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涉税问题

合集下载

关于私车公用的情况说明

关于私车公用的情况说明

关于私车公用的情况说明
私车公用是指员工在公务需要时使用个人车辆完成工作任务。

这种做法通常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公共交通费用或应对突发情况。

然而,私车公用也涉及到一些管理和财务问题,需要充分考虑和规范。

以下是对私车公用情况的一些说明:
1、合法性:私车公用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需要明确约定相关细节,确保合法合规。

例如,企业可以与员工签订协议,明确使用私家车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事项、费用报销等事宜。

2、保险与安全:私车公用存在一定的保险与安全风险,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

例如,企业可以购买第三方责任险或商业综合险,保障员工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应要求员工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3、费用报销与核算:私车公用涉及到的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需要建立完善的报销与核算制度。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报销标准和管理流程,确保费用合理、透明。

4、管理规范:私车公用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规范,包括审批流程、使用记录、车辆维护等。

企业可以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使用私家车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5、涉税问题:私车公用可能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问题,需要关注相关税收政策并合规处理。

例如,员工使用私家车产生的费
用可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缴纳。

总之,私车公用是一种常见的用车方式,但需要充分考虑和规范相关细节,确保合法合规、安全可靠、费用合理。

企业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协调,实现有效管理和优化资源配置。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研究2017-7-26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研究2017-7-26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研究近几日,朋友们探讨关于“私车公用”的问题。

出现“私车公用”往往是各有各的客观原因,但业务不可避免,财务却出现很多麻烦。

朋友们提出了很多处理方式,综述起来,各有各的取舍,各有各的风险,想不付代价的处理“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可能没有完美的方案。

笔者在此将分情况进行探讨。

1、“私车公用”的公司情况分析先看一个公司可能面对的情况:一、公司有车,但车不够用,私车公用的费用不大二、公司有车,但车不够用,私车公用的费用大三、公司没有车,私车公用的费用不大四、公司没有车,私车公用的费用大2、“私车公用”的常见处理方案分析下面看一下通常可采用的处理方案:方案一:不签租赁协议,私车公用直接报销相关费用。

不少公司应该都是这么操作的,最大的优点是不增加工作量,便于操作。

但这种操作方式也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报销费用的发票必须是公司抬头。

企业员工直接将车辆使用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如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报销,不要体现为个人行为,即不要在账面上体现出私车公用的痕迹。

2.报销费用的金额要符合业务逻辑。

假设公司自身有一辆车,但一个月洗车费就报了30次,这显然是不符合常识的;一个月报了能跑3万公里的油费,这也不符合逻辑。

所以私车公用增加的相关费用,要有限度,标准就是在自有车辆的相关费用范围内可以讲得通。

3.报销费用的内部管理要审批并备查。

在此种情况下,内部管理要有规范的审批,准确登记,供内部备查使用,谨防虚报多报。

结论:方案一比较适用于情况一,即私车公用的费用作为自有车辆的费用入账,在工作到位的情况下应该是没有多少税务风险的。

但如果是其他三种情况,被查出来,就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因为报销的这部分费用会被认定为发放给员工的补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第245号)中规定对公司以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涉税处理: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该收入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处理

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处理

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处理私车公用是指私人所有的车辆或者在个人名下的车辆,却被公司或者其他机构用于公务出行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涉及到税收政策、会计核算等方面。

下面将从财税账务处理的角度来说明私车公用的相关问题。

一、税收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作单位为员工提供用于公务的私车,确定其使用公务私车产生应纳税款额的,可以视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工作单位和员工都应当依法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处理财税账务时,公司需要遵守相关税收政策,确保按照法律规定正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会计核算对于私车公用的财务核算,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会计制度和账务处理流程。

首先需要明确私车公用的用车情况,包括公务出行的目的、里程数、时间等信息。

然后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费用的核算和发放,确保公务私车的费用支出能够得到合理的报销。

