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合作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一、概述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是指企业或个人向境外投资的管理规定。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外投资已成为企业追逐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在国际环境中,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规范企业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背景
面对全球化竞争的复杂形势,各国纷纷出台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保障本国企业的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1. 投资主体范围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一般规定哪些主体可以进行对外投资,包括企业、个人等。
2. 投资行业限制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限制了哪些行业可以进行对外投资,特别是一些战略性、敏感性行业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3. 投资额度及方式
管理办法规定了投资的额度限制,以及投资方式的具体规定,如并购、独资、合资等。
4. 资金来源和汇款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了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对外投资所需资金的支付管理。
5. 报告和审批程序
企业对外投资需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审批程序,以确保投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 风险管理
管理办法应明确风险评估制度、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以保障企业对外投资的安全。
四、实施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对外投资合法、稳健进行。
五、结语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鼓励良性对外投资,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
各国应根据国情实际,不断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为企业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财企[2013]124号【失效依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修改)【发布部门】财政部商务部【发布日期】2013【实施日期】2013.06.1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3〕124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指导方针,规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有序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和规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三)符合国家外经贸政策;(四)有利于促进项目所在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范围包括:境外投资,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等。
第四条专项资金对企业从事上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第五条专项资金直接补助内容包括境内企业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境外企业之前,或与项目所在国单位签订境外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合同)之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的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的翻译费用;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对外投资行为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和制度。
该制度主要涉及到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投资标准和约束条件、投资风险管理、投资项目评估和分析、投资审批和监督等方面。
以下是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
1. 投资决策程序: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包括投资提案的起草、评审流程、决策机构和权责设定等。
2. 投资标准和约束条件:确立公司对外投资的标准和约束条件,包括投资回报率、风险承受能力、资金来源和资金规模等。
3. 投资项目评估和分析:建立投资项目评估和分析的方法和标准,包括市场分析、财务分析、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等。
4. 投资风险管理:制定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5. 投资审批和监督:建立投资审批和监督机制,包括投资审批程序、相关文件的起草和签署、投资合规性的监督等。
6. 投资报告和信息披露: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要求,确保投资决策的透明度和沟通效果。
7. 投资退出机制:制定投资退出机制,包括投资回收、资金清算和退出策略的安排等。
8. 监督和审计:设立对外投资的监督和审计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投资行为的合规性和效果。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有助于规范和控制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时,它还可以加强公司内部的风险管控和决策效率,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中国境内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对外投资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国家鼓励优质企业对外投资,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推动国际经济合作。
第五条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贸易准则。
第二章对外投资行为的审批和备案第六条境内企业及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当报经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对外投资需提交投资计划书,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地区的政策法规、估计投资规模等。
第八条对外投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或者属于限制领域的,应当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九条对外投资项目经批准后,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向备案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条对外投资备案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投资项目的合规性评估、投资方的信用状况等。
第三章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对外投资应当依法纳税,不得偷逃税款。
第十二条对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相关部门报送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
第十三条国家加强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防范金融风险和非法资本流出。
第十四条对外投资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问题,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第四章对外投资的激励措施和支持保障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对外投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形成国际竞争优势。
第十六条对外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第十七条国家提供风险投资、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支持对外投资企业发展。
第十八条对外投资企业依法享有合法权益保护,国家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外投资违法违规的,由相关机关依法赋予行政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外投资产生的争议,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外投资活动中涉及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特殊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外投资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管理和监督本国企业对外投资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和促进对外投资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利益。
1. 投资准入制度: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准入条件、资本金要求、行业限制等,以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投资审批制度:对外投资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包括项目报批、合同审查等,以确保投资项目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利益。
3. 监督和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来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活动,对投资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不合规行为予以处罚,以防止投资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4. 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制度:提供投资者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帮助投资者了解和遵守投资规则,提供便利的投资环境和服务。
