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卫管理办法详细版
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三篇)
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公民财产安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州市XX单位,包括直属单位、附属单位、授权单位。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是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卫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订、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规程,并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制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七条单位应当认真配合消防监督检查,接受消防安全检查,按要求整改消防隐患,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八条单位领导必须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工作的正确落实。
第九条单位领导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明确消防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
第十条单位领导应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单位领导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第十二条单位领导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人员,单位领导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纪律处分等。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应的检查细则和要求。
第十五条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查,其中包括全员演练和模拟火灾演练。
第十六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由经过培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完成。
第十七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包括: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员工是否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等。
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6篇)
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程序,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防火、防交通事故等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班组。
第三条保卫管理规定: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防范第一责任人。
2、员工不得将公、私款及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存放办公桌或其它文件柜内,否则责任自负。
3、财务部门的保险柜要严格执行存款规定,不得超存。
财务人员下班前应将保险柜密码打乱。
4、各部门人员在下班前,应将门窗锁好、切断各类电器电源。
非工作需要,下班后不得在办公室内滞留。
5、值班干部、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适时对本单位办公楼及周围环境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6、值班人员要确保公司的安全,要加强巡视,要注意防火、防盗,不准陌生人进入公司。
7、外单位人员来公司联系业务或会客,要与接待部门联系,接待部门同意接待后方可放行。
对于不认识的外来人员要进行询问,以防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内和厂区。
8、提前做好信访排查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各类信访问题化解在内部,坚决杜绝防止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以维护企业稳定的大局。
第四条消防管理规定:1、建立健全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职责和责任人。
2、公司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贯彻下达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器材台帐,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消防管理人员每季度或重大节日前组织防火巡查,有权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4、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专职人员需持证上岗。
5、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操作规程,建立消防档案,随时掌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6、各部门消防器材放置要布局合理,由防火干部定期检查,负责组织维护、保养、卫生、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消防保卫管理办法
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是指对建筑物、场所、场馆、车站、码头、进出口等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在现代社会中,发生火灾事件的频率不断上升,为了保障社会安全,消防安全事关重要,制定和落实科学规范、合理有效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是很有必要的。
建筑物消防保卫管理办法建筑物消防保卫管理是指对建筑物的设计、施工、验收、监督管理、维修和改建中的消防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筑物的设计建筑物的设计应该符合有关消防规范和标准,对面积大、高度、燃烧性能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应实行消防审查。
设计应考虑防火隔墙、防火门、疏散楼梯、疏散电梯等,保证人员疏散、消防器材设置、消防供水、防排烟系统、电源电缆等符合要求。
建筑物的施工、验收和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应遵循消防要求,建筑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每隔一段时间要进行消防检查与消防安全评估,并加强对加装电路、更换设备等改建工程的监管。
建筑物的维修和改建建筑物维修和改建时,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必须要对改建的方案、设备、材料等进行消防安全考虑,必要时进行消防审查。
场所消防保卫管理办法对于场所的消防保卫管理,也应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场所的设计对于公共场所,要保证设计中符合相应的消防规范与标准,例如,空间必须符合人员的疏散规范、电缆布置不得影响消防通道等。
场所的使用和维护所有场所的管理员需要熟悉消防用品及逃生物品的使用方法,对于场所消防用品,例如安全门、灭火器、消火栓、报警器等,要按照规定位置设置和保养,而不得作为其他用途所占用或移动所在位置。
同时对于场所的维护也应注重消防安全要求。
车站、码头、进出口等消防保卫管理办法设计车站、码头、进出口等不同场所要分别依据其不同的特点适应必要的技术要求,在设计阶段就要重视消防安全要求。
使用和管理在使用和管理方面,重点在于让所有的管理者和使用者了解消防安全知识,知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并且维护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结论消防保卫管理是所有场所和建筑物的必要要求,目的在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范文(4篇)
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范文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的管理,提高消防、保卫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管理。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保卫工作管理体系, 完善消防、保卫工作相关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消防、保卫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员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正确有效地开展应对工作。
第五条全公司的消防、保卫工作应当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形成综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条本规定的有关职责由消防、保卫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细化和实施。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各级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和执行消防、保卫工作的总体规划,保证人员、设备和物资的合理配置,确保消防、保卫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消防、保卫工作的组织机构,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灾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灾害应对设备和物资,组织开展相关演练。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保卫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了解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最新信息。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合合作,形成消防、保卫工作的合力。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公司的消防、保卫工作。
