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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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废旧物资回收、审批鉴定、处置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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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中交三航浦东分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公司各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废旧物资指在废旧物资范围内经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鉴定后无利用价值的物资设备。

第三条:废旧物资范围1、施工生产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料、残料。

2、不能继续使用、无法维修的周转材料、工具、小型机具。

3、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及材料4、低值易耗品的残余物、废旧包装器材等。

5、临时设施、基建工程拆除和维修过程中报废的各种电器、电缆和材料等废旧物资。

6、报废的库存材料、燃料、辅料、备件、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库存物资。

7、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第四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供应站归口统一回收处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直属项目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物资供应站是废旧物资回收、出售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处置与比价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审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价值回收的会计核算。

第七条各项目部是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办理报废事宜及配合物资供应站进行相关出售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拟处置物资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对有利用价值的物资设备进行处置。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审批鉴定与回收第九条:公司各项目部废旧物资的处置由各项目部物设部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废旧物资处置申请表,经物资供应站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回收处置程序。

第十条:各项目部要设有废旧物资存放(回收)处,设专人进行管理,按规定进行回收及使用,作好利废、利旧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站负责对从各项目部、部室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计量、登记。

重量以磅码单为准。

第十二条:我公司委托外单位进行带料金属加工项目,在双方签订加工合同中,须明确加工中产生的金属废料归属及处理方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一.总则
1.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2.总公司、分公司及各科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油品,废弃包装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一律由公司销售部门和生产设备部按分工权限组织回收。

3.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二.回收
1.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生产单位负责交送物资回收部门废料场,要做到及时收集,定期交送(华熠每月的7日,宝翔每月的17日,佳跃每月的27日),并由产生单位按材质、种类、可再用、彻底报废、按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定置存放。

2.废旧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对从分公司,部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计量登记,重量以磅房出具的过磅单为准。

3.对几种特殊的废旧物资规定如下:
,淘汰电机、电缆
,废铜,不锈钢出料管,不锈钢阀门
,个人工具,公用工具
以上物资要以旧换新,需提前预制或停车准备,先支取新物
资时,使用单位要在库房登记,待旧的下来后到库房进行注销。

4.是否属于废旧物资需经过认定,认定后的物资方可入库回收处理。

更新下来的设备,重要物资的零部件,固定资产等是否属于废旧物资,由公司设备部组织资产管理人员给予认定。

四.考核办法
废旧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生产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的8,18,28日检查),对废旧物资未按规定及时回收上缴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扣罚生产单位100-200元。

废旧物资库存管理台账
序出入名称规格报废计量数量经手备注号时间型号理由单位人。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一、概述废旧物资回收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通过回收废旧物资,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各地的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子产品等各类废旧物品的回收与处理。

三、回收单位的资质管理为了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具备合法合规的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了回收单位的申请和审核程序。

回收单位需要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环保许可证等证照,并配备专业的回收人员和设备,确保废旧物资的合理回收与处理。

四、回收渠道的建设为了提高废旧物资的回收率,管理办法鼓励建立多样化的回收渠道。

除了传统的废品回收站,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物流配送等手段,便利群众的废旧物资回收。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废旧物资回收活动。

五、废旧物资的分类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应根据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回收和处理。

例如,废纸应分类回收,可以进行纸张再生;废塑料应分类回收,可再生利用或进行机械再加工;废金属应分类回收,进行冶炼或再造等。

分类回收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措施。

六、废旧物资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回收的废旧物资应经过规范的处理程序,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进行资源化利用。

例如,废纸可以进行再生纸生产;废塑料可以进行塑料粒子制备;废金属可以进行冶炼再利用。

资源化利用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七、监督与执法为了保护消费者和公众的权益,管理办法规定了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监督与执法程序。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回收单位的监管,确保回收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宣传与培训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的宣传与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和回收单位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同时,还要加强回收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回收技术和安全意识。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完整版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完整版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完整版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完整版一、引言本旨在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处理流程,以确保废旧物资的有效处置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废旧物资指使用寿命已过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备、家具、纸张等。

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 废旧物资分类废旧物资应按照材料种类、性质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包括有害废旧物资、可回收废旧物资和其他废旧物资。