5. 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制定相关措施和规定,预防和应对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 资本流动管理制度:规定外汇管理和资本流动的规则,以确保资本流动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
7. 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要求对外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行为进行信息报告和披露,提供透明度和公开性,便于监管和投资者了解投资情况。
8. 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外投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潜在风险。
9. 法律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制定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者的权益,解决投资纠纷,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10. 合作和协调机制:加强国内外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对外投资管理的统一战线,共同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通过建立和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促进投资者的信心,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率和质量。
也可以防范和化解对外投资的风险,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利益。
对外投资及合作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及围第一条规公司对外投资及合作行为,规避投资及合作风险,根据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准备长期持有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2、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3、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体;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对外合作是指公司与其他企业通过协议或联合式共同开发产品或市场,以获取整体优势共享利益的经营活动,包括战略合作、供需合作、产研合作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及合作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与合作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长。
具体权限划分如下:(一)董事会有权决定以下对外投资事宜: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但低于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在3000万元以下;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在300万元以下;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在3000万元以下;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在300万元以下。
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确保企业对外投资的合规性、风险控制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章程以及上级机构的要求制定,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二条定义1.对外投资:指企业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外组建、并购、参股、承包、合作、租赁或类似形式参与其他企业、项目或资产的行为。
2.投资主体:指企业及其职能部门及所属各单位。
3.职能部门:指企业内部的职能化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规划、执行、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企业对外投资管理标准第三条投资规划与决策1.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对外投资规划,并报企业高层审批。
2.对外投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回报预期。
3.投资项目的决策权应与投资风险相匹配,确保决策者及责任人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第四条投资流程与合同签订1.职能部门应建立投资流程,明确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环节,并将之纳入企业内部监控体系。
2.投资合同的签订应经过法律、财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审查,并由合法授权的职能人员进行签署。
3.投资合同应包括明确的权益保护条款,充分考虑投资回报和风险分担,确保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1.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和稳定。
2.对外投资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资金筹措和配置,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对涉及海外投资的项目,职能部门应及时披露相关风险信息,并根据情况制定防范和应对措施。
第六条项目执行与监督1.对外投资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执行,确保项目的按时按量完成。
2.职能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投资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以及风险防控等进行定期、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3.对外投资项目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风险应及时向企业高层进行报告,做好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保护国家利益和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外投资管理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在国际上的作用。
第三条国家对外投资管理应当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既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实现资源的国际化配置,又支持外国企业引进来,促进国内产业结构优化。
第四条国家鼓励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赴国外投资、参与国际合作和资源开发,推动国际资源的有序配置,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同时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条国家扶持企业利用国外资本、技术、市场等优势资源,发展跨国经营和国际合作,并鼓励企业参与对外投资政策制定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研究。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境外业务布局,以及由企业通过境外融资扩大海外投资。
第七条外国投资者依法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投资者权益,并接受国家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际投资合作,支持非政府机构投资项目,以促进浙江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九条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全局,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的体制和政策措施。
第二章投资主体第十条对外投资主体包括境内企业和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
对外投资主体从事对外投资,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
第十一条境内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投资的行为应当符合国家对外投资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拿到相应的倡议,依法缴纳税款。
第十二条境内企业从事对外投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规定,依法取得贷款或股权融资,并接受国家对外投资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对外投资主体应当根据国家对外投资政策的要求,进行对外投资审核,确保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利益和安全。
第十四条对外投资主体应不断提升自身对外投资的风险防范和自我管理能力,合规开展对外投资活动。
第十五条对外投资主体应当严格执行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国际上通行的商业道德和国际法律准则。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范围、原则、程序、审批要求等进行了规范,旨在保障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国有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发展。
一、对外投资的范围限制。
国家规定了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范围,一般以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国家利益为目标,鼓励国有企业在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领域进行投资,限制国有企业对敏感行业和热点领域的投资。
二、投资原则和政策。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原则,加强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引导和指导。
例如,鼓励国有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并购等。
三、投资审批和备案制度。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在审批和备案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投资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以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四、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
国家要求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需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投资项目的安全性。