对于私车公用的财务核算,公司还需要对相关支出进行明细的记录和分类,以便后续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

同时,公司还需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处理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时,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操作,做好相关资料的保管和备案工作。

三、财税合规风险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处理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公司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避免出现不当操作或者违法行为。

在处理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时,公司需主动了解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的变化,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同时,公司还需加强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防范潜在的财税风险。

在处理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时,公司应当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操作,确保税款的及时缴纳和申报,避免因此导致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

同时,公司还需加强内部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税务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合规风险。

四、财税管理优化为了更好地处理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公司可以借助财务软件和信息化技术,实现财税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和分析。

私车公用,零元租金,税局到底能否视同销售或核定征税?

私车公用,零元租金,税局到底能否视同销售或核定征税?

私车公用,零元租金,税局到底能否视同销售或核定征税?
1、单位无偿使用私人车辆是否需要按市场价格核定租金价格从而缴纳各种税金呢?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的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这里明确的是单位以及个体户,但不包括个人。

所以对无偿使用个人私车行为,不需要视同出租缴纳增值税。

由于使用私车,车主个人并没有取得任何所得,所以也就不存在视同所得问题,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社会常识来分析,为什么税法在指定的时候不包括个人呢?
因为个人的购车行为主要目的是日常出行方便,而非个人经营所需,这样规定也比较符合中国的民俗。

反过来如果是企业的车辆免费出借给另外一家企业,那就需要视同销售了,因为企业是盈利为目的,而非慈善机构。

3、如果税局认为个人的行为价格明显偏低切无正当理由呢?
应对办法:0元租金,等于是没有收费,何谈偏低呢?就没有,怎么能说低呢?
相反如果个人收了1分钱,麻烦了,税局就有理由认为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行使核定权的条件已经构成。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Preface前言私车公用是很多企业都存在的现象,因公司自有车辆不够,或者特殊岗位等原因,员工个人将自有的车辆用于公司的公事公务,因此产生了相关车辆费用,那么相关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以及关于私车公用的涉税情况,下面我们一同探讨:analysis分析(一)私车公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官方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私车公用涉税情况1、企业所得税根据官方回复,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小必也为大家总结了如下要点:①员工与公司双方需存在租赁关系,签订租赁合同,取得租赁发票;②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需符合市场公允价值;③车辆是为公务使用,而非私人生活使用;④根据合同约定,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税前扣除;⑤发生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固定费用支出不得扣除。

2、个人所得税在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协议的前提下,公司向员工支付租赁费用,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财产租赁”税目,适用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小必提醒: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低于800元的租赁费用,是不用缴纳个税的哦。

但若公司与员工未签订租赁协议,车辆使用的相关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的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私车公用税务处理

私车公用税务处理

私车公用税务处理私车公用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比如公司员工利用私家车出差、接送孩子上下学、外出旅游等。

但是,私车公用涉及到税收问题,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进行合理处理。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私车公用税务处理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税法规定根据税法规定,私车公用属于个人财产转让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征纳税款。

具体来说,私车公用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等。

在办理征税手续时,应如实申报个人收入和税款,遵守税收政策。

二、税务处理流程1.申报征税:私车公用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征税。

填写相关表格,如《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提交所需证明材料,如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等。

2.缴纳税款: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金额,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

可以选择线上缴税或线下银行汇款等方式,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3.保留相关证明: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后,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明文件,如申报表格、票据、缴税凭证等。

以备日后税务检查或备案使用。

三、注意事项1.按规定征税:私车公用需按照税法规定征纳税款,如私人小范围共享车辆,部分地方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要合理规避风险,避免违法行为。

2.保持记录:私车公用时,应保持相关记录,如行驶里程、使用时间、费用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核实税务处理依据,保障自身权益。

