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专项经费和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8.10.08•【字号】津科综〔2008〕209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津科综〔2008〕20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将对各类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市科委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文件中尚未结项验收(含已经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但项目主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尚未收到结项确认书)的项目,及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完成验收但结项数据尚未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
二、检查形式除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外,未结项项目由负责人和主承担单位据实填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填报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已结项但数据尚未入库的项目,依据结项报告书和软件要求,据实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填报系统》。
上述软件可从市科委网站下载。
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除填写上述软件外,还需单独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3),对项目当年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情况进行文字性说明。
该总结报告的word文档需作为附件在年度检查报告填报软件中上传。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只填写年度总结报告、实施进展情况表(见附件4)。
三、填报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四、时间进度安排10月10日前:市科委有关业务处将检查项目清单发放到项目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再发放到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
10月13日~10月24日: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按系统要求填报数据、撰写总结报告后,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电子文件(文件名为“年度项目负责人合同编号.esp”)及盖章后的纸质文件(含总结报告)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送市科委分管业务处。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7.12.14•【字号】郑财教[2007]45号•【施行日期】2007.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郑财教[2007]45号)各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不断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提高科技经费的投入绩效,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水平,根据科技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关于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30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0号)要求和省财政厅、科技厅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精神,结合《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郑科字〔2005〕2号)以及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和有关财经政策,现就加强和规范科技(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监管重申有关要求如下:一、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
由于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经费总预算造成较大影响的,可以进行调整,但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
对于项目经费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调整幅度不足10%的,需在项目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金额等情况,并在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
二、严禁挤占挪用项目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的行为。
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帐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于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支出,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行政办公、旅游、福利劳保、宴请娱乐等费用支出和与项目研究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支出,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变相谋取私利。
科技经费管理与监督检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中介机构的要 求:中介机构必须在企业研发项目单独建 账的基础上,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 指引》的要求进行专项审计,否则将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预算调整
单位有权调整的事项
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
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 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 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调整权限交由课题 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应建立预算调整审批制度,并形成 调整文件。
课题负责人应向课题承担单位报批,科技部 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 时予以确认。
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期和会 议开支标准;
③严禁列支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等不合 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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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作与交流费
分期补助
➢ 支付给国际、国内合作协作科研机构的费用
➢ 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①出国人员应为项目(课题)组成员; ②出国任务应当与项目(课题)任务相关,要有 国外行程单; ③出国手续应当完备,要有邀请函、出国审批表 等; ④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 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⑤不得使用专项经费向合作单位购买设备或材料。
2. 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 具体要求(1)
➢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课题)经费纳入单 位财务统一管理。
➢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本项目( 课题)的研究任务。
2. 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 具体要求(2)
➢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应对专项经费和自 筹经费分别单位核算
• 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 (分别设收入和支出科目),对专项经费 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科研项目经费收支专项审计
XXXXXXXXXXXXXXX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XXXXXX技术与新产品研发项目计划类别:XXXXXXXXXXXXXXX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承担单位:AAA有限公司项目协作单位:BBB有限公司202X年 X月XXXXXXX事务所有限公司目录引言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立项基本情况3、项目实施情况4、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二、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一)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1、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专项经费到位情况3、专项经费拨付情况4、专项经费使用情况5、专项经费结余情况(二)自筹经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1、自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自筹经费到位情况3、自筹经费使用情况4、自筹经费结余情况三、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四、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五、审计意见(综合评价)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审计报告报告号:注协报备号:AAA有限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对AAA有限公司承担的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XXXXXXXXXXXXXXX专项资金项目“XXXXXX技术与新产品研发”(项目编号:2016XXXXX,课题负责人:XXX)202X年3月1日至202X年10月31日专项经费收支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会计资料由AAA有限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签订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基础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公司名称:AAA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注册地址:XXXXX;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信用代码:914XXXXXXXXXX;注册资本:XXX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经营范围:XXXXXXX。