2. 废旧物资采集与储存2.1. 设立废旧物资采集点根据废旧物资的类型和规模,合理设置废旧物资采集点,并标明采集物资的种类和采集时间。

2.2. 废旧物资储存采集到的废旧物资应进行分类、清理、包装,并储存在专门的仓库中,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整洁。

3. 废旧物资处理流程3.1. 鉴别废旧物资种类与属性对采集得到的废旧物资进行鉴别和分类,确定其种类和属性。

3.2. 有害废旧物资处理有害废旧物资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安全地转移、储存、运输和处理。

3.3. 可回收废旧物资处理可回收废旧物资应进行分类、标记,并交由专业回收机构或者合作火伴进行回收处理或者再利用。

3.4. 其他废旧物资处理对其他废旧物资,可以考虑捐赠、销售、拍卖或者进行其他合法合规的处理方式,以最大程度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4. 废旧物资处理监管4.1. 废旧物资监管机构设立专门的废旧物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处理流程,确保其合规性和规范性。

4.2. 废旧物资处理记录对每批废旧物资进行记录,包括采集、储存、处理、销毁等环节的时间、地点、数量和负责人。

三、附件列表1、废旧物资采集点设置表2、废旧物资处理合作火伴名单3、废旧物资处理记录表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废物处置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废物处置法律法规。

2、可回收废物:指可以再生利用或者通过适当的处理可以重新利用的废物,例如纸张、玻璃等。

3、有害废物:指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潜在危害的废物,如电池、荧光灯等。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6篇)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6篇)
[ 6]
人∀或! 学习的帮助者、 参与者∀
[ 7]
。( 2) 教师职责
由搬运 知识, 转 变为帮助、 陪伴学生发 现知识。 ( 3) 履行职 责的方法由韩 愈笔下的课 堂中的传 道、 授业、 解惑 , 变为问题的启发, 旁听、 参与学生 研究成果讨论、 对学生讨论的观点进行评论 , 间 接陪伴学生课后学习研究。李琛博士形象地把 这种转变的结果概括为! 创道∀ 、 ! 养智∀ 、 ! 导疑∀ , ! 创道∀ 即! 教师不能再充任知识的倒手者 , 他必 须做出独立的贡献, 提供知识的增量∀ , 所谓! 导 疑, 就是引导学生对现有的知识体系产生疑问 , 从而生发改进与创新的热情 ∀, 所谓 ! 养智∀ 即培 养智慧 。( 4) 优秀教师的评价标准及体现方式 由主要决定于自身掌握知识的数量、 教学能力和 授课效果 , 转变为主要决定于自身知识的数量与 质量、 教学及科研能力和引导学生发现知识的能 力。 ( 5) 教师的职业压力由单纯来自于教学能力 转变为来自于教学能力及科研能力。 第三, 学生的转变。 ( 1) 学生身份由被动的 ! 知识接受者∀ 变为主动的! 知识发现者∀ 。( 2) 学 生的学习方 法主要由 静态、 消极的听 课变为动 态、 主动的设问、 研究、 辩论。 ( 3) 学习场所由单 一的课堂变为了多样化的课堂、 生活。 ( 4) 学习 到的知识的新旧程度由主要取决于教师变为主 要取决于自己。( 5) 学习知识的来源由单一的教 材变为教材、 网络、 实践等。( 6) 质疑的对象由单 一的教师的知识变为开放的知识。( 7) 优秀学生 的评价标准及体现方式由基于记忆能力复述 ( 在 试题内容传统的纸质试卷上作答 ) , 变为基于发 现问题、 解决问题能力的讨论。 ( 四) 应用案例 2008 年, 笔者在自 己担任的 曲靖师 范学院 2006 级一个法学本科班 知识产权法 教学过程 中, 引入了研究性学习方法。具体做法是 , 对知 识产权法学中学习内容进行分类 , 选定适合进行 研究性学习的内容进行试验 , 其它内容以其它教 学模式进行。分类标准主要结合了前述知识产 权法学具有的两个特点 , 除上述例子提到的内容 外, 还筛选出了 ! 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可专利性问 题∀、 ! 名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等问题引导学生 进行研究性学习。一些学生除了完成课堂讨论 等学习之外 , 兴趣不减 , 将自己研究的题目写成 了研究论文 , 其中有三个小组、 七名同学所完成 # 113 #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及车间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事业部购销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各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及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以书面形式(废旧物资处理单)上报设备能源部及生产技术部,确认确实无利用价值需要处理的,签字报转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转到购销部,由购销部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2、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由事业部购销部、设备能源部、生产技术部、后勤服务中心现场监督清点签字认可后方可装车,由购销部开具车辆出入申请,由后勤服务中心开具出入证后方可进行废旧物资的拉运。