3.咨询专业人士:如果对私车公用税务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士或律师。

他们可以提供详细解读和实用建议,帮助你规避税收风险。

四、结语私车公用是一种常见行为,但涉及到税务处理问题,需要留意相关法规和规定,合理办理税务手续。

只有遵守税收政策,按规定征纳税款,才能确保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日后税务风险。

希望本文对私车公用税务处理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私车公用应该注意的十大问题

私车公用应该注意的十大问题

私车公用应该注意的十大问题
1、签订的有偿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无效。

2、签订有偿租赁合同的员工,必须是车辆的所有者,车管所登记的名字、机动车发票上的收票人必须是员工自己,不得为亲属名字。

3、有偿租赁合同中对应的车辆为企业租赁,不得计入企业固定资产。

4、员工购买车辆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在企业抵扣。

5、员工收取公司的租金,去税务局代开的专票(3%)允许企业抵扣。

6、如果能够严格区分出员工车辆为企业生产经营所消耗的油料、修理费,企业除了可以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外,取得的专票也可以抵扣增值税。

7、签订了有偿租赁协议,员工必须向企业提供租金发票,可以报销的油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也必须取得单位抬头的合法合规发票才可以报销,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8、员工车辆的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不允许报销,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并扣除。

9、签订有偿租赁协议,员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缴纳的个税,按照“财产租赁所得” 来计算。

加油费、修理费等报销部分不需要交个税。

10、如果企业直接发放车补,员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一、使用汽车发生的汽油费、修理费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标题:关于企业自有应征消费税车辆用于企业经营所发生的汽车油费及修理费进项税抵扣的问题问题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请问企业自有应征消费税车辆用于企业经营所发生的汽车油费及修理费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条例第十条和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企业购入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提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同时在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以下是两个地方文件规定汽油费及修理费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问题回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用于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汽油费及修理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2012/03/19综上所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购入时其本身的进项税额。

而其用于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汽油费及修理费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所以,在私车公用中汽车用于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汽油费及修理费的进项税额也是可以抵扣的。

私车公用如果税务处理方案不当个人有风险

私车公用如果税务处理方案不当个人有风险

私车公用如果税务处理方案不当个人有风险私车公用是指个人将私人汽车用于商业目的,比如顺风车、打车平台等。

这种行为可能在税务处理方案不当的情况下,给个人带来潜在的风险。

在本文中,将探讨私车公用的风险以及如何避免这些风险。

首先,私车公用可能会导致个人面临税务问题。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私车公用可能被视为商业运营,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如果个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的风险。

因此,私车公用的个人必须了解相关的税收规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税费,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其次,私车公用还可能导致保险问题。

私人汽车通常通过个人购买的车辆保险进行保障,但一旦将汽车用于商业目的,车辆保险通常无法覆盖相关风险。

如果发生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个人可能面临无法获得保险赔偿的风险,这可能会给个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进行私车公用之前,个人应咨询保险公司,了解是否需要额外的商业保险来覆盖相关风险。

此外,私车公用还可能引发法律风险。

不同国家或地区对私车公用的法律规定并不相同,一些地区可能禁止私车公用,或者对私车公用设置了一些限制。

如果个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比如罚款或驾照暂停等。

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个人应该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确保私车公用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除了以上的风险之外,私车公用还可能存在其他潜在的风险,比如车辆磨损加剧、交通事故风险增加等。

这些风险可能会给个人的车辆和个人的安全带来威胁。

因此,在进行私车公用之前,个人应该仔细考虑风险因素,并评估是否值得冒这些风险。

为了避免私车公用带来的潜在风险,个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风险。

首先,个人应该咨询专业人士,比如税务顾问或律师,了解私车公用的税务和法律要求。

专业人士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关建议,并帮助个人合法合规地进行私车公用。

其次,个人应该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来覆盖私车公用可能产生的风险。

商业保险可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保护个人免受潜在的经济损失。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及帐务处理-文档资料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及帐务处理-文档资料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及帐务处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个人经济收入增长,私家车增多,私车公用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由于所有权不属于单位,且纳税人对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税收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没有统一的具体规定,给财会人员带来新课题,更会带来税务风险。

