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消防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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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消防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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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消防设计专篇一、设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Y/5067-2003《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规范》 GY/T5061-9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二、供电设计本工程根据规范有关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

本工程由供电局提供两路独立的10KV电源专线,变配电室设在大楼的二层,设置一台800kvA,一台1250kvA连接组别为Dyn11形式的SCB13干式变压器。

其中1250kvA变压器消防负荷热备用;800kvA变压器消防负荷常用。

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中间设母联开关,电气加机械联锁。

当其中因一路高压停电或变压器故障停电时,合上母联开关,由另一台变压器供电,确保全部消防负荷用电。

三、供电系统消防负荷估算:Pe=330KW(包括排烟风机,消防泵,事故照明等)。

根据工程性质及负荷等级,本工程二路消防电源分别引自变配电所的不同变压器的0.4K母线段。

四、配电设计:1).消防设备,事故照明,重要机房等重要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末端自投自复。

2).消防设备配电线路:1,消防动力负荷配电干线电缆在消防电井单独敷设,采用交联低烟无卤聚乙烯绝缘铜芯耐火电缆走防火桥架敷设(750°C,90分钟)。

2,消防配电支线要求穿金属管或在消防防火桥架内敷设。

穿管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当采用明敷设时,要求在金属管、线槽上采取喷涂防火涂料。

由顶板接线盒至消防设备的金属软管也需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本工程采用TN-S保护系统。

消防控制室接地采用BV-32mm2专用接地引下线至基础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电气消防设计说明专篇

电气消防设计说明专篇

电气消防设计说明专篇电气施工图消防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1.1建筑概况1.1.1工程位于省市区。

1.1.2(对于建筑群的工程概况,由我院总体负责工程)·总建筑面积㎡,一、二类建筑面积㎡。

·工程由个单体组成,单体性质。

·工程供电电压。

电源为路(回)。

·消防控制室设在。

·消防水泵房设在。

1.1.3对单项工程(本单体工程为建筑群的一个子项)·总建筑面积㎡。

地下层,主要功能。

地上层,主要功能。

·消防控制室设在。

·本工程属于类建筑,建筑主体高度m,裙房建筑高度m。

耐火等级为级,按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设计。

1.2消防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1.3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1.4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1.5国家现行的主要规范、规程及相关行业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等。

2、设计范围本项目设计包括红线以内的以下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2)火灾警报及应急广播系统。

(3)消防电话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5)漏电火灾报警系统3、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3.1.消防控制室3.1.1本工程消防控制室设在层,设有直接通往室外的出口,且门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3.1.2消防控制室报警控制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联动控制台、CRT显示器、打印机、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设备、电梯监控盘、电源设备以及(其它设备)等组成。

3.1.3消防控制室可接受感烟、感温、、等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检修报警阀、压力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

电气消防设计专篇

电气消防设计专篇

电气消防设计专篇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1 系统组成及保护等级的确定本建筑按一级保护对象设防,消防控制室设于1#楼北侧首层,采用控制中心报警控制系统。

本工程消防控制系统拟选用一套高性能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在消防控制室设有集中火灾报警控制主机、专用消防设备联动控制柜、消防广播系统、电梯运行监控盘及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中央电脑、CRT显示器、实时记录打印机、备用电池和数据传输接口等设备。

系统信号线采用总线传输方式;联动系统采用总线和多线控制方式。

消防控制室内设有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2 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及手动报警按钮设置建筑物内在展厅、商业营业厅、多功能厅、商铺、办公室、会议室、其它活动空间、公共通道、走廊、门厅和休息厅和其它公共场所、各设备机房、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变电所、强弱电间等处均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消火栓箱内设置消火栓按钮;在重要的消防通道及楼梯口附近及大空间公共场所均设有手动报警按钮与消防电话插孔,各层的消防插孔电话能与消防中心直接通话。

各型探测器的设置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的要求。

对于每防火分区的水喷淋系统的水流指示器、水流监控阀配有独立的报警模块,能及时在火灾报警设备上显示各层喷洒信号并报警。

3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可接收感烟、感温、火焰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检修阀、湿式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还可接收排烟阀、加压阀的动作信号。