附1、业务处理流程图:附1、废旧物资处理单:废旧物资处理单废旧物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各部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业垃圾等,一律由供应贸易部和生产技术部组织回收。

第三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一、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定义废旧物资的范围:废旧物资是指失去原有使用功能或价值,需要进行处理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

2.废旧物资分类收集:根据废旧物资的特点和处理要求,实施分类收集,将不同类型的废旧物资进行分别收集。

3.废旧物资储存:对收集到的废旧物资进行暂时储存,要求储存环境干燥、通风良好,防止火灾和爆炸危险。

4.废旧物资转运:定期或根据需要,将储存的废旧物资进行转运,确保废旧物资的及时处理。

5.废旧物资处理:废旧物资可以通过回收、再利用、循环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理。

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6.废旧物资监管:建立废旧物资管理监控系统,对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理过程进行监管和记录,确保其合法、安全、绿色处理。

7.废旧物资清算和报废:对已处理的废旧物资进行清算和报废,记录物资数量、类型和处理方式,以便进行后续统计和评估。

二、废旧物资处理流程1.废旧物资收集:设立收集点,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收集,确保不同类型的废旧物资分别收集。

2.废旧物资运输:将收集到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打包,并运输至暂时储存场所。

运输过程要求车辆安全,避免废旧物资的泄漏和散落。

3.废旧物资储存:将废旧物资暂时储存于特定的场所,储存环境要求干燥、通风良好,储存容器要求牢固可靠,防止废旧物资的泄漏和损坏。

4.废旧物资处理选择: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和特点,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回收、再利用、循环利用等。

优先考虑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的处理方式。

5.废旧物资处理:采用相应的处理设备和工艺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

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

6.废旧物资清算和报废:对已处理的废旧物资进行清算和报废,记录物资的数量、类型和处理方式。

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和审核。

7.废旧物资监管:建立废旧物资管理监控系统,对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理过程进行监管和记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子产品等。

第四条废旧物资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收集,分别处理;(二)优先利用,合理处置;(三)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四)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设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以及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临时存放和定期移交。

第七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统一回收、利用和处置,以及与外部回收企业的合作。

第八条环保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第三章回收与利用第九条生产部门应按照《废旧物资分类目录》对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收集,并设立专门的临时存放场所。

第十条物资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回收人员到各部门收集废旧物资,并进行数量和质量核对。

第十一条物资管理部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评估,确定可利用的物资进行再利用,无法利用的物资进行合理处置。

第十二条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应优先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维修等活动,以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章处置与环保第十三条无法利用的废旧物资,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联系外部回收企业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置应遵循环保法规,采取合法、安全的处置方式,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五条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置过程的监管,确保处置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3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3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必须遵循环保、节能、科学的原则,确保废旧物资得到合理利用或安全处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二)合理利用废旧物资的评估与处置;(三)有害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四)废旧物资回收的组织与调度;(五)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理的经费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第八条废旧物资排查工作应当定期开展,确保全面掌握废旧物资的数量、类型和存放位置。

第九条废旧物资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分为可利用物资、有害废物和其他废物。

(一)可利用物资包括废纸、废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可通过合理整理、加工或改造后再利用。

(二)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涂料、废药品等,需经过专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三)其他废物包括难以利用和无法安全处理的废旧物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废旧物资应当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旧物资名称、数量、性质、来源、存放位置等。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合理利用废旧物资的评估与处置第十二条对于可利用物资,应当进行评估,确定其再利用价值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对于可利用物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置:(一)再利用:通过加工、改造等方式,使其恢复为新的产品或材料,从而实现再利用。