第十五条消防、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消防、保卫工作相关制度和流程;(二)组织开展消防、保卫工作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组织开展消防、保卫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四)建立健全消防、保卫工作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五)配备必要的消防、保卫设备和物资,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23年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2023年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保卫工作的管理,防范和减少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地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消防、保卫工作。
第三条消防、保卫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和支持。
第四条消防部门是指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从事消防工作的组织和人员。
第五条保卫部门是指从事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和人员。
第六条消防、保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组织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本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合作,确保规定的有效落实。
第二章消防工作管理第八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定期检查和评估执行情况。
第九条消防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查。
第十条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建筑物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各类消防设备应保持有效状态,疏散标志应明显可见。
第十二条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立消防器材和火灾报警装置,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进行定期检测。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火灾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并进行紧急疏散,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和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消防部门应加强巡查和监督,重点检查重点单位和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章保卫工作管理第十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定期检查和评估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保卫组织,指定专人负责保卫工作。
保卫消防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保卫消防管理制度模版消防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的消防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消防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保障的原则,实行责任明确、措施有效、管理规范和信息畅通的机制。
第四条消防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管理职责,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五条消防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第六条消防组织机构包括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管理部门、消防队伍。
第七条消防安全委员会是本单位消防组织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单位领导和消防专职人员组成。
第八条消防管理部门是本单位消防组织机构的执行机构,负责消防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九条消防队伍由专职消防人员和兼职消防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的消防检查、巡逻和灭火救援工作。
第十条消防组织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吊车、灭火器材等。
第十二条消防水源应当保持畅通,保证供水充足,并做好水质检测和消防水箱的清洗工作。
第十三条消防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占用,确保消防车辆和人员能够迅速进入现场进行灭火救援。
第十四条消防吊车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检验和维修,确保能够有效地进行高空救援。
第十五条灭火器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定期检验和维修,保证可靠、有效地使用。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加强单位消防工作的重要手段,所有员工都应当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常识、火灾预防、灭火逃生等,可以通过理论教学、实操训练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范文(4篇)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各个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本单位消防保卫管理工作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有关部门和力量,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相互支援,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本单位消防保卫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目标是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确保人员撤离和财产安全,降低损失,提高单位的安全防范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五条本单位每年都要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定期进行火灾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逃生和灭火知识,并熟悉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二章消防保卫组织第六条本单位设有消防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消防保卫计划和各项措施,进行消防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个部门设有消防员,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员必须定期接受消防培训,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一定的火灾现场处置能力。
第八条本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九条本单位还可以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专业的队伍,具备救援能力,能够熟练处理火灾事故和其他应急事件。
第十条消防保卫部门、各部门消防员和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必须保持密切联系,形成联动机制,保证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
第三章消防设施第十一条本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楼梯、火灾报警器等。
第十二条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的使用须按照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堵塞、封闭或转移。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的布局和设置必须符合建筑消防规范,满足火灾燃烧时的疏散需求,并建立疏散示意图。
第四章火灾预防和应急措施第十五条本单位每年都要制定火灾预防计划,建立常态化的巡查制度,解决火灾隐患,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落实。
消防安全保卫管理条例
消防安全保卫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各类场所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文化娱乐活动等。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第三条每个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的成员应当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专职人员等。
第五条消防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条消防专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消防设施第七条每个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消防安全需求,建立健全消防设施。