同时,还设立了监督机构,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违规操作和风险积累。
五、投资回报的管理和利用。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还规定了对投资回报的管理和利用方式。
国家鼓励国有企业在海外市场实现利润回报,并规定了相关的利润分配和税收政策,以及资金回流的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保护国有企业的利益,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成功的几率。
其次,制度实施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效益和透明度,减少资源浪费和投资失误。
此外,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实施,也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监督管理的难题。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庞大,涉及面广,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仍存在一定难度。
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与控制
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与控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企业对外投资成为了一种趋势。
企业对外投资有助于拓展市场、获取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国际声誉等。
但是,企业对外投资也存在诸多的风险和挑战,如政治风险、经济不确定性、法律环境的不确定性等。
因此,企业需要制定科学的对外投资管理和控制策略,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实现投资收益。
一、对外投资的管理1、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对外投资的决策流程应该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主要内容包括对合作伙伴或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收益预测等。
制定流程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投资决策中盲目性、随意性和主观性等问题。
2、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可以通过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降低风险。
在投资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分散投资、建立备用金、购买保险等。
此外,企业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护措施,如强制性仲裁条款、违约金等。
3、建立合作管理机制除了对风险的管理外,企业还需要建立科学的合作管理机制。
企业需要考虑合作方的利益,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项目的发展。
在合作关系中,企业还需要建立监督和奖惩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对外投资的控制1、建立投资管理部门企业需要建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企业对外投资的方方面面。
该部门可以制定对外投资的管理政策和流程,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情况。
有了专门的部门,企业可以更加科学、规范地管理对外投资,并从根本上防范风险。
2、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对外投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要求。
企业需要在内部建立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3、建立监督机制企业的董事会应该承担对外投资的主要监督责任。
董事会需要对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进行全面监督,确保企业对外投资的合法性和风险控制。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董事会应该听取投资管理部门的专业意见,综合分析企业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程度。
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的行为,保障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合作开发等。
三、投资决策1. 投资决策应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 投资项目应当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 投资金额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情况进行合理规划,确保风险可控。
四、投资流程1. 提交投资意向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成立项目评审组。
2. 项目评审组进行项目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财务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3. 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签订投资合同。
4.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需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5. 投资项目结束后,需进行总结汇报,评估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及时做出决策。
五、投资监督1. 设立专门的外部监督机构,定期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审查监督。
2.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合规性。
3. 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公开投资项目情况。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 对于因违规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追责,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纪律处分等。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为公司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与原则本公司为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进行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
3. 管理职责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策划、评估、执行和监控。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投资决策1. 投资审批流程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投资决策等环节。
2. 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高级管理层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最终决策。
三、投资执行1. 投资合同管理投资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投资金额、回报方式、退出机制等内容,并由法务部门审核确认。
2. 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所需资金应合理安排,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四、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对每个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2. 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
五、投资退出1. 退出策略制定明确的投资退出策略,包括退出时机、方式和条件,确保投资能够顺利回收并获取合理回报。
2. 退出执行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及时执行投资退出计划,完成资产处置和资金回收。
六、信息披露与报告1. 信息披露对外投资信息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向股东、监管机构等进行适时、准确的披露。
2. 定期报告投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财务状况。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1.前言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是国家赋予企业扩大国际经济合作,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政策性措施,同时也存在较大风险和挑战。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投资风险,保护国有资产安全,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央国有企业、省级国有企业和特大型企业中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以及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的国有企业。
3.投资决策程序(1)投资前评估。
在进行对外投资之前,国有企业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收益评估,综合考虑市场、政策、竞争、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2)决策程序。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包括:提出建议、立项、基本条件审查、投资决策、落实和管理等环节。
在以上环节中,涉及重大或者具有重大风险的投资,应当进行上级领导审批或者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4.投资项目审批(1)中央国有企业或者省级国有企业在境外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美元或者相应人民币的,应当提前30日报中央国有企业或者省级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商务部提交境外投资申请资料,取得商务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外投资。
(2)涉及战略、资源等领域或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国有企业等,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国务院审批。
5.投资风险管理(1)风险意识。
国有企业应当树立风险意识,切实做好风险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投资决策程序。
(2)风险评估。