(二)售卖:将可利用的废旧物资进行出售,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三)捐赠:将可利用的废旧物资捐赠给需要的单位或个人,实现资源的共享与再利用。

仓库废旧回收管理制度

仓库废旧回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企业成本,保障仓库环境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的废旧物资回收、分类、处理及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仓库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应遵循“分类回收、合理利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仓库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设立废旧物资回收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小组职责如下:1. 制定废旧物资回收计划,明确回收范围、标准及流程;2. 对仓库内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回收、整理;3. 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评估,确定可利用、可处理及不可利用的物资;4. 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可利用物资进行再利用;5. 对不可利用物资进行妥善处理,确保环保要求;6. 定期对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持续改进。

第三章回收范围与分类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范围:1.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品;2. 废旧设备、设施;3. 废旧包装材料;4. 废旧办公用品;5. 废旧电子产品;6. 其他废旧物资。

第七条废旧物资分类:1. 可回收利用物资:如废纸、塑料、金属等;2. 可处理物资:如废油、废液等;3. 不可利用物资:如废电池、废荧光管等。

第四章回收流程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流程:1. 废旧物资产生单位将废旧物资堆放在指定区域;2. 废旧物资回收小组定期对指定区域进行清理,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3. 对可回收利用物资,按照市场行情与企业协商确定回收价格,进行再利用;4. 对可处理物资,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妥善处理;5. 对不可利用物资,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集中处置。

第五章处理与利用第九条可回收利用物资的处理与利用:1. 废纸、塑料、金属等物资,按照回收价格与企业协商确定,进行再利用;2. 废旧设备、设施,经过评估后,可以维修、翻新或拆解再利用;3. 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后进行整理、清洗,再次利用。

第十条可处理物资的处理:1. 废油、废液等物资,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2. 废电池、废荧光管等有毒有害物资,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集中处置。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指已经使用过或者不再需要的物品,包括:(一)废弃物,指因使用过程中失去原有功能、已达到事先确定的服务寿命或者不适用于原先所规定的用途,不再作为原来的用途而被废弃的物品,如废旧家电、废旧机械设备、废旧汽车等;(二)生产废料,指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及过剩的废料,如废钢铁、废瓶子、废纸张等;(三)回收物,指通过回收、拆解、处理等方式,能够再次利用的物品,如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电池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活动应当遵循“减量、再生、循环利用”的原则,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观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保障措施。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二)具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仓库、场地和设施,并落实有关环境、卫生、安全等要求;(三)熟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四)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制度,保证数据安全性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五)具备良好的信誉度和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废旧物资收购标准、分拣处理方法和排放标准,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和管理体系,不得舞弊、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各级环境保护、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活动的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依法经营,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事故。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环保、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评估,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安全、规范和可持续。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纳税,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废旧物资回收、仓储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仓储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仓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的经济增加值,规范废旧物资回收、仓储流程,使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实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内部单位使用原燃料辅助材料所产生的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回收公司承担废旧物资回收、仓储工作的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能分工第四条物资科为废旧物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回收监督工作。

负责废旧物资销售直提物资监装工作。

第五条分解车间为废旧物资运行回收主体。

负责部分废旧物资装卸工作,负责废旧物资回收、仓储工作。

负责本库区贵重金属押车工作。

第三章具体业务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一)各单位所产生的废旧物资需回收时,每天14:00前将本单位次日废旧物资交库需求反馈回收调度。

14:00后接收的信息将顺延至接收日的第三日执行。

回收公司调度整理相关信息,于当日15:00前反馈回收公司物资科、作业区,分解车间根据废旧物资回收计划安排专人次日派车回收,需要装卸物资随车安排装卸人员。

(二)分解车间废旧物资回收人员对各单位产生的废旧物资要及时回收入库,并做到分类管理、区分存放并建立出入库台帐。

第七条废旧物资仓储管理(一)废旧物资入库时,库区管理人员必须做到现场验料,严格按自动化公司出据的计量单办理入库。

(二)库区对废旧物资应实行定置管理:即每种料堆要有明显的标记牌,标注废旧物资品名、规格现存数量、以便销售人员和用户能随时了解废旧物资的仓储情况。

(三)库区要做好废旧物资的分选工作,最大限度的把销售料区分开来,并将所有的销售料按品种、规格归入货位,避免混料现象的发生。

(四)废旧物资出库时,各库区必须依据物资科出据的提货单品名、规格、数量、提货期限并负责现场发料、装运,确认无误后放行。

(五)废旧物资销售必须从指定的地点提货,杜绝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提货时,各库区监装人员必须从进厂过磅一直到装车回皮、开具计量单全过程监控。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有效遏制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橡胶等。