解决涉税问题应根据地方税务机关具体规定办理。

没有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或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

税前扣除要遵循与企业所得收入相关的原则,财务处理时要注意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处理问题。

1.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根据目前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办法,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认证,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并且相关的费用确实是单位使用汽车发生的,发票也是开具给单位的。

因此,单位使用员工个人汽车支付费用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汽车不属于单位,进项抵扣会有很大的风险,细细推敲,进项税金抵扣站不住脚。

如果单位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存在这种风险。

2.企业所得税处理“私车公用”对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能不能扣除问题,二是扣除限额问题。

2.1税前扣除必须把握相关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因此,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3.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4.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私车公用需按工资交个人所得税

私车公用需按工资交个人所得税

私车公用需按工资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私车公用需按工资交个人所得税。

此处的“私车公用”一般指的是企业单位向员工提供私人汽车作为工作交通工具,且企业支付汽车相关费用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将汽车使用所得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以便缴纳个人所得税。

接下来将从相关规定、税务处理和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是在个人获取和增加经济收入的过程中按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收。

其中,“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稿酬、经营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等”。

对于私车公用情况,企业单位提供员工私人汽车作为工作交通工具,企业支付相关费用,这属于企业向员工提供的一种经济利益,因此应当将其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

其次,针对私车公用需按工资交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处理办法,员工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向单位领取报销凭证,将汽车使用费用(如汽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二是通过个人完善相关报销流程,将相关费用报销到单位,同时要求单位在纳税申报时将其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三是积极配合单位进行相关税务处理,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主动缴纳应缴税款。

最后,对于私车公用需按工资交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应对措施,员工可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意控制汽车使用费用的支出,尽量减少相关费用的发生,以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另外,积极学习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定期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以确保合理合法地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出现纳税纠纷。

综上所述,私车公用需按工资交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我国税收制度相关规定而来,员工在享受私人汽车作为工作交通工具的同时,也需按照规定将其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进行处理。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员工要加强个人的税收意识,及时进行申报和缴纳,做到合理避税、规范缴税,以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切实履行纳税义务。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及帐务处理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及帐务处理

费; 过路过桥费 : 停车 费。 不可 以在所得税 前列支 的汽车 费用包括 :车辆保 险费; 维
修 费 : 辆 购 置 税 : 旧 费等 。 车 折 2 . 前 扣 除 不 能 超 标 准 2税 20 0 8年 1月 1日 ( 含 )以前 , 据 不 根 《 国家 税 务 总局 关 于 企 事 业 单 位 公 务 公 车
会计准则没有统一的具体规定, 给财会人 员带来新课题 , 更会带 来税 务风 险。解决
涉 税 问题 应 根 据 地 方 税 务 机 关 具 体 规 定 办理 。没 有 规 定 的 , 所 得 税 处 理 的一 般 按
原则或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 的做法 处理 。 税 前扣除要 遵循 与企业所得 收入 相关 的 原则 ,财 务处理时要注意个人所得税 、 企
的 企 业 而 言 显 然 是 有 利 的 , 要 企 业 实 际 只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 , 人经 济收入增 个
长 , 家 车 增 多 , 车 公 用 现 象 也 越 来 越 私 私 普 遍 。 由于 所 有 权 不 属 于 单 位 , 纳 税 人 且 对 私 车 公 用 的 税 务 处 理 , 收法 规 和 企 业 税
19 0
10 10 0 4 万 元 ) 当 年 工 资 总 额 为 0 + 0 0 =2 ( ,
2 4万 元 , 工 资 允 许 税 前 扣 除 限 额 为 6
‘ 车 公 用 ” 税 问 题 及 帐 务 处 理 申 报 所 得 税 时 调 增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7 ‘ 私 涉 2万
10 0 4 万 元 ) 当 年 已 支 出 职 工 福 利 00 =2 ( ,
纳税 。2在租赁合 同中约 定使用个人汽车 . 所发生的费用 由单位承担。3租赁支 出和 .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的分析与归纳总结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的分析与归纳总结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的分析与归纳总结随着个人经济收入的快速增长,私家车越来越多,私车公用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由于汽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公司,并且纳税人对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税务总局也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规定,对纳税人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遇到的主要问题有:1.使用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汽车发生的费用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3.员工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解决上述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2.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或则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