火灾发生时,在消防控制室可直接显示出其报警部位的楼层号、区域号及编码地址并声光报警。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联动控制台,其控制方式分为自动\手动控制、手动多线直接控制。

通过联动控制台,可实现对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电梯运行、气体灭火、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等的监视及控制。

火灾发生时可手动/自动切断空调机组、通风机及其它非消防电源。

电气消防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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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消防设计本项目为丰润凯旋城居住小区一期工程2号地块,其中:公建:13#、18#公建:依规范设有消火栓联动系统, 其余公建均设置应急照明系统。

一、消火栓联动系统该建筑的所有消火栓报警按钮垂直或水平连接,由一层引出总线(穿SC50) 至楼外2米处,以便今后接至小区的消火栓按钮外线系统. 消火栓泵按钮可直接起泵(消火栓泵启,消火栓箱信号灯点亮)。

二、应急照明系统公建每层均设置火灾应急照明,一层出口处设置疏散出口指示。

居住建筑1、负荷分级:一级负荷:消防用电、应急照明、通信设备、普通客梯、生活水泵、排污泵、航空障碍标志灯等。

三级负荷:除一、二级以外的其它负荷。

2、供电电源:本工程从市政10kv开闭所引来电源分别为变电亭及公共负荷配电间供电。

3、变配电所(亭)及配电间:3.1、在室外设置多个变电亭,为住宅负荷供电。

3.2、地下一层贴邻变电所处设公用负荷配电间,地下楼层在防火分区及水暖专业设备用房内设配电间,公建合适位置设集中表间,住宅部分分别设强弱电竖井。

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4.1、高压为单母线分段运行,当一路电源故障时,由另一路电源负担全部一、二级负荷。

4.2、0.4/0.23KV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加手动联络方式,电气加机械联锁,平时分列运行,当一路电源失电时,另一路电源可带全部一、二级负荷。

4.3、变电亭按无人值守设计。

4.4、设备选型高压开关柜采用KYN型中置式金属铠装可移开式10KV开关柜,环网柜采用M24型负荷开关,变压器采用SCB9环氧树脂浇注低噪声干式变压器,低压开关柜采用GCS抽屉式配电柜。

5、继电保护与计量:5.1、变电亭采用M24负荷开关柜设过流、过负荷保护,变压器设三相过流、过负荷保护、电流速断保护及温度保护。

5.2、低压配电系统设短路、过载和接地故障保护。

低压主进线、联络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保护脱扣器,其他低压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非消防负荷回路应加装分励功能,可以在火灾时,切断火灾场所非消防设备电源。

电气 消防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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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设计专篇-电气专业一工程简介:1、建筑概况:2、电气概况:建筑物拟设一座变电室。

商业、公寓分别设置变压器,分别供电给公寓及商业与地下。

变电室均设在地下一层(地下二层设电缆夹层)由城市电网不同的上级开闭站引来双路10KV电源,同时供电,互为备用。

3、负荷分级:按国家规范要求,一级负荷为:建筑物中的消防用电;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及各弱电机房用电。

一级负荷中的消防用电、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各弱电机房用电,均采用双路供电末端互投, 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灯具均带有备用电池,火灾情况下,点亮时间不小于60分钟。

商业营业厅经营管理用的电子计算机系统电源和各弱电机房的重要设备均随机配有UPS电源。

二级负荷:自动扶梯和客梯电力。

其余为三级负荷。

二、设计依据: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3、《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2000年版)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98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建设单位委托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三、消防报警控制系统:1、本工程按Ⅰ类防火建筑设计消防系统,采用总体保护方式,在建筑物内建材营业区地下一层设消防控制中心,公寓及商业各自设有消防控制室,各自分别管理。

消防控制中心与各消防值班室设有通讯联络,消防值班室具有火灾自动报警功能。

2、本工程采用智能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火灾报警回路采用二线环路总线方式。

3、火灾报警系统主机应具备以下功能:3.1主机采用计算机容错技术(双CPU),以保证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3.2主机采用模块式结构设计,系统配置灵活,易于扩展,并有强大的软件支持;3.3探测回路是从两端供电和监控的二线制回路,并可从任意位置引出分支;3.4探测回路具备抗短路和开路功能;4、按规范要求,并根据各种场所火灾的特点配置不同种类的火灾探测器,4.1在地下车库、开水间设感温探测器;4.2在公共走道采用感烟探测器;4.3为节约投资,在大空间营业区设多个非编码探测器合占一个地址的布线方式;5、建筑物内设有人工手动报警按钮和直通报警电话。