修旧利废是指对已报废或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加工、再利用的行为。

第四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损害。

第二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和管理应遵循“先减量、再分类、最后处理”的原则。

第六条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供相关便利条件和经济激励措施。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监督机制,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回收和环境友好处理。

第八条修旧利废的管理应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的监督,防止非法加工、销售和使用修旧利废。

第九条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修旧利废来源追溯制度,确保修旧利废的合法来源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第十条废旧物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相关环保规定,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储存应遵循防火、防水、防尘、防腐等原则,确保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存放环境安全。

第十二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运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修旧利废的安全运输,避免对环境和人员构成危险。

第十三条修旧利废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修旧利废应采取相应的特殊储存措施。

第四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处理和利用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利用应符合环保要求,采取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处理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规定为规范各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强化废旧物资的处理,规定如下:一、废旧物资回收(一)库存材料以旧换新1、库存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即领料人领用仓库材料时应持以损坏的废弃材料到仓库以旧换新,对以旧换新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设定专区存放,统一纳入公司废旧物品处理。

日常业务中形成的废纸壳、废铁等,应制定专区存放,不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2、以旧换新履行手续(1)仓库保管应建立以旧换新台账,在以旧换新台账要记录对应仓储系统的出库单的流水号,以便进行盘查。

台账格式如下:以旧换新台账(2)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

同时领料人员应把废、旧料拿到仓库制定位置,并填制《以旧换新登记单》。

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备件,同时登记以旧换新台账。

(3)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领料人需填写《以旧换新登记单》,填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所要更换数量、质量状况、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如到期不还者,仓库管理员上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保证所有发出的配备件,可以回收的材料及时回收,不丢弃现场无人处理。

以旧换新登记单主管经理:领料员:(4)为降低采购成本,交回的旧物资中的配、备件应由专管负责人员负责整理、存放(例如电工类:董世民,水暖类:刘文革,大物业:张晓龙)确认是否能修复利用,能修复使用的进行筛选入库,有仓库保管员建立可修复使用台账,可修复旧件再利用仍需填写以旧换新领用单。

(二)回收物资的管理1、仓库保管员每月对以旧换新台账进行清理,在月末盘点时对当月发出配备件、耗用物资、材料与以旧换新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发出物资与回收物资一致。

2、仓储积压、闲置、报废、回收累计打到一定数量的废旧物资,由仓库将需要处置的废旧物资列表:写清名称、材质、数量上报采购部,由采购部按照集团废旧物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采购部需要在库管员提供的废旧物资处理表上签字,专业设备、备件的废旧物资处理需要专门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废旧物资处理情况。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器电子产品等各类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废物变宝藏、利旧创新利”的原则,提高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效率。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大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事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回收体系,推行示范项目。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和个人应当依法经营,保证回收工作的安全和环保。

第二章回收管理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且经营场所符合环保要求。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应当制定废旧物资收购的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回收的物资符合回收标准。

第八条回收公司应当与生产企业、超市、社区等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回收服务,并确保回收物资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回收公司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回收情况,配合监督检查。

第十条回收公司应当对回收物资进行分类、拆解和处理,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章利用管理第十一条利用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十二条利用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制度,包括物资收购、分类、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利用企业应当保证利用过程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

第十四条利用企业应当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途径和设施,推动废旧物资的高效利用。

第十五条利用企业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利用情况,配合监督检查。

第四章教育宣传第十六条政府应当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第十七条学校、社区等应当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和居民的环保习惯。

第十八条媒体应当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报道,宣传典型案例和好人好事。

第五章法律监督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的原则,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相衔接,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积极探索创新,预测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包括废旧物资分类、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九条废旧物资分类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根据物资的性质、用途、特点等进行分类。

