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灾害应急预案(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防洪水抗灾工作,本着“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障院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2应急处理原则

(a)灾害发生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b)发生灾害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c)灾害发生后稳定职工情绪,做好生活、医疗及有关家属的工作,妥善安排好生产恢复等各项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本预案为二级应急预案。

3.1抗灾工作由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并在勘探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应急指挥中心机构组成见附录1。

3.2组织机构职责

3.2.1总指挥:由院HSE最高管理者担任。

职责:

(a)负责组建院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应急管理;

(b)负责批准二、三级应急预案。

3.2.2应急指挥中心常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院生产办公室。生产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生产办、科研办有关人

员组成,负责防洪减灾的日常工作。

职责:

(a)在勘探局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汛期范围,确定本院汛期的起止日期。并在汛期随时与勘探局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掌握最新汛情动态;

(b)负责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和检查;

(c)组织、协调院内各单位的救灾工作,对各专业抢险组实施指挥,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d)定期组织院各单位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e)发生灾害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院内外抢险队伍排险救困,协调消防、医疗部门救死扶伤,并组织救治和向外转送伤员。

3.2.3生产系统抢险组

设在生产办调度室,调度长任组长,成员由生产办、科研办、党群办及基层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a)制订生产系统灾害发生时的安全检修、抢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b)配合院属基层单位应急指挥办公室工作,组织灾后生产装置的检修抢修,为装置安全生产提供服务。

3.2.4后勤保障系统抢险组

设在院综合服务中心,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综合服务中心、院工会的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

(a)灾前制订落实办公、生产区的抢险、抢救、消防、医疗、救护应急措施;

(b)灾后组织院职工自救互救,对疏散的职工家属提供生活必需用品,维持生活秩序;(c)组织灾损灾毁生产、办公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安置被疏散人员。

3.2.5物资供应组

设在供应站,站长任组长,成员由供应站、车队、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a)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

(b)负责生产系统抢修、检修所需物资的运输、供应,保证抗洪救灾物资及时运达现场。

3.2.6电力通迅组

设在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专职电工及相关维修人员组成。

职责:

(a)灾前配合局通讯公司、供电管理处完成电力通讯设施的抗灾加固工作;

(b)灾害发生时要与局通讯公司紧密联系,确保有线通讯设施完好、通讯联系畅通;(c)灾后要与局供电管理处紧密联系,迅速修复震损设施,恢复电力供应。

3.2.7治安保卫组

设在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相关人员及门卫组成。

职责:

(a)维持灾害发生时及灾后治安;

(b)保卫院要害部门和重要设施;

(c)强化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人员、车辆通行无阻。

3.2.8宣传教育组

设在院党群办,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党群办、院长办、生产办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a)根据勘探局有关规定及时向职工家属发布灾情和防灾救灾信息;

(b)宣传防洪减灾知识和灾害发生时自救,互救知识,及时平息谣传和误传,稳定职工家属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c)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先进典型、增强职工家属战胜灾害的信心和凝聚力。

4应急物资的准备

各类防洪抢险物资储备要根据有关规定、统筹安排、适度储备,保证所需的原则,建帐登记专人负责。

(a)电话、无线电和其它通信设备;

(b)紧急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破拆工具;

(c)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名单和通讯地址及应急联系方式;

(d)生产、生活设施的抗灾加固;

(e)紧急伤员救护;

(f)紧急撤退、疏散路线图;

(g)职工名单表。

5应急处理措施

5.1应急指挥中心在汛期前负责组织检查:

(a)办公楼、生产厂区雨水排放系统,泄洪排涝设施;

(b)建筑物防汛抗灾能力及潜在隐患;

(c)要害部位、关键设备、物资储库;

(d)通讯设备、紧急报警系统;

(e)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

(f)紧急撤退路线、救生、疏散的准备;

(g)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h)安全保卫工作;

(i)交通运输工具;

(j)防汛预案的演练及落实情况。

5.2应急指挥中心当确定根据所在地设防水位、洪涝汛情、风暴潮和暴雨情况,一旦达到或超过院所在地的设防标准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下达防汛紧急状态令,启动应急预案。由院现任HSE最高管理者领导的应急指挥中心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以及各专业组负责人和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全部到岗。

5.3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按总指挥、副指挥、办公室主任序号主动担任,行使指挥权、组织权。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投入应急工作。

5.4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4899052)与勘探局应急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及趋势,接受上级的指示,报告本院的受灾、抢险和损失情况。

5.5当灾害发生后,各专业抢险组要立即投入现场了解受灾情况,依照抢险救援轻重缓急顺序总体原则实施抢救行动,及时同指挥部联系上报灾情。

抢险救援轻重缓急顺序的总体原则如下:

(a)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