电气设计消防专篇

电气设计消防专篇

装修电气消防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建筑专业提供的建筑图
2.设备专业提出的有关供电及控制要求
3.甲方提供的有关设计条件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二)设计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等
三)自动火灾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工程仅对装修范围内的喷水灭水系统作部分调整,室内直径3600mm内设置一个,新增加房间根据室同内面积作相应增减。

四)火灾自动报警:
1、火灾自动报警:本工程仅对装修范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调整,营业厅、办公室、走廊设感烟探测器,走廊及营业厅等设消防广播音箱,增设一处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采用原设备,不作修改。

.
2、消防事故广播系统:本工程仅对装修范围内的消防事故广播系统进行调整。

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当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可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对相关区域自动或手动进行事故广播,及时指挥疏导人员撤离火灾现场。

3、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采用原设备,不作修改。

4、消防用电线及电缆均采用阻燃型线缆。

7、营业厅、走廊设应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灯和出口指示灯。

应急照明不低于0.5lx,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

范例-电气消防专篇

范例-电气消防专篇

四、电气消防系统●电气消防设计主要依据.方案设计批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98),1. 概述本栋建筑为C5-3地块G1栋高层住宅。

消防电梯、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及应急照明等消防负荷属于一级负荷。

2.消防电源本栋建筑电源由地下一层的变配电所引来;为满足消防负荷及其它重要负荷供电要求,另设置1台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消防用电设备均采用专用回路供电,配电设备设有明显标志,消防用电设备线路过负荷保护作用于信号,不切断电路。

消防电梯、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及应急照明等消防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在变电所低压侧,设有应急母线段,该母线段由市电或发电机组供电,两者间设有电气和机械联锁。

3. 导线选择及敷设消防设备和应急照明配电干线选用低烟无卤阻燃耐火型交联聚乙烯绝缘聚烯烃护套电力电缆(WDZBN-YJY);消防设备控制电缆选用低烟无卤阻燃耐火型交联聚乙烯绝缘聚烯烃护套控制电缆(WDZBN-KYJY);线路一般于电缆桥架内敷设(竖井内电缆桥架采用梯级式,竖井外消防电源及控制线路分别穿槽式电缆桥架,竖井外其它电缆穿托盘式电缆桥架),消防用槽式电缆桥架外壁均涂防火漆保护。

火灾广播线路竖井内独立穿钢管明敷(管外壁涂防火涂料),竖井外穿阻燃PVC管暗敷;火灾报警系统其它线路竖井内穿耐火线槽敷设,竖井外穿阻燃PVC管暗敷,若必须明敷则穿钢管(管外壁涂防火涂料)。

电气消防设计专篇1

电气消防设计专篇1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
产品名称
产品规 格
设置部位
数量
集中报警控制器
合格产品
消防控制室
见系统图
区域报警控制器
合格产品
消防控制室
见系统图
楼层显示器
合格产品
防火分区出入口
见系统图
感烟探测器
合格产品
每层
见系统图
感温探测器
合格产品
电缆井
见系统图
消防广播盘
合格产品
消防控制室
见系统图
消防电话盘
合格产品
消防控制室
见系统图
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合格产品
消防控制室等
见系统图
火灾应急广播
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
火灾应急广播独立设置[]
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扬声器
最大容量总和30(W)
火灾警报装置
已设置[√]未设置[]
火灾时切断与消防无关的电源
自动[√]手动[]
消防设备配电和联动控制线路是否按防火分区组织
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在消防控制室是否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消防设备供配电线缆选型
NH-YJV
消防设备供配电线路敷设方式
及防火措施
穿钢管暗敷设在非燃烧结构内
2、消防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特级 []一级 [ ]二级 [√]
系统形式
控制中心报警 []集中报警 [√ ]区域报警 []
系统简述
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控制方式,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地下室
七、电气设计
1、供配电系统
供电等级
一级负荷 [ ]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电气消防专篇实用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电气消防专篇实用