泰安市科技局关于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调度的通知【模板】
**市科技局关于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调度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厅重大专项检查调度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和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已立项尚未验收的项目(2013年省成果转化专项第二批不在检查范围内)。
二、检查材料1、检查名单。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总结所主管的省自主创新专项、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实施情况数字汇总填报。
2、典型案例。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分别在省自主创新专项、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立项项目中选择1-2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分析材料中应包括项目简介、实施情况、项目创新点、取得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经济和社会效益、产品应用推广等方面内容。
3、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检查范围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山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执行情况报告表》,电子版可在山东省科技厅网站(http://***.cn)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或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中的相关下载中下载。
三、相关要求1、务必认真核对填报数字的准确性、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
2、典型案例应选择具有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或涉及民生、环保、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项目,应对所选项目逐一进行分析。
3、《山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执行情况报告表》只填写封面和第一部分项目执行情况,无须盖章,省自主创新专项项目上传至省自主创新专项管理信息系统;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项目报送电子版表格至指定邮箱。
4、此次检查调度所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各县(市、区)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调度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并对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保证材料质量,确保内容详实、准确。
5、各县(市、区)科技局请于12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计划科联系人:谢鲁豪联系电话:********电子版发送至:kjj********@**市科技局2013年11月25日附件:2013年12月中期检查名单。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公告通知加入时间:2014-11-1717:44:19 点击:381学校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3个文件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的通知》(教监〔2014〕921号)精神,规范我院科研行为,深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根据教育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和河南省教育厅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重点及任务分解(一)制度建设。
全面梳理我院现行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行为规范的制度和办法,检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是否清晰。
(责任单位: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纪委监察处按照职能分工对我院科研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自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各系部对本单位执行制度情况和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自查。
)(二)预算管理。
全面对照国家现行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财务处、科研处。
)(三)支出管理。
全面排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
(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审计处、财务处、科研处。
)(四)监督机制。
全面自查学院、系部、项目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等。
(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
)二、检查范围2011年1月以来所有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项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31•【字号】晋政办发〔2016〕76号•【施行日期】2016.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31日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完善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14〕32号)和《山西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晋政发〔2015〕3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由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所称科技活动经费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所称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由社会单位和企业支持的科研经费,以及与国外科研组织、机构合作获得的科研经费。
第三条各类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不论其来源渠道,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并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章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职责第四条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根据分工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技办[2012]16号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技办〔2012〕1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结题率,促进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省教育厅决定对各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校对照省教育厅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文件和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对本校2009年(含2009年)以前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自查。
自查的项目包括:专项项目、产业化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自查的内容包括:项目完成的整体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各学校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做好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于6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
二、请各校对本校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要求填写附件表格(见附件1-4)。
对清理出的未结题项目,要分析原因,根据情况填写今后设想。
附件填好后加盖学校公章,随同自查报告报省教育厅科技处。
三、对已经到期仍未结题的项目,各校要尽力督催,力争全部结题。
因特殊原因不能结题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项目经费的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正式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审批。