第八条消防设施包括防火墙、消火栓、灭火器、火灾报警系统、排烟设施等。
第九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第四章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条每个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火灾隐患排查计划,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发现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章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每个单位应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和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和公众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演练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应的消防演练。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消防保卫管理办法
消防保卫管理方法消防是一个与生活密不可分的紧要方面,而消防保卫管理则涉及到安全、法律、系统等浩繁领域。
为了更有效地防备和掌控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订立和落实消防保卫管理方法非常必要。
下面将从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设施管理、消防警示标识标志、消防培训制度等几个方面探讨消防保卫管理方法的订立与落实。
一、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是订立消防保卫管理方法的基础性工作,是消防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也是消防管理的有机部分。
要建立完善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首先必需认真讨论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消防保卫管理层级,订立消防保卫工作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等管理标准文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消防保卫管理工作规范、高效、科学。
二、消防安全设施管理消防安全设施是指为消防防备、灭火救援、疏散人员等供给依据的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等。
为保证消防安全设施达到预期效果,需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的管理。
实在做法包括:1. 定期检测、维护和更新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2. 确保消防设施适时得到配备和更新;3. 建立消防设施台账,对消防设施的情形、维护保养记录等进行管理,以便于更好地按规定进行消防检查、考评;4. 因房屋建筑结构更改而导致消防设施的变化,要适时更新记录,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三、消防警示标识标志管理消防警示标识标志是指在消防系统中用于警示和引导人员的标识、标志和信息,可以保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疏散、避难和灭火。
为保证消防警示标识标志的作用发挥得到充分保障,需加强对消防警示标识标志的管理。
实在做法包括:1. 在必要的场所和设施上设置统一、规范的消防警示标识标志,确保人员谙习;2. 定期检查消防警示标识标志是否鲜明、清楚、规范;3. 精准记录消防警示标识标志的位置、类型以及编号等信息;4. 确保消防警示标识标志对人员具有警示效果。
四、消防培训制度消防培训制度是为完善消防保卫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观念和应急处理本领而订立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消防保卫管理办法
消防保卫管理办法为确保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防范火灾事故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消防保卫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人员培训、消防设施和器材、防火安全措施及日常检查等方面。
一、组织管理1、单位应当建立消防保卫组织机构,明确消防主任等职位,制定相应的消防保卫制度和责任制。
2、单位应当设立消防保卫警卫室,由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
3、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包括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人员培训、消防检查记录等。
二、人员培训1、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
2、特定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消防操作和逃生自救培训。
如消防队员、警卫人员等。
3、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并开展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检验培训成果。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1、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保持其正常可用。
2、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跟踪。
3、应当配备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包括呼吸器、救生绳等,以备紧急情况下的使用。
四、防火安全措施1、单位应当进行火源限制和易燃物品管理,特别是对明火和加热设备的使用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2、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仓储产品,应当建立完善的分类和储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隐患排除。
3、应当加强电气设施管理,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并确保线路安全。
五、日常检查1、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火灾逃生通道、灭火设施、电气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查询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核,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解决。
3、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
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隐患,应当采取措施隔离其影响范围,以免发生事故。
以上是消防保卫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只有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火灾事故发生率接近于零,减少火灾对人员财产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施工现场指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场地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火灾风险评估第六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每年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并报告监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带、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防火意识和防火能力。
第三章施工现场防火措施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和疏散防护设施,确保人员疏散通畅。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明显标志,标明火源禁止、易燃易爆区域等,提醒人员注意防火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岗位,负责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理,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火灾紧急预案,明确各种火灾风险场景下的应急措施,确保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监控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四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并按照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应对。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暂避。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加强对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消防保卫工作制度,促进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第四条本单位消防保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明确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安全保卫部门、工程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代表等,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的决策和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消防保卫管理工作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本单位消防保卫管理工作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形成上下联动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本单位消防保卫管理工作坚持法制管理,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责任制第九条本单位各级领导对自己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部门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