因为没有具体的统一规定,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会有一些惯例。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根据目前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办法,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认证,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并且相关的费用确实是公司使用汽车发生的,发票也是开具给公司的。

因此,公司使用员工个人汽车支付费用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汽车不属于公司,进项抵扣会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存在这种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外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遵循据实扣除的原则,内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因此,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 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车辆公用涉税方案

车辆公用涉税方案

车辆公用涉税方案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车辆的涉税问题也备受关注。

针对车辆的公用涉税问题,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方案。

方案一:全额扣除在车辆公用上,企业可以按照车辆的使用频率、公里数等,将车辆使用的费用全额列入成本,从而扣除相关税金。

这种方案的实施较为简单,且可以较大程度地降低涉税成本。

但是如果企业车辆的使用频率较高,那么该方案的效益将不够明显。

方案二:燃油费比例扣除企业可以按照车辆的燃油费用比例来扣除相关税金。

这种方案可以更精确地反映车辆的使用情况,但是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管理难度。

方案三:标准里程扣税在该方案中,企业可以按照车辆的标准里程来计算相关税金。

这种方案可以避免在实际使用中产生的个体差异,从而降低了管理难度。

但是,这种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合理的标准里程,否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成本。

方案四:车辆购进税金抵扣方案在一些地区,企业在购进车辆时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这种优惠可以通过抵扣涉税款项来实现。

但是这种方案需要在车辆购置时就进行考虑和规划,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制度和要求。

方案五:车辆租赁代扣税金方案在车辆租赁代扣税金方案中,企业可以委托车辆租赁公司代为扣缴税金,以减少自身的管理难度和操作成本。

但是,企业在选择租赁公司时需要注意对方的信誉和资质,从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

总的来说,车辆公用涉税方案的制定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同时需要遵守国家、地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既要达到涉税优惠的目的,同时也要保证合法合规。

会计干货之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

会计干货之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

会计实务-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私车公用烦死我了!随着这几年创业公司的增加,很多企业都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企业没法摇到车牌,没办法只能租用汽车;企业公车不够,市场部员工出去拓展业务,只能开着自己的车出去开展活动,然后拿着过路费发票和加油票来财务报销了。

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起来确实脑袋都大:不给报销吧,那是老板安排的,每月累计金额又很大。

报销了吧,自己都看不下去,公司没有车,每月报销几万油费和过路费。

矛盾的会计心结!现在经常碰到会计都说,到处没有确定答复,其实不是没有确定答复,而是有时候自己对此有侥幸心理或者私心!很多企业私车公用,什么税都不交,的确存在,而且还不少。

这就增加了很多会计对私车公用的困惑,到底交还是不交?现在租赁私人汽车开发票好麻烦,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好高啊,万一开发票了,这些成本太高。

理解私车公用就这么简单!企业租赁个人的车辆发生的汽油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看法律咋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这个看上去很是抽象的,但是这个原则确实最根本的对于成本的扣除而言。

首先你们企业的私车公用是实际发生的,没问题;和收入有关系的,这一点你的报销说明很重要:如果说你们开私车去旅游、接待客户的话,就不是很符合这一条了。

如果说租赁私车去拓展业务,去宣传新产品,肯定是没问题的。

合理的支出,这一条很重要,从北京到天津去了来回,一辆普通小汽车的油耗竟然是铲车的油耗的话,很明显就不是合理的支出了!当然了,这些合理的支出肯定要有依据啊,依据是什么啊,合同肯定要有、发票不能少、内部控制流程不能少。

