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方案】 黑河市2018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目标,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工业品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逐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县内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我县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任务职责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多发地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为重点整治区域,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大宗出口商品、药品、种子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创新发展。
(一)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
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
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刷复制渠道,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
积极推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出租门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最新)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依法惩处犯罪分子。
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普及识假防骗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增强执法工作的主动性与有效性,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营造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以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保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一)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
加强市场监管,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强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
加大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出版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网络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侵权行为。
加快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乡镇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按期完成。
坚持“有计划、分步骤”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局)(二)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
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为重点整治产品,以商品集散地、侵权假冒伪劣案件高发地以及网络交易为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x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加大案件查处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协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各类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督、规范和查处。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0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0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字[2002]27号【发布部门】黑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2.05.27【实施日期】2002.05.2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有关文件的通知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0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字[200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河市200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实际,认真抓好具体实施。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黑河市200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巩固2001年打假治劣工作成果,使2002年打假治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市场规则为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巩固去年整顿成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法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1、重点查处假劣农药、化肥、种子、药品、建材、汽车配件、卷烟、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化妆洗涤用品、润滑油、装饰材料、食品、酒类、矿泉水、纯净水、绿色食品、粮油、调味品、肉制品、低压电器等产(商)品。
2、重点整顿群众反映强烈、假冒伪劣商品充斥的各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和商品展销会。
3、重点整顿生产、加工、仓储、批发等环节,狠。
工商部门整治制假售假工作方案(二篇)
工商部门整治制假售假工作方案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工商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___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前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为转方式、调结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工作目标: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开展打击行动,逐步完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长效机制,确保节日市场安定有序。
二、工作重点(一)重点产品1、烟、酒、保健品、食用油、饮料、酱油、食醋、奶制品等关系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食品和农副产品。
2、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电热毯、电取暧器)、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装饰材料(人造板、胶粘剂、油漆涂料、钢材、扣件)、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燃气热水器)以及进口产品等关系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
3、手机、电动自行车、数码产品、服装、鞋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投诉较多的产品。
4、化肥、农药、种子、农膜、农机、成品油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产品。
(二)重点经营场所和区域1、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商店、小摊点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经营者集中的区域等经营场所。
2、销售上述重点商品的服务场所。
3、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三)重点行为1、假冒、仿冒、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虚假广告、商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假冒、伪造“QS”质量安全标志、三“C”强制认证标志、名牌名优标志、厂名厂址、检验报告等行为。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X〕14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X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的通知》(X办函〔X〕142号)精神,为扎实推进X年打击侵权假冒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年度工作安排。
一、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一)持续推进互联网领域治理。
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X办发〔X〕11号)、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工商发〔X〕89号)精神,持续推进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
1.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
(市通信发展办负责)2.以规范网络市场主体责任和义务,强化线上虚假广告、仿冒商标等违法行为监管,深化刷单炒信行为整治为重点,开展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市工商局牵头,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3.以汽车及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家电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
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
参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全国协查机制建设。
开展邮件、快件渠道重点执法。
(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别负责)4.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X”专项行动。
针对网络(手机)文学、影视、动漫、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网络教材教辅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加强网络(手机)游戏、音乐、动漫内容监管,加大对网络音乐侵权案件的查办。
(市文体广新局牵头,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5.持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负责)6.加强网络订餐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字[2011]22号【发布部门】黑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5.18【实施日期】2011.05.1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一)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字〔201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黑安发〔2011〕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现将《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发〔2011〕7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1〕7号)和《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黑安发〔2011〕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8•【字号】黑政办发[2010]56号•【施行日期】2010.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56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边境口岸及外销经营场所、专营专卖店、商品展销会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食品、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产品,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打防结合,全面推进。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8年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8年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3•【字号】黑市政办规〔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8年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规〔20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黑河市2018年度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2017年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3日黑河市2018年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确保安全经营,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8年度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8〕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要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6〕68号)等文件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法查处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法占地建设、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撬装加油设施、流动经营加油车、非法储运油库;严厉打击仿冒他人合法标识、油品掺杂使假等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方案】哈尔滨市2018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方案】哈尔滨市2018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2018年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黑政办发〔2018〕32号)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市2018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一)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1.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力度(1)在农忙、节庆等重要时段,以产品集中生产区、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和流通领域监督检查,查处侵权假冒、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农村市场诚信建设。