四、本次清查是对各校科研项目管理情况的一次检查,也是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促进,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真正使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中期评估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中期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3.11.01•【文号】•【施行日期】2013.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中期评估的通知有关单位、有关课题负责人:根据科技部社发司要求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有关信息报表,项目组织单位汇总报科技部;实施周期三年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中期评估。
经研究,我司决定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学健身专家指导系统和服务平台的关键技术研究(2012BAKB23)”、“运动促进体质健康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2012BAK21B00)”,进行2013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及项目中期评估。
具体安排如下:一、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中期检查报告》(一)以上两个项目中有关课题承担单位提交《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1),请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有关项目联系人。
请将纸质版(一式6份)和电子版报送科教司科技处。
(二)以上两个项目牵头单位:总局科研所、北京体育大学汇总课题情况,编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2)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
请于2013年11月25日报送科教司科技处。
二、召开会议进行检查评估拟定于2013年12月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一)项目的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和中期评估意见是项目、课题调整或撤销的重要依据。
请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阶段年度执行情况和中期检查评估工作,认真填报《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填报“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即信息表)和“取得的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仔细统计报送“信息表”中有关数据和内容,工作过程和研究过程的内容请予以简略。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经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经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科技局•【公布日期】2008.08.22•【字号】•【施行日期】200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济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经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的监管,规范市级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市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列入2006、2007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具体通知如下:1、检查的内容列入2006、2007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2、检查的方法市科技局将按项目领域组成现场考察小组,由市科技局领导带队,各分管处室和市科技局聘请的中介机构和财务专家赴项目承担单位实地进行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3、检查的要求(1)各县(市)区科技局和市直有关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查,下载并填写《济南市科技经费收支自查表》、《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度表》(登陆济南市科技信息网网址:http:///),并写出总结报告;(2)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数据的真实、准确;(3)提供的资料: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单位内部项目管理制度或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凭证、有关账簿、报表、银行对账单。
4、时间安排:8月22日-9月15日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济南市科技局条件财务处:彭文博、盛群联系电话:86056542附件1:现场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2:济南市科技经费收支情况自查表(略)附件3: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度表济南市科技局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1:附件3:。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科技局•【公布日期】2009.05.06•【字号】•【施行日期】2009.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科(教)技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9】16号)精神,市科技局制定了《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附件2:济南市科技经费收支情况自查表附件3:《济南市科技经费收支情况自查表》填报说明二○○九年五月六日附件1: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9】16号)精神,结合我市有关科技项目、科技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是指市科技局归口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
第三条科技经费监管是指市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财政性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保证科技计划和专项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管的主要对象是指承担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的单位和课题组成员。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9.01.22•【文号】国科发资〔2019〕45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的要求,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现就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 整合精简各类报表。
系统梳理项目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综合绩效评价等环节,优化管理流程,整合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等材料中的各类报表,按照减量不减质、满足管理基本需求的原则,将现有项目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6张;课题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8张,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
2. 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
从项目申报到综合绩效评价各环节,全面推行信息化方式,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材料。
杜绝科研单位基本信息、科研人员基本信息、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等各类信息的重复填报,减少联合申报协议、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的重复报送,实现项目全周期“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报送”。
合并年度报告和预算执行报告,不再单独编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减少纸质材料报送,一般情况下,项目牵头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除任务书外)不超过2套。
除共性要求外,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不得额外增加半年报、季报等材料和表格报送,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9.14•【文号】财教[2011]434号•【施行日期】2011.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159号、160号、163号和219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针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现就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以下统一简称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课题经费开支范围为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需要,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2.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厅科技计划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厅科技计划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水科[2014]11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水利厅【发布日期】2014.12.18【实施日期】2014.1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厅科技计划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水科〔2014〕11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提升科技项目计划执行力和成果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厅水利科技计划项目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2009年以来列入水利厅水利科技计划的项目(含已验收项目)。
