类型水源地类型小型,V<0.1亿m3小型,S<100km2中型,0.1亿m3≤V<1亿m3水库大型,V≥1亿m3湖泊大中型,S≥100km2注:V为水库总库容;S为湖泊水面面积。
6.2 一级保护区6.2.1 水域范围6.2.1.1小型水库和单一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应将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
6.2.1.2 大中型湖泊、水库采用模型分析计算方法确定一级保护区范围。
6.2.1.2.1 当大、中型水库和湖泊的部分水域面积划定为一级保护区时,应对水域进行水动力(流动、扩散)特性和水质状况的分析、二维水质模型模拟计算,确定水源保护区水域面积,即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GB 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具体方法参见附录B,宜采用数值计算方法。
6.2.1.2.2 一级保护区范围不得小于卫生部门规定的饮用水源卫生防护3) 范围。
6.2.1.3 在技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同时开展跟踪验证监测。
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
6.2.1.3.1 小型湖泊、中型水库水域范围为取水口半径300米范围内的区域。
6.2.1.3.2 大型水库为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6.2.1.3.3 大中型湖泊为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6.2.2 陆域范围湖泊、水库沿岸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以确保水源保护区水域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确定。
6.2.2.1 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或一定高程线以下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6.2.2.2 大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6.2.2.3 大中型湖泊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长江中下游地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净化的策略
长江中下游地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净化的策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口快速增长,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饮用水源地面临着巨大的保护与净化挑战。
为了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可持续供应,必须采取一系列策略来保护和净化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水源地。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法律法规是保护饮用水源地的首要任务。
相关部门应依法设立水源地保护区,并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明确划定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并对潜在的污染源进行有效的管控。
二、推广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是保护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以投入资金,加大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湿地恢复、流域生态修复以及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
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推广生态保护意识和行为,帮助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
三、加强污染源的管控和排放限制为了遏制长江中下游地区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问题,必须加强对污染源的管控和排放限制。
相关部门应加强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和城市废水处理厂的监督,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
同时,还可以推广污染物减排技术和设备,减少对水源地的污染。
四、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估为了及时掌握长江中下游地区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相关部门应加强水质监测和评估工作。
定期对水源地的水质进行全面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污染问题。
同时,还可以建立水质评估体系,对不同水源地进行评估,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加大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力度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政府可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水源地保护的认识和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保护行动。
同时,可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公众形成良好的水资源消费习惯。
综上所述,长江中下游地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净化的策略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推广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加强污染源的管控和排放限制、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估,以及加大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力度。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比较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比较发布时间:2021-07-08T10:31:00.837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1期作者:朱俊霞[导读] 摘要:水资源安全是保障人类生存的基础。
长江生态(湖北)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武汉 430010摘要:水资源安全是保障人类生存的基础。
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加剧和不合理开发等因素,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严重。
为此,我国加大了污染防治力度,关停并转了大批污染排放超标的企业,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本文重点阐述了水源保护区划分原则以及中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饮用水水源;河流型;保护区1水源保护区划分原则1.1保护优先、健康至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中明确规定,饮用水水源地都应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库型水源应该增加准保护区。
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划分中,应优先考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测与污染监测应作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
因此,通过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以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范围,从而具体落实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安全,体现人民健康至上的发展理念。
1.2严格考量、科学合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中规定,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水水质标准,同时符合相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GB3838-2002中III类水水质标准,同时还要保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准保护区则要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这就要求划分的过程中考虑到湖泊特征、水文、地形等指标,将污染物的迁移与稀释考虑进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点名称
方位
里程
序号
地点名称
方位
里程
1
江津鲤鱼石水厂
北
734.5
32
余家头
南
2
江津二沱水厂
南
731
33
武湖水厂
北
大兴洲大桥下
3
九龙坡大浮城水厂
北
707.5
34
葛芦水厂
南
985
4
大渡口丰收坝水厂
北
698.2
35
黄石
南
客运站
5
巴南大江水厂
南
697.5
36
武穴(仙姑山)
北
842
6
巴南鱼洞水厂
南
692
37
26
新堤
新淤洲中
57
无锡自来水
南
68-69#浮
27
洪湖
南门洲中
58
55浮
南
双山
28
邱家湾泵厂
北
59
44--1
南
沙钢
29
军山
北军山大桥下
60
洪汽水厂
北
23#浮
30
军山
北军山大桥上
61
常熟
南
19#浮
31
沌口
北
62
太仓
南
8#浮
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新洲1号水厂
南
7
南岸白洋水厂
南
673.5
38
龙开河
南
794
8
九龙坡和尚山水厂
北
669
39
九江
南
792
9
南岸黄柏渡水厂
南
663
40
下杨家套
南
645
10
江北东渝水厂
北
651.8
41
三山水厂
南
197#浮
11
江北鱼嘴水厂
北
637.8
42
无为水厂
北
王信店
12
涪陵李渡水厂
北
548.2
43
芜湖四水
北
185#浮
13
涪陵崇义水厂
南
538.8
44
健康路水泥厂
南
182-183#浮
14
忠县苏家水厂
北
416.8
45
马鞍山水厂
南
159-160#浮
15
万州牌楼水厂
北
224
滨江水厂
南
155-156#浮
16
云阳四方井水厂
北
彭溪河ロ
47
龙潭水厂
南
17
巫山新城水厂
北
171.3
48
江浦水厂
南
143-144#浮
18
白沙脑
北
49
化工囤水厂
北
136-137#浮
19
古老背
北
50
南东取水口
南
135-135-1#浮
20
云池
北
51
龙门口
南
112#浮
21
宜都
南
52
丹阳水厂
北
100#浮
22
鄂都水厂(沙市)
北
485
53
杨五水厂
北
93#浮
23
新厂
北
413
54
杨中
南
87#浮
24
石首二水厂
南
藕池口
55
泰洲
北
大桥上
25
监利三水厂
北
乌龟洲头
56
常洲
南
74-75#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