第十条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对消防工作负有具体的组织落实责任,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部门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具体的执行责任,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各部门的领导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加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全体员工对自己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责任,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第十四条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对自己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要建立健全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度。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本单位消防保卫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灭火、防火、逃生救援等措施,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2024年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保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消防、保卫工作是指为防止、减少和控制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所进行的一系列工作。
第四条消防、保卫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即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责任明确,层级管理。
即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在消防、保卫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实行层级管理。
(三)综合防控,全民参与。
即以防控为核心,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体人民群众参与到消防、保卫工作中。
第五条消防、保卫工作应当贯彻以下方针:(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即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保卫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形成合力,确保消防、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科学防控,提高能力。
即通过科学的防控手段和措施,提高消防、保卫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依法治理,从严管理。
即根据法律法规,对消防、保卫工作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工作依法开展。
第二章消防工作管理第六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明确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消防工作应当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消防设施建设。
即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二)消防培训。
即对单位和个人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和防火稳定能力。
(三)消防演练。
即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火源监控。
即建立火源监控系统,对可能引发火灾的场所和设备进行监控,提前发现隐患,做好防范工作。
第八条消防工作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
第九条各级消防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条对于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三篇)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引言:火灾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
因此,加强消防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和减轻火灾危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以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减少火灾事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提高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制定本《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所有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消防安全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消防保卫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机构,明确消防保卫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并进行整改。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单位应当设立消防保卫管理机构,负责消防保卫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消防保卫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正、副消防保卫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消防保卫管理机构应当与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建立配合机制,共同推进消防工作。
第九条每个部门应当设立消防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并与消防保卫管理机构保持通畅。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保卫管理机构进行培训,提高其火灾防控能力。
第三章责任制度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消防保卫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每个部门应当设立消防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第十三条每个部门的消防专职人员应当定期向消防保卫管理机构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每个部门应当建立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每个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火灾防控措施第十六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的建设和配置。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
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三篇)
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保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公民等。
第三条消防、保卫工作是指为预防、扑灭火灾、保卫单位和人员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
第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消防、保卫工作的重视,加强自身的消防、保卫意识,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条消防、保卫工作的目标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消防工作管理规定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工作的职责和分工。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配置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工作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消防检查、消防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记录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修情况,演练、宣传教育的计划和实施情况,以便于日后的检查和审查。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培训,掌握基本的灭火、疏散和救护技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卫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保卫工作的职责和分工。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保卫力量,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保卫巡查制度,做到全天候、全方位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入出单位人员的管理,做到人员身份查证,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场所、重要设施、重要档案、重要信息的保护,设置专门的保卫措施,并定期进行保卫演练。