电气消防设计专篇1、负荷等级及供电电源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其应急照明、消防设备等消防负荷用电均为一级负荷。

采用双电源专用回路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备用电源自投不自复。

本工程供电电源电压等级为10kV,由市政电网引来1路10kV 电源至室外10/0.4kV变配电房,再经过降压后,由变配电房通过室外电缆沟引380/220V电缆线路至本大楼。

为保证本工程一级负荷的供电可靠性,在大楼地下一层设置柴油发电机房一座,拟设置1台300 kVA (240kW)(常用功率)的应急自启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自备应急电源。

当10kV市电停电、缺相、电压或频率超出范围,或同一变配电所变压器同时故障时,从变配电所的低压母线上取柴油发电机的延时启动信号NHkVV22-8x2.5,至柴油发电机房,信号延时0~10s (可调)自动启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15s内达到额定转速、电压、频率后,投入额定负载运行。

当市电恢复30~60s(可调)后,由ATS自动恢复市电供电,柴油发电机组经冷却延时后,自动停机。

2、火灾应急照明在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泵房等场所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其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180min;人员密集的场所设在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门厅等公共场所设置疏散用的应急照明,楼梯间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其场所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在走廊、大厅、安全出口等处设置疏散指示灯及安全出口标志灯,其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

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应设玻璃或其它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每个防火分区设置单独的区域智能应急照明系统集控箱,应急灯具均由此箱集中控制。

该系统与消防控制系统设置通信接口。

当发生火灾时,可以在消防控制中心根据火灾情况实时制定安全疏散路线,自动控制所有应急照明系统疏导人员安全疏散。

本系统采用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灯具自带独立地址,系统对终端灯具实时在线巡检,并显示所有工作状态,当系统内任一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排障后,报警自动消除。

电气设计报消防防火专篇

电气设计报消防防火专篇

8.建筑电气
8.1 本工程消防设备、应急照明等用电负荷级别为二级,其它用电负荷级别为三级。

消防设备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自动切换。

8.2车间、库房、走廊、楼梯间等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灯采用自带蓄电池组灯具,火灾情况自动点亮。

8.3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和《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

8.4所有消防电气线路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8.5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为集中报警系统,集中报警控制器设于消防控制室。

本工程设置消防专用对讲电话系统、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启泵按钮及报警警铃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

8.6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电气消防专篇设计说明(办公及教学楼)

电气消防专篇设计说明(办公及教学楼)

电气消防专篇一.供配电系统:1.负荷分级:(1).一级负荷:由两路电源供电,末端互投。

1).消防用电设备:消防电梯、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消防风机、消防控制室电源、应急及疏散照明。

2).弱电设备:电讯机房、保安监控室、楼宇自控等弱电机房用电。

3).IT机房、客梯、主要通道照明,生活水泵、排水泵、航空障碍灯、柴油发电机房配电箱、变电所机房配电箱。

(2).二级负荷:双回路供电。

工作区照明、插座;机房空调;通风设备;(3)三级负荷:无特殊要求。

办公区空调、普通用房照明。

2.本项目目前阶段未获得供电局批复的供电方案,目前在动力站,6#、5#、3#、2#分别设各设置一个10/0.4KV变电所。

由市政引来两路相互独立的10KV电源,通过埋地方式引至地下一层高压开闭站(与6#楼变电所合并),再由开闭站室送至各个分变电所。

每个高压进线两路电源互为备用,平时两路电源并列运行,各负担一部分负荷,当其中一路电源失电时,另一路电源能负担一级负荷100%负荷。

3.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220/380V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一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在末端互投(或在适当位置互投),非消防负荷在末端强切。

4.应急照明和疏导系统中灯具也均为LED型灯具,应急照明可作为非工作时间安防照明(持续照明),系统采用智能(消防)集中EPS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灯系统(S-Bus系统)。

二.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1.自动报警等级: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一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等级按一级设置。

2.系统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

3.消防控制室:(1).本工程消防控制室在6#楼一层,并有直接通到室外的门。

(2).消防控制室的报警控制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联动控制台、CRT显示器、打印机、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直通对讲电话设备、电梯监控盘和UPS电源设备等组成。