(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2)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在交易集中区域检查质量、许可、档案、标签、检验等制度落实情况。
继续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
(市林业局负责)(3)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种苗、农机等为重点,开展“春雷行动”“红盾护农”等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强化企业产品抽检,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以及农药、兽药、饲料有效成分含量及违禁成分,建立完善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对不合格农资采取下架、退市、召回等措施。
加强对农药、化肥等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和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监督抽查,严格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颁发,严格实施磷铵、合成氨行业准入;开展打击非法种子进口“绿蕾”行动。
(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2.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以市城交界处和农村为重点区域,加强成品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质量监管。
加大对车用燃油的抽样检验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车用燃油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2.13•【字号】黑农委函〔2015〕32号•【施行日期】2015.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侵权正文关于印发《全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委函〔2015〕32号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15〕1号)和农业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我委制定了《全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5年2月13日全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农业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各级农业、公安、工商部门强化联打联动,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冬季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为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委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健全省、市、县农业、公安、工商部门三级联动机制,坚持部门协调与系统联动相结合、部门打假与举报维权相结合、挂牌督办与行政问责相结合、大要案查处与公开曝光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玉米、水稻为重点作物,以近几年监督检查和暗访检查中发现的、有举报投诉记录的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以经营秩序混乱的交易市场和相邻省交界区域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市场专项检查和国家级制种基地检查,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品种权人、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2•【字号】黑市政办字[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字〔201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黑河市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黑河市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信、公平、规范的市场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二、工作任务(一)强化监管执法。
以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调查摸底,格式条款备案,加强行政指导,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对相关行业涉及消费者的合同格式条款加强监管。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加大处理申诉和举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二)深入行业调研。
充分了解相关行业特点及交易习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联合召开研讨会专题研究。
(三)强化行政指导。
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规定,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的合同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10•【字号】黑市政办字[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字〔20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黑河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十日黑河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决影响全市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等八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食药监联发〔2009〕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小康黑河、和谐黑河”的总体要求,把保证药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使“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市医药产业结构得以优化调整;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药品整治目标1、生产环节:药品生产企业和医院制剂室管理进一步规范;高风险产品和特殊药品监管明显加强;对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及时预警、快速应对。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0.25
•【字号】黑市政发〔2018〕35号
•【施行日期】2018.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
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黑市政发〔2018〕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24号)和市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市发〔2018〕10号)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2018年5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2018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一、保留《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级市区级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的意见》等
13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修改《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三、废止《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黑河市植树日的政府令》等3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对公布修改的6件规范性文件,要于2019年3月31日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逾期未修改的视为废止。
附件:
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暨2019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暨2019年工作打算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1.21•【字号】黑环函〔2019〕38号•【施行日期】2019.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暨2019年工作打算的报告黑环函〔2019〕38号省双打办:按照《关于报送2018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及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的通知》(黑打假办函〔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厅情况报告如下:一、2018年工作情况我厅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能,抓好贯彻落实。
积极推动信息共享。
我厅及时将原环境保护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26号)转发各市(地)环境保护局。
作为“双打办”成员单位,积极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切实加强监督指导。
我厅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主动将本地区具备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信息提供给相关执法部门,在职能范围内依法提出销毁意见,加强对承担销毁任务单位的指导监控。
及时汇总呈送信息。
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每季度结束次月5日前将辖区内上季度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情况上报我厅。
省环境保护厅于当月25日前将汇总信息呈送环境保护部、抄报“省双打办”。
二、2019年工作打算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省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省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信息公开、更新工作。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
继续做好具备销毁资质单位的环境监管工作,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
继续加强对“双打”环境无害化销毁情况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呈报工作动态。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商标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黑工商〔2018〕29号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商标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商标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黑工商〔2018〕29号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及2018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重点工作部署,省工商局制定了《2018年商标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2月24日2018年商标监管工作要点一、引导市场主体增强商标品牌意识。
一是充分发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商标受理窗口作用,提高我省企业和个人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鼓励其他市地积极申请设立商标受理窗口,优化我省商标受理窗口空间分布;二是充分利用“3·15”“4·26”等宣传节点及各类宣传渠道,发放《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商标(品牌)使用许可规范指引(试行)》《商标、广告、合同三位一体加强品牌培育营销保护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提高我省商标注册总量。