在进行对外投资之前,国有企业应当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风险管理。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投资风险,采取必要的风险预警措施,确保投资安全。
(4)风险应对。
对于已经发生的投资风险,国有企业应当及时调整投资计划,适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应对,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目标,并避免损失扩大化。
6.投资信息披露和日常监管(1)信息披露。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规范和管理其本国企业和公民进行对外投资活动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这些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考虑到了对外投资的风险和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定义和范围对外投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或个人在该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地方进行的投资活动。
它可以包括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和金融投资等形式。
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购买、设立或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进行投资;间接投资是指通过购买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等方式来间接投资于境外;金融投资是指通过购买外汇、投资于国际金融市场等方式进行投资。
对外投资的范围包括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如制造业、能源、基础设施等。
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背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促进经济发展。
首先,它可以有助于国家获取海外资源和市场,提升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其次,它可以促进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拓宽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市场。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对外投资的风险和影响,所以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也需要考虑管理和监督投资活动,以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批准制度:对外投资国家和地区通常设置了一系列批准制度,要求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对外投资之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这样可以确保投资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并且遵守国际经济合作的原则。
2. 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对外投资涉及到一定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需要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以减少风险并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 资本流动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也需要考虑国内外资本的流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这包括管理外汇的流入和流出,控制资本的跨境流动等。
4. 经验交流和合作: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还可以促进国际间的经验交流和合作。
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可以分享投资经验、加强监管能力、共同应对风险等,以提高投资活动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投资管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投资管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一、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基本情况1. 政治环境: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前,要了解投资目的国的政治体制、政党情况、政府稳定性以及与我国的外交关系。
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有利于保障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2. 经济状况:关注投资目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财政状况、通货膨胀率等经济指标,以便判断其市场潜力及投资风险。
3. 法律法规:研究投资目的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投资相关的政策、税收、土地使用权、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投资合规合法。
4. 社会文化: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社会文化特点,有助于更好地融入当地市场,降低文化冲突。
5. 基础设施:考察投资目的国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状况,评估其对投资项目的支持程度。
二、评估投资目的国的市场潜力1. 行业前景:深入研究投资目的国的行业发展趋势,识别具有潜力的行业和领域。
关注国家间的产业互补性,寻找适合我国企业投资的切入点。
2. 竞争态势:分析投资目的国的市场竞争格局,了解当地企业和跨国公司在该市场的地位,为我国企业制定合适的竞争策略。
3. 消费需求:研究投资目的国的消费结构、消费习惯和消费能力,以便我国企业能更好地满足当地市场需求,实现产品和服务本土化。
三、制定投资策略与风险管理1. 投资方式: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和投资目的国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如独资、合资、合作等。
2. 资金安排:合理规划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政府支持等,确保资金安全。
3. 风险识别:全面评估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4. 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事件,如政治动荡、自然灾害等,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跨文化沟通与合作2. 培养跨文化人才:选拔和培养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的人才,助力企业在投资目的国顺利开展业务。
3. 社会责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当地公益事业,提升企业在投资目的国的形象。
国内外投资与合作管理制度
国内外投资与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国内外投资与合作事务,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利益最大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涉及的国内外投资和合作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并购、投资、战略合作等项目。
第三条定义1.国内投资:指企业在国内范围内进行的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债务投资、合营合作等。
2.外国投资:指企业在境外范围内进行的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债务投资、合营合作等。
3.合作事项:指企业与国内外企业进行的各种合作、并购、投资、战略合作等项目。
第二章申请和审批程序第四条申请程序1.企业内部部门或子公司提出国内外投资与合作事项的申请,应将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投资与合作事务管理部门。
2.申请书应包含投资与合作项目的基本情况、预期效益、风险评估、合作方式、合作伙伴选择、资金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审批程序1.投资与合作事务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并提出看法。
2.综合评估分析应包含经济、商业、法律、风险等多方面的考虑,并提出具体建议。
3.决策委员会在收到综合评估分析报告后,对申请进行审议,作出最终决策。
4.决策委员会作出审议决策后,投资与合作事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决策结果通知申请部门,并依据决策结果进行后续管理。
第六条内部监督程序1.决策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决策委员会应定期向高管层和审计部门报告关于国内外投资与合作事项的审批情况、风险掌控情况等。
第三章合作伙伴选择与管理第七条合作伙伴选择1.合作伙伴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本领。
2.合作伙伴的背景调查和尽职调查应全面、详尽,确保合作伙伴的可靠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合作伙伴管理1.与合作伙伴签署合作协议或投资协议前,应由法务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看法。
2.合作伙伴管理部门应对合作伙伴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
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对外投资合作,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确保其合理、有效地使用,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一、背景介绍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是中国政府为支持对外投资合作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它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提高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涵盖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多个领域。
二、问题分析1.资金使用不规范: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在申请到专项资金后,并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而是将其挪作他用。
这可能导致资金浪费,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
2.监管不到位: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这使得一些企业有机可乘,滥用资金,甚至出现腐败现象。