电气消防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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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消防设计专篇一、设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Y/5067-2003《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规范》 GY/T5061-9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二、供电设计本工程根据规范有关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

本工程由供电局提供两路独立的10KV电源专线,变配电室设在大楼的二层,设置一台800kvA,一台1250kvA连接组别为Dyn11形式的SCB13干式变压器。

其中1250kvA变压器消防负荷热备用;800kvA变压器消防负荷常用。

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中间设母联开关,电气加机械联锁。

当其中因一路高压停电或变压器故障停电时,合上母联开关,由另一台变压器供电,确保全部消防负荷用电。

三、供电系统消防负荷估算:Pe=330KW(包括排烟风机,消防泵,事故照明等)。

根据工程性质及负荷等级,本工程二路消防电源分别引自变配电所的不同变压器的0.4K母线段。

四、配电设计:1).消防设备,事故照明,重要机房等重要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末端自投自复。

2).消防设备配电线路:1,消防动力负荷配电干线电缆在消防电井单独敷设,采用交联低烟无卤聚乙烯绝缘铜芯耐火电缆走防火桥架敷设(750°C,90分钟)。

2,消防配电支线要求穿金属管或在消防防火桥架内敷设。

穿管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当采用明敷设时,要求在金属管、线槽上采取喷涂防火涂料。

由顶板接线盒至消防设备的金属软管也需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本工程采用TN-S保护系统。

消防控制室接地采用BV-32mm2专用接地引下线至基础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电气消防设计专篇

电气消防设计专篇

三、电气消防设计1、设计依据(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2、消防负荷本工程的应急照明、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消防电梯、防火卷帘、消防泵、喷淋泵及消防电梯潜水泵为消防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在末端进行切换。

消防负荷的电源设置在科研楼地下室的专变提供,地下室专变配电房的两路~10kV电源由供电部门的不同区域变电站引来,当其中一路~10kV电源故障时另一路不应同时受到破坏,互为备用,满足所有消防负荷双电源供电的要求。

3、应急照明在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疏散通道等处设置疏散通道及疏散指示照明;在安全出口处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在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防排烟风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等处设置备用照明。

一般疏散平面区域最低照度不应低于1.0lx,竖向疏散区域及地下疏散区域最低照度不应低于 5.0lx,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防排烟风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的备用照明照度不小于正常照明照度。

疏散照明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备用照明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180min。

火灾时,疏散通道照明强制点亮;疏散指示照明常亮。

各类应急灯具应设玻璃或其它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并需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达到设计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系统。

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报警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组成。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设置于一层消防控制室。

消防电气设计专篇

消防电气设计专篇

消防设计专篇(电气)六、消防用电:(一)消防电源及其配电: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计算机网络机房、监控室、消控室及消防设备用电按一级负荷供电;生活泵、客梯电力、排污水泵等按一级负荷供电,图书馆其它用电、科技馆展览用电、市级档案室及主要通道照明均为二级负荷,其余按三级负荷供电。

根据《管线会审纪要》本工程不设自备电源,由城区电网的不同变电站引入两路独立的电压10KV,以满足消防用电要求。

高压系统采用二用互备,单母线分段,备用自动投入手动复位工作方式,低压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加母联开关,变压器为分列运行。

消控中心、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防排烟机等重要消防用电设备均采用放射式配电并采用两路电缆供电设置末端自动切换装置,消防用电设备消防水泵的配电线路均采用无机复合绝缘防火电缆、其余消防设备采用WBZBN-YJY电缆或WBZBN-BYJ耐火导线。

无机复合绝缘防火电缆在托盘桥架上敷设;其余消防配电线路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同时应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本工程按一级保护对象设计火自动报警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中心设在科技馆一层(三馆合用一处)。

消控中心设置智能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火灾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彩色CRT,打印机等设备,及“119”专线电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由消防电源作主电源外应有直流备用电源,系统设有专用接地干线,并在消控室内设置专用接地板。

2、在楼内办公室、各功能用房、门厅、走道、设备机房,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地下室,变配电所,配电间等场所设置火灾探测器,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均不大于30m,所有报警信号均通过总线进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电气消防专篇1