二、检查内容1.已验收的项目重点检查评估项目成果应用、成果登记备案以及项目资料归档管理等情况。
2.正在执行的项目重点检查:(1)项目是否按照任务书(责任书)规定的进度实施,有无延期、滞后情况。
(2)项目实施内容与任务书(责任书)要求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变更内容等行为,任务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手续。
(3)项目经费来源;资金使用开支内容、开支范围是否与预算一致;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资金和改变经费使用用途等情况;调整预算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有关要求1.各有关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针对检查内容编写自查总结报告,并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表,于2014年12月底前报厅科外处(一式二份,含电子稿)。
2.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发现进度拖延、研究内容不符合要求、技术方案或成果质量不达标、任务变更手续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整改,确保项目成果质量和进度。
附件:省水利厅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表浙江省水利厅2014年12月18日附件浙江省水利厅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填报单位(盖章):。
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xx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省科技厅: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强化对项目主管部门、重点项目实施单位的信用评价管理,促进项目的实施完成,按照《xxx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xx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 科发计〔20xx〕7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在20xx年1月 20xx年6月期间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检查情况我县科技局和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检查小组负责此次项目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看会计账簿、实地察看等方式,分别对xxx佳肴食品有限公司、龙森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百里峡中药材有限公司以及xxx县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的省级科技支撑项目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检查小组按照检查有关要求,主要对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三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各项目承担单位均完成了各项阶段的任务目标,工作总结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基本实现预期任务,经费管理方面能够注重内部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一)项目投入情况1、人员投入情况。
项目共有4家单位参与了实施,其中事业单位1家,企业3家。
共计投入人员72人,总计1080人月。
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人,占4.2%;中级职称人员25人,占34.72%;初级职称人员36人,占50%;其它人员8人,占11.08%。
2、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1月 20xx年6月期间,全县共承担了3项省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分属生物医药(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技术集成研究、厚朴等道地三木药材规范种植及加工技术研究)、传统农业(蜀宣花牛)2个领域;3项项目预计投入总经费为3190万元,其中专项经费170万元,占5.33%;自筹经费3020万元,占94.67%。
关于对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及各项目负责人:为了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与结题,同时配合陕西省审计厅完成对我校科研经费使用的检查、审计工作,拟对我校现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执行情况的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范围2011年度—2013年度新立项厅局级以上项目以及2013年度结题项目。
二、检查内容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等。
2.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包括论文、论著、奖励、专利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
3.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包括经费到位情况,使用情况,结余情况。
三、检查要求及程序1.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各部门和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2.检查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的科研档案(包括申请书、合同书、经费执行报告、结题报告)进行核对,根据项目所处阶段补充相应资料;第二阶段为自评阶段,项目负责人须按本通知要求如实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自评表》、《陕西中医学院科研经费收支情况统计表》。
三、时间安排及联系人1.自查阶段:2014年5月16日——2014年5月20日联系人:仝武宁电话:2.自评阶段:2014年5月21日——2014年5月24日联系人:孙静史励柯电话:要求:。
附件1》附件2》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项目编号:项目执行情况自评表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止时间:所属系部:(盖章)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此处填写手机号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制二○年月填写说明1、本执行情况自评表系陕西中医学院为各类在研、结题项目而编制,用以项目过程管理、评价,也是项目结题及绩效支出的重要依据。
请项目负责人据实填写。
2、本执行情况自评表要求字迹清晰,用计算机单面打印填报(A4纸),系部审核盖章后提交,一式两份。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1.08.31•【字号】甬科计[2011]103号•【施行日期】201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甬科计〔2011〕103号)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五区二岛”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科发专[2011]272号),为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突出解决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促进科技计划项目如期完成,经研究,对2008年-2010年获得国家支持的重大项目和市科技计划安排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重点:1、国家863计划项目;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4、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5、市科技创新团队;6、市农业重大、择优委托项目。
二、检查内容:1、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进展、组织管理情况;2、主要产出、目标完成情况和实施成效;3、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到位情况;4、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程序:1、检查采用项目承担单位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科技计划项目合同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重点做好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进展和经费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纠正自身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2、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抽查,抽查以国家、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书为依据,采取文本查阅、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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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项目结题阶段购入设备,或已付款未到货设备,如支出不合
理,应扣减。
提示:经费预算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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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