这个规定更具体: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5号)第八条规定:(一)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

私车公用税务会计处理问题大全

私车公用税务会计处理问题大全

“私车公用”税务、会计处理问题大全“私车公用”是目前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因公司自有车辆不够或者员工特殊岗位等原因,员工个人将自有的车辆用于公司的公务活动,公司由此给员工报销汽油费、路桥费、汽车维修费等,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对其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产生疑问。

“私车公用”的车辆虽然属于个人所有,但其用于公司公务支出的特殊性,其相关费用的涉税问题也就成为税企争议的焦点:1.使用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汽车发生的费用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3.员工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解决上述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几个方面考虑:1.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2.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或则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

因为没有具体的统一规定,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会有一些惯例。

【法律规定】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根据目前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办法,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认证,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并且相关的费用确实是公司使用汽车发生的,发票也是开具给公司的。

因此,公司使用员工个人汽车支付费用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汽车不属于公司,进项抵扣会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存在这种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从实质上看,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国家税务机关代开动产租赁发票4.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随着个人经济收入的快速增长,私家车越来越多,私车公用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由于汽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公司,并且纳税人对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税务总局也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规定,对纳税人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1.使用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汽车发生的费用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
3.员工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决上述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2.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或则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

因为没有具体的统一规定,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会有一些惯例。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外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遵循据实扣除的原则,内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因此,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 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具发票。

4. 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

不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

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税务规定,可以参考:
北京地税的规定:
《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
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

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江苏国税的规定: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大连地税的规定: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大地税发[2004]19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以承担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油费等方式有偿使用,包括投资者在内个人的房屋、交通工具、设备等其相应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如确属租赁性质应按双方签订的合规的书面租赁合同,凭相关发票,其相关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处理
私车公用对企业来说,另一个税务风险就是个人所得税扣缴问题。

哪些所得应该扣缴个人所得税,究竟该按哪个税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少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公司要罚款,对个人还要追缴税款。

企业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需按以下方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的,支付给员工的租金等费用,员工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要交纳营业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员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采用报销形式的也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有公司对使用员工汽车发生的费用采用报销的形式,本来不属于员工个人的所得,但按照税法的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

因此,各地的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会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没有制定扣除标准。

以下是地方的税务规定,可以参考:
北京地税的规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2〕568号)规定,对企业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均应视同企业向个人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能够提供租赁合同的,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纳税。

四、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股东需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
以对所得扣除一定比例后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64号)的规定:
1.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目前广州的标准:广州地税(穗地税函[2005]146号)规定,广州市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的汽车同时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统一按购买车辆支出的20%比例减除应纳税所得额。

3.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4.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

针对这种情况,从纳税的角度来看,购买的汽车所有权办到公司名下,对公司和股东都比较有利。

总之,对私车公用问题,是否签订租赁合同,决定了公司和个人如何缴纳所得税。

要降低私车公用的税收负担,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租赁的方式,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2.支付汽车费用避免采用员工报销的形式;
3.员工可以用汽车投资入股;
4.员工可以将汽车卖给公司,只要售价不超过原值,免征增值税。

采用3、4两种方式的不仅所有的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没有问题,固定资产还可以计提折旧在所得税前扣除。

私车公用涉及到的税金:
(1)个人所得税:
A. 出租方为本企业职工,并且签定了租车协议(需贴印花税),举例如下:
租金3000元/月,则:工资-2000后缴纳个人工薪所得税。

按(3000-800)×20% 缴纳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税。

B. 出租方为本企业职工,但无租车协议,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工资+3000-2000)×适用税率
C. 出租方为非本企业职工,则所有费用均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
A. 在签定协议的基础上,下列三项可税前列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