3.信息不透明: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和使用过程缺乏透明度,公众难以了解资金的具体用途和效益。
这不利于社会监督,也降低了资金使用的效果。
三、解决方案1.加强法规建设:制定严格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
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应追究其责任,保证资金的正确使用。
2.强化监管机制: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控。
同时,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独立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3.提高信息透明度: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申请企业名单、资金数额、具体用途等。
这样有利于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4.建立奖惩机制:对于资金使用效益良好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如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优先安排其他项目等。
对于违规使用资金或滥用资金的企业,应进行严厉处罚,如暂停或撤销其申请资格、追回违规使用的资金等。
5.引导企业合理使用资金: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了解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规定。
对外投资合作人员外派管理工作做法
对外投资合作人员外派管理工作做法
对外投资合作涉及到外派管理工作,以下是一些做法和建议:
1. 制定外派政策:确立明确的外派政策,包括外派目的、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这将有助于统一管理标准,并为外派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
2. 招募和选拔:根据外派项目的需求,进行合适的人员招聘和选拔工作。
重点考虑候选人的技能、经验、语言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等因素。
3. 培训和准备: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熟悉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商务礼仪以及业务环境等。
此外,还可以提供语言培训和跨文化沟通技巧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4. 签订合同和协议:与外派人员签订详细的合同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内容可以包括薪酬、工作期限、任务目标、离职安排等。
5. 提供支持和服务:确保外派人员在目的地地区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提供住宿、交通、医疗保险等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工作。
6. 定期沟通和反馈:与外派人员保持定期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和生活需求。
提供及时反馈和支持,确保外派人员能够在工作中得到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7. 文化适应和团队建设:帮助外派人员适应目的地地区的文化差异,鼓励他们
参与当地团队活动,促进彼此的了解和合作。
8. 跨部门协调和合作:与本土团队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和合作,确保外派项目的顺利推进,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9. 评估和总结:定期评估外派项目的成果和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外派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的方向。
以上是对外投资合作人员外派管理工作的一些常见做法和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企业和个人在境外进行投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管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和政策措施。
作为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全球化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对外投资的意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我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变迁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对外投资在当前全球化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对外投资是我国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拓展市场空间、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通过对外投资,企业可以进入海外市场,获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对外投资也为我国解决了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等问题提供了重要渠道。
通过对外投资,我国可以实现产能和需求的对接,提高经济效益和就业水平。
其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全球化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和引导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建立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可以避免企业盲目扩张、冒险投资等风险行为,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
另一方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可以协调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关系,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引导和管理外资流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我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变迁也是一个不断完善和适应时代需求的过程。
早期,我国对外投资主要依靠政策引导和行政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投资规模的迅速增加,我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逐渐向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转变。
目前,我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对外投资准入制度、对外投资审批制度、对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外投资资本运作制度等方面。
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调整,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成熟和规范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面对当前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性,我国可以采取一系列应对策略来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保障国家经济的安全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及范围第一条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及合作行为,规避投资及合作风险,根据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准备长期持有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2、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3、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体;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对外合作是指公司与其他企业通过协议或联合方式共同开发产品或市场,以获取整体优势共享利益的经营活动,包括战略合作、供需合作、产研合作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及合作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与合作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长。
具体权限划分如下:(一)董事会有权决定以下对外投资事宜: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但低于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在3000万元以下;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在300万元以下;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在3000万元以下;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在300万元以下。
(二)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低于本条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下限的对外投资事宜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三)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大会有权审批除董事长和董事会上述权限以外的其他所有对外投资事宜。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上述交易属于购买、出售资产的,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款的规定。
上述交易属于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100万元的,适用本款的规定。
已按照本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第二款的规定。
已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交易事项,依据其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但控股子公司的章程授予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的决策权限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权限。