电气消防专篇1

电气消防专篇1.设计依据:1.1.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200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01-2007《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50440-200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 DG/TJ08-2048-2008,J11323-2008其它有效的相关规范及标准1.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1.3.建设单位提供的消防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1.4.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2.负荷等级与供电电源2.1.负荷等级:1)主楼及商场的负荷等级:1)本工程主体建筑属一类高层建筑,消防用电设备(包括消防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等)、安防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用电、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大厅照明、障碍照明(航空障碍灯)、生活水泵、排污泵、客梯、擦窗机、大型商场中营业厅备用照明等用电均为一级负荷;其中大型商场的经营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2)自动扶梯、空调机房为二级负荷。

3)其余负荷为三级负荷。

2)剧场的负荷等级: 1)消防用电设备(包括消防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等)、安防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用电、剧场的舞台照明、贵宾室、演员化妆室、舞台机械设备、电声设备、电视转播用电等用电均为一级负荷;其中剧场的调光用计算机系统用电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一篇文章让你彻底了解建筑电气消防该如何设计!

一篇文章让你彻底了解建筑电气消防该如何设计!

一篇文章让你彻底了解建筑电气消防该如何设计!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和消防设备配电。

在此,本人谈几点对消防电气设计的认识和体会,以期与同行探讨。

电气消防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等的要求进行。

电气消防和给排水及空调专业联系得非常密切,因此,设计前和设计中,必须经常与这两个专业有良好的沟通,才能确保设计的准确和避免重复更改。

一、照明问题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条文,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为此,在通常设计中,一般将普通照明也一并切除。

然而,照明是在紧急情况下保持人心稳定的重要因素。

由于应急及诱导照明的照度与普通照明比,相差悬殊,突然切除普通照明,仅靠应急及诱导照明,仍有可能造成人群惊慌与混乱,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如商场、影剧院、机场车站等。

因此,为既保证有序安全地疏散人群,又保证消防队员的安全,在火灾确认后,着火层的普通照明不应立即切除,而应延时一段时间后再切除。

延时时间可根据场所性质、面积大小、可能的人流密度等因素来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笔者强调的是普通照明不要人为的立即切除,但也无需力保。

因为其毕竟不是消防设备;也不同于上述的客梯迫降,即便在疏散阶段,普通照明也不是必须的,按规范设置的应急及诱导照明已能满足疏散照明要求,只是在疏散阶段,对稳定人心,普通照明有比无好。

并且,当人员基本疏散完毕时,普通照明必须切除。

另外,为确保用电安全及防止通过电气设备、线路扩大火势,普通照明的配电导线应采用阻燃型,并应严格按有关消防规范敷线,同时其配电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

当然对宾馆、办公楼的走道等普通照明与应急及诱导照明的照度相差不十分大的场所,在火灾确认后,普通照明可立即切除,但应适当增加应急及诱导照明的数量,以尽量减少照度差所造成的人心恐慌。

二、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设计的探讨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中,工作量最大的是各种探测器的布置。

谈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

谈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

谈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消防设计是建筑电气设计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消防设计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控制系统、消防照明系统和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等方面。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物中最基本的消防设施之一,它可以及时发现火灾并迅速报警,从而提供给顺利疏散人员的时间,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包括感烟探测器、感热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设备,这些设备通过电气线路连接控制中心,并和其他防火设施配合工作,起到联动作用。

火灾控制系统是为了防止火势蔓延和防止火灾烟雾对建筑物内人员的危害而设计的。

火灾控制系统一般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设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过配备的喷头、水泵、管路等设备实现自动排水并喷水灭火,起到控制火势和灭火的作用。

气体灭火系统通过喷射特定灭火的气体来控制和灭火。

防烟能排烟系统通过排烟风机、风道等设备,及时将火灾烟雾排除建筑物,保持建筑内部通风。

消防照明系统和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是为了在火灾发生时提供充足、明亮的照明,并指导人员安全疏散。

消防照明系统一般是通过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当火灾发生时,系统会自动点亮消防通道和关键场所的照明,保障人员疏散的安全性。

应急疏散照明系统主要是设计在火灾发生时,供人员疏散时使用的照明系统,通常是通过应急电源供电,具备较长的启动时间和照明时间,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在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设计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用途进行设计。