第四章监督及惩处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因消防、保卫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保卫管理办法
消防保卫管理办法1.?目的:通过对日常消防保卫的管理,使项目内部消防保卫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消防保卫预防措施落实,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做好应急准备响应和员工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障员工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活动中,对消防保卫的管理。
?3.?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4.?定义:4.1项目保卫部职责:4.1.1保卫部是全项目消防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 •负责传达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消防保卫管理的办法和规定, 并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
4.1.2负责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4.1.3负责审定专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资格。
4.1.4参加项目安全文明工地消防保卫考评验收。
4.1.5负责项目消防保卫方案、预案的审查、核定。
4.1.6参加公司组织的每月对直管项目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检查。
4.1.7协助项目办理消防安全施工许可证;4.1.8督促项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到位,使之适应环保和防火安全需要;4.1.9督促项目落实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4.1.10为项目提供消防内业资料样本;4.1.11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单位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和火灾事故。
4.2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职责:4.2.1项目经理是本单位消防、治安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防火安全和治安防范负全面领导责任。
4.2.2全面落实《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各项内容及本办法有关规定。
4.3项目经理、生产经理主管消防保卫领导职责:4.3.1担任项目防火、治保小组组长,对本单位消防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3.2定期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消防治安综合治理会议, •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消防、治安隐患及问题;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消防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消防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建立责任体制一、消防、保卫工作机构成立由公司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消防、保卫工作。
同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保卫工作负责人。
二、消防、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瓮安县消防、保卫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结合公司实际,进行消防、安全保卫宣传教育,解决消防、保卫安全隐患,督促检查各种。
三、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一)对本部门消防、保卫工作负责人有直接领导责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消防、保卫工作的指示,把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结合本部门重点部位落实到人。
(二)经常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检查,堵塞漏洞,保证安全。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案;发生失密事件,报告主管领导,由综合管理部协助追查。
四、综合办公室保卫员职责进行经常性的公司消防、保卫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对暂时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组织加强节假日日期的消防、保卫值班、巡逻,做到能够及时、妥善处理紧急重要事项。
五、公司员工职责(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保卫的法律、法规及内部各项安全管规定。
(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承担的消防、保卫任务。
(三)揭发检举不法行为。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一、按照防火要求,办公区域均布置足够数量的防火器材;保卫人员每年组织检修一次,及时更换不合格器材,确保正常使用。
二、各种消防器材和安全设备不经保卫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或更换;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乃至处分。
三、公共办公室内部提倡不吸烟。
违者,若引起火灾,将给予行政处分并承担相关责任。
四、办公室、员工宿舍内严禁随意布线,工作需要的,须经综合办公室审批同意并指定专人负责;未经审批私自布线引起火灾的,由使用者承担责任。
五、不准在办公室区域内用火销毁文件,必需时,须经综合部同意,到指定部位销毁,并做到火灭人走,不留死火。
第三章安全保卫管理一、财务部(一)财务部取大笔现金,要使用安全包,二人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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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7252(管理制度范本系列)消防保卫管理办法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消防保卫管理办法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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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通过对日常消防保卫的管理,使项目内部消防保卫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消防保卫预防措施落实,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做好应急准备响应和员工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障员工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活动中,对消防保卫的管理。
3.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4. 定义:4.1项目保卫部职责:4.1.1保卫部是全项目消防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 •负责传达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消防保卫管理的办法和规定, 并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
4.1.2负责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4.1.3负责审定专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资格。
4.1.4参加项目安全文明工地消防保卫考评验收。
4.1.5负责项目消防保卫方案、预案的审查、核定。
4.1.6参加公司组织的每月对直管项目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检查。
4.1.7协助项目办理消防安全施工许可证;4.1.8督促项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到位,使之适应环保和防火安全需要;4.1.9督促项目落实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4.1.10为项目提供消防内业资料样本;4.1.11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单位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和火灾事故。
4.2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职责:4.2.1项目经理是本单位消防、治安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防火安全和治安防范负全面领导责任。
4.2.2全面落实《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各项内容及本办法有关规定。
4.3项目经理、生产经理主管消防保卫领导职责:4.3.1担任项目防火、治保小组组长,对本单位消防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3.2定期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消防治安综合治理会议, •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消防、治安隐患及问题;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4消防保卫管理岗位人员职责:4.4.1办理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许可证。