第十条废旧物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避免废旧物资堆放和存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运输应符合相关交通运输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处理应采取合理、环保的方式,确保废旧物资得到有效利用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具备相关认证资质,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市场信息的流通和交流。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技术和新模式探索,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创新发展。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提供便利的服务,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宣传教育与技术支持第十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

破烂回收日常管理制度

破烂回收日常管理制度

破烂回收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破烂回收工作的管理,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和美化城市,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各区破烂回收工作。

三、回收规定1. 回收人员应遵守市废品回收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破烂回收工作。

2. 回收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对居民进行敲诈勒索行为。

3. 回收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了解市废品回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4. 回收人员应保持交通工具清洁整洁,对废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污染。

5. 回收人员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活动,提高社会形象。

四、管理措施1. 市废品回收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回收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操作规范。

2. 市废品回收管理部门应建立破烂回收信息登记制度,记录回收人员回收废品的数量和种类。

3. 市废品回收管理部门应设立监督检查岗,对回收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市废品回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点的管理,确保站点清洁整洁,避免影响市容市貌。

五、奖惩措施1. 对表现优秀、积极参与环保活动的回收人员给予奖励,鼓励其继续保持优秀表现。

2. 对违反破烂回收规定、影响市容市貌的回收人员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从业资格。

3. 对回收人员涉嫌犯罪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处理,绝不姑息。

六、监督机制1. 市废品回收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回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社会监督是重要环节,市废品回收管理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监督。

3. 市废品回收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废品回收工作情况和效果,接受社会评议。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制度修订由市废品回收管理部门负责。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例文(四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例文(四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废旧物资,包括:按国家规定报废的固定资产,工程拆除以及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积压、过期、淘汰的存货和工程物资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落实废旧物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废旧物资的转让、毁损、报废、无偿调拨等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严格废旧物资处置行为,确保残值及时如数回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四条废旧物资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各尽其责、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职责划分第五条公司对废旧物资管理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二)建立健全废旧物资管理的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内部控制,落实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的废旧物资管理职能,并配备相应的管理岗位和人员。

(三)加强和规范废旧物资的日常管理,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废旧物资管理信息。

(四)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负责,确保废旧物资的完整。

主要负责废旧物资的保管、建帐工作,上报废旧物资报废资料,按时如数上交废旧物资,签订废旧物资处理协议(合同),及时回收残值,并按上级批复意见做好固定资产核销工作。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废旧物资管理的职责划分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发展建设部是归口管理部门,安全运检部为监督、检查部门,财务资产部、办公室积极协作。

各部门应明确各部门相应的废旧物资管理人员,并及时对废旧物资管理人员的确认、变更、取消向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一)发展建设部的主要职责。

牵头对各班组(站)上交的废旧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鉴定,确认是否报废或再利用,提出处理意见并牵头落实;负责协调和检查各部门、各班组(站)对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组织和督促综合班加强实物管理。

(二)安全运检部的主要职责。

参与本单位对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和处置工作,严把处置关并对处置程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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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宽厚板厂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保管和处置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和提高资源利用率。

2 定义
废旧物资:宽厚板厂在生产、检修、技改工程中发生的和各种报废的具有回收价值的废旧物资。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宽厚板厂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

(废钢铁、废耐火材料、报废的固定资产设备除外,详细范围见附件1《回收废旧物资目录》)。

4 职责
4.1设备室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和联系处理工作。

4.2生产室负责废钢铁、废耐材的回收、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
5.1 宽厚板厂所属单位除废钢铁、废耐材外的所有废旧物资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由设备
室回收、保管和处置;报废物资属固定资产设备的,由设备室按相关流程处置;废旧耐火材料由生产室按相关流程处置。

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处理。

5.2 各单位产生的废旧物资、除本单位能修复、改制的外,一律由本单位负责收集到集
中堆放点,各单位作为基层回收网点,明确专人管理,并及时向设备室反馈信息。

6 考核
违反本规定,根据损失情况,比照《宽厚板制造部生产、质量、设备事故管理办法》中的事故损失进行考核。

本办法自2006 年8 月10 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回收废旧物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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