特别是在高层建筑、商业建筑、医院和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消防设计更为重要。

设计师需要合理规划消防设施的布局,确保设施能够覆盖整个建筑物,满足消防部门的要求,并做好设施的连接和联动设计。

消防设计还需要考虑电气线路的布置,防止电气设备成为火灾的源头,并采取防护措施,如设置防火墙、防火隔离、防火地板等。

还需要合理设计建筑物的通风系统和消防隔断,提高建筑物的耐火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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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气消防设计
1、设计依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45-95(2005年版);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06;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50067-97;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50116-2013。

2、消防负荷
本工程的应急照明、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消防电梯、防火卷帘、消防泵、喷淋泵及消防电梯潜水泵为消防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在末端进行切换。

消防负荷的电源设置在科研楼地下室的专变提供,地下室专变配电房的两路~10电源由供电部门的不同区域变电站引来,当其中一路~10电源故障时另一路不应同时受到破坏,互为备用,满足所有消防负荷双电源供电的要求。

3、应急照明
在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疏散通道等处设置疏散通道及疏散指示照明;在安全出口处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在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防排烟风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等处设置备用照明。

一般疏散平面区域最低照度不应低于1.0,竖向疏散区域及地下疏散区域最低照度不应低于 5.0,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防排烟风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的备用照明照度不小于正常照明照度。

疏散照明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30,备用照明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180。

火灾时,疏散通道照明强制点亮;疏散指示照明常亮。

各类应急灯具应设玻璃或其它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并需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达到设计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系统。

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报警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组成。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设置于一层消防控制室。

5、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5.1在消防控制室对消火栓泵、消防风机等重要消防设备,既可通过现场模块进行自动控制,也可通过联动控制台进行手动控制,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5.2消火栓系统控制
5.2.1联动控制方式,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消防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5.2.2手动控制方式,将消火栓泵控制箱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5.2.3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3湿式系统控制
5.3.1联动控制方式,由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5.3.2手动控制方式,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
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5.3.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4排烟系统控制
5.4.1由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5.4.2由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的联动触发信号,并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5.4.3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等设备的开启或关闭及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直接手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5.4.4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信号,排烟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均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4.5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5非消防电源控制
5.5.1确认火灾后,消防联动控制器切断活在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

5.6应急照明系统控制
5.6.1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
通道的应急疏散照明及应急疏散指示照明,系统全部投入已经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大于5s。

6、消防专用通信系统
6.1在消防水泵房,变配电房,消防电梯机房,防排烟风机房内设固定的火警电话分机,各层的电梯前室也设火警电话分机,在消防控制室设电话总机,以构成消防专用通信系统。

6.2消防专用通信系统采用总线制系统,利用一对总线连接所有的电话分机。

6.3在消防控制室设有直通消防部门的专线电话。

7、火灾应急广播、报警系统
7.1火灾声光报警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所有的声光报警器。

7.2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确认火灾后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7.3火灾声光报警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20s,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30s。

火灾声光报警器与消防应急广播分时交替循环工作。

7.4在消防控制室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

7.5消防控制室内能显示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

7.6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8、电源及接地
8.1所有消防用电设备均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设自动切换装置。

消防控制室设备还要求设置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此电源设备由设备承包商负责提供。

8.2、消防系统接地利用大楼综合接地装置作为其接地极,设独立引下线,引下线采用40×4扁钢。

要求其综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9、消防系统线路敷设要求
9.1、从消防控制室引出的线路穿金属线槽经地下室引至各楼模块端子箱,从模块端子箱引出的线路穿钢管埋墙,埋楼板或埋地敷设。

9.2、平面图中所有火灾自动报警线路及50V以下的的供电线路、控制线路采用穿扣压式薄壁钢管保护,暗敷在楼板或墙内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

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

9.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每一总线回路地址编码总数应留1520%的余量,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超过32点。

10、设备安装
消防报警主机柜落地安装;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明装,安装高度为1.5米;端子箱在墙或柱子上明装,底边距地2米;声光报警器挂墙明装,安装高度 2.2米;各种模块就地安装在被控制的设备旁,并在附近设置尺寸不小于100100的标示;烟感探测器吸顶安装(有吊顶处嵌吊顶安装)。

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m,与墙或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0.5m。

扬声器于吊顶嵌装或吸顶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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