公司在子公司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意向,须依据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指示。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者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第七条总裁是公司对外投资与合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对外投资与合作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
第八条公司成立对外投资与合作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对外投资与合作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组长由财务总监担任,组员由董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从公司专家数据库中按照专业选取专家参与评审;成立对外投资与合作实施小组(以下简称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与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组长由总裁授权对外投资及合作部门的分管副总裁担任,组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主管组成。
第九条总裁办为公司对外投资与合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对外投资及合作项目,组织评审小组对新的投资及合作项目进行评审,对投资及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投资与合作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与合作的财务管理,投资效益评估、资金筹措等,负责将投资与合作预算纳入公司经营预算体系,对投资与合作预算的执行和使用、合作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短期投资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根据证券、基金市场上各种证券、基金情况以及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提出短期投资方案,编制投资建议书,并在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根据授权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XXX事业部、XXX事业部及其他部门负责对调研并收集相关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对外投资与合作建议,编制投资与合作项目建议书、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投资与合作项目获得批准后根据授权实施管理。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一节短期投资第十三条短期投资决策实行专家评审制度,主要流程包括:1、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负责编报资金状况表,负责根据证券、基金市场上各种证券、基金情况以及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建议书;2、财务总监审核短期投资建议书;3、总裁办组织评审小组对短期投资建议书进行评审,对短期投资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提出评审意见报总裁办公会议审批;4、总裁、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短期投资规模依照职权批准短期投资建议书。
第十四条短期投资建议书获得批准后,财务部根据授权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财务部按照短期投资购进日期、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等项目及时建账、登记。
第十六条涉及证券投资的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即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七条财务部负责组织短期投资盘点。
第二节长期投资第十八条对外长期投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经营范围;2、项目具有广泛市场空间和较长的生命周期;3、项目符合公司规模经济效益的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收益和发展前景;4、与公司现实的管理水平和筹资能力相适应;5、项目所在地有合适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政策环境;6、项目采用的技术装备符合当代经济技术水准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先进性;7、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第十九条长期投资决策实行专家评审制度,主要流程包括:1、XXX事业部、XXX事业部或其他部门调研并收集相关信息,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后提出长期投资建议书;2、分管副总裁、财务总监审核长期投资建议书;3、总裁办组织评审小组对长期投资建议书进行评审,对长期投资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提出评审意见报总裁办公会议审批;4、XXX事业部、XXX事业部或其他部门根据总裁办公会议的意见进行调研论证、技术考察和商务谈判,编制长期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5、总裁办组织评审小组对长期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重大投资项目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评审,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提出评审意见报总裁办公会议审批;6、总裁、董事会、股东大会依照职权审批长期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条长期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后,公司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议授权相关部门,根据需要成立实施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十一条长期投资应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须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并经总裁办公会议批准后方可对外正式签署。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负责协同被授权部门,按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规定投入现金、实物或无形资产。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对长期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根据长期投资时间、种类分别设立明细账,根据分析和管理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及实施小组反馈的信息资料,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总裁办根据投资项目,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与控制,参与投资项目审计、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后的长期投资项目,一律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六条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对新设公司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参与和监督新设公司的运营决策。
第二十七条对于对外投资组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应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并派出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如财务总监),对控股子公司的运营、决策起重要作用。
对参股公司派出股权代表,负责维护出资利益。
第二十八条公司派出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和被投资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在新设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实现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
公司委派出任投资单位董事人员,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等形式,获取更多的投资单位信息,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情况。
第二十九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收回或转让长期投资:1、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2、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3、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没有市场前景扭亏无望的;4、出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5、发生不可对抗力无法继续经营;6、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长期投资收回或转让,总裁办会同财务部提出收回或转让分析报告,报总裁办公会议或董事会批准。
第三节对外合作第三十一条对外合作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利用合作的整体优势,增加合作各方的收益;2、创造和开拓新市场、新领域;3、加快产品开发和投入市场的进程;4、加快科技攻关与人才培养;5、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用;6、合作方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高的资产质量、较强的管理团队。
第三十二条对外合作决策实行专家评审制度,主要流程包括:1、XXX事业部、XXX事业部或其他部门调研并收集相关信息,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后提出对外合作建议书;2、分管副总裁、财务总监审核对外合作建议书;3、总裁办组织评审小组对对外合作建议书进行评审,对对外合作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提出评审意见报总裁办公会议审批;4、XXX事业部、XXX事业部或其他部门根据总裁办公会议的意见进行调研论证、技术考察和商务谈判,编制对外合作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5、总裁办组织评审小组对合作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重大对外合作项目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评审,充分考虑合作风险、合作收益,并权衡各方利弊基础上提出评审意见见报总裁办公会议审批;6、总裁、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职权批准对外合作意向书和对外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