不得购置基建和生产设备,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维护改造费 外购工具软件应在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中列支,如与设
备配合成套,为设备专用控制软件,允许在设备费中列支
单位科研管理制度应涵盖那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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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管理和使用;
2、设备、材料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3、对科研人员完成项目的绩效奖励制度,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的管 理和使用; 4、合同的管理,对外拨经费及合作单位的管理; 5、单位领导、科研和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方面的审核、 签批流程、职责和分工; 6、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单位的有关制度应与国家的保持一致。
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立子任务变相转拨经费经费检查检查是否借测试化验加工名义层层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和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2关注大额测试化验加工费是否是关联方受托方是否有此项测试能力需取得相关的测试报告测试费用的标准是否合理制作样品的应检查样品情况3关注项目参加单位承担的测试与任务书对照是否属于该单位自身应承担的任务如应由该单位承担的任务由其他单位支付测试费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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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签定科研项目合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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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发布相关计划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在30日内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及时启动项目实施。 具体签订流程:用户登陆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合同---上报
归口管理部门---上报项目管理业务处----上报计划财务----审核通过----打印六份带水印纸质合同----单位盖章----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省科技 厅计划处盖章。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巡视检查工作手册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巡视检查工作手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4.09.28•【文号】•【施行日期】2014.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巡视检查工作手册科技部履行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监管职责的主要工作包括科研项目预算评估评审、巡视检查、专项审计、结题财务验收、受理举报等。
其中,巡视检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选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任务较多、专项经费资金量较大、经费管理较薄弱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为巡视对象,组成包括财务、技术专家在内的巡视组,委托其到巡视对象了解情况,讲解政策,排查风险点,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指导帮助巡视对象管好用好中央财政科研专项经费。
一、政策依据巡视检查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据包括:1.《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文件对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做出了总体部署,明确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并对违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
文件对加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管理、健全单位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追究违法违纪行为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3.《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文件明确了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规范了预算调整审批程序,提出了强化课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法人责任以及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
4.《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3号)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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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专项经费和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
通知
为贯彻落实2018年全市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精神,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组织近期对科技专项经费和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下面是带来的关于科技专项经费和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通知,有兴趣的额可以看一看。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经开区和苏滁园经运局、财政局;相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8年全市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精神,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财教[2017]830号)规定,组织近期对科技专项经费和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科技专项经费拨付情况。
主要检查2016年1月-2018年6月,省、市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是否按规定时限下拨,有没有延期、截留、挪用;配套资金是否存在“空转”现象;是否设立科技专项资金;年度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及开支情况等,重点检查专
利资助经费拨付到位情况。
(二)在研项目执行情况。
在研项目是指未组织验收的
省、市级科技计划类项目(已验收项目不在此次检查范
围)。
主要检查2015-2017年近三年的项目经费使用
情况是否合理、合规;研发经费是否单独建账;企业自
筹资金是否保障到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能否按
期组织验收等。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
各县(市、区)、经开区和苏滁园科技、财政部门主要对第一项检查内容实行自查,形成自查材料上报。
在研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对第二项检查内容实行自查,并填报附件《在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形成自查材料上报。
在研项目清单分县(市、区)、经开区和苏滁园单独下发,请相关负责人与市科技局计划科联系。
(二)审计机构审查。
**市科技局、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两项内容进行现场审查,由各县(市、区)、经开区和苏滁园科技、财政部门和在研项目承担单位分别提供相关材料,审计机构核实材料,形成审计报告。
(三)开展座谈。
1、与各县(市、区)、经开区和苏滁园科技、财政部门座谈。
主要内容: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配套资金执行到位情况。
2、与在研项目承担单位座谈。
主要内容:上级资金到位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让企业多跑路的现象,科技、财政部门服务企业、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意识强不强,配套资金是否存在“空转”现象,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座谈问题。
三、时间安排
1、自查。
各县(市、区)、经开区和苏滁园开展自查,自查材料于8月17日前,上报至**市科技局汇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查。
8月20日至26B,委托审计机构实地审查。
具体时间由审计机构通知。
3、实地检查。
拟定于8月27日至31日,由**市科技、财政、审计门对在研项目进行抽查、开展座谈、反馈相关情况。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此次检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动向县(市、区)分管领导报告,搞好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反馈,各单位结合各自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加紧政改落实。
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部门实行通报。
(二)自查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分析问题,查找问题原因,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