4.4.2制定项目工程消防保卫方案、预案,并按规定上报,由上级审核后负责落实。
4.4.3负责对外联队民工或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场治安、消防规章制度、管理措施的教育。
4.4.4负责落实本单位与外联队, 属总包管理的分包单位(含建设单位指定选用的分包单位)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4.4.5按照工程进度, 根据消防保卫方案要求, •落实消防器材和保卫措施。
负责检查消防设施配套完好, •落实隐患整改。
项目需维修、更新消防器材时, 负责向上级保卫部门提出计划。
4.4.6落实施工现场警卫人员, 负责日常管理。
•落实组建义务消防队,不定期组织进行灭火知识业务培训。
4.4.7熟知本单位重点防范部位, 按照规定落实防范措施。
4.4.8负责施工现场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用火证的审批; 负责现场使用电热器具的审批; 负责检查工程内设库、•存物及防水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4.9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治安防范检查。
•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录。
遇有重大消防、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保卫部门。
4.4.10负责处理项目上发生的一般消防违章和治安问题。
发生一般刑事案件和火警时要保护好现场, 立即报保卫部并配合查处。
4.4.11负责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牌设置到位。
4.4.12按照本办法记录内容和保卫部下发的消防内业资料目录, 负责建立完整的内业资料。
项目结束后, 资料移交公司保卫部门。
4.5项目经理部门卫、更勤人员职责:4.5.1热爱本职工作, 当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 •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5.2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 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来客、探亲、访友或联系业务人员, •必须出示证件, 办理登记手续方能进入。
4.5.3做好值班记录和登记。
交接班时, 交待要清楚, •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4.5.4严格检查携带物品出门人员和运物出去的车辆, •无出门条或手续不全的, 不得放行, •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4.5.5值班期间, 必须对防范重点部位勤检查,夜间要定时或不定时巡查, 确保安全。
4.5.6协助项目专职保卫管理人员维护内部生产、生活秩序, 协助制止打架斗殴、偷盗、赌博等不法行为。
4.5.7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要奋力抓获, 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不受侵害。
4.5.8值班人员要遵纪守法, 坚持原则, 严禁监守自盗。
•因工作失职, 发生盗窃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 应酌情负赔偿责任。
5工作程序:5.1消防许可证办理程序:5.1.1新开工程具备条件的项目, 在开工前15日内, •由项目专职保卫管理人员,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施工现场保卫工作标准, 结合工程现场具体情况,按照公司保卫部下发保卫方案样本制定该工程保卫方案、预案。
报公司保卫部审批后,由项目消防专职管理人员携带办证所需全部资料到当地公安消防管理机关办理消防安全施工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
5.1.2因建设单位原因无开工许可证,开工前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办理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而开工的,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因无消防许可证开工引发的后果, •由谁承担责任, 协议由项目负责人落实签订。
5.2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工程消防保卫方案、预案的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3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5.3.1消防器材的配备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5.3.2地上消防栓。
水源干线管径为100毫米。
一个项目最低不少于2个地上消防栓。
2万平米至5万平米工程, 地上消防栓设4~6个;5万平米以上的工程酌情增加(满足一个消防栓有效半径50米),每个消防栓配消防水带2盘(每盘25米)。
地上消防栓处要有明显的标志。
消防栓、管道冬季要有保暖防冻措施。
5.3.3消防竖管(北京地区以外区域性分公司以当地规定为准)。
24米以上高层建筑,每个栋号单设消防竖管, 由水源引至蓄水池(或加压泵)的管径为100毫米, 由加压泵出去的支线(即竖管)管径不小于65毫米。
竖管每层设消防栓口,每个消防栓口配同规格消防水带2盘(每盘25米)、水枪一支。
5.3.4消防泵房及消防泵。
消防泵房要正规牢固,不得用易燃材料支搭。
泵房顶要有防砸措施。
3万平米以上的工程, 设两台消防泵(备用一台)。
消防泵的专用电源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
泵房设在地下室的时侯, 其控制开关的值班室应设在地上, 便于操作, •泵房要明确专人值班, 一有火情, 消防泵即能起动使用。
消防泵蓄水池容量最少不低于15吨。
5.3.5灭火器。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种类必须与配置场所危险等级相适应,有针对性,数量适当。
办公区、生活区每栋不少于2~4具. 木工房4具, 液化石油气使用地点4具, 油漆、烯料等易燃物品存放处4~6具, 料具库4~6具,机械维修地点2~4具,明火作业地点1~2具。
5.3.6消防器材进场, •由项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逐个检查验收、登记。
并在每季度对灭火器检查一次,每个灭火器上要标明有效期或换药时间。
5.3.7消防器材新购、维修及灭火器需换药时, •由项目专职保卫管理人员提出计划, 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公司保卫部门落实到位。
5.4分包人员的管理:5.4.1外联队人员及由项目总包管理的分包单位人员入场后,三日内由项目消防专职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入场治安、消防安全常识及规章制度教育。
•教育内容以公司保卫部下发消防治安入场教育提纲为基础内容。
教育后由外联队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在教育记录表上签名,并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教育时要逐人核对花名册与身份证, •防止无证人员或冒名顶替人员混入。
5.4.2由建设单位指定(选用)的分包单位, 凡是总包(我方)•未收取该分包管理费用的, 分包进场后5日内, 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明确该分包管理关系的协议书。
•由项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协议书的签订。
5.4.3外联队人员宿舍,实行一人一铺, 每床编号,每床挂床头卡。
床头卡记载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外联队单位名称。
床头卡上盖项目公章。
特殊情况不具备挂床头卡的宿舍,应将宿舍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统一张贴室内,以备查验。
5.4.4每栋(处)外联队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区,在主要出入口, 楼梯口显眼处, 设宿舍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牌一块。
5.5电气焊、明火作业管理:5.5.1公司属电气焊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电气焊工的操作证复印件交存项目保卫部门备查。
•由项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代表项目经理部与电气焊工逐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凡未在项目保卫部门备案的电气焊工,不得在该项目从事电气焊作业。
5.5.2明火作业, 是指使用电气焊作业及防水作业。
作业前,必须先由工长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交底, 作业人持安全交底书和操作证到项目保卫组, 交由项目专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查验, 并对作业人资格、作业面、•作业周边情况及环境进行检查后, 符合施工作业的, 签发用火证(防水作业要填写审批表)。
作业人持用火证, 并配带灭火器材, 落实看火人方可进行明火作业, 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当日有效。
非项目专职消防保卫人员签发的用火证一律无效。
5.6电热器具的审批管理:5.6.1施工需使用电炉, 或者用其他电热器具取暖保温, 使用前必须由使用单位工长或负责人对使用人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使用人持安全交底书, 交项目保卫部门, •领取填写电热器具审批表, 经项目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审批同意后, 方可使用。
未经审批同意使用的, 一律按违章处罚。
5.7工程内住人、设库的管理:5.7.1在施工程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
5.7.2在工程内因施工需存物、设库的, 由存物或设库单位的负责人到项目保卫部门领取存物设库审批表,按审批表内容填写后, 经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准在工程内存物、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