二、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
一是加强对商标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查处一批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事项、违法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等违法行为;二是深入推进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以及我省特色产业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省局交办案件线索的查办力度,及时反馈报告案件线索查处情况,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有结果;四是加大对我省商标代理机构行政指导,不断规范代理组织行为,积极促进我省商标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五是进一步加强商标执法协作,推进省内跨区域联合执法,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合力;六是立足驰名商标立法本意,对符合条件的商标做好在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申请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商标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商标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荐
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荐为了加强对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国农业部近日启动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的专项行动计划,针对目前存在的种子市场乱象,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技术执法、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综合执法机制特别是在做好案件各个环节联动方面。
涉案种子应当从源头上查控,并加强对搜获的假劣种子、山寨种等进行品种鉴定和识别,来保证判决和裁量的公平公正性。
同时,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方面,上级执法部门与地方政府要实行高效的协同工作机制。
二、加大便民检查力度通过充分发挥专门执法人员、种子质监员等的职责作用,以及种子企业、科研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行业的鼓励,保证检查工作落实到操作细节方面。
对无证订购、制售、传播假冒或劣质种子的人,及时追责。
同时,检查中加强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品种权和知识产权的认识和观念,打好知识产权宣传战。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种子人才和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推动中国种子业持续发展;加快构建行业标准和规范体系,建立健全以追溯体系为基础的品种管理体系,保障良种产业绿色、安全、高效健康发展。
面对国际化的竞争,要加强与国际种子组织的交流合作,促进中国种业与世界种子业协同发展。
四、完善追溯体系加强对农作物品种来源、种子流向、采集、储藏、质检等环节的监管,实行逐级溯源,打通信息共享和数据传递的渠道,完善种子追溯体系。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制售假劣种子的企业,依法进行严厉处罚,通过加强市场检查和品质监管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推进中国种业转型升级。
以上是中国农业部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旨在全面加强对农业种子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推进我国农业质量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防吉林等省假劣玉米种子流入我省种植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防吉林等省假劣玉米种子流入我省种植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27•【字号】黑农委函[2014]57号•【施行日期】201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防吉林等省假劣玉米种子流入我省种植的紧急通知(黑农委函〔2014〕57号)各市(地)、县(市)农委(农业局):近期,农业部百乡万户调研组反映我省《备耕玉米种子存在严重隐患》,称大庆(林甸)、绥化、齐齐哈尔市等地农民从吉林长春等种子市场低价购买“无品种名称、无四项指标、无生产商、无生产日期等标识的‘白包’产品”。
3月21日以来,中央电视台多个频道播出《雾里看花的种子市场》专访,报道吉林省种子集中大市场的不法商户利用各种手段低价倾销陈种子、劣种子甚至是假种子问题。
我省是吉林倾销非法种子的主要市场,这些问题种子一旦下地,将给我省农业生产埋下安全隐患。
为严防假劣玉米种子下地,确保今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农民风险防范意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舆论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对未审定品种、陈种子、劣种子,特别是假种子对农业生产的严重危害认识。
一是转播电视专访,揭露问题种子真相。
在当地电视台连续播放中央电视台七套《聚焦三农》节目播出的《雾里看花的种子市场》节目,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吉林省倾销的问题种子。
同时,在电视节目播发滚动字幕,提示农民到吉林等外省购买种子有风险。
二是印发宣传单,教育农民提高防范意识。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印《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告知广大农民“异地购种有风险,越区种植有隐患”。
三是开展专题讲座,引导农民选购优良品种。
组织种子、推广专家开展电视讲座,按《黑龙江省2014年主要粮食作物优质品种区域布局规划》推介主栽品种,宣讲购种、维权常识及病虫害防治,引导农民到有资质的种子企业购买审定的适宜当地种植的品种,把科技送到千家万户。
农业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
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农药信息》
【年(卷),期】2013(000)012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激发我国种业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农业生产用种,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现就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总页数】2页(P12-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9
【相关文献】
1.农业部召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J],
2.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 [J], 莫文
3.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 [J], ;;;
4.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 [J], 无;
5.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捉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紧急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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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荐
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推荐
该方案旨在加强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保护我
国农业种业的繁荣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
该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监管力度
1.加强执法力度,对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展开打击。
2.加强对种业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和监察,防止
种业企业之间互相侵犯知识产权。
3.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维护种子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种子交易的公平公正。
二、完善法律制度
1.加强与国际知名种业组织的合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
系和执法体系,增强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增强
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科技创新
1.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提升种业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推
进中国品牌全球化。
2.培育种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种业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3.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强化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
四、加强人才培养
1.加强种业专业教育,培养具备现代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及管理运营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2.开展专业人才培训,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侵权违法行为的防范和打击意识。
以上为推荐该方案的主要内容。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对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种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国品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推动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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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方案】黑河市2018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黑河市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
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政府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坚持部门协同与系统联动相结合、部门打假与举报维权相结合、挂牌督办与纪检问责相结合、大要案查处与公开曝光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种子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近年来监督检查和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品种和问题经营门店为重点对象,点面结合、深挖严打,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套包、白包种子等违法行为,推动种子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保护品种创新积极性,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总体目标
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捣毁一批制假黑窝点,清理一批不宜推广的品种,吊销一批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证照,曝光一批种子大要案,惩处一批违法分子,对不作为、
乱作为的有关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重点内容
(一)企业监督检查。
各地要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本辖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包装标签、生产和销售合同、种子质量等。
以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于重点监管的企业包装经营所有品种进行全覆盖抽样,并进行相关质量指标检测。
要组织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虚假种子违法广告等行为。
要组织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黑窝点”和“黑工厂”。
(二)市场专项检查。
各地要以玉米、水稻、大豆、小麦种子为重点,开展春季市场专项检查。
要以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和乡村经销店为重点,开展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种子标签、经营档案、销售凭证、进货凭证、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并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质量指标检测。
对集中交易的大市场,除检查上述内容外,农业、工商等部门要联合查清各摊位的注册所在地。
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进村入户倒查,检查种子来源、购销发票或凭证、经销商名称和联系方式,以及种子包装、标签的合法性。
(三)种子生产田间检验。
各地要加强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田的田间检验力度。
要组织开展全覆盖摸底检查,全面、准确掌握制种地点、品种、面积、委托企业资质及制种合同等信息,并逐级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在种子收获前,市农委将组织有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